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洪爷
月上中天。
寂静的院落,一个不起眼的隔间内,两个阴谋者达成了一致,一个要权,一个要钱,各取所需。
事不宜迟,今晚就要动手,李霸业负责杀人,汪富负责善后。
有关于洪爷的所有信息在半盏茶的功夫就送到了隔间,此人原名为洪中堂,一生经历也颇为不凡。
他从小就爱学,十年苦读终是换来一身秀才功名,本来前途应是一片坦途,却因为一个女子,得罪了青风镇的百年望族司徒家的公子,继而被后者残害,导致家破人亡,只剩他一人靠着装疯卖傻逃得了性命。
其后八年,无人再见过他。
直到八年之后,他回来了,带着万贯家产和数十随从,一来就买下了司徒家对面的一个宅子,那同样是一家望族,在青风镇扎根了数十年,不知怎的就卖给了他。
当天晚上,城东米仓失火,大火烧了一夜,在人们抢水灭火的当口,一伙土匪混进了城,闯进了司徒家。
第二天,一个消息迅速盖过了火灾,传遍了整座城。
司徒家合计一百零七口人,全数被杀,府上从上到下,从人到狗,无一幸存!一夜之间,司徒家竟然惨遭灭门!
有人说,土匪是为了劫财,但是同样为巨富,与司徒家一街之隔的洪家却丝毫未损,要知道那一夜洪中堂正在新宅内大宴宾客,欢庆重返家乡。
这件事情,细思极恐!
巧的是,所有人包括官府都只是象征性地查了一下,就给司徒家满门被灭一事结了案,锁定杀人者乃是数十里之外赫赫有名的“一阵风”马贼所为。
可怜“一阵风”才刚刚拉起了字头,号称马贼但是连马都还没有几匹的时候,就被愤怒的官方大军剿灭了。
事情很快平息,洪中堂安然无恙,大家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其后旬月,洪宅几乎每天都是宾客满门,青风镇几乎所有乡绅士族无不对其礼敬七分。
当然也有之前跟司徒家交好的老顽固,或明或暗骂洪中堂杀人犯,结果不出几日就会被发现横死街头或者死在自家床上。
整个城镇,所有人噤若寒蝉,至此,洪中堂开始了其在青风镇一手遮天的传说。
至今已有三十余载。
这么长的时间,洪中堂从洪老板到洪爷,谁也不知道他累积了多少财富,也没有人知道他个人的武功修为到底怎么样,因为这么多年还没有人能够让他有机会出手。
在他府上,豢养了无数的打手,当然也少不了供奉的江湖高手。
一路杀伐,洪中堂得罪了无数的仇敌,但是一直以来,他也活得很好。
这个世界,从来不缺不自量力的人,他们前赴后继,宛如飞蛾扑火一样,自取灭亡!
无外乎洪中堂经常感慨:他们不是死在我洪中堂的手里,而是死于无知。
毕竟像他这般懂得隐忍,用八年时间的准备去杀一个人,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少了,当然洪中堂也很庆幸,青风镇有自己一个就够了,再多一个,他就该担心自己的脑袋了。
信息的最后,记载着洪爷今日一天的行程和做过的事情,李霸业略过前面,直接看到最后一行:今夜,洪爷自从晚餐之后,一直呆在书房,此刻仍未熄灯。
“几乎可以断定,洪爷就在书房之内,只是……洪府家丁上百,高手众多,你这样直接去行刺,风险实在是太大了!”汪富皱眉苦思道,那种纠结犹豫的样子,感觉好像真是为李霸业的安危着想似的。
他想了想,接着说道:“不如你先藏起来,等待时机成熟的时候,我们再一击必杀!”
李霸业心中一声冷笑,敢情你小子想把我当杀手用呢!
他断然道:“不行!就在今晚!必须得在今晚!你不用管,等着听好消息吧,记住!官府那边就给你去摆平了,明日辰时去地牢接我。”
说罢直接起身而去,毫不停留。
“等等……”汪富抬手欲拦,哪里还拦得住,只能看着李霸业离去。
在他心中,其实对李霸业此行还是持保守态度的,毕竟太年轻了,以为杀了一个寒鸦,就能小看洪爷了,那个老头子既然能够压制寒鸦这么多年,岂能是一个简单的老头子?而且洪府戒备森严,高手如云,称之为龙潭虎穴亦不为过,进去容易,出来可就千难万难了。
自己这个老弟到底是太年轻了,太冲动了,不过他既然能杀死寒鸦,起码也是后天七重境的武者,希望他能够成功吧……
“一个毫无根基的少年,竟然能在这短短半个月修至后天七层!简直是匪夷所思!不!还是不对!这绝无可能!应该是他掌握有一门隐藏气息的法门,是的,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他和初见时的巨大差别……既然是这样,他绝不可能仅仅只是一个单纯的渔村少年,要么他有着强大的师承,要么……他身上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
汪富慢慢走出房间,仰望漫天星辰,心中久久不能平静。
在极南之空有一颗格外璀璨的星辰,今夜光芒大盛,几要与月亮争辉!
那是传说中预示着帝王的天王星!
“李霸业,那会是你吗?”
……
空无一人的街道上,李霸业正急速奔行。
他的身形非常轻盈,完全不似一个身高六尺六的巨汉,有喝醉酒的醉汉在路边踉踉跄跄地走着,猛然一阵风刮过,黑影一闪而逝,他惊出一身冷汗,还以为野熊进城了呢!定睛一看,又没发现任何东西,顿时自嘲自己真是喝多眼花了。
不多时,李霸业就已经来到了洪府,如果说十里坡的叶兰迪家算是豪宅的话,那么眼前的这个宅子无疑就是花园别墅了。
门口是两座一人多高的纯铜打造的貔貅,光是这两座貔貅就价值千金,竟然是直接摆在了门口!
这是何其富有,何其狂妄?
李霸业心底有点发痒了,暗道这个洪爷还真是有钱啊,这时再看洪府,宛如看着一座金山,等待着自己去挖掘呢。
不得不说,他内心的本质还是很霸道的,看到好的东西就想夺过来,占为己有,这种想法虽然不对,但是……嘿嘿,我就喜欢这样!
此行来到洪府,刺杀洪爷,他自然不是毫无准备,谁都知道洪爷乃是青风镇一霸,能够在险恶的江湖中立足这么多年,说没点本事是不可能的,而且本事还不小。
但是任你本事再大,手下再多,你终究是一个被时代局限的普通人,你就是想破脑袋也不会想到,这世上除了刀剑弓弩可以杀人外,还会有轰天雷这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推荐都市大神老施新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