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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护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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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尔燕闻言欣喜不已,今日是她的生日,何况对雷少轩有好感,自然不会拒绝。 “阿弟,姐姐已经有了男人,否则一定嫁给你!”博尔燕开着玩笑道,“不过,姐姐一定帮你找一个漂亮的妻子。” 说着,博尔燕摘下脖子上的一串金项链,亲手给雷少轩挂上。 “以后,你也是我阿弟。”博尔燕越看雷少轩越是喜欢。 “喝酒,为勇士干杯。”博尔雄看着雷少轩,颇有些羡慕嫉妒恨,大吼道:“是男人都不醉不归。” “阿弟,你为什么把十个美女送给博尔燕?”回家的路上,帖木兰忍不住问。 “阿姐,你不要这十个美女,我想要,但是我养不起啊。”雷少轩郁闷道。 “啊?”帖木兰恍然大悟,哈哈大笑,浑身乱颤。 刺杀事件逐渐平息,雷少轩小心翼翼地打听了许久,却已经打听不到新的消息了,所有的消息都是刺客已经全部被捕,钉死在城外的路边,耶律楚天也已经卸任边军大帅之职,回王都去了。 离开的时候到了,现在雷少轩只需要一个离开的理由,然而这个理由并不好找。 雷少轩喜欢现在的生活,平静而又温馨,每个人都对自己很好,尤其是阿香和帖木兰。 在天香阁,雷少轩被阿香当作部落幸存的孤苦伶仃的孩子疼爱着,问寒问暖,怕委屈了自己。 经过宴会美女事件,帖木兰更是把他当作自己的亲弟弟,什么都喜欢跟他商量,看来女人都喜欢有一个可以商量的人。 商铺里其他伙计也很喜欢这个勤快、好学、不计较得失的男孩。 这让雷少轩犹豫不已,如果自己不辞而别,她们该多担心,知道真相该多么失望,多么伤心。 雷少轩对北魏没有多少归属感。当他还是死囚的时候,靠厮杀挣扎求生,杀谁并不重要,既杀北魏人,也杀胡人,因此是不是归属北魏阵营对雷少轩来说并不重要,死囚本就是被抛弃的人。 为北魏而杀还是为胡人而杀,对雷少轩来说没有意义,死囚唯一的意义是活下来,这让雷少轩特别看重对自己好的人,这是自己唯一拥有的东西。 因此雷少轩把天香阁当另外一个家,心里特别珍惜阿香、帖木兰。雷少轩必须考虑如何离开,才能不让她们怀疑,不会伤害她们。 雷少轩只能慢慢等待机会。 一个消息让雷少轩隐约看到了希望,这消息跟帖木兰有关。 帖木兰曾在北魏一个宗门里学习,有一个特别喜欢她的老师,不知是何原因,几年前帖木兰回到了草原,并在卢城开了一家香料铺子——天香阁。 胡人贵族之间流传着一个说法,帖木兰最厉害的其实是医术,只是谁也没见过帖木兰出手,无法确定传说真假。帖木兰仅少有的几次出手,不过是随身拿出了疗效极其神奇的药物救人。 帖木兰出身高贵,乃部落嫡女,长得眉清目秀,肤若凝脂,在胡人眼里如天仙般美丽,因此成了各个部落求偶的香饽饽。 帖木兰所在部落羸弱,曾有大汗单于出身的部落贵族不顾脸面,欲恃强霸占帖木兰,传说帖木兰的老师为此事强入王宫,当着许多贵族的面,狠狠扇了大汗单于几个耳光,从此再无人敢欺负帖木兰,那个贵族被大汗找了个理由直接砍了,为弥补帖木兰,大汗册封帖木兰为公主。 雷少轩认为传说只是传言,毕竟帖木兰从来不提公主称号之事。 这天,天香阁忽然来了一队人马,领头的是城主二儿子、博尔燕的丈夫拓跋野,身后跟着一个身材高大的年轻武士,身穿黄色武服,胸口赫然绣着一个狼头和一面旗子,这是大汗王宫侍卫——金帐狼卫的标志。 金帐狼卫是大汗的贴身侍卫,除了这个年轻武士,雷少轩发现守在天香阁门口还有二十多个金帐狼卫,这些侍卫都是身材魁梧,容貌俊美,身高一样的武士。 雷少轩撇了撇嘴,想起了自己的师父张青,心里暗骂:“呸,都是跟自己张青师父一样的臭美,其实都是银杆蜡枪头”。 为首的年轻人对着帖木兰道:“帖木兰公主,请让左右退避,有大事禀告公主。” 其余人早已经退避,只有雷少轩在身边,帖木兰摆摆手道:“不必了,要我参与的事,我阿弟也可以参与。” 年轻人略微犹豫了片刻,拿出一支金灿灿的金箭,捧在手里,后退一步,单膝跪下。 “大汗金帐一等侍卫阿都沁日,奉大汗金箭敕令告之帖木兰公主如下:大汗病重,请帖木兰公主即刻启程,前往大都诊治。” 帖木兰果然有公主的称号,看来传闻是真的,雷少轩有些吃惊。不过天香阁的旗子上有狼的图腾,而且天香阁在胡人贵族中备受尊敬,想想也就不奇怪了。 帖木兰脸上略微紧张,双手紧握,脸上露出有些奇怪的表情,似乎早就知道消息。 “大汗所需药物尚未备齐,还需等几日。”