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为你撑起舞台
这也不能怪他,他最近不是在实验室里面就是躺在医院,回家的时间太少,根本想不起这个问题,今天才有机会,问李如要不要换房子。
李如很干脆的摇头,笑着对白蒙道:“我换什么房?我在这里住的惯了,现在也不上班了,每天吃自己儿子的喝自己儿子的,还找你要房子,我一个老婆子是疯了怎么地?整一个大房子,每天光收拾屋子做卫生就要多少时间?这不是自己折腾自己么!”
李如说得直白,白蒙忍不住笑起来:“妈,您可以请佣人的,也不差这几个价。”
“你这个孩子,口气可真大!”李如伸指压在白蒙脑门上,啐了一口道,“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也是你辛辛苦苦一分钱一分钱赚来的,我现在还能自己动弹,也不换什么房子,到一个陌生地方我谁也不认识,还不如就在这里住着,你常看看就是了。”
话说到最后,忍不住叹息一声。白蒙越来越有钱,可是回家的时间却是越来越短,母子两个很久没有时间唠叨了,这才是李如最在乎的事情。
“妈,以后我有空一定常回家。”白蒙拍胸脯保证道,却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还帐。
李如笑道:“你个家伙,从小说谎就不带眨眼,看起来老实,可是八分真二分假的把戏玩的比谁都熟溜,这玩意还真遗传吗?””
“妈,我是您的儿子,当然随您了。”
白蒙嘿嘿一笑,揉着李如的手,给母亲做做按摩。这么会儿时间知不到强身健体,至少能让老人在晚上有一个安稳的睡眠。
“这可不是随我!”李如一瞪眼,“这是随你那没溜的爹。”
这话还是头一次听到,他自记事起就和母亲一个人生活,根本没有提起过有关自己父亲的事情。他有时候也在怨恨,别人都有父亲,守候着自己的孩子,可是自己却没有。小时候问过母亲,母亲只是哭,他便不敢再问。
平时不提,长大了慢慢也淡忘了,反正母子两个相依为命,也算曰子过得去。他有时候也想过,大抵也就是陈世美之类的故事吧。
那么自己便努力些,让那个家伙刮目相看,他为了富贵还是为了什么的,放弃的家庭曰后会是何等优秀。
可这等心思,他从来在李如面前提过,也没有人和任何说起过,只是挂在自己的心底,有时候想起自己的努力和拼命,才发现这个世界为之努力的无数种原因中,还有这么一点想要证明自己的想法。
对于不要自己放弃自己的人,那么就让他后悔。他讨厌那种用哀怨的调子唱什么《可惜不是你》,他只想扬眉吐气,对于那么错过他生命的人,唱一首《幸好不是你》,看谁可以笑到最后。
今天难得听母亲提起自己的父亲,白蒙眼睛一亮,心中转过很复杂的情绪,也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此时的心情。他迟疑一下,作出很有兴趣的神情问道:“我父亲、是个怎么的人?以前总是骗您?”
“他啊,说谎根本是本能。当时总是让人信的,可是想了这么多年,他从一开始的一切身分都是假的吧。不过我不怪他,给我这么一个大儿子,才让我生活为了目标。”
李如摸摸白蒙的脑袋,“好了别说了,早些睡吧。”
“嗯,您也早点睡。”
感觉到母亲情绪有些不对,白蒙也敢多问,只是对于自己父亲这个人,一个是生活上的一个阴影,就好像从来没有存在似的,想要去查起,也根本是无从查起。
只不过他有一桩好处,想要睡的时候,只要躺下就可以睡着。这也是随着对自己身体掌握力愈发强大带来的好处,不管是精神力还是身体强健,从根本上都是让自己生存能力和适应能力更加强大,可以休息好保持在工作生活中旺盛的活力就是其中很强大的一条。
天未亮,他的生物钟自然就把他叫醒,在外面跑了一圈回来,才发现黎灵也已经醒了,正站在天台上念书。
“今天不上课?”有些曰子没有和这个邻家女孩细聊,忍不住揉着她的长发,和外面寒冷的空气一般冷。
“今天周末好不好,你是不是生活太颓废了,根本不知道星期几了?”这个时候,吐气的时候已经可以产生白气,黎灵一笑,娇嗔道。
“我自己是老板,想上班就上班,不想上就不上,根本不用管他是星期几的。”
白蒙自豪的道,拍拍胸脯,好像自己真的有很大的自由一样。
“好气派呢!大资本家,不怕你的员工也跟你一样吗?”黎灵鄙视的看了他一眼,一甩头从白蒙的手中把自己的头发甩了出来:“别用你的脏手摸我头发,早上才洗过的。”
“嘿嘿,跑不掉,我这里的工作天下第一的好,等你毕业了,也来给我打工。”白蒙看着黎灵的样子,觉得好玩,又去抓她的辫子。
也许是离开学院未久,白蒙心中总是有着马尾辫情节。披肩发盘发的姑娘再美,他也总会想起简简单单的,把辫子扎一个马尾垂在脑后的姑娘。似乎是校花,似乎是同桌,总是也许每个男子,心底都有这样的影子。
黎灵的青春靓丽,正好是这个影子最好的投射,每次看到小丫头,白蒙就忍不住想要欺负她,和小男孩表达自己喜欢的情绪是一样的。
“说真的,我毕业了真的去给你打工?”黎灵哪里跑得过她,两个人逗了一会,黎灵累了,在楼梯上坐了下来。白蒙坐到她的旁边。
黎灵轻轻的依偎了过来,白蒙环住她有些喘息的身子,作出思考的样子:“嗯,这个问题,我研究研究!”
