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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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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萨找到唐玄奘一行人时, 他们正在就着榨菜吃蒸饼。

又是一轮吃腌菜的季节,秋风吹过,天气转凉, 长安与洛阳的李三娘食肆多租了几间院子, 专门用来腌咸菜, 今年又增添了新的品种, 不仅有芦菔、酸菜还有榨菜、酸笋等等。

榨菜是大头菜做的,此菜学名是芜菁,在唐代芜菁是常见蔬菜, 其泛用程度与芦菔相似, 烹饪的方式相对单一,或蒸或煮, 不大好吃。

比起用白水蒸煮,榨菜无疑是个很好的烹饪方式,能够长时间保存, 而且味道很不错,是喝粥吃菜的好助手。其腌制方式比芦菔、菘菜要难一些, 但在李三娘食肆帮忙腌菜的都是熟练工, 已经掌握了不少技巧, 稍微教一下就能按步骤腌制出品质很好的榨菜。

莫文远现在洛阳腌菜,他找了老练的帮工腌制第一批。

从收割芜菁开始就大有讲究,待芜菁开始抽苔就要收割, 收下来的菜形状饱满、口感脆嫩, 是芜菁中的上品;收割之后撒盐进行第一遍腌制, 腌制时要有人在上方踏菜,力道要足、要重,只有把菜踏彻底了才能进行接下来的腌制步骤。

排卤、二次腌制、压榨,最后拌上甘草粉香料等等,没有辣椒就用茱萸过一遍代替,让菜上稍微染了丝丝辣味,最后把才放进罐子里等待一个月再拿出来,就是充满嚼劲的榨菜。

猪八戒很会吃,在尝过榨菜后他就宣布此菜成为了他最新的“宠妃”,每天吃饭的时候都要切块腌制好的芜菁,手头有闲钱的时候还搞点植物油,与榨菜丝混在一起拌拌,滋味别提有多好了。

菩萨从天上下来,看见他们在吃何物,很有亲切感:“尔等在吃榨菜?”

猪八戒的吃货雷达闪烁下,敏锐地判断出菩萨与他们一样是李三娘食肆的忠实拥趸,还与他讨论起榨菜的口味:“对啊,我很喜欢辣味的榨菜,非常下饭,用素油拌一下味道更好。”

菩萨:“真的,待吾回去也试上一试。”他猛然摇头,不对不对不对,今日来寻师徒一行人可不是为了交流榨菜的吃法,他是有正事要做的。

唾弃自己不务正业一秒之后他就与唐玄奘等人聊开了:“玄奘法师,不知尔等西行路上可是露过一叫白虎岭的地方,在那里打了妖怪?”

白虎岭?

孙悟空回忆后抢先回答道:“确实路过此地,不过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此地有一妖怪,精通变化之术,狡猾无比,生命力也顽强,第一次变成妙龄女郎,被我一棍子打了,随后又变成老妪,试图迷惑师父,被师父渡化了。”

唐玄奘也想起来,放下蒸饼细细描述道:“我也记得此妖怪,观他周身气息,何止狡猾,同寻常小妖怪截然不同,血债累累,以人为食,后我与悟空在山头转了几圈,寻到了妖怪的洞窟,其中堆满了白骨。”

菩萨道:“那妖怪之后如何了?”

孙悟空插嘴道:“我与师父找遍山头,也没有寻到他,怕是已经逃跑了,师父在山头中念了三天三夜的佛经,超度枉死的冤魂,又把洞窟给烧了,净化整个山头的妖气。”他总结道,“那妖怪被我等灭了两条命,应是无比虚弱,几年内都不得出来作祟。”

菩萨心说可不就是几年内无法作祟,怕是才休养生息好些想欲铤而走险把莫小郎君吃了做补药,却撞上了铁钉子,被饕餮莫小郎君联手物理渡化了。

真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菩萨清清喉咙宣布妖怪的悲惨遭遇,他道:“此妖怪休养生息多年,找上莫小郎君,怕是尔等伤到了他的根本,欲寻补药。”莫文远在妖怪中又有低配版唐三藏的名头,胆大妄为的白骨精自然想要吃他。

“哦?”唐三藏与孙悟空彻底不吃了,他们想了下当时白骨精的实力,由孙悟空开口道:“哦,那他怕已经死得透透的。”

菩萨道:“没错,所以要你可否同我往洛阳城去,辨认此尸魔的身份。”

