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幻影显形
“我们真能够跟那些作者学到不少东西。”
“我每看一本书都可以在一开头,在作者还没有明确表态的时候,就去猜谁是本书的英雄,真正的主角,谁是邪恶的代言人,而且往往一猜就中。”
“正面的出场人物的形象可以具有各种各样的、常常是可悲叹的品质,但他绝不是吝啬的、小心眼的、贪婪的、不老实的和狡猾的。他不一定总是有男性雕像的美,但绝不会是秃头的,斜眼的或者掉了牙齿的;万一有这些缺陷,那他一定有一个‘高高的前额’和‘非凡的目光’,斜眼和牙齿将只字不提。他不修边幅、穿着朴素、不赶时髦,但绝不会是肮脏的,邋遢的,流里流气的和神态萎缩的。”
“而邪恶的代言人一开始可能有各种各样的好品质,无论是智力还是体力,都能将身边的人玩弄地团团转,像棋盘上的棋子随意指使。他伪装的好人面孔甚至会赢得读者的好感,但后来,当作者让他发出‘刺耳的尖叫’、‘阴冷的笑声’,‘拧紧眉头’瞧人一眼或者暴露出自己‘并不完全正派的文雅外表’时,读者立即就会改变自己的观点。”
“这种写作方法,把人物的外貌和邪恶的本质联在一起,甚至连‘菲尔德·托提乌斯’也难以避免。你看他揭露玛曼森罪犯世家以金钱和女色为纽带勾结塔木斯克监狱的《盐湖》里那位谢侬·诺德兰典狱长的形象,按照‘菲尔德·托提乌斯’的形容,谢侬是‘恶棍中的首领‘,‘罪恶世界的暴君’。谢侬·诺德兰有一张无比刚毅而又使人感到厌恶的脸,哲学家的前额和好色之徒的下巴说明这个人既能行善,也能作恶。他那残忍而坚毅的眼睛、下垂的眼皮和恬不知耻的目光、凶狠的鹰钩鼻、前额深深的皱纹……这一系列天生的特征都证明谢侬·诺德兰是一个危险的家伙。”
“实际上这就是一幅通缉令罪犯的画像,因为他‘天生’有‘罪犯的特征’。”
被阴寒的雨水打湿而受冷的身体终于缓和过来,思诺森轻轻地放下锡碗,坐近壁炉的位置,又为炉火添加了几块煤石。
“思诺森,你总是喜欢把姿态优雅的极乐鸟拔掉光彩夺目的仿佛初升朝霞的羽毛,然后用放大镜一点一点地寻找上面的斑点和瘢痕,然后指责它辜负了你的期待。为什么要这样苛刻对待它们?这完全不像你平时的为人。”兰切洛斯不满地发出抱怨。
说了一大串暴风骤雨般的批评,思诺森的情绪有些低潮,他深呼吸了几次,吐出一口悠长的气息:“我只是不能容忍这些本该非常优秀的文学作品因为这些细节上的失误而留下瑕疵。我能看得出来,这些诗歌骑士非常用心地为大家创作精神的食粮。可是这些艺术上的瘢痕就像圆面包里混杂的砂石,不仅难以下咽,还让它的保质期大大缩短。我敢肯定,再过几十年,不,或许十几年,甚至就是几年,这些写在莎草纸上的著作就会被捆起来放在高高的阁楼上任凭灰尘在上面堆积。”
兰切洛斯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尽管他隐隐地有些无法认同思诺森的观点,可是他的内心却已经被打动了。
下雨,尤其是连绵数日的阴雨天气,让所有带着尘土的车辙和脚印混成无法辨识的泥泞。郊外的硬土地面浸透了雨水,被路过的农夫踩地蓬松发软,更多的泥巴被带进激流城里,就连负责清洁街道的雇工,也无法让路面恢复干爽和整洁。因此平时潜藏在各个角落里的地下世界的居民们趁着这个好时机,准备出来透透气,顺便大肆捕食填饱它们永远无法满足的胃口。
松鼠路,与贝壳街隔了三个路口的一条直道,在这里居住的都是富有的商人,他们通常购下临街的数幢公寓以及后面的巷子,稍事修建后改成环形的堡垒式的建筑。
最近一段时间,这里的居民经常看见有陌生人在附近游荡,随后就有一位资产丰厚的商人发现他的书房被撬开,为了保护现场,暂时还没有清点损失。
因为政法署手头上迅速积累了厚厚一叠案件卷宗,商人不想等待那么久的时间,在好友的推荐和具名担保后,他找到了最近略有声名在外的思诺森。
珠宝商人斯宾森一直很感激思诺森为他做的事,不仅追回他的损失,还为他谨守不能外传的家丑的秘密,作为回报,同时也出于来自同一个街区教会的教友,在听说好友的居所被盗后,立即拍着胸口向朋友推荐思诺森,还将自己的名字写在担保书上。
思诺森得知这件事后,对斯宾森先生的看法很快有了改观,同样为了不让他失望,以及自己在耳口传闻中好不容易才积累的一点点的声望和名声,他决定要拿出自己的所有本领全力以赴。
房间里乱得一塌糊涂,衣柜门前乱糟糟地放着一大堆衣服和头巾,地板上洒满了纸张,抽屉是空空的,一把椅子散了架,椅子腿不知道为什么放在窗台上,而在刷了油漆的写字台上,就像在手术台上一样躺着一个双手伸开、腹部被斜着剖开了的挺大的挺漂亮的玩具布偶。
思诺森站在房间门口观察着,他什么都没动,什么也不着,他只是站在那儿观察。
他在设想:他正在寻找的“那个人”,在这个房间里干了些什么。
片刻间,思诺森把自己想想成那个人:从衣柜便窜到写字台旁,掰断一条椅子腿,把玩具布偶剖了腹……
“停!”
