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他也不是没有过儿媳妇,但是却从来没有像今天这么紧张,这么重视过,下意识的就怕自己做的不够好,让幼子跟他的关系拉的更远。 大约是他自己也知道,自从留下了妻子,放任她的一些作为后,不管那种意义上来说,都对这个儿子不起,所以才会这样吧,所以每次只要一遇上这个小儿子的事情,他就会直接认怂,特别的有耐心,一件小事都怕办不好。 这样虽然一点也不像他平常的做风,他弟都说他有的时候该拿出一个当父亲的样子,谢臻本身就冷,他要是再这么怂下去,那关系什么时候才能缓合啊,他在一旁看着都着急。 但是谢琛却不觉的这有什么,有因有果,这些都是他该受的。 其实他到是原意谢臻对他生气,对他发脾气,但是谢臻却没有,反而是一直这么淡淡的,让他的心里也跟着难过。 直到他彻底的脱变后,谢琛才有了理由来安慰自己,他的儿子与众不同,于他们不是一类人,也永远都不会只停留在谢家,只属于谢家,所以感情淡薄一点,对大家都好。 只是理智是理智,感情是感情,如果感情是那么容易控制的也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纠结和痛苦了。 温乔不知道她这个公公在想什么,但是却看出她这位公公好像很怕谢臻不高兴一样,一开始温乔没反应过来,后来脑子里灵光一闪想起谢臻所说的家事以后,就犹如醍醐灌顶一般,突然反应了过来。 应该是内疚吧……没有给谢臻一个好的生活环境,而让他从小受到自己亲妈跟亲哥的冷待和排挤、算计长大,所以,才会这样。 不过温乔是不会同情他的,要同情,她也会同情自己家大猫啊,心疼她家大猫啊。 微微的晃了晃脑袋,现在是想这个的时候吗,这么突然的见家长,就这样站在大门口说话真的好吗? 智商终于上线的温乔赶紧的将谢家父子二人给请到了小楼内。 然后,温乔又一次的寻问了谢家父子是否吃了早饭的话,在得知两人没吃后,笑眯眯的回到厨房端了几碗馄饨出来,不管大家伙有多陌生,相信坐在一起一顿饭吃下来,都会放松很多。 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她也算是露一手,好好的表现一下自己。 谢老爷子跟谢臻虽然对她好像很满意的样子,但是她本人还是想要露出更多的闪亮点来让对方认同。 因为,这是谢臻在意的家人啊。 不管谢臻对谢琛什么感想,在谈起谢老爷子的时候,谢臻的语气总会轻快几分,带着尊重和亲近,龙威也时常拿谢老爷子来威胁谢臻,所以,谢老爷子在谢臻的心里肯定点有一定的份量。 但凡谢臻在意的人,自然也就是她在意的人。 不努力表现一下怎么能行。 而就在谢家人刚刚坐下的同时,门外又进来几个人来,正是云清一家子,谢老爷子抬头看去,就喊了道:“云清?” 云清经过了一夜的修炼,修为有所突破,兴奋的不得了,正是高兴的时候,带着一种激动的心情,他早早的就带了家人来找温乔,本来是想好好感谢一下她的,结果一进店,就发现,店里面坐了两个陌生人,而且谢臻还在一旁坐陪着,不止如此,对方明显比他还要年长的那位居然一下子就叫出了他的名字。 云清是一头雾水,这人他不认识啊,于是只能反问道:“诶,你是?” 谢老爷子见对方没有否认云清这个名字,笑呵呵的拍了一把大腿道:“我是谢暮生,我跟你爸是萍水相逢的好友,你跟你爸长的太像了,我第一眼差一点就把你认成你爸,后来一想,岁数不对啊,这才想起,他曾提过他有一个儿子名云清,所以就试探着唤了一声,没想到,居然真是你,怎么样,你爸这些年还好吗?” 