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初见
洪家是村子里极少数的几个外姓之一, 洪家奶奶更是村子里的传奇,年轻的时候有一次去了趟城里, 就再也没有回来了,家人去找过,没找到人,大家都以为, 她在外面遭遇了不测,死在了外面,毕竟战乱、灾荒年月里, 人命如草芥一般。
直到建国后不久,洪家奶奶突然回来了。
大家才知道,洪家奶奶不仅活着,因为一番奇遇,还活得很好,很体面,嫁的丈夫是大学里的教授,很有学识, 之前因战乱颠沛流离,及到时局稳定下来,在海城那边安了家,洪家奶奶才得以返回老家一趟。
只是那时, 洪家已经没什么人了,她老父老母亡故,兄弟死的死, 逃荒的逃荒,只有一个外嫁的姐姐,嫁到了隔壁的猴头岭。
洪家奶奶和姐姐相认后,替父母修了墓,然后又在洪家原有的老宅子上,盖了座房子,说是以后回家来有个落脚的地方,当时村子里人都把这话当回事,毕竟,海城离他们这儿太远了,能回来一趟不容易。
后面的十几年里,果如大家猜测的一般,洪家奶奶再没有回来过,直到去年,洪家奶奶突然回来了,并且,不像十几年前那般风风光光回家,这一次回来,有些低调平淡,身边只带了一个孙子回来。
联系这几年全国的形势,学校停课,教授学者相继被打倒、批*斗、下放,再一联想到,洪家奶奶丈夫的身份,就有人坐不住,觉得她们家出了事,祖孙俩是逃出来的,据说公社革*委*会的人,还特意上了趟门。
当时洪家拿了两张烈士证明,革*委*会的人才离开,村子里的人,也开始对洪家重新尊敬起来。
那两张烈士证明,就是洪顺爸妈的。
洪家奶奶有四儿四女,因娘家没人,便让最小的儿子,跟了她姓,她最小的儿子,就是洪顺的爸,所以洪顺才随他奶奶姓洪。
这些是后来,刘艳从洪顺那里听来的。
此刻,刘艳跟着大哥踏进洪顺家,看到篱笆围成的院子,种了好几垄的应季菜蔬,豆角黄瓜丝瓜藤爬上了篱笆,还有半垄西瓜,只是长势都不好,蔫趴趴的半死不活,这一对比,刘艳发现,胡老太打理菜园子的水平不错,要是像洪家这样,家里那么一小块地,估计连菜叶子都吃不上。
又看到半旧不新的砖瓦房,少见的,刷了半层白色的粉,在村子里,普遍是茅草黄土屋的条件下,这样房子算是十分的抢眼。
只是更抢眼的,却是从屋子里跑出来的少年,肤色白皙,是那种久未见太阳的瓷白,眉目精致,面上自有一股风流,使人眼前一亮,高高瘦瘦,如青竹一般笔挺,看起来,犹比大哥还要斯文。
乡野之间,竟还藏着这样一种人物。
忽地,刘艳想起小时候跟爷爷读《增广》时里面的一句话:蒿草之下,或有兰香。
“刘军,你来了,你说的高级闹钟……”洪顺说到一半时,看到刘军身后跟着两个小孩子,其中一个,他没见过,话就打住了。
“是呀,高级闹钟能用,你看,我拿过来调时间。”刘军走过去,把手里的钟表递给洪顺,又指了指刘艳道:“这是我妹妹艳儿。”
然后回头对妹妹道:“艳儿,这是我常提起的洪顺,你喊洪顺哥就可以。”
“你好。”刘艳上前打了声招呼,对于大哥后半句话,似没听到一般,她真实年龄,比眼前的毛头小子,都差不多快大上一轮了,这声哥,她可喊不出来,至于大哥和二哥,那是没法子,谁让他们是这具身体货真价实的亲哥哥。
只是其他人,她喊不出来。
洪顺低头看向刘艳,小小的个头,瘦瘦弱弱的,乍一看,和村子里见到的其他女孩子差不多,再仔细看,就会发现不同,整个人透着干净清爽,尤其那双有乌黑的眼睛,炯亮有神,通透澄明,带着伶俐劲。
之前,他就常听刘军夸赞他妹妹聪明,这会子,看到她水亮的眸子滴溜直转,于是回了句,“妹妹你好。”
妹妹你好,是什么鬼?
