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chapter 21
脱了壳的神农谷带着一种浅浅的金色,色泽很明亮,甚至带着一种十分干净透明的质感来,捧在手里带着暖融融的温度。
温珩生了火,灶头里柴火噼里啪啦的烧起来,很快的就燃起了熊熊大火。往锅里加水,等水烧开了,他便将淘好的神农谷放在了里边煮。等米煮到八分熟的时候,捞起来将水沥干,然后在上锅蒸。
在蒸饭的时间里,温珩拿了一个大碗来,将卤好的东西各分了一些出来,装着给王大妈他们送去。
“……知味,你看一下火,别让火熄了。”出门的时候,他对知味说了一声,而后又想起来一件事,他说:“对了,后边有个地窖,里边有一袋子红薯,你可以捡几个出来,等下放灶里焖。”
知味嗯了一声,在他离开之后,看了一眼火势,又往里边加了几根粗木柴,确定里边的火短时间不会熄了,这才转身去了后边的地窖里。
地窖并不大,里边乌漆嘛黑的一团,不过对于知味来说,这并不是什么大问题,因为她就算是在夜里,也是能视物的。
“……红薯,红薯……”在里边找了一下,她终于在一个角落里找到了那一袋子红薯,她扒拉着选了几个最大的,用衣裳兜着,这才爬着楼梯上去。
等她上去的时候,温珩刚好也回来了,手里端着空碗,另外一只手则提着一个竹编筐的篮子。
“这是隔壁的莲花婶送的,推也推不掉。”他无奈着说,示意了一下手里的篮子,只见里边整整齐齐的摆放着红色的草莓,每一颗都颜色漂亮,看上去就很好吃。
一边让知味把红薯放在地上,他一边把篮子放在桌上,道:“东镇草莓多,几乎家家户户都种了点了,他们这里的草莓比其他地方的都甜。要不是不好邮寄,我还想给我爸妈他们邮寄一点过去,让他们也尝尝味道。”
草莓不比其他的水果,很容易被碰到,运输也不方便。而他家,距离东镇那是天南地北的距离,等送到了,口感味道肯定是大打折扣了,因此温珩只能遗憾的放弃了这个想法。
知味随手拿了一个草莓塞进嘴里,一边享受着嘴里鲜甜的味道,她一边道:“如果要保鲜,我倒是有办法……”
“嗯?”温珩立刻扭头看她,“你有办法?”
知味轻哼一声,十分矜持的点了点头:“不过是让食物保持最新鲜的状态,那还不是很简单?”
温珩看着她,脸上露出一个笑来,问:“等吃完晚饭,晚上我再给你做个小甜点吧……草莓酸奶冻怎么样?想吃吗?”
知味:“……”
在简单的思考之后,即使知道温珩这是意有所图,她还是十分笃定的说:“当然要吃……那我帮你解决草莓保鲜的问题,你给我草莓酸奶冻!”
温珩立刻就点头,道:“行!”
两人立刻达成了愉快的交易。
……
“饭应该蒸好了……”灶上的饭蒸了差不多二十分钟了,温珩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掀开蒸盖看了一眼。
霎时间,一股热腾腾的白气就飘了出来,带着一股很清爽的米香味。
里边的神农谷已经被蒸熟了,温珩稍微用筷子拨弄了一下,很具有粘性的米粒就缠在了筷子上,蒸出来之后,颗颗分明,而且很软。
将筷子放下,他终于开口说了:“可以开饭了!”
