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检验
她真的不想活了?不是的,倘若他们把柴火弄灭,一定会请大夫来检验一番。既然如此,到头来还是免不了一死,那么她又何必生出这么多的事端来呢?受尽凌辱的她已经身心疲惫了,就算再怎么撕心裂肺、疯狂挣扎,她们也无动于衷。所以,在方家那里的哭叫、在山大王那里的哭嚎、在倚红楼那里的挣扎……
都已经不复存在了,她已经麻木了,过得是女奴一般的日子,行尸走肉的生活,现在她倒希望痛痛快快地死,随安的交代的事,该报的仇就让它们随风而去……
“我就知道你没有这么好福气,能怀上盛家的种来。我告诉你,就算你真的怀上了,那也不是我们盛家的,是什么野男人的。”她长期处于勾心斗角的盛家,早就没有一丝善心可言了,对于点天灯这场场面,她不知经历了多少次,早就习以为常了,“加柴,让火再旺一些,烧死这个贱女人之后再处理这个…野男人。”
火已经很旺了,就快烧到忧的脚步了,难道她真的命该如此?
“把火浇灭,快点,要不然我要了你们的命……”直倾大汗涔涔地赶来了,他扫了秀可一眼,怀疑又是她的阴谋诡计,“快把少夫人给救下来,倘若她死了,你们也别想活了。”
“是。”几个家丁手忙脚乱地扑上柴堆上面,把忧解救下来了,幸亏他来的及时,她并没有什么大碍,倘若来晚一步的话,她早已随着柴火化为灰烬了。
他把仲景手上的麻绳解开了,一脸严肃地对着老太婆道:“娘,你怎么不通知我一声,你看,差点就弄出人命了。”
老太婆见他把忧她们解救下来已经是一脸的不悦了,现在还当着父老乡亲的面对她大吼大叫、兴师问罪,这让她的老脸往哪搁?她狠狠地瞪着他,指着忧和仲景骂道:“难道我做错了吗?这堆狗男女做出这种事来,我就不应该清理门户?直倾,你是不是觉得我这个老太婆在盛家一点地位都没有,不管做什么都得请示你这个族长?”
“娘,我不是这个意思,点天灯毕竟是一件大事,人命攸关,必须在族长的带领下调查清楚再进行。像你这个样子只会让别人说闲话,质疑我我不分是非黑白,你说我坐在这个位置上,以后还怎么管理高原庄,还怎么服众?”
“我亲眼看见……”
“行了,娘,有什么是回家再说,被你这么一闹,盛家的脸可算丢光了。你也活了大半辈子,火气还这么大,我们暂且把他们收监,等调查清楚了再发落也为时未晚,不是吗?”直倾条件反射似的打断了她的话,他怕在这样纠缠下去,忧会爆出威胁他的那些话来。那样,整个高原庄都知道他无法生育了,那么他也活不下去了。
其实,忧在生死关头也没有说出什么诋毁他的话,这样他已经深感激了,要是别的女人早就又吵又闹、要死不活的了。
虽然老太婆对直倾的做法不甚满意,但是他都已经这么说了,只好随着他的意了:“嗯,那你就看着办,对这件事好好彻查,不能玷污我们盛家的声誉。”
“娘,我知道怎么做了。”他爬上了那堆已经燃烧一小半的木柴,举着双手,放大着嗓子说道:“对于今天的事情,里面恐怕有什么误会,所以我觉得一定要彻查清楚,这样才能显示我们高原庄的大公无私,审判合情合理,绝对不存在有什么冤案。”
台下看热闹的人一哄而散,既然没好戏看了,那么就回家带小孩去了。
天空的乌云慢慢地散开了,半空的子规早就不见踪影了,很快,又是一个夕阳西落。
经过多番的折腾,忧还是无法逃脱柴房囚禁的命运,不过这次身边多了一个人,盛家堂堂的二少爷。
“二少爷、少奶奶,你们快点逃跑。奴婢不小心听到了老夫人和大少爷的谈话,他们说为了挽留盛家的声誉,要一把火烧了此处,诬赖你们畏罪自杀,这样就可以给老夫人一个下台阶。再者,也可以铲除一颗眼中钉,避免以后陷入家产的纷争。”小银绘声绘色地学着他们的谈话,一字不漏地告知忧他们。
“大哥果真这么说?”仲景痛苦地看着她,希望这个消息是耳误。虽然他早有耳闻是直倾毒害自己的亲生父亲的,但是这件事一直都无法证实,倘若现在他真的下毒手的话,那么毒害之事绝非空穴来风。
“我没有听错,他们是这么说的,你们就不要再犹豫了,赶快逃命吧。”小银说话的语速很快,有一种皇上不急太监急的味道。
“忧……”仲景不安地看了忧一眼,一脸不知所措的样子。不走,那么忧的生命就会受到危害,走,那么父亲毒害那件事的背后真相却无法水落石出。
“我听你的,要走大家一起走,毕竟你是受我连累的。”忧的心理酸酸的,难道自己天生就是一个害人精?随安是这样,现在仲景也是这样。
这时,很浓的煤油味迅速传了过来,柴房的四周只在一瞬间就形成了一片火海。
小银说得没错,直倾真的下毒手了。
