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最好不要见面
“李北就是利用它怕火,将它用酒精浸泡制作成红蔓藤标本,但这这种做法是最愚蠢的,被酒精浸泡过的食人血藤会变得更粗壮,催生生长速度,体积会从原来的一倍翻到五六倍。它如果碰到人的肌肤,哪怕轻轻的接触,皮肤就会发黑,溃烂,一点点蔓延全身,成为干尸,化为灰烬。五尺道方圆百里的两侧荒野,估计已经成了它们的领地了。如果不火烧,不出一周,整个敬林就要面临巨大灾难。我去的时候,车还在,但是,里面的人全部得了失禁症,也痴傻了。” 至于…为什么它不攻击白小初,念白,还没想通,等血液化验单出来,再看看情况。 白小初吃惊:“好吓人,那食人血藤有伤着你吗?” 她紧张起来,拉起他衣袖往胳膊上推,看看他有没有受伤。 他盯着她紧张的眼神,突然勾唇,露出不被觉察的笑意。 他任由她检查,从手臂到衣领口下的胸前。 白小初忽然觉得自己的做法太突兀,赶紧把手放下来。 是啊,要是他受伤了,怎么可能完好无损地出现在她面前。 见他一句话都没说,只是看着她,白小初被他盯的无处躲避,生出惶恐不安的念头,随即解释道:“我不是紧张你哈,我就是想看看铃铛,铃铛丢了没有。” “当然知道你关心的是铃铛,原本,我要抓的那个人都没什么进展,还打算申请一个月时间在这里住下,但好在你帮了我,所以,作为答谢,紫铜涅鼠就送你了。” “哇!神豪啊!” 念白倒也不客气,眼皮子都不眨下,一百万直接就丢给了白小初。 他认为,钱财是身外之物,没了还可以挣,但她的笑容是最难的的,能让她多笑,也没什么不好。 白小初能在一周内拿到两颗铃铛当然高兴,可…听他这么一说,倒是把一个月时间缩短了,白小初倒是有点失落。 因为,这样的话,就意味着,他任务完成,要回到西北大漠。 奇怪了,她干嘛惦记着有女朋友的男人。 走走走,最好,不要见面。 “我中午就走了,你腿脚不方便,最好找你女朋友们过来照顾你一下。” 女朋友们?呃,他不会知道她学校里的花边新闻了吧? 为了不让他感觉自己有点不舍,白小初主动给李菲菲打电话,要她过来帮忙照顾。 白小初刚给李菲菲打电话,他出去了,白小初把电话按断,假装给李菲菲打,有说说有笑的。 过一会儿,白小初没听见外面的声音,扶着墙出去,客厅里干干净净,整整洁洁,亮丽舒坦,完全换了风格。 要不是她在房间里,她真怀疑,这还是不是她家。 白小初慢吞吞挪到厨房,厨房也是干干净净的,一尘不染。 嗯?他人呢?走了? “上校?”白小初慢吞吞挪到家门口,打开门,只见领居家的胖妞站在门口,一个劲傻笑。 “好…好帅啊…” 白小初戳了她一下,问道:“看到我表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