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014
虽然已经在心中下定决心这辈子和暴君老死不相往来。
但是暴君带过来的鸡还是要及时吃了的。不然要是让家里人发现了这浸着油的荷叶纸包,即使她再怎么巧舌如簧,也没办法说清楚这东西的来源。
到时候不是被当成和小毛贼串通一气的家中内鬼,也得被当成那监守自盗的小毛贼本贼!
于是未央边啃着大鸡腿边想,她早该认清那个事实的。
从他们两人在河边重逢他却弃她于不顾,恍若未闻她的求救时她就该知道,他只是个和暴君长的很像的人,而并不是上辈子那个视她如命的暴君。
更何况暴君十指不沾阳春水,怎可能做出这样好吃的烤鸡来?
只是他和暴君名字相同,长的又一模一样,就连不羁得神情与动作也颇有相似,她才将他认错。
但以后不会了。
再也不会了。
一只鸡只有两个鸡腿一个鸡冠,未央吃起肉来速度可谓一绝,没一会儿就将这三样东西解决完毕。
再然后她叫出系统不过刚将那沾满了油的荷叶纸包回收完毕,房门便从外面被敲得‘砰砰’作响。
未央喊了声“进”,她妈吴采菊便亲亲热热的挽着个温婉秀丽的女人走进来了,“大闺女啊,还是按照往常一样,你二嫂晚上跟你睡一间,你二哥晚上跟你四哥睡一间。”
未央脑子里适时从原主记忆中扒拉出来了丝丝片段,可算明白了她妈这句‘按照往常一样’是什么意思了。
她二哥祝国楠当兵当了快十年了,头几年家里头还留着他的房子,可后来见他不怎么回家,回家也不过就是住上个一两天,便把他的方子收归公用,分配给当年不过刚刚新婚的她三哥祝国喜单独住了。
从那以后,她二哥回家的时候就凑合着和她四哥祝国北住在一起,后来娶了她二嫂,带着二嫂一起回家时,二嫂则是被分配和她住在一起。
往年都是这样过来的,未央并没有任何意见。
只是未央没有意见,不代表她三嫂张婵娟同志没有意见,“妈,实话给您说了吧,我和国楠这次回来不是待一两天的,国楠退伍转业了,我们以后估计得在家里常住。我和国楠分开挤在未央和国北这儿也不是个事,您看能不能给我们倒腾出来一间屋子?”
吴采菊瞪大了眼,“退伍转业,为啥要退伍转业?”
“国楠的腿在战场上被子弹伤到了,日常的训练都成了问题,更何况……”
张婵娟的话还没有说完,便看到她婆婆嗷叫一声,紧接着飞速朝外冲去,“妈的国楠哦!受了那么重的伤为啥都不跟妈说,国楠,国楠啊!”
吴采菊离开了卧室,便只剩未央和她这并不相熟的二嫂大眼瞪小眼。
未央和她不熟,对方不开口说话,她作为拥有良好主人翁意识的新时代青年也不知道跟对方说些什么是好。
只是两人互相对视着对视着,她从她二嫂的眼中瞧出了一些别样的情绪来。
那眼神中含着羡慕、嫉妒、以及……恨?
未央不知道她二嫂这恨意来自何处,在对方将这股恨意付诸于行动之前,她也不想知道。
前世在进宫后由于独得皇上恩宠,后宫里看她不顺眼的宫妃多了去了,因着这些宫妃的缘故,前朝的那些大臣们也多的是看不惯她的。
但她压根没将这些人的恨放在心上,不然她上辈子估计就不是替暴君挡刀而死,而是怕死、吓死、愁死的了!
未央不知道,作为当事人的张婵娟却清楚明白的知道自己心底里这股羡慕嫉妒恨来自于何处。
她羡慕未央有一个好娘,无论是贫苦时候还是后来家庭富裕了,未央都是被吴采菊给捧到心尖尖上的那个人物。
她嫉妒未央有四个好哥哥,他们愚昧孝顺,对吴采菊言听计从,吴采菊要他们对祝未央好,养他们这所谓的大妹一辈子,他们就真的听话的什么好东西都往祝未央面前捧。
她恨同人不同命!她也就比祝未央这个待在家里久久不嫁人的老姑娘大了五岁而已。
明明祝未央当初选的那个男人是村里人人惊怕的对象,结果那个男人却成了她平生所见过最有出息的一个人!