孙悟空站起来就准备走,哪里知道记吃不记打的猪八戒又站起来大义凛然道:“我也见过他,就让我与大师兄一同去吧,我的记忆力好着,定能辨认出是否为同一堆白骨。”

唐僧眼皮子眈眈道:“八戒,坐下。”

“你若敢去,便连榨菜都没有。”可以说是非常残酷无情无理取闹了。

……

小院已经成为了案发现场,别说是洛阳城内的高僧,便是当地的城隍、土地还有些别的神仙都聚集与此,普通人远远也能看见金黄色的神仙气笼罩此地。市民尚且不知发生了何事,知晓内情的只有寺院众人,若让普通人知有凶险的妖物进入洛阳,难免引起恐慌。

白骨精之凶险在西游师徒遭遇的九九八十一难中也是很排前面的,会放弃吃唐僧也是因为发现他能打的的程度远远超越了想想,同尘世间小有名气的僧侣道人并非一等级上的,相较其他一根筋的妖魔,很会审时度势的白骨精尽显狡猾本性,跑得飞快。

令其逃脱之后唐僧上告各位神仙注意此妖的动向,言此妖怪一旦现世必定酿成大祸,寻了许久的白骨精不仅出现,还被莫文远打死了,神仙们都很好奇,想要确认一二。

筋斗云在天空中翻滚两圈,穿小虎皮裙的孙悟空便落地,观音菩萨站在他身旁,莫文远看眼观音菩萨垂手而立,极显尊敬之意,他心道:梦中见了多次,终于见到真人了。

中黑羊喷鼻吸“咩咩咩咩咩咩咩”,抱怨怎来如此多神仙,不过是一小小的尸魔,竟如此兴师动众。

孙悟空走上前看白骨,妖魔的真身逃不过他的火眼金睛,他眼中两道火苗一跳一跳,看见的人无不肃然起敬。

“确实是他。”孙悟空宣布道,“正是白虎岭白骨精。”

城隍松口气,高僧们也用赞誉的眼神看向莫文远,好似在看佛教充满希望的未来。

“莫小郎君真是年少有为。”

“连白骨精都打死了,当大书特书。”

莫文远连忙推脱:“是黑羊帮忙我才得侥幸打死他,也多亏了师父送我的降魔杵,否则我不定会成为他的口下亡魂。”

“莫小郎君太过谦虚,我可听说你的楞严咒念得十分之好,它可不是寻常僧人能够念出的。”白马寺的主持面带慈爱之色,“可欲到我寺来修行一番,我寺历史悠久,藏的经文不必大兴善寺少。”可以说是赤、裸裸地挖墙脚了。

莫文远当然听出了白马寺高僧的意思,所以他礼貌地拒绝了对方:“若有机会,我定会去白马寺拜谒,然我欲再过些时日回长安,经此一去还不知何时会到洛阳。”

高僧面带遗憾之色道:“洛阳城很好,莫小郎君可多呆呆。”

“一定!一定!”

寒暄一阵子后,菩萨代为处理了白骨精的尸骨,也不知他用了何等法术,挥挥衣袖白骨精便烟消云散,僧人们同莫文远一起念经,驱散了房间中的妖气,莫小远一打白骨精之事告一段落。

……

处理白骨精之事耗了莫文远些时间,他再度推迟了归京的时候,他算了算,要到十一月底才能回到长安,别的不说,生辰是要在洛阳过了。李三娘送来书信,在关心莫文远的同时也表达了自己不能与儿子同过生辰的遗憾之情,莫文远回复此次并不是大生日,更何况他也不是独自一人,还有中黑羊陪他。

冬天是长膘的季节,比起以往中黑羊吃得更多,再加上甜点被端上了桌面,每日的高热量食品让他长得更大更快,他与成为大黑羊还有段距离,但是驼着莫文远到处走走看看已经没问题了。

莫文远算算日子,距离他们过生辰还有几日,也该准备生日大餐了。

若只有他一个,准备生日宴也不会太精心,莫文远并不是很重视仪式感的人,只要能够研究自己钟爱的厨道,他每天就都过得很愉快,而且在过生日时自己给自己做饭,他总觉得有点怪。不过今年不同,自打给不知自己生日几何的中黑羊确定生日日期起,他的生日就有了新的含义,值得莫文远做许多菜庆贺。

他对中黑羊道:“想吃什么?”他道,“我们可以吃得丰盛点,考虑到我俩才合力打死了白骨精。”

中黑羊想说白骨精算什么,尸魔而已,咬碎他的骨头还不是小菜一碟?不过他没说,因为他已经被丰盛的大餐这几个字戳到了。

这、这么棒的吗?