刘艳打了个颤栗,炎炎六月,起了身鸡皮疙瘩,一抬头,正对上,洪顺眼眸里,带着促狭的笑意,那眼神,仿佛一下子就看明白她的心思了,忙不迭地闪避开。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和大哥玩得好的,指不定,像大哥一样,多智近妖。
刘华来洪家叫过几次大哥刘军,因此,他认识洪顺,喊了洪顺哥。
“嗯,都进来,去我屋子里。”洪顺收回目光,领着他们往西边的屋子走去,没有着急去看那个闹钟,拿了碗,装了半碗炒花生和半碗水果糖,放到一张小桌子上,招待刘华和刘艳,“你们俩乖乖坐这儿吃东西,我和你们大哥说话。”
刘华一见吃的,眼睛就放光。
在这个普遍缺衣少食的年代里,像花生糖果这样的零嘴,只有过年才能见到,还要用来招待客人,他们自己家,如今也有饼干奶糖酥糖,可自从家里能吃饱饭后,都让他妈给收了起来,说这些东西不饱肚子,偶尔才会奖励他们一份。
刘艳先是一愣,尔后又释然。
日常从大哥的口中,刘艳也听出来,洪顺家的情况,似乎不错,只是谁家的东西,都不是大家刮来的,他们多吃了一口,人家就要少吃一口,毕竟,这个物资缺乏的大时代,大家的差距,远没有后世那么大。
一抬头,朝大哥望去时,却见大哥朝她点了点头。
刘艳顿时心领神会,便没有去阻拦二哥。
那边厢,洪顺拿着刚才装糖果炒花生都没有放下的闹钟,走到一张方形桌前,那张案桌上,摆了一叠书,大部分都是教科书,最上面放了一本红宝书和马列文选,紧挨墙的位置,摆放着一个老式的圆形闹钟。
洪顺拿起那个闹钟,走到一张放在窗边的圆桌子旁,坐到刘军身边,放在老式的闹钟,才仔细看起了手里的高级闹钟,样子明显比他那个老式需要拧发条的闹钟精致许多,也少了至少一圈,只可惜,屏幕摔坏了。
洪顺翻过来,似看稀奇物一般,“这个东西,我在海城,也没有见过一模一样的。”按说,海城作为全国闻名的大城市,许多新奇的东西,都会先在海城那边流行开来,很少有他没见过的好东西,“上个电池,就能走,和收音机一样。”
“还要多谢你的电池。”刘军忙地道谢。
“谢我也没用,也只有这一节了。”洪顺看了眼刘军,“电池不好弄,我家也没有工业票,用完后,你得自己想办法了。”拆下盖子,取下电池,闹钟就不走了,他再插上,又能走了。
试了两下,这个闹钟,的确比他家的机械闹钟高级许多,只要解决电池问题,就省去了拧发条的麻烦。
“洪顺,这一节电池,至少可以用上大半年。”刘军不自觉地就把他妹妹的话,说了出来,倒不是他草率,而是他直觉上比较信任妹妹,所以这话几乎是脱口而出。
这么笃定?
洪顺诧异地看了眼刘军,“我们可以测验看看。”说完,又把手里的闹钟递给刘军,“你自己先校对一下子时间,明天再拿过来,对一下,看看时间准不准。”
“我也是这样的想的。”刘军接了过来,这个闹钟,妹妹是这么叫它的,但它和洪顺家的闹钟,和时下流行的闹钟,有比较大的差别,今天上午他来找洪顺借电池,和洪顺说了一下,洪顺随口就喊了句高级闹钟。
接了过来,对了下时间后,把两个闹钟摆在一起。
俩人凑在一堆,仔细观察了三分钟后,俩人相视看了一眼后,几乎不约而同地说出来,“我觉得,明天不用对时间了。”说完,不由相视一笑。
因为这三分钟的时间,秒钟三圈走下来,几乎分秒不差。
又听洪顺说道:“时间没问题,这个钟是好的,接下来,就希望电池像你说的,至少能用上大半年。”
“应该可以。”刘军附和一声,目光还瞄了眼他妹妹。
在小桌子上吃花生的刘艳,注意到他哥满怀希望的目光,嘎吱一声,一口把花生壳咬成了碎片,毕竟大哥如今这般信任他,要是走不到半年,就辜负了大哥对她迷一般的信任了。
她头一回开始忧心,这个年代的干电池,赶不赶得上后世出名的某孚电池。
刘艳开始琢磨着,从哪里去弄一些工业票,到时候,去多卖一些电池,收音机也是需要用电池的,现在家里不差钱,但是差票呀。
不仅刘艳在想票,刘军看到那个旧的收音机,也在想票的事,没有票,就没有电池,没有电池,就无法对旧收音机用拍功,原本还想着找凌叔叔,可是今天送凌叔叔的时候,他问了,凌叔叔也没有,当然,也有可能,是人家不愿意。
最后,刘军想到了他爸。
他爸可是答应给他买收音机的,买收音机肯定也会买电池。
于是,当天下午,刘军开始动笔,给他爸写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