这时候外边已经有些微微的黑了,雨已经停了,有水滴滴答答的从房檐上滴落下来,四周十分的安静。
温珩开了灯,和知味把饭菜端到了客厅去,还有一蒸屉的米饭,甚至还有米汤——这米汤就是刚才神农谷煮到五分熟之后,沥干剩下的汤水,带着浅浅的金色。
今天的菜也很简单,卤好的菜加上辣椒等调味料随便的拌过,就是一道菜了。
猪耳朵切丝凉拌,是一道十分爽口的凉拌菜,而卤好的猪头肉,完美的浸足了卤汁的汤汁,就是这么吃,味道就已经很好了,肥而不腻。
最后温珩做了一个汤,翡翠白玉汤,简单来说,就是白菜炖豆腐汤。这个汤的味道偏向清淡,刚好可以冲淡卤味的重味。
一人添了一碗饭,知味拿着筷子先夹了一筷子猪头肉。
已经切好的猪头肉被筷子夹起,颜色带着浅浅的红色,随着动作,肉块微微颤动着,肥肉和瘦肉夹在一起,看上去无比的诱人。
等塞进嘴里,咸香浓厚而丰富的味道在舌尖绽开,卤好的猪头肉吃起来没有一点的油腻感,只剩下卤味的香还有肉味的香,两者的香味融在一起,形成了更浓的浓香,浓烈而诱人。
吃一口肉,再吃上一口饭,温热的饭粒带着浓浓的米香,那是十分纯粹的香味,就着猪头肉,塞上满满一嘴的米饭,那是说不出的满足了。
一顿饭,知味吃得那叫一个爽快,温珩蒸了一大锅的饭,几乎都是被她一个人给吃光的。到最后,温珩捧着碗喝汤,就看着她一个人吃。
到最后的时候,菜吃得已经差不多了,知味看了看,将剩下的菜全部倒进了自己的碗里,和饭一起搅拌均匀了。
这样子,舀上的每一勺饭里都裹着卤汁,吃上去十分的香。
等她将最后的一勺饭给吃了,温珩用勺子给她舀了一碗汤,她便捧着碗小口小口的喝着,动作看上去优雅又秀气。看着她这样子,你完全想象不到,她刚才到底吃了多少。
吃完饭,知味自发的端着碗去厨房把碗洗了——她可不是那种干吃饭的人!
他们吃完饭之后,天就已经全黑了,等知味把碗洗了,外边夜色就更浓了。东镇不比大城市,入了夜就十分的安静,偶尔能听见动静,都是镇上的狗再叫。
知味往外看去,能看见一片漆黑的夜色,深深吸一口气,那是雨后还带着几分潮湿的空气,带着几分冷意。
“……这种天气,就该睡觉了!”她说,觉得自己应该钻进被窝了。
只是等她回到客厅的时候,就看见温珩坐在那里,笑眯眯的看着她。
脚下一顿,心中升起一种微妙的危险感来,知味听从本能的往后退了一步。
“知味,睡觉之前,一定要记得洗澡哦。”温珩开口,语气仍然是温言细语的,但是其中却带着某种不可辩驳的意味
知味:“……”
突然垂头丧气,她讨厌毛被打湿的感觉。
恹恹的回到属于自己的房间,知味立刻变成了小黑猫的样子,只是在她一跃而起准备跳到床上去的时候,她脑海里突然闪过了温珩的表情来。
在这一瞬间,她的身体生生的一拐,落在了一边的椅子上。
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干净的爪子,垂头丧气的,她进了浴室,准备防水洗澡。不过她这么小一只,只需要少少的一点水就行了。
“……嗯?”
在洗澡的时候,她突然注意到了什么,再次变回了人身。
侧头看着自己的背脊,她伸手覆上后背那一片肌肤,眼中闪过一丝惊讶来——手下的肌肤一片光滑,竟是一点痕迹也没有。
原先被穷奇所抓伤的那道伤口,竟然已经完全愈合了,已经完全看不出来她的后背被伤过的一样。
作为凶兽,他们的自我愈合能力一直比普通的妖怪强大,只是穷奇为至恶的凶兽,满身邪气,被他所伤到,伤口上会沾上他的邪气,所以知味的伤才会久久不好。
可是现在,她后背的伤竟然已经完全愈合了,也就是说,伤口上的邪气已经散了。
可是,为什么呢?
知味的眼里闪过一丝不解,按理来说,这个伤,不会好得这么快的,她至少也得修养好长一段时间的,才能将伤口处的邪气完全给消融掉。可是现在的事实是,她的伤,莫名其妙的就好了。
不,也不能说是莫名其妙就好了,在今天早上,温珩还给她的伤给上过药了。
想到这,知味的眼里闪过一道亮光。
“温珩……”
而此时,被知味所惦记着的温珩正坐在书房里画画,他画的是鹿吴山,没有任何的生命的鹿吴山在他的笔下,看上去更加的荒凉了,一条溪水从山中流过,模样凶恶的蛊雕从水中跳出来。
拥有着翅膀和角的蛊雕看上去古怪又凶狠,却又透着一种鲜活的生命力来,似乎要从画中挣脱冲出来一样,活灵活现的。
灯将最后一笔画完,温珩退后一步看了看画,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提笔在一旁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就在他写完自己的名字之后,正巧搁在一旁的手机响了,他一看,是个视频来电,来电人叫“温宁”,也就是温珩的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