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第 3 章
这个时点, 恰是天色将晚,农人们结束了一天的农活, 纷纷匆匆忙忙往家里赶, 趁着天没黑透, 抓紧时间烧火做饭。若是天黑透了,还得点灯熬油, 少不得又要心疼钱。
是以, 没人会在这个时候往山里钻,就连山上土生土长的猎户, 也会赶在天黑前夕回到家中, 关紧门户。
方立安自打被那个贪财的小妇人丢弃后,想了无数个法子试图活下去,然而没有一个是可行的。
或者说,无论哪种法子,都需要有个人来喂养她。否则, 只凭“四肢瘫痪”的身体,是什么都做不成的。
此时此刻, 此情此景, 方立安想起了一篇小学课文:
人有两个宝, 双手和大脑,
双手会做工, 大脑会思考,
用手又用脑, 才能有创造。
不知道自己最后是被饿死的还是被渴死的。本以为穿越到古代, 最多就是生活条件差点,享受不到现代社会的各种福利,结果老天爷分分钟给她开启了地狱模式。
她之前是不是说过,觉得自己是老天爷的亲闺女?
对不起,弄错了,她收回,她可能是老天爷仇人家的亲闺女……
方立安此时依旧保持着被丢弃时的姿势,那件破烂袄子粗粗地圈在她的身上,虽不至于让她感受全.裸的冰冷,但真的暖和不到哪儿去。
眼看着天就要黑透了,她决定进入空间。
是的,在这个狗血剧情的推动下,目前唯一的好消息可能就是她的空间随她一起投胎了。
然而,并没有什么卵用,因为这只会加重她内心的抑郁程度……
什么叫空有宝山而不得用?
这就是!
好在里面和外面的时间流速不一样,只要熬过这一夜,天亮之后,还是有机会碰到人的。
她集中意念,下一秒,便裸露着身体躺在空间某处的地上。幸好空间里的温度恒定在二十六度,不然她的死因可能要多加一种——失温。
来到自己熟悉的地盘,安全问题得以保证,方立安松开紧绷已久的心弦,昏昏欲睡。等她再次醒来,全然不知这一觉睡了多久,更不知外面过了多久,唯一能确定的就是肚子好饿,她决定出去碰碰运气。
老地方,天已大亮,一夜过去,那破烂袄子竟然还维持着之前的造型,让她顺利地“裹”到了身上,只是与皮肤接触的那一瞬间,冻得她恨不能再度缩回空间。
接着,躺在冰冷、油腻、臭烘烘的破烂袄子里,方立安彻底陷入了两难的困境。
要不要放声大哭?
哭。她现在已经很饿了,嚎啕大哭只会让她体内的能量和水分流失的更快。
不哭。除非有人碰巧经过,否则就是纯粹的浪费时间。
所以到底哭不哭呢?
方立安陷入深深的纠结中,不能自拔……
突然,不远处的灌木丛里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想到昨天就是这个声音把贪财大婶吓得慌不择路,她忍不住紧张起来,不知道下一刻会不会有毒蛇猛兽窜出,还是会跟昨天一样,有惊无险。
她屏住呼吸,竖起耳朵,想着若是真有什么危险的东西跑出来,就立马回到空间里。
然而灌木丛里的动静越来越大,却始终不见有东西出来,渐渐地,方立安从紧张防备变成了翘首以盼。
随着时间的流逝,动静越来越小,灌木丛重新恢复了宁静。
方立安觉得自己的精神再次遭受到了巨大的折磨,那到底是什么东西,真的好想知道……
然而还没容她发挥自己无穷的想象力,一阵清晰的脚步声从远处传来。
没错,是脚步声,两只脚的脚步声!
