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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六章:河套之战(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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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全球正文卷第四百三十六章:河套之战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帮互助,有必要说一说。 任何一个普通家庭,理论上的最好状态是有夫有妻有儿有女。 在男主外女主内的婚姻中,男人作为家中的顶梁柱,女人作为家中的贤内助。 儿子作为养老的主力,女儿作为贴心小棉袄,四者分工明确,家庭也比较稳定。 如果家中突然失去了顶梁柱,怎么办? 如果家中有好多财产,儿子也以长大成人,算不得什么大问题。 反正人早晚都要死,夫妻之间,绝大多数情况下会有一个先死的。 但如果家中没有多少财产,妻子年轻,儿子年幼,怎么办?或许再嫁才是最好的选择。 如果妻子再嫁到别的家族,年幼的儿子怎么办,要不要跟着母亲一起去? 如果跟着母亲一起去,长大后就是别人家的劳动力了啊! 如果不跟着母亲一起去,由谁来照顾他呢? 还有一个问题是,家中的财产怎么办?妻子全部带走吗? 而如果妻子再嫁给家族中的其他男性成员,这个问题就不存在了。 年幼的儿子能够得到伯父或叔父的庇佑,家中的财产也不至于外流。 这是稍微富裕些的家庭要做出的选择。 如果是贫穷人家,就是更简单的问题了。 哥哥死了,弟弟还没娶上媳妇,为什么任由嫂嫂改嫁到别人家去? 改嫁给弟弟,不是更好的选择吗? 一方面知根知底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另一方面又能让嫂嫂、侄儿得到好的照顾,能让弟弟成个家,两全其美,古人认为这是最好的处理办法。 里的名言:失去人性,失去很多;失去兽性,失去一切。 任何一个社会都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有什么样的物质基础,它就能演变出什么样的文化与习俗。 游牧部落社会父死娶母,兄死娶嫂只是他们充分利用人力资源,保证家族财富不闲置,不外流的措施而已。 因此他们的这一习俗虽不被文明社会接受,但是存在就是合理。 游牧部落的生存环境要比中原人要恶劣得多,人口基数远没有中原大,生育存活率也没有中原人大。 因此他们不会让妇女活生生守寡而不生育子女。 为了壮大族群,增加人口数量。 他们会充分利用每一个妇女,因此父亲死后留下的小妾侍女,作为儿子都可以继承,只要不娶生母即可。 同样的兄弟死后,他的妻妾都可以被家族内的男性继承。 著名的王昭君就先后嫁了匈奴三代单于,对于这样的习俗,当时汉朝也只能要求王昭君按匈奴人的习俗办。 中原由于地广人多,一个人种田可以养活好几个人,气侯温润适宜,因此人口数量多,文明发展程度快。 在强大的物质基础上,中原发展了人伦道德体系,礼仪大于生存。 唐及唐以前,妇女丈夫死后可以嫁人。 但是不能嫁给名义上的儿子与兄弟,也就是丈夫本家的人不能嫁。 宋朝以后,社会物质基础更好,礼仪要求女子丈夫死后不得再嫁,甚至只要有婚约在身,没有结婚而男子死了,也不能再嫁。 婚姻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在远古时期的母系社会里,孩子知其母不知其父,那时中原也是群婚制度。 后来父系社会建立后,对女性的要求与限制越来越多,不允许女子在丈夫死后再嫁。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女权运动的兴起,现在婚姻自由,想嫁谁就可以嫁,丈夫死后完全可以再嫁。 然而这不是最好玩的,最好玩的是匈奴人被我大汉帝国赶到了欧洲。 这一套婚姻制度,遗传给了整个欧洲王室,后来蒙古再巩固一波。 欧洲人把这套婚姻制度发扬光大,他们玩儿的是近亲结婚,从而毁了欧洲王室和贵族们的基因。 说起欧洲王室,哈布斯堡绝对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名字。 这个起源于阿尔萨斯的古老家族,是欧洲历史上最为显赫,统治疆域最广的的皇室之一。 从1020年筑起鹰堡开始,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哈布斯堡家族的统治才正式被推翻。 期间他们在欧洲开枝散叶,家族成员出任过神圣罗马帝国,奥地利,匈牙利,西班牙,意大利等各国的国王和公爵。 由于这个家族继承了奇葩的**传统,他们所有的男性成员必须与近亲结婚。 近亲结婚,由于相似基因较多,携带相同隐形致病基因的几率比较大,所以更容易生出先天素质低劣的孩子。 比方说这个哈布斯堡家族,他们家族的一个显著特点。 就是巨大无比的下巴,配以突出的下颚和外翻的嘴唇,突出的前门牙,样子并不好看,俗称“哈布斯堡下巴”。 1700年,西班牙哈布斯堡王室忽然衰落,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近亲结婚导致的男嗣断绝。 而王室的最后一位直系继承人卡洛斯二世,简直是近亲结婚害人一生的典型案例啊! 他爸爸腓力二世先娶了他的表妹葡萄牙公主玛利亚,为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贡献了一朵耀眼的奇葩—唐卡洛斯,这位卡洛斯是卡洛斯二世的哥哥。 他前鸡胸,后罗锅,还继承了家族里那特有的前凸的下巴和嘴唇,颜值都低到马里亚纳海沟以下了。 不仅容貌难看,他还性情乖戾,被他爸一怒之下囚禁监狱,最后抑郁而终。 之后腓力二世又娶了他侄女,生下了卡洛斯二世。 他和他哥一样颜值偏低,且身体素质不太好。 卡洛斯患有多种遗传疾病,还跛足,直到十岁才学会走路。 最悲催的是,作为一国之主,人家并没有生育能力。 国王当到这份上,也是悲催啊。 中世纪以后的欧洲王室里,叔侄辈通婚也一度流行。 1649年法国国王菲利普四世,就娶了他的外甥女,后来生下的儿子查理二世就是一个畸形儿。 哈布斯堡家族病最大的牺牲者是斐迪南一世。 1739年他的父亲弗兰兹二世娶了她的双重亲表兄妹。 结果斐迪南一世出生时就存在身体畸形、脑补积水和羊癫疯。 他的嘴巴都包不住舌头,无法咀嚼无法自助进食,智商也极其低下,就这样还是当了十八年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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