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和尚
让李桧先回去,袁文伯将雷少轩留下。 “你可知为何我们如此对待李桧?只交易不收徒。”袁文伯道。 “请师傅明言。”雷少轩对此也一直迷惑不已,不过师父做事一向有深意。 “老张的女儿,十有八九被送入教坊司,教坊司为太监所管辖,要想救人,太监最方便。”袁文伯道,“这就是我们想办法送李桧入皇宫的原因。” 张青插话道:“雷少轩,我们不收李桧为徒,是有原因的。但凡太监,被切了根子后,此生已经无任何之寄望,这种人心里多有变态,心里绝无忠孝仁义礼智信之念,也看不得别人好,甚至以害人为乐。你对其好,亦不会感恩于你,有时因为心里扭曲,反而觉得你瞧不起他,不知何时便招来祸端。与太监交往,第一关键便是可用不可交,真要交往,不如一事一利,以利交,绝不可以义交。” 雷少轩大户出身,并非无见识之人,多少听说过这些事。尤其母亲营商,耳濡目染,雷少轩也算是见多识广,闻言虽然愕然,心里有些不以为然,但却能理解师父的想法。 然而雷少轩却不打算这样对待李桧,白娘子那绝望的目光,让雷少轩永生难忘,在他目光里,看不到一丝丝的利,只有对生命的无奈,对尊严的渴求。 …… 死囚营里,唯一有意义的事情是等待上战场,大多数人终身都无法离开死囚营,死囚营里每一天其实都是在等待死亡,因此许多人都渴望着战斗,渴望早点确定自己的归宿。 大战往往不期而至。 这是雷少轩参加过的最大一场战斗,一片平坦的戈壁草原,黑压压全是军队,一队队人马,一个个方阵森严排列。 没有一丝风,恐惧、紧张仿佛把风都凝住了。 死囚营身后是前锋部队,长枪手持枪罗列,排排的枪尖寒光闪闪,让人不寒而栗,刀手横刀于肩,锐利的刀锋泛着阴冷的光芒,拒马桩密密麻麻,如低矮森林,刺破苍穹,左右两翼骑兵整装肃立……紧张的气氛让人喘不过气来。 显然这将是一场有骑兵参加的大战,雷少轩深吸了一口气,心里升腾起丝丝死亡恐惧。 死囚营死囚最害怕参与有骑兵参加的大战。 骑兵冲锋下,步兵正面对上骑兵,几乎无还手之力,往往死伤惨重。 面对呼啸而来的骑兵,即便躲过第一匹马,也会被第二匹马撞死或者踩踏,步兵手里的兵器作用不大,常常来不及挥动,便被卷入滚滚洪流,撕个粉碎,化为肉泥。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骑兵冲锋前,往往先让自己的死囚营冲垮或者至少冲散对方死囚营。 在他们眼里,死囚毫无价值,直接用骑兵冲杀这些人,会让骑兵速度减慢,不利于冲击对方的军队,只有冲杀军队,才有价值,如此一来,死囚营比后面的军队更幸运,毕竟他们会正面面对骑兵的冲击。 天阴沉下来,肃杀的气氛弥漫整个荒原,空气凝固了,声音凝住了,只剩下无边的沉默。 死囚营里没有任何信息,死囚不知道每一次战斗的布局和意义,只是麻木等待战斗、等待死亡。雷少轩受袁文伯教导,眼光与常人不同,雷少轩明白,这将是一场大战、决战。 雷少轩第一次感到了紧张,浑身发冷。 所谓决战,即决定大局之战,这些战斗往往伴随着混战和大量的死亡,包括成建制的军队死亡,更不用说死囚营这种杂鱼,这些小杂鱼会有灭绝的危险。 决战,也往往是正面对决,层层推进之战。如果那样,死囚营就直接面对骑兵与对方军队的直接碾压,决战下来,死囚营死囚十不存一。 面对决战,雷少轩要做的绝不是杀敌自保,而是如何躲避活命,甚至逃跑,往往越大的战斗,越没有人理会一两个小杂鱼似的逃兵。 这些念头,在雷少轩的脑海里翻腾,但他不能跟任何人商量,那会引起恐慌。 荒原上,风呼呼逐渐刮了起来,天空中团团黑云缓缓聚集,军队已经缓缓移动,天色暗了下来。 风越来越强,夹杂着沙子,雷少轩抬头往远处看去,地平线上,团团黑影翻涌滚动,排山倒海般向这边飞扑过来。 不好,这是沙尘黑风暴!风暴已经让人睁不开眼睛,死囚营的人不自觉的聚集,互相靠在一起。 “散开、散开,”雷少轩一脚脚不停地踢在三十六营帐的人身上,大声喊道:“骑兵冲锋了,散开、散开。骑兵冲过来时,趁机抢上马背,这是唯一活命的机会。” 天气已经完全暗了下来。 雷少轩看见,敌军的骑兵洪流已经开始冲锋,夹杂着风暴滚滚而来。天气突变,让对方无法等待,只能提前进攻。 