反观她,当初谁人不羡慕她嫁了个对她言听计从的好男人,结果好男人却受伤退伍回了家成了半个瘸子,不仅如此,她这才发现,对她言听计从的男人对他的老娘更是言听计从!
听他老娘的话冒着大危险投机倒把。
她感到害怕央着男人分家,却被他缕缕责怪。
眼看他余生没什么出息了,而她还尚且年轻不想消耗剩余的生命力,她便与他离了婚紧接着嫁给了个城里的工人。
没想到没几年城里的工人便下了岗丢了原本她以为可以捧上一辈子的铁饭碗,老祝家却不知为何摆脱了农门,住上了三层楼房,开上了洋鬼子产的名牌轿车。
她最后一次与老祝家人再见面时,那时候她已经五六十岁了。
二婚生的两个娃都已经长大成人,小儿子还是从二本大学毕业的本科高材生,未来前途不可估量。
只是儿子自信满满的出去应聘,回来后却是一脸落寞。
她一问才知,儿子去面试时那招聘人员只低头扫了一眼,便把他的简历给退了回来。
那是儿子最想进的公司,结果公司内部管理人员却是这样的不公!
她为儿子的遭遇感到不平,第二天便打了当地‘都市快报’的热线电话,与记者一起去到了招聘现场,结果不过刚刚泼妇骂街了几句,那招聘人员便道:“等等,你刚刚说你儿子的学历是二本本科?”
“没错!”
“抱歉,我公司最低学历要求是985、211毕业的应届本科生。”
她还想再闹,身后传来一片嘈杂,回头看去,才发现原本围在四周的人群散开了一个通道,一个西装革履,看起来年不过四十的男人拄着龙头拐杖走了进来。
年轻时候爱美的劲在这男人面前仿若是个笑话,只因那个男人正是她曾经最瞧不起的前夫祝国楠。
反观她,实际年龄有多大,生理年龄看起来便有多大。
更令她感到难堪的是,那些招聘人员齐齐起身管他叫“祝总。”
不知是激动还是后悔还是她为自己刚刚泼妇的模样感到羞耻,她气血冲心,当即脑袋落地朝后栽去。
却没成想一觉醒来,她正坐在那辆和祝国楠一起返乡的公交车上。
这时的一切都没有开始,一切也都还刚刚开始。
她一定要牢牢守护住自己的幸福,再也不鬼迷心窍嫁什么城里工人了!
只是该报的仇还是得报的。
前世,她男人原本在她提出离婚的时候坚决不答应,是她婆婆吴采菊说‘三条腿的母猪不好找,两条腿的女人到处都是’!
是祝小妹(祝未央)说‘强扭的瓜不甜,与其坚持成为一对怨侣,不如好聚好散’!
