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杀鸡焉用宰牛刀
沿着北麓往上开,周围的灌木丛有一人之高,猛禽凭借优越的车性直接压了上去,权当给蓝山除草了。
来到废弃小楼,天然停车场这里没有一辆车,或许是天气太早的缘故,还没有人上来,他们成了今天第一批猎人。
那座小陵园比想象中的破败,建在半山腰的一处平地上,每天沉浸在雾气中,木牌上的字已经看不清了。
小楼很有历史感,用大块的石头建造,二层的窗户碎的干干净净,红色的尖屋顶倒是很醒目。
停好车,大伙分配枪支和背包,准备步行到詹姆士谷。
“当年的囚犯到了这里,肯定以为是天堂,简直太美了。”特克斯感慨道。
以小楼为中心放眼望去,周围是没有死角的美景,不断有鸟叫响起,似乎还能听到野猪的嚎叫。
老薛下车后就变的很机敏,它已经嗅到了动物的气息,它跳到车前盖,竖起耳朵趴在上面。啸天犬则处于兴奋之中,在猛禽周围跑来跑去。
“嘿老兄,用不着这么紧张,你是这片森林的王者,野猪不是你的对手。”吴帝边穿迷彩服边跟老薛搭话。
老薛作为猫科家族的一员,拥有猫科几乎所有的优点,在加拿大的苔原丛林中,它们是身手矫健的猎手。它们的忍耐性极好,能在一个地方静静地卧上几个昼夜,待猎物走近时,才出其不意地冲出来,捕获猎物。
“没错没错,因为你根本不属于这里,你的家在哪?火星?或者木星?”爱搞怪的布雷迪扭着大屁股趴在前盖上,老薛的正前方。
老薛懒得搭理他,默默跳到车顶。
小帕跟吴帝一样,没怎么用过枪,他背了一把弩,吴帝同样选择弩,他喜欢冷兵器。
特克斯拿的斯太尔AUG,这是他参军时的主用枪,当年兵临巴格达时,他用的就是澳改版AUG。
布雷迪背上了M82式狙击枪,这枪威力太大,只适合对待大型猛兽,打到野兔身上会直接让它碎成渣。
除了帕特里夏,另外三人人手一把火枪,汉斯留下的老古董不知道还能不能射出子弹,或许存在炸膛危险。
吴帝主武器是弩,他的枪法还需要练习,弩箭用起来倒是得心应手。
准备结束,四人互相拍了拍肩膀出发了。此时的蓝山雾气渐散,升起不久的太阳照亮半面山脉,金灿灿的。
“我竟然要去打猎,不可思议。”小帕笑着摇摇头,他原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不会接触这些。
“小兄弟,要娶伯克利家的小女儿就必须成为优秀的猎人。”走在队伍后头的布雷迪打趣道。
帕特里夏瞬间面红耳赤,“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布雷迪放声大笑,“别逗了,昨晚你和丽莎眉来眼去我们可是都看到了,丽莎姑娘不错,你可要好好把握!关键时候问问你的BOSS准没错,他是个情场高手。”
帕特里夏解释了一大通,什么男女之间纯洁友谊之类,结果越描越黑。
“首先,我并不是什么情场高手。其次,小帕,解释下昨晚十二点半在丽莎房间呆的二十分钟都干了什么。”吴帝回头偷乐。
“她只是让我看看照片而已!”小帕急得满头大汗。
“一个女孩会让男孩进到自己闺房看照片,这足够说明问题,哈哈。我的女儿四岁的时候就不允许我进她房间了。”特克斯也加入了进来。
“好吧,随你们怎么说,不过说实话,我确实有些喜欢丽莎,她是个不错的姑娘。”
小帕的最后一句足够表明问题,大伙纷纷表示明天晚上下山要帮他一把。
这五公里走起来可不轻松,幸好是平坦的下坡,不用弯曲膝盖。
聊着天走了将近一小时,吴帝想找点乐子,前面的林子里看起来有不少鸟。
走在最前面的吴帝示意他们保持安静,自己端上弩慢慢靠了上去。
林子里动静不小,都是些鸟啊野山鸡之类的小野物。
吴帝半蹲在灌木丛前,只露出脑袋和黑漆漆的弩,这些颜色各异的山鸡个人头不小,有澳洲光环的加成,比普通家养的大一倍,肚子肥鼓鼓的,炖个汤绝对是大补。
吴帝眯起一只眼瞄准,几十米的距离不用瞄高,弩箭会平直射进野鸡的身体。
啸天犬股子里有猎犬的基因,它静静地趴在吴帝身旁等待指令。
轰!
利箭弹射而出!
等等......
哪里好像不对?这音效特喵的不对啊,箭应该是嗖!
卧槽,这箭还自带爆炸音效?
吴帝回头一看,手握狙击的布雷迪正在淫笑。
“你这家伙,故意抢我生意啊。”
“我只想看看我们瞄准的是不是同一只野鸡。”布雷迪解释。
这一声枪响,惊起了一片栖息在林子里的飞禽,一时间数十只鸟飞向天空,不会飞的就满地跑,吓的忘记自己有腿的就打滚。
啸天犬朝吴帝手指的方向冲了出去,把被射两弹的山鸡叼了回来。
那可怜的山鸡先是脖子中了一箭,而后被狙击子弹轰去了半个身子。
送到吴帝面前的只剩半只几乎烤熟的野鸡,幸亏布雷迪歪了几厘米,要不然整只野鸡就只剩个轮廓了。
吴帝拔下弩箭,把鸡扔给了老薛作为刚才发呆的奖励。
老薛腾空而起,在空中就将它撕成了两半。
这狙击只能用在个头巨大的猎物身上,比如野猪王之类的庞然大物。布雷迪承诺以后不先使用狙击,但不承诺放弃使用的权利。
老薛酒足饭饱,充当起队伍的先遣军,一会钻进旁边的丛林里乌拉乌拉搜索,一会爬到树上眺望,不时叫唤几声。
可惜吴帝他们根本无法领会它的意思,老薛的努力算是白费了,还不如啸天犬老老实实跟在队伍屁股后面走。
这边地势有些陡峭,虽然是下坡,依然不好走,一个不小心就能翻下去,但景色还是很吊的。
绕过一片树林,前面的视野突然开阔了起来,一片奇秀的原始丛林展现在面前,下面的树木明显比之前见到的高大很多。
一条溪流纵贯整片丛林,把丛林从中间准确地一分为二。
丛林两旁是绵延起伏的蓝山山脉,这应该就是詹姆士峡谷了。伯克利说过,峡谷正中央有一条湍急的溪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