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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相互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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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说说封国内的概况。 大虞国第六王子慕容昭和,是封国的王,世称和王,封国就称作南和国。和王的王宫设在豳州城,豳州在川州的东面。 封国内的官府机构分为四级,最高一级,是王宫里的军机殿和勤政殿,次一级,是州郡的官府,再下一级是府城的官府,最低层是镇衙门。 在基层的镇衙门里,一切都由镇差说了算;而上一级的府城,有实权的官有两个,府尹和府监;更上一层的州郡,有实权的官员有四个,分两个主官两个辅官,主官是刺史和都监,辅官是司政和司军。这种官史制度,最低层镇衙门一个人说了算,便于治理地方,最高层集权于一个国王,便于重大决策,中间部分,越往上权力就越分散,形成权力之间有效监督和制衡,不容易发生武力叛乱。 一个镇的主要官府机构就是镇衙门;一个府城的主要官府机构有两处,分别叫府衙和府卫军校场;一个州的主要官府机构也是两处,分别叫清衙和都卫军校场。校场主要是练兵的地方,也是掌管兵事的武官主事地方。豳州的王宫外,也有一个王卫军校场。而负责保护王宫安全的,叫近卫军,近卫军来自于王卫军,王卫军来自于封国下辖各州郡的都卫军,而都卫军则是来自于府卫军。 五年前,川州城上一任都监费泽,年老卸任,现任都监宇文佑,才来到川州都卫军校场。宇文佑在此之前,一直跟随和王,在沼岭州南部领一路大军,与南蛮人交战,屡立战功,深得和王信任。 宇文佑不但武功高强,而且多谋多智,既善于治军打仗,也适合于官场参政,是个难得的人才。川州城上一任都监费泽,虽然勇武过人,治军有方,做个疆场武官非常胜任,可在地方官场参政,就有所欠缺了。费泽任川州都监期间,川州的治权,一直以刺史韩冰为主,司政和司军都被韩冰拉拢,都监对刺史制衡作用,严重被削弱。若非费泽以往战功赫赫,和王早就打发他回家养老了。 大虞国重兵事,官府机构为衙门与校场并重。校场的主官,也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地方政务。武官战功突出,年龄大了,就会被调离沙场,在后方任校场的主官。这是一种潜在奖赏,这样的武官,在辞官养老时除了能得到实实在在的赏赐外,辞官之前任校场主官,既能保住地位,也能得一些潜在好处。虽然朝庭明令禁止以权谋私,但也知道,朝庭的银车是不可能做到点滴不漏的。 被派到川州任都监,宇文佑自然知道和王的用意。他到任之后,就多番筹划、积极作为,如今已然培植起一帮亲信,有效制衡刺史韩冰的势力,令其不敢肆无忌惮,恣意妄为。其实这种官场上的制衡,说白了就是各方势力暗中勾心斗角,最得利的是朝庭。 所谓‘人不为已,天诛地灭’,朝庭重视史治,但官场争权夺利依然避免不了。在官场上,有不同的势力,各势力之间,若利益趋于一致,便会团结协作,若利益相背,便会相互争斗。只是这种争斗,一切都在暗中进行,什么诬陷栽赃、造谣诽谤,甚至行刺谋杀等等,手段毒辣阴险,比疆场之上明刀明枪拼杀,更显得残酷阴险。 朝庭明白杜绝不了官场上的勾心斗角,所以往往会对一些官场势力加以利用,甚至暗中扶植,引导各势力之间相互制衡。这样,不但不影响朝庭政策的贯彻实施,有效防止发生武装叛乱,而且还能减少朝庭的损失。 宇文佑会识人用人,来川州才几年时间就取得了成效,这主要得益于黄晶。 武官官阶的晋升,从营慰开始,再往上升,不但个人武功要达到相应要求,还要得到上峰官员的推荐。这种被推荐的资格,和个人平时立功受奖有关,或是得到上峰官员赏识而推荐。 在都卫军中,有着更高的武官官阶。刀统上一级是镇府使,镇府使上一级是副都统。都监宇文佑就是一位副都统,而司军也是副都统,二人官阶相同,职务不同。 黄晶是川州城人氏,原是都卫军中的一名刀统,一直没有晋升机会。他原是上任都监费泽部下,宇文佑赴任后,自然划归到宇文佑麾下。 宇文佑来到川州不久,便发现了黄晶的才能,因而将他提拔到自己身边。几年下来,黄晶的才能也得到充分发挥,不但将司军拉拢到都监宇文佑一边,还将一些府城的府尹和府监笼络到宇文佑这一方。 这种势力之间博弈,不是明面上争斗,拼的是智慧和谋算。 