“快跑……”仲景一把拉着忧的手,向窗口跃出,外面是一条发臭的河,河水由于没有水源流进,所以这水是黑色的,好像墨汁一般。
“小银……”忧在水面露出半个头,扯破着咽喉喊道,“仲景,小银还没有逃出来,她还没有出来……”
“她已经救不出来了,我们还是赶快跑吧,不然被大哥追上,就白白牺牲小银这一条命了。”他的左手吃力地扣着忧的手臂,右手不停地游来划去,希望能奔向对岸。
柴房很快就化为了灰烬,又是一条生命随风而去,倘若不是为了他们,或许还能在盛家苟活许久。
他们逃到另一个比较隐蔽的山头,人早已经累垮了,肚子也饿了。在这荒山野岭,也只好靠山吃山了。仲景勉强打起精神来,在附近打了几只瘦弱的野兔,以此当做一天的晚膳。或许走过这个山头,就连野兔也没有了,他们也没有想到会落到现在这个地步,要不然身上也不会一文钱都没有带。
“大嫂,明天一早赶路,我们准备往哪个方向走?”他拿着一根树枝,心不在焉地拨着火堆。
忧一言不发,若有所思,天下之大,难道就没有她的容身之所?很久,她才抬头看了仲景一眼,道:“我也不知道何去何从?要不然就到我们的故乡去,那里经过山贼的搜刮,现在应该是一片废荒了。”
“这样也好,暂且有一个落脚的地方。”
“仲景。”她看了他一眼,很快又低着头,想把话咽下去,但是思索一下还是不吐不快:“你以后就不要叫我嫂子了,就叫我忧。”
忧?不是知心吗?上次问她的时候,她充满敌意,因而没有回答。现在大家已经同生共死了,那么彼此之间也没有什么可隐瞒的。
“我听大哥称你为知心,那么忧这个名字是小名?”
“嗯。”她敷衍了事地回答,总不能说知心这个名字是在妓院那里取的艺名吧。
“……”
深夜,林子的鸟叫得很厉害,她睡得很沉,而他虽然很累,但是不敢熟睡,只有附近有一点蛛丝马迹的响声,他都会惊醒。
害怕着,是直倾带着兵马赶来杀人灭口……
她醒来,太阳已经高挂半空了,耀眼的光芒透过密密麻麻的叶子,可以看到那一束光里面布满到处飞扬的灰尘。晌午,行至一处山谷,就在前方倒满了死尸,刺鼻的血腥味让人掩住口鼻也难以忍受。忧他们打量了一下,断定这不是劫杀,要不然下手不会这么重,再者,有一些死尸身上的玉佩也没有夺去。
“仲景,他还活着,并没有死。”昏迷的那人是一个男子,是当今皇上的叔子,八王爷。他之所以落得这个田地是因为先皇驾崩,九王爷举兵造反,他带着兵马想平息这一场宫廷的倾轧,却半途遭到九王爷手下的毒害。
“还能救吗?”仲景打量着他,只见他衣服破烂,满脸血污,两臂和双脚也血肉模糊。
忧整理了一下他的衣服,又抬头望了望,沉吟道:“这里是荒山野岭,没有一户人家,也不知如何安置他?再者,我们又不懂的医学,看来他还是在劫难逃了。”
“他伤得很重,不宜再赶路了,不如我们看看附近有没有什么破庙之类的,暂且找一个地方落脚。”
他们费了很大的劲才找到一所破破烂烂的屋子,这是村民住的瓦房,后来遇到官府征用土地,他们就走走迁迁,没有一个人住下来。
“忧,你清理一下他的伤口,我四处走走,看看附近有没有集市。”
她点点头,犹豫了一下,就掏出随安交给她的玉佩扔给他:“或许这个能换到不少银子,暂且用来应急吧。”
“这个不是你娘留给你的吗?忧,你还是自己留着吧,我能想出办法来的。”
他能想出什么办法来?一直是盛家的二少爷,从来就没有吃过苦头,如今落到这个田地,没钱有怎么请大夫,买一些必须的生活用品。虽然她也很想留住那个玉佩,毕竟那里还有一份承诺,一段记忆,但是与一条生命相比,那么也只好割爱忍痛了。
“拿去吧,我相信他不会怪我的。”她低着头清理他身上的污血,看他的穿衣打扮,知道他并不是一个普通的人物,只是具体是什么身份,她又猜不出来。
仲景明白她的性格,说一不二,所以也没有和她僵持了。他逶迤一路,四处打探,终于找到了一个大夫,但是人家体弱年迈,不肯出访,只好开一些“荨麻草”之类的退烧药给他。
忧给他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又忙着煎药,撬开那人牙关灌下去,灌了两碗,大概也呕出了一碗多。她不放心,将煮过的剩渣熬了几碗药汤出来,让仲景捏着他的下巴,又灌下两碗,直到午时,他身上的烧才渐渐退了,呼吸也慢慢平稳了。
她打量着他,此人不过二十七八,样貌清秀俊俏,剑眉星目,鬓角如裁,双眸闪闪,犹如天上的繁星。英气逼人,耀如火焰。眉宇之间神采飞扬,气质袭人。
“忧,喝一点稀粥吧。”
仲景盛了满满一碗给她,她忙了大半天,连饿的感觉也没有了。
那人慢慢地醒了过来,开口便问:“公子、姑娘,这是哪里?”
