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章:黑袍人和尸群
行尸和尸兽对于火焰的抗性其实比大家想象的要高很多,这并不是说这些亡灵更耐烧,而是因为行尸和尸兽没有痛觉,即使行动缓慢,身上被火焰覆盖,也会继续前进,直到倒下。 这就给了防御方很大的麻烦,但是如果用火油的话,那就不一样了。 在这个物资匮乏的边境地区,别的不好找,但是动物油脂和植物油脂基本到处都是,这些当然要归功于勤劳的冒险者,猎团和当地的居民了。 有着如此得天独厚的优势,我灵机一动就弄了一批猛火油出来,不仅如此,还在稻草里面混入了薪柴膏油之类的易燃物。 而且为了防备可能出现的黑袍人,猛火油也被我作为了保险的手段,这种在地球被古人用烂了的火攻之术对于喜爱三国的我来说可是再熟悉不过了。 当士兵,冒险者和豹人骑士们千辛万苦的完成了我所布置的任务后,我嘚瑟的坐在城墙上,感觉真是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不对,应该是只欠行尸了。 当然黑袍人的效率也没让我们失望,当天晚上,这货就带着自己积攒的行尸和尸兽大军出现在了冻林边缘。 果然黑袍人下了不少功夫,暗精灵女孩在晚上能让夜枭自愧佛如的目力让她很快就估算出了尸群的数量,在四千到五千之间,而且我惊奇的发现,这里面还夹杂着我们淹死的狼群和哥布林。 这些被泡肿了,鱼啃了后又被复活的哥布林在尸群中被挤的东倒西歪,狼狈不堪,却又不得不屈从黑袍人的力量,随着大部队蹒跚的走来,样子非常滑稽,也非常解恨。 同时随着几声低呼,我们也看到了尸群中原本是我们同伴的那些猎团的猎人,冒险者和我们之前派出去的斥候。 气氛莫名的诡异起来,不过想想也能理解,毕竟尸群攻城这种事情在大陆上虽然广为流传,连孩子都能娓娓道来,当做睡前故事听得津津有味,但是真没有几个人见过。 因为见过的人,大部分也都变成了尸群的一员,然后随着圣职者的净化化为了大地的尘埃。 而当自己亲眼见到的时候,说不害怕是假的,这种感觉真的很压抑,怎么说呢,就像是被困在孤岛的羊群,而身边都是疯了一般的狼,他们留着口水,抓挠着自己溃烂的皮肤,脑子里只想着如何能从城墙上新鲜的血肉当中寻求满足。 这是一种难以言喻的生者对死者的恐惧,和死者对生者的憎恶。 当然在尸群现身后,黑派人也没有过多控制尸群,在我看来,不是他不想控制,而是控制不了,黑袍人现在能做到的极限大概也就是引导尸群而已,虽然他看上去实力很强,估计能在糟老头手下过几个回合,但是说他的精神力已经强大到了同时可以操控和压制数千亡者。 谁爱信谁信,反正我不信。 在我正在激烈的进行头脑风暴的时候,小神官挤过来用她一双小手握住了我手,我低头看了看她微白的脸颊,于是把她抱紧轻声安慰起来,而暗精灵女孩和雌狐也走了过来站在我身边。雌狐看上去略有些紧张,而暗精灵女孩却出乎意料的安静和放松。 她看向我的眼神充满了信任,我笑着摇了摇头,暗中也拉了她的手把她拽了过来,她身子僵了一下,不过也没挣扎,于是在我左拥右拉的时候,雌狐也走了过来,不过她没什么大动作,只是默默的站在我身后而已。 而我只是默默的在等待,等待蹒跚的尸群走过了第一条防线,然后是第二条,第三条.... 在我看不到的被黑色兜帽遮掩的面容下,奇丑无比的黑袍“人”眉头都拧在了一起,像是一个满脸爬满了蛆虫的畸形儿。 没错,黑袍人就是个畸形,只不过他是个有天赋的畸形。虽然他生来就长得奇丑无比,但是说实在的,村子里面并没有人因为他的丑陋而嫌弃他。 当他还是那个叫做提姆的年轻农民的时候,每天驮着背在田地里劳作的时候总会把目光投向村里面最漂亮的那个女孩,那个采药的女孩。 村里面没有哪个男孩子是不喜欢她的,每天早起,她家门口都会摆满礼物,有鲜花,水果,甚至从林地里面抓来的百灵鸟。 女孩子也很善良,只不过她对提姆展现的善意,让提姆误以为那是爱情。 只是比提姆面容更丑恶,则是他的灵魂。 而激发提姆内心黑暗的,是镇上来的一个僧侣,而地母神的僧侣并不忌讳爱情。 当博学的僧侣开设教堂教孩子们识字的同时,他不仅仅赢得了村民的敬意,更赢得了采药女孩的芳心,而两个人的爱情也受到了村里人民的祝福,很多女孩的爱慕者都知难而退了,除了提姆。 他偏执的认为女孩应该属于自己。 于是为了“夺回”那根本就没有属于过他的爱情,他甘愿成为了一直潜藏的恶魔的仆从,然后利用恶魔施舍给他的力量杀死了实力只有钢铁级的僧侣,并且放肆的羞辱亡者的尊严。 当提姆认为他已经成功的夺回了自己的爱情的时候,得知了真相的女孩选择了自尽来追随自己的爱人,而失去了人心和人性的提姆认为他被女采药师背叛了,为了宣泄愤怒,提姆杀光了村里的每一个活物,然后利用他那个已经再次躲藏起来的主子赋予的操控尸体的能力,组织了自己的第一批行尸部队。 随着时间的流逝,随着力量的增强,他变得越发仇恨人类。 尤其是比他好看的人类,他把一切都归结于女孩子唾弃自己的丑陋相貌,而不是他丑恶的灵魂。 而在潜藏了许多年后,他好不容易蛊惑了一个死灵法师的徒弟,让这个徒弟给他偷来了他梦寐以求的死灵水晶,他的主子告诉他,有了这块水晶,他就可以通过收割灵魂来让自己脱胎换骨。 只不过功亏一篑,给他送水晶来的那个蠢货死于话多,而水晶也被送到了冒险者公会,被白金级的大佬看管。 而对于刚刚达到银级的黑袍人提姆来说,那可是自己主子都不敢招惹的存在啊。 于是他想要泄愤,发泄自己内心的黑暗和丑陋,他要杀死一切比他颜值高的人,嗯,基本没人比他颜值低了吧..... 于是……这场人尸大战,一触即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