说起谢老爷子跟云恪的关系,那得追溯到三十多年前了,那个时候谢臻还在蛋里,他整天愁的跟个什么似的,而外面时不时的还会有结点爆发,他就慌不择路的揣着谢臻一个结点一个结点的寻找谢臻能够破蛋的机缘,有一回在火车上正好遇上了也正四处寻找妻女的云恪,他们两人的座位正好在一起,两天两夜的行程,不可能一点交道也不打,双方这么一交谈颇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由其是云恪对玄学居然也很有研究,那个时候的谢家也不过是粗懂这些,还没有开始修行,他甚至还远不如云恪在玄学方面的造指深厚,当时觉的对方有才华的同时,他特想跟云恪交朋友,云恪是个性子特别好的人,在那趟火车上,他们还解决掉了一帮偷窃团伙,对于他散发出去的善意自然是不会拒绝。 只是因为怀里孙子比较特殊的原因,他并没有跟云恪深谈过自己家的事,相应的自然也就不会对云恪探问太多,而云恪也不是一个随便喜欢说自己家里事情的人,于是最后,他只知道云恪在寻找失踪的妻女,而云恪也只知道他在为孙子寻找一种药材,两人结半了的一个多月,后来他有事急急的回了京城,走之前在旅馆老板那里留下了一个能够联系到他的地址,让老板转告云恪,以后电话联系,有机会了,他们再结伴出行。 结果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他回去后不久,云恪的电话就打不通了,这个时候他才想起来忘记问云恪的地址了,再想找这个人,就难的跟个什么似的,谢老爷子也是因为自家的秘密太多,而没有告诉过云恪自家的信息,于是就这么失联了。 本想着,有缘总会相见的,结果,竟是再没有见过面,谢老爷子为此还惋惜了很久。 现在乍然见到云清,久远的记忆浮上心头,竟是一张嘴就喊出了云清的名字来,对此,谢老爷子也是惊奇的,不过却更想得到云恪的消息,现在他是儿孙满堂了,连最难解决的谢臻都有了媳妇,他这以后空闲的时间大把,正好可以找老朋友聊聊天啊。 只是他想的太美好,云恪没有他的好运道,早就已经因为一直找不到温淑仪母女二人,病痛加身最终遗憾的去了。 听到谢老爷子的名字,云清就觉的耳熟,再一听他讲的过往,这下子终于想起以前父亲还在世的时候给他讲过的那些在外行走时的一些故事了,里面可不就有一个谢暮生么。 没想到这么多年了,遇上了不说,对方不清楚的记得父亲。 云清大叹有缘的同时,也将那个时间段发生的事情告诉了谢臻,当年云恪回来的时候,只说路上遇到了一个很谈的来的朋友,在玄术方面也有研究,只是可惜,最后不辞而别了,云恪以为对方有急事,所以也没有打电话寻问,就怕耽搁了对方的时间,后来他延着线索寻找到下个目标地点后也没能寻找到自己的妻女,只能失望而归,到家就病倒了,自然是没精力,也没那个心情云联系朋友,至于谢老爷子所说的打不通什么的,应该是因为云恪那个时候正处于深山里,所以才没有接到,后来则是因为云恪病倒了,家里人不想让他费神,把他的收机给关机没收了的原因。 云恪是一个心细的人,谢暮生对他多有隐瞒,而且还抱着防备之心,他这心里门清着那,走的时候又任何信息都没留,本就是萍水相逢,后来手机不小心泡了水,连着号码都换了,存在上面唯一可以联系谢暮生的电话号码自然也跟着遗失了。云恪便没有再联系谢暮生这也在情理之中。 当时听故事的云清也是这么觉着的,但是现在听了谢老爷子嘴里的另外一个版本的故事后,终于找到了事情的关建点,那就是谢暮生离开后,他父亲并没有从旅店老板那里听到谢暮生的留言啊。 而谢老爷子听到了云清的话后,也明白了到底是怎么回事,自然是非常生气,心里恨不得骂那老板两句才能解恨,但是抬头一看自己面前这么多人,最后又生生的咽了回去,转而追问去清道:“你还没回答我,你父亲怎么样了?” “我父亲老在二十多年前的时候就已经去世了。” 