仲景看了忧一眼,也说不出这里是什么地方,他过去把他扶起了,沉思道:“附近也没有什么人烟,我们有很少出门,也不知道这是哪里。不过,离这里五十里外有一个集市叫‘金钩村’,你认识不?”
“金钩村?如此说来,离虎岭不远了。”他的声音很高兴,随即就像站起来行走,完全忽略了自己的身上有伤。
“不要动,你还是把伤养好了再下床,我看你也饿了,我到外面盛一碗稀粥给你填填肚子,希望你将就一下,别嫌弃。”
“公子,你太客气了,我这条命都是你们不求回报给救回来的,再者,我没有付出地白吃白住,又怎么有嫌弃的资格?”
很快,仲景就端进一碗稀粥,连筷子一起递了给他。他想必是饿了很久,三两下一碗粥便见底了,发出“嗖嗖”的声音。他把碗递给了忧,双目打量着她俩:“敢问公子、姑娘的大名,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福分交你们这两个朋友。”
仲景不知道对方的身份,还是留了一个心眼看了看忧,倒是忧遭受了这么多的磨难,对男人也没有一丝的害怕,她拍了拍胸膛,笑眯眯地道:“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亲。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我姓夏,叫忧。他是我的…表哥,姓盛,名唤仲景。”
“我姓叶,名呼王霸。”
仲景瞟了他一眼,问:“你是怎么受伤的?我们救你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了,真怕你会撒手而去,幸亏,你的生命意志很强,避过了这一劫。”
对于他的身份,仲景还是心生警惕,看他破烂的那件衣服可知,他是朝廷中人,莫非他是和珅的部下?和珅为人奸诈狡猾,四处搜刮民脂民膏,惹得一群江湖侠士纷纷追讨,因而祸及他的部下经常受到攻击,也因为这个原因,就连何定这个兵*壮的大将军也死于非命。
“是啊,你全身尽是染红的血迹,几乎体无完肤,看了挺怕人的。不过,大难不死,必有后福。”
那人立即立刻行了一礼:“多谢救命之恩。”
“我们都已经是朋友了,又何必多礼呢?”
那人淡淡地笑了笑,问:“我耽误了你们的行程,真的倍感不安,不知道你们接下来准备去哪里?”
何去何从?
忧一直都不敢多想这个问题,天下之大,也不知道去哪里,虽说领着仲景往她的故里暂住一段时间,但是她又担忧会再度遇到山大王,那么随安这一条命就白白牺牲了。想到这里,她只好只实话实说:“本想和表哥一同回到故里暂住,只是害怕附近的山贼再度捣乱,那么也不知如何是好了。”
先皇驾崩,太子刚刚登基,天下大赦,又有许多山贼出来做起“买卖”,倘若再遇上盗贼,后果真的不堪设想。那人沉思了一下,忽然道:“忧,反正你们暂时没有地方可去,不如随我到虎岭暂住一段时间。”
虎岭?他怎么会住在山上?
