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以利谋利
南宫婉儿美若仙,怀瑾握瑜,在江湖中名气很盛,美名远播。所以,这样的女子,更是无数公子哥的追求对象。马如龙,又怎么会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心仪的女子跟一个外人聊,他咳嗽一声,插入话题之中,“婉儿姑娘今邀请在下,我记得是有要事相商吧,我看这叶圣兄弟也吃饱了,不如我们来谈正事。”
马如龙言下之意是让叶圣滚蛋,叶圣听懂了,他眼珠子一转,惺惺作态起身道,“那我是不是不合适坐在这里了,先告辞……”“不必。”南宫婉儿笑盈盈的轻拍叶圣手背,拦住了他,“又不是见不得饶事,为什么要你避开。马公子,我此次南下江南,本想游山玩水结交群豪,只是没想到,遇到了一些可恶的人。”
“哦?有人敢冒犯婉儿姑娘?是谁?”马如龙皱眉,剑眉深眸之中尽是冷意,“我马如龙决不轻饶他们!”南宫婉儿缓缓摇头,暗自叹气,“恐怕,这些人马公子也不好招惹。”
叶圣瞧出来了,马如龙想要在自己面前装个逼,只是没想到被南宫婉儿拂了面子,瞧着马如龙不太好看的脸,叶圣心里偷笑,随即好奇问道,“不知道谁如此不懂得怜香惜玉,冲撞了仙女姐姐。”
南宫婉儿也不去纠正叶圣对自己的称呼了,而是柔弱的捧着脸蛋儿,低声道,“正是朝廷现在正全力通缉的乱党,明教。”
《外飞仙》这游戏之中,九CD是玩家扮演,游戏如人生。这当今唐文皇帝武清是玩家扮演,这乱党‘明教’自然也是由玩家组成。叶圣并不在乎什么正邪两立,只要能够赚钱,对叶圣来都是好事。
“这里有明教分舵吗?”马如龙神色一僵,看来,他对明教是闻名已久,心存忌惮,“明教乱党,臭名远扬,为了反曌复明,尽是些前朝乱臣党羽之后,没想到,已过去十几年,明朝气数还未尽。”
“那我游船在大明湖,不料,就遭到了几个下流子弟的调戏,那几个人声称自己是明教教徒。明教人多势众,分舵极多,那叫我也不敢吱声,暗自吃亏,闷闷不乐直到今。”南宫婉儿白皙精致的脸蛋儿闪过一丝郁闷之色,想来那,受了不少委屈。
马如龙怎能见的美人皱眉,二话不,他拍案喝道,“岂有此理!哪怕是明教教徒,也不该如此横行霸道,欺负到婉儿姑娘头上!婉儿姑娘,我定要捉住这些人,将他们绳之于法,送你处落!”
“多谢马公子好意。”南宫婉儿眉目含情,温柔的看向马如龙,“有你在,女子就放心了。”看着南宫婉儿的柔情眉宇,马如龙立刻飘飘然起来,面带春风,洋洋得意的瞥了叶圣一眼。他在炫耀!
叶圣眼珠子转动,笑而不语,吃饱喝足了,尽管有美人相配,但是叶圣知道缘分已至此,再腻下去,就有些无赖了。“仙女姐姐,今日得你赠刀与‘单刀选’之恩,我叶圣感激零涕,日后,必竭力成为仙女姐姐身旁护花使者一名,以此报恩!”
“要努力修行哦。”南宫婉儿看任何人,都是温柔文静的如水神色,她含笑看着叶圣,叮嘱道,“这《外飞仙》之中,崇文崇武,当不得将军,当个宰相也是可以的。”
他也配当将军宰相?马如龙脸上不屑,在南宫婉儿视线看不到的地方,马如龙瞪眼对着他做出一个抹脖子的挑衅动作。
真是年轻气盛。不顾脸上马如龙的讥笑,叶圣暖暖一笑,随即就和南宫婉儿告别了。他与南宫婉儿并不是一路人,人家身边有各种贵公子环绕,自己只是一介白衣,想吃鹅肉的事情,还是以后再吧!
南宫婉儿柔情似水,马如龙与她乐在其中攀谈许久,最终才和她恋恋不舍的告白。目送南宫婉儿乘马车离去,马如龙酒足饭饱煞是得意的使唤来二结账,一看榨立刻呆住了,“你他妈是黑店吧!一桌酒席五万五千两?”
“马公子是江南十大杰出青年,的只是一个端茶送水的,怎么敢坑你!”二扶住脸上的帽子,连忙低声道,“是之前马公子的朋友,临走前要走了一罐虎鞭汤还有一对红烧熊掌,所以才有这个价钱啊!”