州郡的都监或者刺史,是朝庭的一方大员。这样的一方大员,若不培植起自己的亲信和势力,除了俸禄之外,很难捞到外财,甚至对朝庭下达的任务指标,落实起来也会大打折扣。虽然朝庭官史制度等级森严,府城官员不敢违抗州城主官的命令,表面上对州城主官恭敬顺从,但那保不定就是阳奉阴违。上峰交办的有些差事,他们做点表面文章,就可应付了事,还让上峰官员不好挑他们毛病。典型的例子就是老都监费泽。 对于大马川府,黄晶两年前就曾来打探过。府监曹厉是追随刺史韩冰的,这点黄晶可以肯定。他原以为周府尹也是刺史的人,可经过几次试探,黄晶对周府尹有点吃不准。那周府尹办差,一直都是尽心尽力,无论是刺史或者宇文大人交办的差事。 为官者理应为朝庭办差,而一心为公、尽忠职守,没有半点私心的清官,那可是凤毛麟角。在黄晶看来,周府尹要么是具有大智慧,手段高明,在刺史和都监之间,两边通吃。若是这样,周府尹处境也最危险,一旦出了纰漏,最有可能成为别人替罪对象。另外还有一种情况,周府尹可能有更深层背景,不怕背黑锅。 黄晶这次作为监察使,带着一个监察组进驻大马川府衙内的刑署。第二天开始,监察组就着手审查此次大马川府匪患一案。 范家管家——范南已死,南街永保兴商铺也被付之一炬,而在押的永保兴众人,似乎都知道情势对他们有利。他们在被提审时众口一辞,矢口否认范家有一个叫范南的管家。燕丁当时取证困难,现在时隔多日,黄晶此时再派人求证范南其人,当然没有结果。 如此局面,让那两位监司有了籍口,断定府城永保兴商铺被人栽赃诬陷,极力要求监察使黄晶妥善处置永保兴众人。他们要求黄晶保住官府名声,补偿范家损失,给平民百姓留下一个官府公平、公正、知错就改的形象。 两位监司的要求,黄晶当然不能马上答应,否则,就是承认燕丁造成这种冤案错案。如此一来,韩冰刺史和州城的永保兴,都会堂而皇之的找宇文大人讨公道,那会让都监宇文佑极为被动。好在另一个人证一直被燕丁保护着。进一步调查重点,当然转到那个通匪捕快身上。 这通匪捕快已被拘押多时,终日惶惶,精神上饱受煎熬。他在刑署当差多年,深知刑署历次侦办匪患的情形,雷声大、雨点小。通匪之罪很重,他以为主动交待,就能得到宽大处理,最坏结果也不至于丢了小命。如今情势,州城派来了监察使、监司等高官,并一而再,再而三的对他左审右审,让他倍感压力,身心俱疲,也越来越怕。 几次审问通匪捕快,他的供词都是一样。通匪捕快坚称,范南确系永保兴的人,他在永保兴见过,只是不知那范南是不是范府管家,当初接触时,范南自称是范府管家。 这通匪捕快的背景很简单,他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官差,来自府卫军,不是大马川府人氏。他给匪囚捎带疗伤药丸,纯粹就是为了银子。 审讯到这里,黄晶对两位监司,提出了自己的判断,让二人无法辩驳。通匪捕快背景简单,动机也很单纯,只是为了银子,他没有理由诬陷永保兴。至于范南是不是永保兴的人,如今已确定不了,但永保兴范家,也没有足够证据与他撇清干系。 黄晶断定,范南的死、永保兴失火,这是有人在毁灭证据,为范家开脱。他心里清楚,这毁灭证据的事,定是府监曹厉暗中所为,只是抓不着把柄。所幸,通匪捕快的供词,他还可以利用,让永保兴撇不清干系。 大马川府匪案,必须有一个解决结果,这是州城来的监察组此行任务。 黄晶与两位监司对此案的处理结果,必须尽快达成一致,不能长久僵持。黄晶知道,若以涉嫌通匪处理范家,两位监司绝不会答应,因证据不足,闹到川州城去,让刺史和都监将争持提上台面,势必引得王宫来人追查,届时,州城的两位主官都要受了王宫的责怪,不好收场。接下来,处理永保兴的人,黄晶势必要做点让步,但他也要做点文章,将府卫军内部搅乱。 这天,黄晶与两位监司商议,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 官府还永保兴清白,事后各方不得再纠缠。 官府还永保兴清白,必须向民众澄清导致冤案错案的原因。这也是黄晶肯妥协的目的所在,进而,调查的矛头自然指向府卫军。 重要人证——范南,不应该死在大狱,这是刑署侦案人员严重失职。因没有杀人灭口的证据,范南之死,当自杀论,追究其自杀原因,最可能的,自然牵涉到侦案人员滥用刑罚、屈打成招。这样追究下来,调查矛头直接指向了关刀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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