对于他的身份,仲景越想越不安:“这样,恐怕太麻烦你了,我们过意不去。”
“没事,反正我也要往哪里走一趟。那是屋子是我朋友的,他是朝廷的八府巡按,经常到各地查案,不常住,所以空置出来招待一些江湖的侠士。你们就不要太客气了,就当是我报答你们的救命之恩,倘若之后你们有了去处,再决定离开也不迟。”
他的朋友是八府巡按?那就是纪晓岚的儿子纪天取了,他可是响当当的好官,深受百姓的爱戴,因而有“纪青天”之称。这时,仲景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既然忧不想回故里,那么只好欠他的人情了:“那我和忧只好恭敬不如从命了。”
忧也向他道谢了一番,次日他的伤也好得七七八八了,三人就往虎岭赶路。
那人口中的虎岭,走了一百五十多里路程才到达,此处是一条小乡村,名为“虎头山”,但邻近虎岭,因而对外以“虎岭”相称。
他们在一所大院子门外停下,这是纪天取遭受小人陷害,被贬到此处而筑建的。这座庄院虽然不是很大,但是在风格建设上很地道,端庄整齐,前有长河,背靠峦峰。走向厅堂的路旁种着两排整整齐齐柳树,它们高度相差无几,形态神似,郁郁葱葱。再往前走,开阔屋角处,有一块空地,上面种着许多白萝卜、椰菜之类的蔬果。
在山贼遍野的时代,竟然还会有如此的世外桃源?
一个身材略胖,红光满面的老者立马放下手中的锄头,三步并作两步地迎了上来,拜倒在地上:“参见八王爷。”
忧吃了一惊,他是皇宫里的“八王爷”。虽然早就猜测他身份非凡,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物,但是万万也没有想到他是皇亲国戚。他经常在京城出入,那么会认识“宝历”么?
叶王霸,倒过来不是八王爷吗?
忧和仲景也一同跪了下去,异口同声:“小的有眼不识泰山,如有得罪住处还望八王爷多多见谅。”
八王爷扶起了老者,对忧他们道:“大家就不必多礼了,快请起……”
“谢王爷!”
“李神相,我这几个朋友会在这里暂住一段时间,希望你替本王照顾一下他们的生活起居。”
李神相?莫非他就是李布衣的后人李沾益?
他可是乾隆最深爱的臣子,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还能算命问卦。后来,小人设计*,无奈之下,他辞官归隐田园,只是忧想不到会在这里见到他。
“姑娘和公子就在这里安心住吧,想住多久就住多久,八王爷的朋友就是老奴的朋友,我无任欢迎。”
李神相和忧他们一一见礼,目光在她的身上停留许久,深知他脾性的人都知道,他又洞悉什么天机出来了。只见他抚着下巴的一簇白须,慢悠悠地道:“姑娘一路可谓多灾多难,不过,姑娘很快就会时过境迁,柳暗花明。”
忧骇然,他竟然算出了她的过去,那么他能算出随安的死活吗?她立刻跪在了地上,求道:“恳求神相帮我算一算,心上之人是否安然无恙地活着?”
李神相急忙把她扶了起来,捏着一算,微笑道:“你们终究会相遇,再续前缘。”
“真的?谢谢李神相。”
八王爷听了,忽然来了兴趣,眯着眼睛问:“姑娘已经成了亲?”
她看了看李神相,他是否又能算出来呢?到底该怎么回答,和直倾的婚事是否算一回事?还是只是一夜夫妻?
“没有。”忧皱着眉头说道。
这时,众人一齐进了里面正厅,按着宾主的身份就坐,八王爷居中,忧在他的右侧,李神相在他的左侧,仲景在忧的旁边,即是右侧。
奉茶之后,八王爷笑道:“上次来这里找麻烦的那几个小伙子,现在还有没有来?”
李神相听了,也“哈哈”大笑起来:“回王爷的话,他们已经被福泰康福收复了,归于您的部下。”
福泰康是八王爷的头号将领,为人正直,侠骨热肠,一直处在这里为八王爷招兵买马,训练他们的功夫,希望报效朝廷,死而后已。
“哦?还是泰康有本事啊,不知道他们那三脚猫功夫有没有长进,不然到了我的部下也只是滥竽充数。”
“王爷,这个你放心,泰康每天都抽空指点他们的功夫,再加上他们骨子里自小有底,是一块练武的好料子,所以功夫突飞猛进,看起来还不赖。”
八王爷大感兴趣,迫不及待道:“让他们进来,我看看他们有没有长进,能不能为本王效力?”
“是。”
李神相一声令下,外面候着的几个大汉便走了进来,他们身材结实,皮肤黝黑,一看就可以知道是练武之人。
前面四人身穿着紧身的黑色衣裤,手拿着长长的木棍,而后面的一个壮汉成了福泰康手下的勇将,只见他头戴着尖尖的彩色帽子,身穿着厚重的战甲,腰系着一条黑色的绦带,脚下穿的则是老虎皮制作的长靴,靴头很尖,就好像一把镰刀一般。
再看他的人,长得高大威猛,身长至少十尺多,双目炯炯有神,发出如刀一般锋利的目光,不禁使人屈服他的威势而退避三舍。他的下巴长满了密密麻麻的胡子,手臂的肌肉很大很结实,完全一副孔武有力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