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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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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图杜跑远了, 文卿才放下帘子,回到帐篷里。

“你把图杜支走做什么?他就是个可爱的小傻瓜。”吉莉安说。

被分配给文卿的帐篷里篝火堆、毯子、立柜和桌椅一应俱全, 但怎么看都太崭新了, 缺少一点陈旧的气息。此刻篝火里正燃烧着暗火, 那块独角鹿皮毛做成的棕色毯子被铺在篝火旁,吉莉安就半趴在上面。

“我看出来他是个小傻瓜了。”文卿说着,走到吉莉安身边, “就是因为他傻兮兮的, 我才要支走他啊。不然他老在门外转来转去的,有点烦。”

吉莉安深感赞同:“我也觉得他老跟着我有点烦。”

说话间, 文卿从背包里取出一个金杯, 金杯的杯身上镶嵌着细碎的血红玛瑙, 手柄处则采用了镂空雕饰, 刻满了狭长的枝蔓和形态妩媚的花瓣。他在杯子里装了些花蜜,轻轻摇晃它,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杯底和杯壁上竟渗出了清澈的水珠。

那些水珠落进杯中, 杯子里的清水不断增加, 水面随着文卿的轻微摇晃飞快地上升,最后在距离杯口寸许的位置停了下来。

吉莉安看呆了:“这是什么?”

“‘黛西的金杯’。”文卿说,“黛西是一个小国家的女王,她勤政爱民, 善良仁慈,把国家治理得井井有条。正因为她如此优秀,敌国的巫师给她下了一个诅咒, 诅咒她越是饮水就越是口渴,最终会因为无法停止饮水而渴死。黛西的国家很小,她治下的巫师不够强大,无法直接破除诅咒,于是这个国家里最好的炼金师打造了一个会源源不断涌出清水的金杯,这个国家里所有的巫师都聚集在一起为金杯施加祝福:他们祝福金杯里的水能治愈一切干渴。”

吉莉安听得入神:“然后呢?”

文卿耸了耸肩:“然后这两个国家都灭亡了,因为一头路过的恶龙被金杯的美丽和闪耀所吸引。恶龙夺走了金杯,失去金杯的黛西很快就渴死了,敌国成功入侵和占领和黛西的国家,但是敌国的国王骄奢淫逸,在政事上一窍不通,受压迫的人民纷纷出走,他成了光杆司令,最后一个仆人也抛弃他之后,国王也死了。”

“无聊。”吉莉安评价道,又问,“那‘黛西的金杯’怎么到你的手上的?”

“因为另一头好龙,一头美女龙,她打败了恶龙,搜刮了恶龙的山洞。金杯就到了她的手上,然后她又把金杯送给了我。”

“你可真是会讨女孩儿欢心,哈利,巨龙都受不了你的魅力。”吉莉安挖苦道,“告诉我,这世界上是不是根本就没有不喜欢你的女孩儿?”

文卿歪头看着她——吉莉安半趴着用手臂支撑起上半身,为了省力,她没有抬着头,文卿歪头后刚好和她保持了同一角度——他眨了眨眼,露出一个笑容,说:“当然没有,吉莉安。尝尝蜜水?”

这个笑容里好像有种调侃的意味,吉莉安后知后觉地涨红了脸:如果世界上没有不喜欢文卿的女孩儿,岂不是在说她自己也喜欢文卿?

她闷声不吭地低下头,想要抽.出一只手臂去接过金杯,但她高估了自己的力气,几乎是刚刚把金杯拿到手,她就被那股重量带得身体一侧,险些摔倒。

文卿眼疾手快地揽住了她:“我来拿杯子,吉莉安。”

弯着腰为吉莉安拿杯子有些别扭,他干脆跪坐在毯子上,一只手绕过吉莉安的肩膀支撑住她的身体,另一只手扶着杯子的底部,小心翼翼地喂吉莉安喝了半杯蜜水。

为了好好控制杯子倾斜的角度,他仔细地观察着吉莉安喝水的速度,时不时调整一下姿势。

在此过程中,他难免会注意到吉莉安浓密的、修长的眼睫毛。

它们并不颤动,悬停在空中,直直地垂下来遮住瞳孔,几乎有种陡然的美。

他看得太认真了,所以没有注意到,吉莉安静静地搭在毛毯上的长尾忽然甩动了一下,柔柔地勾了一下尾巴尖,然后扬起来,轻轻落到他的脚踝旁边。

吉莉安小心地没有让尾巴碰到他的身体。

“好了,半杯就差不多了。”文卿没有注意到这些,他在全神贯注地做某些事情的时候也挺粗心的,“站起来试试,吉莉安。”

“我刚才还疼着,哪这么快就能休息好。”吉莉安不快地说。

说是这么说,她还是试着用双手撑地,支起上身,而后又屈起一只膝盖,用这个膝盖作为支点,曲起另一只膝盖。

她在这个动作上停了一会儿,感受了一下身体,惊讶地发现肌肉的酸痛感确实减缓了许多,变得十分轻微,虽然再想刚才那样爆发一次还是不行,但正常的行走却肯定没问题了。

于是她手臂一个使力,把重心移到后方,稳稳地直起了上半身。

现在她和文卿一样跪坐着了。

“不赖嘛!”文卿欢快地说,也不知道是在夸奖蜜水的效果,还是夸奖吉莉安的动作。

他仰起头把剩下的蜜水一饮而尽,拉起吉莉安的手就跑,“走走走,去参加狩猎!再慢点就来不及啦!”