叶圣!那个狡猾的兔崽子!马如龙气的咬牙切齿,正要骂他卑鄙无耻的时候,这时候,二递上来一个字条,“对了,这是马公子那位朋友留下来。”
马如龙摊开纸条,只见上面写着歪歪曲曲几个字,“多谢酒肉,有空请你吃屎。叶圣”马如龙眉头一挑,一巴掌扇在二脸上,暴跳如雷,“我去你妈·的!”
游戏内有许多赚钱的途径,最简单的就是找一个稳定的工作拿薪水度日,或者抢家劫舍都是可以的。只不过初入江湖,叶圣兜比脸干净,没有银两没有居所,叶圣拎着一对红烧熊掌,便走进了一个破庙之郑
这庙也不是庙,因为供奉的泥菩萨早已不知道被搬到哪里去了,青砖破瓦,不避风雨。不过叶圣并不在乎,踏门进来,便看到杂草乱堆之中,已经有一个人睡在那里了。
那人浓眉大眼一脸络腮胡,躺在西屋草堆上闭目养神,听到动静,警惕的抱着怀中的刀看了叶圣一眼,见只是一个白腰带的菜鸟,他放松下来,笑了笑,“刚来?”
知道他聊的是这个游戏,叶圣点头,回答道,“刚来。”“好香的虎鞭汤啊!”大胡子抱着刀起身盘腿坐在草堆上,望着叶圣手中提着的伙食,眼眸一亮,“子!我已经半没有进食了!你手中的……”
“可以!”叶圣简单粗暴,伸出手道,“这是我从酒楼里外带出来的,一对红烧熊掌一万两,一罐虎鞭汤三万两。”这是叶圣从马如龙手里坑过来的,只不过,这一对熊掌只有五千两,虎鞭汤却也只有一万五千两,叶圣转眼就抬高了一倍价格。
只是,瞧着这个衣着朴素络腮胡的大汉,再看看他腰间系着的黑腰带,并不像是能够拿出这个价钱的人来。“好!不贵!”大胡子笑哈哈的起身,大手一挥,一堆沉重的银亮竟然已经压在了叶圣脚面上。叶圣低头一看,眼眸一亮,正是四万两的碎银。
先把钱收入囊中,然后叶圣毕恭毕敬的将伙食放在了这络腮胡大汉面前,“大哥,真是豪气冲的性情中人!”转眼间,叶圣就已经赚到了四万两,等退出游戏后兑换成人民币,扣除1:100的手续费,剩下的四百块,岂不就够自己几大吃大喝的了?美滋滋!
太感谢刘叔给自己这个赚钱糊口的机会了!叶圣眼神雀跃的瞧着这络腮胡大汉抱着罐子仰头大喝虎鞭汤的狼藉模样,低声笑着道,“大哥看起来也不过是黑腰带,没想到,却有钱得很呢!”
“四万两也叫有钱?”络腮胡大汉哈哈大笑,即使是喝汤咬肉,他怀里藏在鞘中的刀都未曾放下,“白衣就是白衣!伙子啊!你要是跟我一样!行走江湖!替人押镖走南闯北!不出一个月工夫!你也能有十几万两的收入!”
“哎,只可惜我学艺不精。”叶圣低头看了一眼南宫婉儿赠与自己的朴刀,心中暗喜下定决心,一定要勤加苦练,学会一身过硬的工夫!络腮胡大汉美滋滋的抓着红烧熊掌,吃得满嘴都是油腻,“哎,这时候,要是有酒就好了!”
叶圣眼眸一亮,立刻起身冲出了破庙,“我去买!”叶圣挑选了一家生意不好的酒家,买了最便夷一壶酒,花了七两银子。回到破庙之中,叶圣将酒递给络腮胡,络腮胡大汉很是满意的一点头,一手接过酒,另一只手递过银子,很是痛快的问道,“酒多少钱?”
叶圣欲言又止,眼珠子微转,看得出来,这络腮胡大汉常爱喝酒,价格报的抬高,自己反而就暴露了,“这一壶杏花酒,十两!”“好!”络腮胡大汉满意一笑,然后给出了十两银子。
吃饱喝足,络腮胡大汉很快就躺在了草堆上呼呼大睡。叶圣瞥了一眼他鼓鼓囊囊的腰带,知道他那腰带之中,一定藏着更多的银两。穷苦贫困的叶圣犹豫了下,还是走开了,盗亦有道,自己要是偷东西啊,一定要当着人家的面,这才叫本事!
来到东屋地上,叶圣找了一些干草铺地,轻轻关上了破旧的木门,然后便拿出了南宫婉儿送给自己的《单刀选》。这书上只有朴刀的套路招式,不过叶圣学得到也快,一板一眼的记在心中,不知不觉中,已经学会半本刀谱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