这母女二人拉着祝国楠谈了一夜,她男人第二天才跟她到民政局把离婚证去领了的。
想到这里,张婵娟看未央的眼神便越发的仇视起来。
不知道她二嫂为何要用想要把她吃了的眼神紧盯着不放,未央忍不住开口道:“二嫂你是不是撞了邪被啥鬼魅的东西附身了?你看的我慎得慌,再这样的话我得找咱妈去喊村头的刘婆子给你过来驱驱邪了。”
张婵娟:“……,不用,我没啥事,就是感觉大妹你比我上次见你更好看了。”
对这种将仇恨显露于表面的人,未央不打算给她好脸,“骗谁啊,你刚刚的表情如果给三嫂家的二虎看到了,估计都能让小儿止啼。二嫂我没得罪你吧,我要是哪得罪你了你直说,如果我改得了的我立马就改或者给你道歉,如果我改不了的,我只好告诉咱妈,让咱妈给你换个房间。不然晚上我害怕你趁我睡着的时候对我不轨,到时候我可就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张婵娟脸上的笑容险些就要绷不住了,“没有的事,大妹我挺喜欢你的,刚刚真的是看你看入神了。”
在没有完全笼络住她男人的心之前,她可不敢叫婆婆知道她对未央的不满,也不敢跟她婆婆吴采菊正面刚,不然她那愚孝的丈夫可能会比上辈子跟她还要早的离婚,而且还是对方提出来的。
想到这里,她从兜里掏出张五张两毛钱以及两张一市斤的糖票递给床上的未央,“我跟你二哥回来的急,没给你带什么礼物,这钱跟票你拿去供销社买两斤冰糖嗑着吃吧。”
吃吧吃吧,多吃点糖,长的胖。男人都是看脸的,那个暴脾气的男人更是。
不然前世也不会对别人都不假辞色,只对你这个长的跟狐媚子似的人好了。
在张婵娟看来,她这小姑子好吃懒做,性格又作天作地,除了长的好看外可谓一无是处。
却没想到未央并不好打发,眼神只在她手心中的钱和票证上停留了一秒,便飞速移开,道:“二嫂你果真不喜欢我。大嫂老是给我面前说,你第一次见她就给了她一罐国营商场柜台里才能买到的雪花膏,第二次见她更是给她了一件几乎算是全新的尼龙外套,咋到我这就打发我一块钱?我咋就这么不值钱呢?”
这个该死的大嘴巴子刘美英!
然而未央如此说了,张婵娟就不能当做没有听到。
即使再讨厌这个小姑子,再想要报复这个小姑子,她这时候也只能打断牙齿往肚里咽,而且还得笑脸相迎,“我不是这个意思啊大妹,只是想着你还小,可能更注重口腹之欲,才给你钱让你自己去买糖吃。这样吧,你想要啥告诉二嫂,二嫂能弄到的一定帮你弄来,当然,东西太贵的话二嫂也没这个本事。”
“我想要条布拉吉!江/青裙那种就行,太大胆的咱村子里也穿不了。”
所谓江/青裙,即指领内有个白衬衫领,腰间抽褶的半长连衣裙,裙子的长度大概在小腿中部,是城里头的女领导干部带头穿开始流行起来的,穿起来不仅不会被人说闲话,还会被说思想政治觉悟高!
张婵娟爱美,这种裙子买了好几条。
以后要在村里生活,带回来的衣服肯定不可能捂着不穿,所以总不能欺骗这丫头自己没有啥□□裙!更何况她有没有这种裙子祝国楠能不知道吗?要是知道她连一条旧裙子都不舍得给他大妹,她想要笼络住他的心就更不可能了。
于是咬了咬牙道:“行,我待会儿把行李拿过来让你挑一条。”
未央最终还是得到了一条九成新的江/青裙,不是她不想要新的,而是这个年代买啥都要票证,买□□裙自然也要布票,布票难弄,江/青裙更是难等,几乎一上架就会被抢光。
等到猴年马月她二嫂变卦了咋办?还不如先拿到手一条,以后要是有机会弄条新的到时候再说。
而且这种衣服才村里也实数罕见了,要知道她平时穿的衣服只打一两个补丁她的小姐妹们就羡慕的紧,毕竟那些姐妹们穿的都是打着七八个补丁的衣服。
如若外人看到她穿这么条跟全新几乎没啥两样的裙子,她岂不是注定吸引全村所有男女老少的目光?
这是一件开心的事,不开心的事,却是她一个人睡的计划泡汤。
贿赂过了她的二嫂张婵娟非要和她睡在一个屋里,还说请她放心,她一定不会对她怎么滴。
未央本也就是说着玩,要知道她是老祝家的焦点所在,祝老头祝老太的眼珠子心肝子。
家里即使有人看不惯她也只能暗地里害她而不能明面上害她,除非对方想要吃不了兜着走,余生不想好好过了才可能这么做。而且她有系统提醒她注意危险,她怕什么?