搬迁部落后的第一场狩猎对兽人们来说是件盛事,即使是年龄不大的小崽子也能获准参与,当然,老人和过于幼小的、路都走不稳的小崽子们还是会留在部落里,和祭司待在一起。

兽人们在阿泰尼昂的帐篷前集合,成员大概有上百的样子,一个个拿着手工制造的粗糙的武器,长矛、斧子、石锤和狼牙棒什么的,也有兽人把尖利的小刀绑在长棍上——文卿一眼就认出那些小刀都是都是他送给小崽子们的。

吉莉安跟在他身后,可能是因为疲倦还没有消散的缘故,对跃跃欲试的族人们表现得兴致缺缺。

也有可能是她早就习惯了这种情景:上百个肌肉壮汉,敞胸露乳(虽然他们没什么好露的,全是毛)地挥舞手里的武器,他们跺脚的时候地面都在颤动,远远的还未靠近,就能感受到他们聚集在一起后产生的高温和热浪。

文卿不得不庆幸草原兽人和那群居住在火山附近的兽人习俗不同。草原兽人总是临水而居,他们不缺水,而草原上的气候非常多变,最为炎热的时候他们还有集体在水中嬉戏玩乐的习惯,这种习惯渐渐演变成了一种对身体的清洁,所以草原兽人虽然有体味,但是没有体臭。

体味和体臭可不是一回事,家里养了宠物的人更能理解这一点。

猫和狗洗得再干净也会有种“动物的味道”,可以理解成一种腥臊气,但这种腥臊气在比较轻微的时候并不会触犯人类的嗅觉,除了那些特别敏感的人以外;而动物的体味一旦发展到某种程度,再加上一些奇怪的粘在皮毛上的脏东西,就变成了难以忍受的体臭,既腥又臊,恶臭难忍。

这群热血沸腾的兽人聚在一起后空气里充满了他们身上传出的味道,老实说,闻着有点奇怪,像是某种刺激性的植物汁液再加上一点水腥气。

不过它们不算是讨厌,这味道里包含了一些热烈的情绪,它们甚至还让文卿微微激动起来。

“你知道这次狩猎的目标是什么吗?”文卿问吉莉安,“独角鹿?我记得草原上独角鹿很多。”

“应该不是独角鹿,我们的皮毛储备很多。独角鹿的皮毛很厚,处理起来麻烦,只有在储备的皮毛不多的时候才会大批捕猎它们。”吉莉安说,“我们要去猎小山鼠。”

文卿隐约知道一点小山鼠,这种鼠类因为和别的鼠类相比下庞大如小山的身体而得名。

兽人的命名方式太直白了些,如果是文卿来给小山鼠命名,他更愿意叫它们“蛙鼠”——这种哺乳类动物长相酷似青蛙,青绿色皮肤,圆溜溜的身体,从侧面伸出四条腿,前肢短小,后肢长且发达,没有尾巴,没有鼻子,生着宽大的嘴。

它们水陆双栖,惯常都生活在浅水区,短短的皮毛上寄生着一种滑溜溜的藻类植物,这种植物让它们看上去是青绿色的,且为它们提供氧气,因为小山鼠无法自行呼吸;同时,这种藻类分泌的粘液也能帮助小山鼠在水中长时间活动。

和多数的鼠类不同,小山鼠不是杂食性的,它们只吃肉。一整天的时间里,小山鼠卧在浅水区,张大嘴,用舌头做诱饵,诱惑水中的小鱼小虾什么的过来捕食,一旦小鱼小虾游进它们的大嘴,就会被一口吞下肚。

和多数鼠类相同的是,小山鼠是群居动物。它们成群结队地趴在瓦蒂河宽广河流的河岸边,周围但凡有什么风吹草动,就扑通一声跳进深水,游得不见踪影。

总体来说,小山鼠是一种不擅攻击但很会逃跑的动物,这也是处于食物链下方的动物共有的特征。

文卿和吉莉安跟随着部落,来到了他们一早就决定好的打猎地点。

这条支流远比文卿乘水而来的那条更为宽阔和湍急,约有二三十米宽,河流两岸,一边翻滚着因为急速涌动而产生的白沫,涛声阵阵呼啸,岸边生长着湿滑的草荇,看上去十分凶险,生机寥寥;另一边却风平浪静,醉人的青草生长得十分茂盛,一群似羊非羊的动物悠闲地踱着步,低头享用着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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