人影幢幢……狂风呼啸,嘶鸣、杀声、惨叫声……乱作一团。 雷少轩躲在一个人后面。无论前面的人如何闪动,雷少轩始终保持着自己前面有人挡着自己,强行让自己眯睁着眼睛等待机会。 突然,前面冲出一匹马,这匹马撞在雷少轩前面那个人身上,那个人惨叫一声,被撞飞到风里消失不见了。 此时,这匹马速度稍缓下来,说时迟那时快,雷少轩冲上去,飞身上马,同时将马上的人推下去。 狂风中,雷少轩的眼睛已经无法睁开,任由那匹马带着自己到处乱跑。 风沙刮在脸上,如针刺般疼,狂风席卷,强劲的风让马身踉跄,似乎要被风卷到空中。 雷少轩紧紧趴在马背上,任由马顺着风走,看不清方向,耳边回荡的只有呼啸的风声。 雷少轩感觉自己骑在马上,就如惊涛骇浪中的一叶小舟,随波逐流,飘荡在黑夜中。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风逐渐减弱,雷少轩感觉到跑出了风暴之外,睁开眼睛时,天气晴朗,入眼是一片茫茫的沙漠。 茫茫黄沙,辨不清方向,看不见一个人,似乎雷少轩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 雷少轩骑在马上,四周张望,希望能找到来时的路,然而马蹄印都被风沙掩埋,看到的全都是一样的连绵沙丘。 “真是一匹笨马,怎么会跑到沙漠里来?”雷少轩心里暗自感到倒霉。 不过既然是狂风中一路狂奔,速度应该不太快,所以这里应该还只是沙漠边缘,只要找到方向,还是很快能走出沙漠的。如果找不到方向,没吃没喝在沙漠中乱闯,多半是找死。 雷少轩把缰绳放开,让马自由地行走,希望这匹笨马能找到来时的路。 一路沙丘,一路空旷,一路孤独。 一人一马行走在茫茫沙漠中。 太阳高挂空中,仿佛一团火球悬在雷少轩的头顶,似乎一会就能把雷少轩烤干。 雷少轩已经口干舌燥,越来越失去信心,环顾四周,看到的景色都一模一样,无论转到哪个方向,太阳都直挂头顶,雷少轩已经失去了方向感。 感觉头昏欲裂,浑身越来越难受,雷少轩彻底失去了信心,再也不抬头看方向,直接趴在马背上,任由这匹马驮着自己走向未知的路。 不知道走了多久,隐约中,似乎听到马嘶鸣声,雷少轩醒了过来,这才意识道自己昏迷过去了。 感觉口干似火,嘴唇开裂,浑身无力,雷少轩的眼睛有些睁不开了。 雷少轩扶着马匹慢慢站立起来,忽然发现这里景色似乎不一样,满眼的山丘中间,凹陷下去一个小沙谷。 雷少轩努力睁大眼睛,小沙谷中间是一片稀疏的绿洲,绿洲中间,有一泓小湖。 雷少轩惊喜万分,继而紧张起来,不对,小湖边有个人卧倒在那里。 雷少轩手里紧握刀,踉跄着,慢慢走到那个人面前。 那个人一动不动,显然是个死人。 雷少轩舒了口气,如果碰到的是敌人,雷少轩可没有自信能够战胜对方,自己已经精疲力竭。 不过这个死人有些奇怪,秃顶圆额,眉毛很长,下垂到了眼睛下面,高勾鼻梁如鹰嘴一般。此人极瘦,瘦到皮包骨,不过手臂骨头粗大,青筋暴突,充满了力量。身穿白袍,右手紧握一根精致的金光闪闪的禅杖。 这个人显然是个和尚。 和尚的右腿缠着皮带,缠绑处乌黑一片,似乎是中毒,皮肤还没有明显变化,死了应该没多久。 雷少轩正要离开,突然,那和尚睁开了眼睛,吓了雷少轩一跳。 “你没死?”雷少轩有些吃惊道。 “我没死,施主。”和尚嘶哑着声音。 “和尚,你怎么了?中了毒?”雷少轩警惕地问。 “我被一条沙漠金曼巴蛇咬了一口。”和尚吃力地说。 “被金曼巴蛇咬了都没死?”雷少轩十分惊愕道:“那蛇天下无药可医,你好厉害。” 雷少轩跟王思懿学习过野外生存常识,看到过《千方本草》记载:曼巴蛇,天下至毒,咬之必亡,无药可治。金曼巴蛇尤甚。 “我需要运功抗毒,全身动弹不得,可否与我取点水喝,我已无力多说话。”和尚几乎是一字一字慢慢吐出话,说完又闭上了眼睛。 雷少轩没有取水的东西,想了想,便抱起和尚,走到水潭边。 雷少轩抬起和尚的右腿,找到被咬的伤口,伤口已经结痂,上面有细细的三个牙痕,成三角形排列。 雷少轩拿出刀,要将结痂口划开。 “慢着,”和尚明白了雷少轩要为割开伤口解毒,吃力道,“不要在潭中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