只是系统虽能提醒她注意危险,却无法在她不危险的时候,将她从晚上的梦魇中拉出。
接连做了三四晚的梦。
每晚,梦魇中出现的景象都是她和暴君上辈子的前尘往事。
他为她建造亭台楼阁、他为她遣散后宫、他为她肃清一切,报复那些欺她辱她之人,他说她爱她,她是好是坏他全都爱她。
这让未央奔向新生活的决心受到了莫大的打击。
她真能再找一个像前世暴君那样对她好的男人嘛?
每天晚上这些梦是不是老天爷在提醒告诉她,她跟暴君再续前缘才是最好的选择?
不!他要是前世的他还好,可他过了奈何桥已经忘记了她。
对她的态度并不比对待旁余的陌生人有多好。
她祝未央是有多欠,才非要那么没皮没脸的扒着他?
这么想着,又是两晚过去,梦魇没散,她脚踝的伤却终于养好能下地走路。
于是第二天一早,她便早起给自己梳了个麻花辫,将那央着她妈为她洗了一遍带着皂角香气的布拉吉穿在了身上。
收拾好一切时,老祝家的灶火不过刚刚熄灭,走入灶房她站到吴采菊身后,她问:“妈,我这么穿美吗?”
吴采菊转身,眼睛眨巴了眨巴,“乖乖,美!”
“那合适吗?”
“合适,有啥不合适的!咱老祝家名号在那摆着,谁敢议论你老娘撕烂他的嘴,谁敢盯着你不停看老娘戳瞎他们的眼!再不穿天气就冷了,想穿都穿不出门。而且你今儿不是要去扫盲班考啥试吗?又不上工。穿,就这么穿!”
这么穿让村里那些崽子们知道他们没一个能配得上你的!
吴采菊的打算未央并不知道,但是她穿着这么身衣服走进正厅和早起的老祝家人一起吃早饭时,她几个哥哥却看呆了。
张婵娟则看的眼刀子险些就要控制不住飞出来了。
这身衣服好看是好看,但是特别挑身材,她穿着有点崩腰上的肉,所以在未央挑到这件九成新的衣服时,她才没有拒绝。
没想到崩她肉的衣服换到了祝未央身上却仿佛像是量身定做的一般,黑白配色跟祝未央那黝黑的麻花辫正好相衬,把祝未央衬得纯的不得了。
凭什么?
这句话不止张婵娟想问,已然修复好心情投入到广阔农村建设中的付瑶也想问。
未央要去的扫盲班需要经过村里的农田,老祝家又各个都是懒汉,每天都是掐着点去上工的。
于是当未央跟着哥嫂爹娘们走到田垄草畔之时,田地间已然洋洋洒洒站满了村民与知青。
殷厉原本双手环胸,坐在田地上假寐等待队长开工的指令,便听到身旁的男知青道:“我的妈!肘子、肘子,快瞅,太他妈美了吧!”
男知青身旁那外号名叫肘子的人原本还有些不耐烦,嘟囔了一句,“啥呀?”
然而下一秒,声音也变得激动了起来,“我的爹呀,祝未央!”
祝未央?
殷厉撑开了眼。
那时候万里晴空,天光正好。
她不知在说些什么,搀着身旁的老太太时白皙的小脸上皆是笑容。
往下看去,在看到那黑白相间的裙子将她紧俏的腰身包裹的纤弱楚腰,裙身截止的位置以下那细嫩的脚踝时。
殷厉眯了眯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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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秀十四岁时,被选入快穿局完成“向偏执狂反派们献个吻”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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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局的福利无疑是极好了。
然而在她退休的第一个礼拜,门口却出现了个背着小猪佩奇书包的豆丁少年,“甄秀,你好大的胆子抛下本尊。”
甄秀:???魔尊!
她退休的第二个礼拜,国内著名经纪人找上门来,“阿秀,我说过,你逃不开我的。”
甄秀:???摄政王!!
她退休的第三个礼拜,一个手捧保温杯的老爷子坐着劳斯莱斯敲开了她家大门,“秀秀,我终于找到你了!”
甄秀:???霸总!!
就在她以被各位大佬缠的焦头烂额,思考是否去国外躲一阵子债的时候。
某天,她那本该早早出事的死鬼老公突然拦住了她。
甄秀:“…你你你……”
死鬼丈夫面容冷冽,“是你吗,孤的秀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