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1章 路转
79阅夜半的时候下了场小雨,淅沥沥的小雨,让这个夏末秋初更平添一股凉意,
早上的时候,小雨已停,花郎刚准备出去,便有衙役來报,说他们将那个张怀审问了一遍,张怀承认自己对那个陈娟有非分之想,可却不承认杀人,
无论衙役对他如何用刑,他就是不承认,
如今,那些衙役已经沒有办法了,他们这才來向花郎请教,
花郎想了想,如何跟着那些衙役去了趟府衙大牢,
进得府衙大牢,花郎便看到了那个被打的浑身沒有一处好地方的张怀,不过花郎并不同情,因为花郎和清楚,同情是用在那些弱者身上的,而不是这些无赖身上,
张怀不能动弹,不过在他看到衙役带着花郎來的时候,他还是感到一阵惊恐,脸上神色更是不由得大变,花郎冷笑了一声,道:“如果聪明,将你的事情老实交代,如若不然,休怪我们不客气,”
张怀是不能跪下求饶了,他只能躺在地上不停的求饶,
“花公子,冤枉啊,我真的沒有杀那个陈娟,我在他家附近转悠,也不过是想弄清楚她的情况罢了,杀人这种事情,我可是不敢做的,”
“那天命案发生的时候,你在什么地方,”花郎并不理会张怀的求饶,只是继续问道,
“那天命案发生的时候,我在家,那里都沒有去的,”
这点并不能作为证据,花郎嘴角微微抽动,道:“这么说來,沒有人能够为你作证了,”
张怀不由得心头一沉,再说不出其他话來,而就在这个时候,花郎却突然淡淡一笑,在那个衙役耳边说了几句话,衙役一愣,不过还是按照花郎说的去办了,
却说衙役离开之后,花郎瞪了一眼张怀,然后这才离开,花郎的那一瞪,让张怀觉得自己的小命要玩完了,
大概中午之前,花郎派出去的衙役赶了回來,他在花郎耳边低语一番后,花郎便吩咐道:“派人将那个陈老六和他的婆娘带來,”
司马光微微一愣,心中满腹疑惑,可见花郎并沒有解释的意思,也就沒问,
衙役离开后大概半个时辰,便将陈老六和他的婆娘给带了來,两人仍旧悲伤,只是此时悲伤之中,还带着一丝惊恐,
看到这两人之后,花郎望着陈老六问道:“你可有什么要对我们说的,”
陈老板眼睛红润,道:“我只希望花公子和司马大人能够找出杀害我女儿的凶手,给我女儿报仇,”
花郎冷冷一笑:“好,本公子今天就如你所愿,将凶手找出來,”
听到花郎的这句话之后,陈老六不由得一愣,可很快便匍匐到地,连连行礼谢恩,可就在这个时候,花郎突然厉声喝道:“陈老六,快将你杀死陈娟的罪行,出來,”
此言一出,满座皆惊,他们简直不敢相信从花郎口中说出的这句话,陈老六怎么可能是凶手呢,他怎么可能杀死自己的女儿,而且,还对她极近蹂躏,
可这话是从花郎口中说出的,他们就算不敢相信,可在心中,却也隐隐觉得这是真的,
陈老六愣在了那里,许久之后才反应过來,而反应过來之后,连连高呼冤枉,可花郎是不会冤枉他的,花郎看了一眼旁边的衙役,道:“你把调查的事情说一遍,”
那衙役微一拱手,随即将自己调查到的事情说了一遍,
“根据我们的调查,你陈老六在命案发生的那个下午,根本就沒有去做工,再者,我们还调查到,你跟你婆娘的关系一直都不怎么好,她一直给你生不出儿子來,你很怨恨,甚至……甚至还说那个陈娟是你婆娘跟其他男人生的,可有过这话,”
陈老六一惊,这些话只他们夫妻两人关起门说过,他沒有想到这些衙役竟然连这个都打听出來了,不过他又岂肯承认罪行,于是连连反驳道:“这些都是我说过的气话,又怎能算说的,难道我连跟自己婆娘生气的权利也沒有了吗,”
每个人有很多权利,这个是无可厚非的,
花郎淡淡一笑,道:“可惜的是,你说的都是真的,那陈娟的确不是你的女儿,而是你的婆娘跟其他男人生的,而这十几年來你们之所以沒能生出孩子來,是因为你根本就生不出孩子,换言之,你有病,”
这句话无论对那个男人來说,都是无情的打击,本來,花郎是不想说出这句话的,可很多时候,有些话却是不说不行的,所以,花郎最终还是说了,
跪在地上的陈老六突然长啸了一声,他很愤怒,可是接着,便是痛哭,如今的他,只有痛哭,一个男人说到了他的痛处,可他又不能将这个男人怎么样,他能怎么办呢,他除了痛哭之外,别无他法,
而这个时候,陈老六的婆娘低头不语,她很羞愧,刚才花郎说的话是一点不错的,当年她刚嫁给陈老六的时候,两人的关系很是不错,可是一年过去了,她的肚子却一点沒有反应,而这个时候,她的心中便有些着急起來,如果生不出孩子來,那陈老六可是可以休了她的,她不认为自己有很大的魅力,而且她很清楚陈老六很想要个孩子,当时的她是那般年轻,因此做起事來便有些冲动,以至于在一此回娘家的途中,跟村里的一个男人发生了关系,虽然只发生了一次,可神气的是她竟然怀孕了,
因为陈娟的诞生,她的地位算是保住了,可是这十几年來,她的肚子却再沒有反应,她想过再去找其他男人,可是她的心里却又隐隐不安,因此,当他知道自己的丈夫要纳妾的时候,他也是装作不知的,
很多时候,人都是极其无奈的,
可是,她却万万沒有想到,自己的丈夫,竟然对自己的女儿做出那般禽兽不如的事情,虽然他现在还沒有承认,可花郎的话能有错吗,再者,自己丈夫刚才的反应,基本上已经可以说明一切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