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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听说你要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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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你要出国?”

这是近些日子赵轩听到最多一句话。

九月十三日乡试发榜,赵轩和杨浚都如愿以偿地中举。

像白泽一样,杨浚中举后赵家也给了房子和银两让他搬出去,白泽说他一个人住房子显得太空,就让他搬进来一起住,可以在生活上相互照顾,在学业上相互促进,于是杨浚和母亲豆腐西施就搬进了白泽的房子。

在赵家举家庆祝中举的喜事时,赵轩抛出了一枚重磅炸弹:他想出国。这是他经过深思熟虑后的想法。

在这个世界里,虽然他几乎已经逛遍了楚国的大好河山,却从来没有出过国,这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

既然说这一世要抡圆了活,那自然不能错过他国的美景如画和风土人情,更何况古人也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虽然他国不是自己的土地,但去走一走,看一看,显然也是有益处的。

当然这些理由让他在这个时候做出这样的决定显得并不充分。

最近发生了太多事……

诸多复杂的情绪,以及某些方面的瓶颈才是他想出去的主要原因。不多,最多就三年,这段时间或许能够让他对自己以后的路考虑的更准确些。

去国子监请假的时候,大祭酒程敏知道后并没有为难他,很痛快地同意了,因为赵轩说了一下程思思的近况良好,出国的这段时间也不会带上她。程敏便想着,或许遥远的距离和时间能够冲淡女儿心中的那股执念,最终回到自己的身边来。

“你是玩真的吗?不!这不是真的!不是!绝对不是!”

一听到消息就杀上门来的林之扬,温和地咆哮着,活脱脱地一副琼瑶剧中怨妇的样子。

赵轩看着他忽悠乱颤的肥腮不语。

“唉——”林之扬最终长叹一声道:“启元兄不想帮我也就罢了,为何要溜之大吉呢,逃避可不是你的风格啊……”

赵轩笑骂道:“别他娘的自作多情,我出国跟你有个毛的关系!”

“嘿嘿!”林之扬一听这口气哪还不明白,顿时骨头轻了三两,心思又活跃起来,是啊,毕竟都还年轻,着什么急?

“咋没关系?我说牛人哪,你这一离开,你说我可怎么办哪,你让我去哪里找你这样好的朋友一起琢磨一起切磋一起进步?唉,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赵轩瞥了一眼他带来的那个清秀的丫头,嗤笑一声道:“要想磨自己回家磨去!俗话说的好,只要功夫深,铁杵早晚也能磨成绣花针!”

林之扬低头向自己的裤裆望了一眼,觉得有些蛋疼。又转移话题问道:

“你这个时候离开不是想逃婚吧?”

赵轩鄙夷地看了他一眼,对他为逃避尴尬而选的话题不屑一顾。他摇摇头,有些感慨地道:

“习惯了江南的小桥流水人家,总想去看看北地的大漠孤烟风沙,甚至是感受一下极地刺骨的寒冷……世事无常,若不能尽情领略各地美景,等长眠的时候未免会有太多的遗憾……”

林之扬正色地点点头,觉得自己听出了一些字面下的意思。

“早点回来啊,记得给我带个北地的妹子回来,好让我美美地切磋一番!当然是多多益善啦,燕国大同妹子是必须有地!”

梦回庄园里人来人往,有官有商,有男有女,有鸿儒有白丁,每个人都因为不同或者相同的原因,赞美着赵轩的中举,提点着去北方应该注意的事项。

最让赵家吃惊的是李宽的到来。李宽是聚商钱庄的大掌柜,而聚商钱庄是谁的产业大家大都心知肚明,两家交往本不多,李宽却选了这么个时机以私人的身份造访,顿时让很多人迷惑起来。

来的人里商人最多。赵文安本是商人,交往的商人多本属正常,但赵家都明白,他们更在意的是赵轩头上那顶举人的帽子。毕竟,一方面是家财万贯,另一方面又是举人,赵轩的面前很明显是一条金光大道,纯粹的商人自然免不了要提前做一点投资。

程思思在知道赵轩出国的消息后,并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情绪。她只是默默地帮着赵轩收拾一应所需的物品,像贤良淑德的妻子对待即将出门远游的丈夫一样。在偶尔望向赵轩的目光中,闪动着浓浓的眷恋和不舍。

赵轩这次出去自然要带上如霜的,无论从哪方面讲,都是需要带上她的。所以他给如霜放了假,让她回扬州老家待上几天。

不过如霜并没有待太久,就很快从扬州赶了回来。

“奴想主子了……”如霜回来的第一句这样说道。

赵媛知道赵轩要出去游历后,变得沉默了不少,那个调皮捣蛋从不知发愁为何物的小丫头似乎突然见长大了。

“哥哥,你什么时候回来?”

一句话又把她自己打回了原形。

“少爷,北方有什么?”陆吾有些不安地问道。

“千里冰封,万里雪飘,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赵轩不知怎么的,很自然地想起这首词来,不由暗自苦笑,看来有些记忆不是那么容易忘掉的。

“这么冷啊?少爷,我们要多带些厚点的衣服。少爷,我听说北方的风沙很大,我让人把您的防风帽带上了,马车也备好了,车把式走南闯北各地都熟得很……少爷爱吃鱼,想必对北方的鱼不习惯,老爷正好派商队北上,不如让他们驮上几大缸活鱼带着,免得到时候影响少爷食欲……”

赵轩摆摆手,按照陆吾这种搞法,出国变成了声势浩大的出游,哪还能体味沿途的风土人情?

“马斯洛怎么样了?还住在城南那条破巷子里吗?”