被赋予了选择权之后他反而难过了,最后中黑羊咩咩咩咩咩表示:做个我没吃过的好吃的大菜就可以了。

他没吃过的好吃的大菜?莫文远陷入了思考,随后又听见了中黑羊的要求:如果、如果有时间的话,要不要跟我一起找食材?

莫文远睁大眼睛道:“可以吗?”

中黑羊:“咩咩咩咩咩咩咩!”

当然啦!

……

一说起大菜,莫文远首先想到的就是本帮菜菜色。

本帮菜是上海菜的别称,也是江南菜色中一重要流派,莫文远是沪菜厨子,本帮菜自然是他最熟悉也是最拿手的。

比较可惜的是,长安城内吃饭口味比较重,肚内缺少油水的唐代人更爱重油赤酱的烹饪方式,而本帮菜的口味趋向浓油赤酱没错,口味却偏甜,与本土口味不是很兼容,莫文远要帮助李三娘把食肆开大,自要在乎本地人的口味,因地制宜才能得到长远发展,所以便暂时收起了本帮菜菜谱,研究北地风格。

此时中黑羊让他大展身手,莫文远就准备做本帮菜了,他了解对方的口味,重油重盐或者味道清淡对他来说不是什么事,好吃才是他最执着也是唯一的追求。

而莫文远恰恰有自信能够把本帮菜做得非常好吃。

做决定后他开始拟定菜单,因是做给自己吃的,繁文缛节就不需要了,什么七大种八大样都是做给别人看的,莫文远把自己拿手的还有本帮菜中出门的菜色与其他他擅长的江南小吃全部列在了清单上,兴致勃勃同中黑羊报菜名。

“我整理了一下菜单,你看可好。”

菜、菜单!中黑羊的耳朵竖了起来,竟然有菜单的吗?

按照他的想法,莫文远只要能拿出一道令人惊艳的大菜就足够了,现在看来,有无数道菜会一窝蜂地拥上来,让他不知先吃哪道为妙。

菜单名抄在经折本上,一道菜接着一道菜,莫文远的字工整而清秀,风骨是没有的,却能让他看清其中的内容。

红烧肉八宝鸭毛蟹年糕油炸虾响油鳝丝扣三丝白斩鸡腌笃鲜糟钵斗红烧划水烤麸大煮干丝小笼包……

各种菜色咒语般地簇拥在一起,让观者目不暇接,中黑羊的眼睛都不够用了,一会儿看看左边,一会儿看看右边,等他再次抬头,眼中只写了两个大字。

——幸福

莫文远道:“你看这些菜可满意?”

中黑羊的头点得跟鸽子似的,鸽子就会一边咕咕叫一边点头。

莫文远道:“行,那就先这些,再多我也没时间准备了。”他倒是不怀疑能找到食材们,中黑羊神通广大,甭管季节是否对,中国幅员辽阔横跨亚热带热带温带,总能找到他要的蔬菜或肉类。

而且他还是有点小期待即将到来的食材之旅,跟中黑羊环游中国寻找美食,嘿,对厨子来说真是至高的追求。

中黑羊:“咩咩咩咩咩咩咩!”

开始寻找食材吗?

莫文远哑然失笑:“再等会儿罢!”等月上中天,所有人都陷入沉睡,他们再出发。

宁静的夜晚有宁静夜晚的好处,夜深人静,做何事前往何地都无人知晓,若此刻青天白日坐在中黑羊背上跨越大半个中国,被人看见后可不就成了祥瑞的象征,谁看见了都想大书特书?

中国是文字之国,也是刀笔师爷之国,俗讲在民间流传,传奇收于文人画本,酉阳杂俎代代相传,到了现代依旧有许多人读过,将其视为第一流的神鬼之书。

莫文远希望自己能声名远扬,他的厨名能够青史留名,但考虑到此书作者序“固役不耻者,抑志怪小说之书也”,他还不想成为志怪小说的一份子,就只能委屈中山羊了。

……

月光透过窗间的缝隙,打在他莫文远的床头,中黑羊站起来,用脑袋拱拱另一人的头。

莫文远睁开眼睛,哪有睡意朦胧,他的眼中闪烁着兴奋的火花。

“我们要往何处走?”

中黑羊:“咩咩咩咩咩咩咩!”