说起这个,云清的脸色变的哀伤了起来,那个时候他刚成年,父亲已经病的不成人形了,却硬是撑着等他结婚后,才撒手西去了,带着种种遗憾。 每每想起当时父亲去时不肯闭上的眼睛,云清就忍不住悲从心来,当时便立誓,一定要找到母亲和妹妹,这么多年以来,他也一直努力着,万幸,现在终于如愿了,父亲如果在天有灵,相信也终于可以瞑目了。 “什么,去世了?” 谢老爷子吃惊得不得了,但是回想起当初云恪瘦弱的身躯,和眉宇间的郁气,似乎也不是不能理解,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老爷子这心里不够也升起一丝感伤,怎么那么好的人,就这么去了那,本来高高兴兴的心情也跟着失落了起来。 好一会,他才想来问道:“那你妈跟你妹妹找到了吗?如果没找到,能不能把她们的信息告诉我一下,我想为云恪出些绵薄之力。” 好歹一场朋友,不做点什么,他这心里堵的慌。 云清一听这个事,就笑了,指着早已经从厨房里出来站在一旁听故事的温乔道:“找到了,这就是我外甥女,到是老爷子你,你认识我家乔乔吗?怎么会突然来我家乔乔的店里?” “乔乔是你外甥女?” 不敢置信的瞪大了眼睛,谢老爷子的视线在温乔和云清两人之间转了一圈后,双手一拍道,指着一旁的谢臻道:“这可真是缘份啊,当年没联系上云恪,没想到多年后,到是跟他成了亲家,来来,瞧见了没有,这是我孙子。” “啊,那这可真是缘份啊!” 怎么都没想到,谢臻的长辈居然跟自己的父亲是失联多年的朋友,这下子云清也不由的跟着谢老爷子感叹缘份了。 有了云恪在中间的交情,两家人之间的交谈自然是更加融洽,再一听对方的家世,这下子对于两个孩子的婚事,那就更加的满意了。 温乔见他们互相都已经认识,该说的也说的差不多了,便喊了谢臻和将臣到厨房里将早饭端了出来。 “大舅,爷爷,爸,有什么事情,咱们先吃了饭再聊。” 一碗香喷喷的小馄饨端上桌,外加一笼笼的小笼包,瞬间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看着馄饨像一条条小船,在水面上很悠闲地漂着,热呼呼的汤上浮着一层金黄色的油和碧绿的葱花,再看桌子中间那小笼包一个个白生生,皮薄薄的,里面好象有一包汁水在,小笼包小巧玲珑,形似宝塔,呈半透明壮,晶莹透黄,众人就忍不住胃里一阵蠕动,肚子也跟着咕噜噜的叫了起来。 而随着一阵诱人的香味扑鼻而来,那香味是浓烈的、细腻的,透着一股股温暖的气息,使人食欲大增,满口生津。 他们就再也顾不上说话了,不需要温乔招待,便乖乖的坐好。 谢老爷子用着惊艳的目光看着面前的餐点,吸了吸鼻子,跟云清说了两句场面话后,就忍不住低头开始细细品尝。 用小汤匙轻轻地搅一搅,碗里的馄饨立马活跃起来,一只只打着旋儿,在碗里转圈,互相碰撞,像一只只戏水的小鸭子,十分可爱。舀起一只来仔细端详,重叠在一起的皮尔呈透半明状,薄薄的,软软的,好像薄纱一般,依稀可见那嫩红嫩红的肉馅。 吸一口小馄饨中饱满的汤汁,含在嘴里,细细品味。汤汁在舌头上来回滚动着,微辣的汤汁刺激着味蕾,使得舌头有点麻麻的,但那弥漫了整个嘴巴的香味,又促使你忍不住再吸一口,仿佛带着你走进散发着稻香与泥土气息的故乡的田野。 咬开滑滑的馄饨皮,里面的一小团肉馅是粉红色的,很嫩,在勺子上微微晃动着。待你咀嚼着肉馅的时候,唇齿间充溢着肉的香味,那感觉是很微妙的,让人陶醉其中。当一整碗小馄饨吃完后,回味着刚才的那份美味,心里总会充盈着满足感。 本书由潇湘书院首发,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