她狂喜不已,喜极而泣(嚎啕大哭):“呜哇……呜哇……”深怕哭慢了,与救命恩人失之交臂。
果然,听到她的哭声,脚步声顿了顿,然后径直向她走来。
那是一个高大的身影,满脸的胡须,黑白分明的眼睛,清澈正直的眼神,高耸的鼻子,原本抿成一条直线的嘴唇在看到婴儿的瞬间弯出了一个好看的弧度。
然而,当来人俯身抱起她时,一股浓浓的汗馊味扑鼻而来,把方立安熏得晕乎乎的:这得有一个月没洗澡了吧?
“小娃娃真俊!”男人喜滋滋地把她抱在怀里,低头嗅了嗅,“还很香嘞!”
“呜哇……呜哇……”千言万语尽在不言中……
看着怀里的娃娃哭个不停,男人单手解下挂在腰间的皮囊,凑到婴儿的嘴边:“乖乖,不哭哦!喝点水垫垫肚子,咱们马上回家。”
方立安见他如此上道,便止了哭声,大口吞咽起皮囊中流出的水。只是她嘴巴太小,皮囊口大,偶有几滴顺着两腮滑落到脖颈处,感觉凉丝丝的。
喝完水,男人用破烂袄子将婴儿重新裹好,顺便确定了婴儿的性别,哄道:“原来我们小乖乖是个妞妞啊!我们妞妞真好看!我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小妞妞呢!”
所以,到底是小乖乖,还是小妞妞?
方立安本想用冷漠脸遮挡害羞脸,但又想到自己现在只是个无齿小儿,便立马放飞自我,咯咯地笑了起来。
“我们妞妞笑了,我们妞妞也觉得自己好看嘞!”明明是个粗犷大汉,哄起娃娃来一套一套的,“差点忘了,我先看看陷阱,不知道有没有好东西。”
“乖妞妞,在旁边等着我。”说着,把袄子轻轻放到一旁的空地上,走向不远处的灌木丛。
方立安灵机一动,终于明白灌木丛里发出的声音是怎么回事了,八成是有猎物掉进了男人的陷阱。怪不得一开始动静那么大,应该是在挣扎,往后声音越来越小,是因为力竭了。
“妞妞,有两只兔子!”大汉惊喜的声音传来,“等我把兔子抓上来,给我们妞妞炖汤喝,兔皮留给妞妞做新衣服。”
方立安躺在地上听着大汉絮絮叨叨的声音,心里充满了劫后余生的庆幸。这一刻,她重新燃起了对未来生活的信心和期待。
灌木丛的陷阱里,男人发现两只兔子都还活着,只不过其中一只已经奄奄一息,另一只还有力气蹦跶。他二话不说,干脆利落地扭断了它们的脖子,用绳结系在腰上。然后把陷阱重新布置一番,恢复成原来的样子。
这趟出来,简直是满载而归,除了两只兔子一只鸡,还白捡了个闺女。想到这里,男人喜不自胜,哈哈大笑起来,让方立安远远地就感受到了他发自内心的喜悦。
话说回来,这大汉也是个苦命人,他家就在山里,是山上土生土长的猎户,祖祖辈辈都靠打猎维持生计,日子过得勉勉强强,与穷困潦倒相差不远。
他爹花了近二十年打猎才攒够了娶媳妇儿的钱,之后就有了他。等他慢慢长大,跟着他爹学打猎,日子终于过得越来越好。
结果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九岁那年,他爹打猎时被野猪拱伤了内脏,看了好些个大夫都说治不好,只能躺在床上慢慢养着。对穷苦百姓来说,慢慢养着无异于慢慢等死,不能干活还要拖累家里。
好在他已经算是半个大人了,于是便一力扛起养家糊口的重任,每天早出晚归,只留他娘在家里照顾他爹。
然后,某一天,毫无征兆的,他回到家中,迎接他的是他爹娘冰冷的尸体。
原来,他爹为了不再拖累他和他娘,偷偷吃了山里的毒藤,毒发身亡。他娘发现后,直接殉情而去。
最后,一家子只剩下他一个。
再往后,大汉每天一个人打猎,一个人干活,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几年下来攒的钱远不够娶媳妇儿的。
如今,不用花钱娶媳妇儿,直接多了个闺女,他能不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