你想往哪里走,就往哪里走。

莫文远笑道:“我可没把九洲地图塞入脑海中,最多告诉你要找什么罢了,哪里知道它在那里生长,又在哪里长得最好?”

中黑羊高昂头颅,很是得意:你知不知道无妨,只要我知道就可以了。

我的脑海中有九洲食材图,只肖告诉我你要寻什么,便能找到。

莫文远听后大惊,心道这也太方便了吧?他回想了脑海中的菜单,中黑羊是励志吃遍天下美食没错,但在天与咸中他也有自己的偏向,莫文远发现,中黑羊对甜蜜蜜的食物情有独钟,当然不是给他做主食,而是茶余饭后的小点心。

他准备做的第一道菜就是江南地区的传统小吃,桂花糖藕。

莫文远自己也很喜欢此道点心,莲藕自带一股清香,经过大锅煮,硬度减弱,更加途中了中间断的软,用牙磕一下就能将藕节轻轻撕扯开,填在孔洞中的糯米被炖得软软糯糯,糖的甜香浸染糯米,令其染上甘甜之味。

相对其他食物而言,桂花糖藕的做法并不是很难,口味却很好,恰到好处的炖煮,桂花的芳香,以及起到点睛之笔作用的浓稠的糖汁,三者融合在一起,达成了完美的圆融。就莫文远而言,他认为最后的糖汁才是重中之重,在糖水中卤的时间长短关系到成品的甜度,他也吃过真空包装的桂花糖藕,吃的时候还怪不高兴的,不甜蜜蜜怎么能叫桂花糖藕?

沪市路边的小店就不一样了,即便是寸土村黄金的沪市也有不起眼的热闹的居民区,小食品店、五金店拥挤在一起,糖藕的摊子很小,横向连两米也不到,老板往往是年纪不小的老婆婆,走到店前说要二十块钱或者三十块钱的藕,她就从桌子下拿出塑料盒子,以精准的眼力从锅里捞出大小适度的绛红色的藕,用菜刀利落切成小片,完完整整放进泡沫盒里,再浇上一勺粘稠的糖水汁,最后插牙签。

便是吃惯了精致菜肴的人都被被其味道折服。

仅是回想,莫文远就被记忆中的味给馋到了,他睁开眼睛发现中黑羊正一动不动盯着自己看,会心一笑道:“我们要寻找的第一种食材是藕。”

……

藕是莲的根茎,在古代有别称白茎,《咏荷》一诗中就有诗句提到“身处污泥未染泥,白茎埋地没人知”,它收获的时节是九到十月,南方收获的时间比北方晚些。

到眼下时节,除非是很南的温暖地带,很少有地方能够挖出来嫩生生的藕,但这问题却难不倒中黑羊,他的耳朵起来放下去起来放下去,已明了哪里能够挖到藕。

莫文远在一旁看着,充分体会到了某词的含义,不明觉厉。

中黑羊:“咩咩咩咩咩咩咩!”

可以上我的背啦!

莫文远跨坐上去,手都不用捏中黑羊的皮肉,他想了想神兽的行进速度,还有点担心:“我们要去多远的地方?我在你背上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他前世看过一电视剧,对其中的论断记忆犹新,大概意思是对超人中一情节的吐槽,说以超人的飞行速度还有他的身体强度,如果他接住从半空中落下的人,那此人会被切成三段,谁叫他有钢铁之躯。

想到孙悟空一个跟头飞十万八千里,他不由对自己的身体强度产生了忧虑。

中黑羊考虑到了所有问题,他一边咩咩咩咩咩一边对莫文远保证,肯定没问题!说完就腾云驾雾起飞准备。

莫文远只感觉到忽然有劲风拂面,随后他好像被套在了防护罩中,再也感觉不到风流动的速度,云在耳边嗖嗖掠过,他置身于漫无边际的云海之中,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

耳边传来中黑羊咩咩咩声,像是古早年间巴士停靠站时的喇叭声,告诉他到站了。

莫文远从羊背上下来,只觉得神清气爽,超高速的高空飞行不仅没有让他感到不适,相反还给他带来了心灵上的满足感,人类对在天际翱翔有着天然的向往,否则也不会发明出飞机,在飞机内飞行与亲身感受又差远了,如果说要给他刚刚的旅行找缺点,可能就是中黑羊飞得太快让他没多体会就到站了。

下来后又是一番正经,此地山林秀密,流水淙淙,芳草鲜美,落英缤纷,俨然是世外桃花源的模样。气温也比洛阳城高出许多,莫文远感到一阵暖意,穿在身上的宽大外套被拖下来。他略施展袖里乾坤,衣服就不见了。