贴木兰有些迟疑道。 “大汗病情已经不容拖延,大都王宫内各种药物种类齐全,请帖木兰公主尽快启程。” 阿都沁日尽管年轻,却是满脸风霜,有些憔悴,目光坚毅,流露出与年龄不一致的沉稳。 “我很清楚王宫的药库都有些什么,大汗所需的药材那里恰恰没有。” 帖木兰摇摇头,声音平和,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看不出推脱还是真有其事。 “王都离此地快马不过数日路程,即便王宫没有的药材可派人来取,或者公主先行,留人送药后到。”阿都沁日恳求道,“大汗的病片刻不能拖延,请公主先行启程早日诊治。” “不可如此仓促上路。”拓拔野忽然说道。 “为何?” 雷少轩有些唐突地问道。 这种场合,没有雷少轩说话的机会,然而雷少轩从拓拔野的话里听出些不同寻常的味道,有些替帖木兰担心。 “太仓促了,无法保证帖木兰公主安全到达王都。” 一句话道尽了原委,帖木兰默不作声,显然有所预料。 “大汗已经料到此事,特地派了二十四名金帐狼卫,我倒要看看谁敢撩狼卫虎须。” 闻言,阿都沁日豪气顿生。 西胡武士中,最强的自然是金帐狼卫。 一次出动二十四名金帐狼卫,足见大汗对此事的重视。要知道,往日派往各个部落传令的,至多有一、两名狼卫。 阿都沁日相信自己的二十四名护卫,都能以一当十,护送帖木兰安全抵京绰绰有余。 能够成为狼卫的,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胡人勇士,并经过残酷的训练淘汰,狼卫是草原之狼,武功自然能横冠草原。 草原上不可能出现数百人的队伍攻击狼卫,也没有部落能容忍数百人的队伍出现在自己的地盘上,除非想造反。因此,凭借自己手里的二十四名狼卫,足以横扫百人队伍,千军万马中冲出去也没有任何问题。 凡是小心为好,阿都沁日想了想,道:“不过既然拓跋兄如此说,为安全起见,请拓跋城主派遣五十名武士随行。” “是谁不让姐姐前往大都给大汗看病?”阿都沁日和拓拔野走后,雷少轩忍不住问道。 “是西单于耶鲁楚天,大汗的亲弟弟。” 雷少轩心里一紧,道:“就是与北魏征战的大帅耶鲁楚天?他手底下可都是军队,他要是不想让姐姐去大都,就凭那二十四个傻子和拓拔野五十名马夫,能安全护送阿姐到王都?” 帖木兰吃惊地看着雷少轩,吃吃道:“傻子?马夫?” “站在天香阁门口,身子板直,像个木桩,不是傻子是什么?至于城主府里的武士,对上边军,也就算个马夫。” 雷少轩有些不以为然。 在雷少轩眼里,狼卫身体板直,站位刻板,身材英俊秀美,显然是刻意训练出来的。 也许狼卫战斗力惊人,但是雷少轩一眼就看出来,这些狼卫没有上过真正的战场,没有残酷的战场洗礼过的那种锐利和桀骜。如此刻板的人上了战场,多半反应也必然刻板,往往死在生死一线间的战斗,在高手眼里这些人不过是傻子高手。 也不知道狼卫的信心是哪里来的,参加过特种训练的雷少轩清楚地知道,真正的危险来自于不经意之间的爆发,只有参加过真正的战斗,经历过无数突发情况的人才能领悟。 帖木兰不知道雷少轩的眼光竟然如此之高,有些迟疑道:“他们的力量应该足够护送咱们安全到王都了吧?即便是耶律楚天,也只能出现小队人马刺杀,不敢明目张胆地出动大队人马,沿途部落也不允许自己的地面上有大队不明身份人马出现,否则就是造反。耶律楚天还不敢造反。” “为什么耶律楚天不让你给大汗看病?假如他想阻止你前往大都,那么你估计一下他的决心有多大?或者你把大汗的病治好了,后果是什么?” 雷少轩一字一字问道。 他对胡人的内部事务并不清楚,但是对刺杀任务的制定细节,却一点都不陌生,他可是特种集训过的,说是专家也不为过。他的问题,直指核心。 帖木兰闻言一愣,她很少关心这些,即便上路,护卫事宜自有他人操心,无需她费心。 雷少轩这一问,隐约地让她担心起来。 “耶律楚天原本支持大汗二儿子耶律代良,得罪了大儿子耶律代善。没想到耶律代良被刺杀而死,如今国内是耶律代善代政。” 帖木兰皱着眉头,道:“代善代政时日不久,根基不稳,如果大汗死了,国内必有内乱,耶律楚天有军队在手,必能与代善抗衡。如果大汗病愈或者好转,代善就有更多时间稳定朝廷事务,收服代良背后的部落势力,而代善及时稳定了局面,第一件事便是除掉耶律楚天。大汗能否多活些时日,对稳定局势十分重要,也事关耶律楚天生死。” 虽说帖木兰不关心时政,但是她常出入胡人贵族豪门,这些国内大势,对她来说并非秘密。 大汗病重将死,卢城各个部落必然各自选边站队,原先帖木兰并不在意这些,可是大汗的病,却将自己的命运拖入一个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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