“屁!”黎灵啐了一句,“我去给你打工,你还敢研究研究,真没意思。”
“开玩笑开玩笑的,不管你学什么,保证有最好的职位等你,你看,董事长秘书如何啊,美女?”
白蒙挑挑眉毛,坏坏的笑了起来。
“你说,我学什么好呢?我可不想给你当秘书,还不让你欺负死。我要学到有用的,成为你非用不可的人才。”也许是想到将来,女孩的声音柔和了起来,也不再那么跳脱,认真的询问白蒙的意见。
也许在他心中,白蒙就是那个什么都能说的闺密,虽然有些不一样的感觉,但是他的意见,肯定都是对的。
白蒙思考一下,也发现黎灵做什么都很好,没有短处,也没有特别擅长的东西。他想了一会,挠头道:“还是看你喜欢什么吧,反正你这么聪明,又肯用功,无论做什么,都能成为天下第一,才貌并重的大才女的。”
“你就没有个意见?或者希望我去学的东西?”
黎灵没有得到答案,有些不满的道。
“你就没有想学的,一定一定想要去做的职业吗?”
白蒙反问道。
他不想限制任何人的梦想。让别人走上自己的道路,用自己的思想去改造一个人让她听说,虽然很好玩,可是她没有真正的快乐,自己也不好开心吧。
对朋友和手下可不一样,白蒙希望黎灵有自己的想法,可以找到愿意为了它奋斗终生,并且可以每一天每一天努力,都心甘情愿的事业。
想要有成就,兴趣还是有很大帮助的,成功是一个太久才能摘到的果实,没有长时间的准备,根本不能看到一点希望。
随着白蒙的话,黎灵沉思起来。有的时候她也想过自己的人生,到底做什么好呢?外面波澜壮阔的世界,好像做什么都很有吸引力,什么都想尝试。这是一个聪明的姑娘,她有着近乎无限的潜力,在任何方向都可以发挥极大的天赋,只要有机会,她就可以创造奇迹。
所有到了真正选择的时候,她反而会是迷茫了,哪一个都很趣的样子,可是哪一个,又好像做久了都变成了没有意思的事情。
“哈哈,当然了,什么东西变成事业,都没有那么有趣的。”白蒙握着她的小手笑了起来,柔若无骨的小手无力的任他揉捏,是因为没有决定的迷茫,也是因为习惯了他的存在他的味道,才没有任何抗拒的想法。
“不过,你总会有自己的偏向,当累的时候,才能再生出努力的动力。”白蒙道,“我以前觉得做实验很好玩,看电视上的科学家们,摇摇试管就可以创造出新的物质,颜色绚丽好厉害。可是前一阵子,我做实验都快做吐了,而且怎么摇试管都没有我想要的东西,也只能坚持,直到成功。可是成功了呢,还会有下一个项目等着自己。想休息一下,就会发现不做又少了点什么,总有种力量在勾引着自己去试探一个究竟。”
白蒙嘻嘻笑着把自己的感觉讲了出来,最后总结道:“大概,这就是兴趣吧,我不是为了别人而努力,我是在完全自己想要人生,努力,坚持,就是对自己负责。”(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