思诺森陷入沉思:‘我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什么要在这些非常奇怪的地方找东西?对了,一定是有什么很小,但很贵重的东西,多半……就是,珠宝!’
他合上眼睛,一会儿再睁开。房间恢复原样,思诺森可以清晰地看到一个面目模糊的连性别都不清楚的幻影打开房门,从他身体‘穿过’,匆忙地翻箱倒柜,任由文件纸张撒在地上,然后紧张地绷紧了脸,一个接一个地掰断椅子腿,找藏珠宝的密洞,一无所获后,他气急败坏地在房间里来回走动,将一个摆放在显眼位置的玩具布偶视如藏珍宝的盲区,放在写字台上,用一条椅子腿把它开了膛,伸手进去寻找,依旧……找到了,一个很坠手的纽扣大小的玩意……
幻影消失了,思诺森用平常的声调对身后的见证人,珠宝商人斯宾森先生以及贵重物品被盗走的受害人说:“好的,我们可以开始了……”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即使是在巡视厅里与罪犯战斗了几年,谙熟各种犯罪手法,也无法让我看透别人的思想。但是我可以把自己设想成罪犯,这对侦查破案来说是极为有益的。”
“假如我是一个新手,作案时恐怕会因为哆嗦的双手和身体留下许多痕迹和线索,而且新手的罪犯作案,往往遵循着一成不变的行为模式,几乎可以看出来他是从哪一位犯罪老手那里学成出师。”
“假如我是一个老练的盗窃嫌犯,我会直奔主题,找到目标,直接下手。或许有足够的时间,我会抹掉自己的留下的痕迹,甚至故布疑阵,把侦查员的思路带进死胡同里。”
“如果是前面的那种菜鸟,很容易对付。如果是后面的那种狡猾的对手,我会把自己放在作案者的位置上,首先弄清楚他的智力水准,然后想象我自己在类似的情况下会如何行动。”
思诺森走进房间里,用莽撞的动作打开衣柜:“认为贵重的财物放在衣柜里,夹在衣服之间,这是一个新手的下意识的举动。他把里面的衣服都翻出来,甚至很认真地抖动和摸索,结果一无所获。他没有把衣柜恢复原状,去翻动房间里的木箱,里面同样是衣服和各种饰物,因为过冬换季而整理好的旧衣。”
在房间里模仿着做了几个动作,思诺森的话吸引了珠宝商人斯宾森先生的注意,连被盗走贵重财物的梅特·菲利先生也首肯地点点头。
“作案者开始打开写字台的抽屉,轮流将抽屉抽出,倾倒里面的文件纸张,没有找到目标物,他开始气急败坏。既紧张又失望后,嫌犯开始怀疑自己的直觉,他遵循犯罪教科书的教导,开始搜寻藏有珍宝的密洞,目标锁定在松木椅子上,这种木头并不值钱,是一些富人喜欢藏宝的好地方。掰断椅子腿,一条,接着一条,都没有发现,他真的着急了。”
“房间里如果藏有贵重的财物,它会放在哪里?案犯也有自己的头脑,他认为藏在最安全的地方反而最危险,而最显眼的地方,或许就是让人忽视的真正安全之处,因此菲利先生个人原因喜欢的一个玩具,放在衣柜和木箱之间大耳狐布偶被犯人当做是真正的藏宝处,而惨遭毒手。看看这些凹缺的地方,都被仔细地搜寻,很可惜的是,他好像找到了要找的东西。”
梅特·菲利先生把手伸进玩具布偶的腹部,羽绒填充物乱糟糟地撒出来,他点点头:“你说的很对,思诺森先生,嫌犯确实偷走了一样东西。”
“很值钱吗?”
“对我个人意义来说,那是无法用金钱衡量的。好吧,其实没什么,只是一件继承祖先荣耀的传家宝,一个没有戒指面的指环。”
思诺森点点头:“看来,那位嫌犯有些脑子犯昏,费了那么大劲,竟然只是偷走了一枚戒指的指环。菲利先生,这是一个新手,用百宝钥匙很熟练的甚至连撬棍都省了的‘锁匠’,看来也应该没有留下案底,这有些难办,请给我一点时间。”
梅特·菲利先生客气地擦了擦手,去掉沾附在手上的短碎羽绒:“这没什么。外面在下雨,那些脚印应该都消失了。”
“你说的没错,菲利先生。”思诺森无奈地摊开手。在他不知情的时候,体内的那颗种子已茁壮成长,一抹淡淡的绿意在思诺森的眼睛里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