“是的少爷,前几天让人去给他送干粮的时候还在呢,听说他最近老唱少爷在书里写的那首‘好了歌’……”

马斯洛是个白痴,至少绝大部分的人这么认为。陆吾也是这么认为,所以他很不理解少爷为什么对一个白痴那么好,又送干粮又送衣的,没事还老提起他。

没人知道马斯洛本来的名字,人们都习惯喊他白痴,马斯洛这个名字是赵轩给他起的。

那日赵轩经过城南一处没有名的破巷子时,突然听见里面传出一阵疯癫肆意的歌声。

“整日忙忙为的饥,才得饱来又思衣。

衣食俱得双份足,家中没有美貌妻。

有了娇妻并美妾,出门无轿少马骑。

骡马成群田万倾,无有官职怕受欺。

五品六品嫌官小,三品四品也嫌低。

当朝一品为宰相,又想面南做皇帝。”

……

于是赵轩大感兴趣,走进巷子,发现歌者是个三十来岁的男子,破衣烂衫蓬头垢面地半躺在墙角,一边晒着太阳挠着痒,一边反复地唱着这首歌。

陆吾忙提醒说他是城南出了名的白痴,还经常打人。

赵轩摇摇头道:“天才和白痴只有一线之隔。”

陆吾不明白。

他记得以前少爷常说,比天才还天才的天才,还叫天才,比白痴还白痴的白痴,那叫傻-逼。眼前这个白痴摆明已经达到了傻-逼的境界,为什么少爷的意思却好像是说他是个天才呢?

赵轩跟被称作白痴的男子聊了一会儿,临走的时候说道:

“你应该有个名字。既然你对需求层次理论理解的这么透彻,以后我就叫你马斯洛吧!”

陆吾虽然不知道马斯洛是何许人也,但少爷既然这么说,显然是有典故的,而且看少爷的意思,这个马斯洛肯定也不是个简单的人物,至少肯定不会是个白痴,更不可能是个傻-逼。

自此以后,陆吾就经常陪少爷到城南看望这个马斯洛,每次都带上许多的吃食和衣物。如今少爷在出国之前特意问起他,显然是想再去看看他。

整个金陵城仍沉浸在三皇子即将迎娶燕国七公主的喜庆气氛中,诸多大街小巷都高高挂起了大红灯笼,就连秦淮河上的画舫都比往常艳丽了许多。

几乎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骄傲和喜悦,仿佛这门亲事大大发扬了楚国的国威,让每个人都觉得倍有面子。

沿着大街,一路感受着金陵劳动人民朴素的乐观主义精神,赵轩来到了城南的那条无名巷。

没有听见歌声,这不由让赵轩心里微微一紧。

“小轩轩,你来了?”

每次听到这个称呼,陆吾都几乎憋出内伤来。他实在想不通,少爷为什么对这个称呼一点都不生气,反而貌似还有些喜欢。

仍是在那个墙角,马斯洛顶着一只破斗笠,半躺在地上晒太阳,看到赵轩后高兴地直起身来。

赵轩笑着在他身旁坐下,看着他孩子般的笑容,开心地道:“你好,马斯洛!”

“我好,你好吗?”

“我也很好。最近有什么好歌吗,唱一首给我听好不好?”

马斯洛抬头看着天,幽幽道:“我的歌自然是极好的,若有新歌在这阳光下唱出来最好不过了……”

“说人话!”

“你懂的……”

两人一阵傻笑。

马斯洛继续仰头看着天道:“你幸福吗?”

赵轩微微笑笑,脑中闪过诸多的答案,想了一阵子问道:“什么是幸福?”

“你一念未生前本来面目是什么?那便是幸福的所在。”

赵轩皱了皱眉头道:“这话有些出尘的味道了……你呢?”

马斯洛点点头一笑:“人之所以不幸福是因为追求错误的东西,否则纵然贪嗔痴三毒俱全也无妨。”

顿了半晌,赵轩说道:“我要出国了。”

半天没听到回话,转脸一看,才发现马斯洛已经靠在墙边睡着了,脸安静平和的像一只熟睡的婴儿。

赵轩摆摆手,示意陆吾不要惊动他。

又在他身旁坐了一会儿后,赵轩起身轻声道:“我走了。你保重。”

说完几人轻轻离开,就在将要走出无名巷子的时候,赵轩听见身后传来一阵歌声,空灵中透露着豁达:

……

一生都是命安排,求甚么?

今日不知明日事,愁甚么?

帝王将相荒冢中,狂甚么?

……

荣华富贵眼前事,傲甚么?

他家富贵前生定,妒甚么?

前世不修今世苦,怨甚么?

……

赵轩轻轻笑了。

这些感悟固然有道理,而且他前世和今世的诸多经历,让他对这些歌词有一定的理解,但是为什么不反过来想呢?既然所有人最终都难逃一死,那么活着的时候,为什么不去争不去抢?

醇酒美人我所欲也,富贵荣华亦我所欲也,至少这样不枉活一生!更不要说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还负有对他人、对社会的责任!

况且,自己运气爆表地来到这个世界上,总要改变些什么,总要留下些有益的东西。

大楚显德十八年九月十五日的中午,艳阳高照,秋高气爽,也无风雨也无云。就在二皇子熊泰从城南出城,代天巡狩的时候,赵轩带着如霜、陆吾和两名经验丰富的六品护卫,在一家人的注视下,踏上马车,奔向楚国之外的天地。

马车渐渐远去,赵轩掀开马车后帘,见赵文安和司徒晨仍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地眺望着,却没有看见,司徒晨的泪水滚滚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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