袖里乾坤是慧智和尚教给他的法术,莫文远掌握得不熟练,无法在乾坤中放入太多物什,一件衣服却是没问题的。

中黑羊撒欢似的往前跑,较高的温度让他很舒适,莫文远紧随其后,两人来到一片荷塘旁,荷花已凋零,池塘面上只有一簇簇拥挤的荷叶,大叶子挨着小叶,好不热闹。

莫文远方才定睛,中黑羊已扎入了荷塘中,他的食材雷达告诉他哪一端藕最鲜美,他应该从哪里把它刨出来,只见他潜浮几次,待上来时嘴上叼着一只小网,网中都是脆嫩的藕。

此地生长的都是九孔莲藕,生吃口感爽脆,汁液清甜,外皮雪白,光洁细嫩,贴心的中黑羊在把藕捞上来之前已经洗干净藕面上的淤泥,其大小粗细适中,像是白胖婴儿的手臂。

准确、迅速、高效,莫文远啧啧称叹,为了中黑羊脑袋中的食材雷达,也为他精准找到最高档藕的本事,难怪他一晚上就能搜集小山一样高的特等食材,速度实在是快。

哎,他简直就是理想的厨师好助手啊!

……

后半夜两人满载而归,莫文远神采奕奕,准备大展身手,他看着嫩生生的藕,心中痒痒,准备先做桂花糖藕解馋。

中黑羊看他大锅端出来,好奇死了,睁着眼睛在旁边看。

就口感而言,粉藕比白藕更加软糯,炖出来的口感也会更好,但莫文远偏爱白藕的清香,考虑到个人喜好他选择了此藕,为了让脆藕的口感变得软糯,他做了两项工作,一是用热水洗烫白藕,还有就是加长炖煮时间。

糯米颗粒分明,形状细长,莫文远用的是上选糯米,颜色呈现粉白,他伸手拨拨,出来时手上似乎沾染了米的香气,糯米被提前放在桶里浸泡,时间不需要很长,趁此时机他开始切藕。

两端尖尖头被切开,泡好的糯米被细心地灌入孔洞,之后再插上牙签,将藕固定成完整的段落,保证糯米粒不会在炖煮的过程中漏出来。

牙签据说是天竺人发明的,在几百年前随佛教一并传入中国,作为清洁口腔的方式被人们所熟知,唐代的有些食物比较粗糙,尤其是家境贫寒只能吃粗粮者,牙口大多不是很好,牙缝也很大,吃饭的时候残渣剩叶很容易塞入牙缝中,用木头或者竹子做得小牙签在居民间很有市场,酒楼中常备大把大把的牙签。

大锅中放了糖、麦芽糖、干桂花、红枣,糖藕好伴侣红菜头还在遥远的欧罗巴呆着,并未引进中国,受到地域限制只能用最古早的方式炖。

古早味也很棒。

随着熬煮时间越来越长,桂花糖藕粘腻的甜味逐渐弥散开空气中,中黑羊一动不动站在锅边上,像是望夫石,所幸此吃食的香味并不浓重,否则住在院子里的伙计就要被香味催醒了。

在等待糖藕好的时间里,莫文远还做了些别的吃食,比方说美味的小笼包生煎馒头之类的,好心情是做吃食的完美调味料,他今日超常发挥,吃得比其他早上还要丰盛。

等到太阳出来,准备营业时,藕终于变成了令他满意的颜色,棕红色的,筷子进去搅一搅,糖汁拉出长长的粘腻的丝。

他迅速捞出底下最大的一段,切块后放盘子上,浇了勺糖,送到了中黑羊鼻子底下,中黑羊大嘴一张,舌头一卷,半数的藕全给他吃进嘴里了。

香、甜、软、糯!桂花的香气很淡,浮于表面,甜却与糖水融合,很难形容糖藕的口感,软中又带有丝丝的脆;糯米被红色的汁液染色,从外表看确实比红藕颜色浅淡,吃进嘴里,米香与糖香交融,有蔗糖之味、有麦芽糖之味……

江南水乡对甜味的热爱在此菜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中黑羊只觉自己躺在松软的云朵中,两旁一朵朵的桂花飘荡,天已经被染成了瑰丽的红色,这颜色像是晚霞,又像是流满藕面的红糖汤……

他的尾巴幸福地转圈圈,桂花糖藕,实在是太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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