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77
奥特利的郊外,养殖厂的工作人员们起了个大早,他们穿着围兜,手里赶着细鞭,驱赶着出栏的牲畜们聚拢,然后把它们抓进笼子里。
各地的商户都已经等着了,奥特利的鸡鸭养的尤其好,只是羊还没有出栏,鹅养的太少了,这一批鹅不出栏,留着下蛋,等下一批长成了才能开卖。
鸡鸭是不愁卖的,光是奥特利一个城就能消耗数量不少的一部分。
商人们也不嫌味道难闻,看着一只只肥得不行的鸡鸭,眼睛都笑成了眯缝眼。
养殖厂的老板跟商人们谈天,还让人送了饮料过来:“我们家的鸡,除了喂虫子蚯蚓以外,有时候还会喂小麦面。”
商人们惊叹道:“怪不得这么肥。”
老板得意道:“奥特利这么多养殖厂,只有我家舍得喂小麦面了。”
商人们给老板比了个大拇指。
老板:“以后我肯定还这么喂,那些又瘦又柴的鸡,哪有我家的肥鸡好吃?”
最后商量来去,几个商人都跟老板签了长期合同,这些都是家住在斯德丁或是奥特利的商人,有固定居所,家大业大,轻易跑不掉的商人。
也有阿利耶来的商人,虽说领主大人一直没有说阿利耶也是他的领土,但商人们都是人精,彼此心照不宣,也给阿利耶的商人行了不少方便。
阿利耶本地是没有小商人的,但他们又确实需要从外面购买物资,因为不敢再相信那几家大商人,所以这位过来买物资的商人原本就是个种地的农户,在一堆商人中间很有些格格不入,不过他也有自己的小聪明,别人谈生意,他也去听一耳朵,听得多了,心里也就有了数。
虽然没占便宜,但也没怎么吃亏。
老板还笑着说:“我请人去抓了一批猪崽回来,二十多只,花了我不少钱,等这些猪崽长大配种,我这儿还能卖猪肉。”
其实猪肉给人的诱惑力和鸡肉差不了太多,毕竟现在的猪肉也不肥,吃起来也是柴的,因为没阉过,所以还带着股骚味。
老板神神秘秘地说:“到时候也一定肥,至于骚味,我有办法治!”
于是商人们又约定了到时候来拉猪。
老板还跟商人们说八卦:“那边有个傻子,养牛,肉牛。”
! 商人们立刻来了兴趣,牛肉!贵族都不一定吃得起。
老板:“他进货的时候被被坑了,我就说哪儿有什么肉牛,现在养了七八个月,还是那么瘦。”
商人们:“……”
白高兴了。
商人们也好奇:“那他现在怎么办?”
老板:“也只能继续养,说不定就养好了?养好了还有的挣,要是现在低价卖了,那才叫亏,幸好他还养了鹅,卖鹅蛋也能有些收入。”
鸡蛋的产量比鹅蛋大,鸡蛋有时候隔天下个蛋,有时候隔两天,要是遇到鸡中战斗鸡,它说不定能一天下一个,百里挑一不知道有没有。
一次下两个蛋的也有,不过这个得看运气。
鹅就不一样了,隔三天下一个蛋,最快也要隔两天,隔一天下一个的,至今还没出现。
但鹅蛋大啊,质量抵过了数量,现在的人也不怎么分辨蛋的味道,看鹅蛋大,价格也没比鸡蛋贵到两倍去,也愿意买鹅蛋回家吃。
因为跟萨克德通了商路,所以家里有点钱的都买到了铁锅和平底锅。
虽说现在没有涂层防粘锅,但这种普通铁锅已经很了不得了。
很多贵族吃饭,烹饪方式都只有烤和煮,煎都要看厨娘会不会。
养牛的那个好歹没亏得裤子都没得穿。
商人们聊了一早上,然后一起驱车去城里吃饭。
马车在街道上行使的很稳当,行人走左右两侧,专门用砖砌了砖路,只供行人走,车马道也是石板路。
商人们感叹道:“以前奥特利哪像现在这样,路都是烂的,马走的再慢都簸,还扬尘。”
“多亏了领主大人,现在生意也好做了,不用天天去看贵族的脸色,也不用给那些鼻孔长在头顶的老爷们送礼。”
现在他们倒倒手,把货物卖给平民,虽然耗时了一些,但挣得并不比以前少,而且平民们还不会一不满意就砍他们的头。
生活就从来没这么简单过,只要遵循商会的规则,就能安稳挣钱。
而且几个城,他们是可以随意来回的,不会进一座城就收一次税。
省钱不说,还省了很多关节需要打通,不那么耗钱耗时耗力。
他们有多的货物,在奥特利!和阿利耶卖不出去,就转去斯德丁卖,在奥特利和阿利耶收的牲畜和粮食,不用走多远,去斯德丁找个熟人,就能全部出手。
商人现在幸福着呢。
也有胆大的,想把这边的货物卖去其它城市,挣一笔大的,还不等被卫兵们发现,先被商会处置了。
商会的成员们现在很有归属感,认为这座城市也有他们的一部分,伤害这座城市的利益,就是伤害他们的利益。
并且会长和副会长是不能轻易离城的,他们的立命根本就在这座城了,哪怕他们死了,他们的孩子,子子孙孙,也要靠着这座城吃饭,只有城好,他们才能好,谁要是想动这座城的利益,他们就能跟谁拼命。
总之,奥特利和斯德丁还有阿利耶人,莫名其妙的都有些归属感,既然都归一位领主管,那他们就是兄弟城市了,兄弟城市,就应该更亲近。
于是通婚的也多了,反正路修好了,不管是妻子去丈夫的城市,还是丈夫去妻子的城市,花十几枚铜币,买一个马车位,就能在一天内回到老家。
不像以前,道路不通,走小路不仅没法坐马车,到了晚上还可能迷路,天亮后找不到原本的小路,一迷就完蛋。
其它政策跟斯德丁是一样的,地精们适应良好。
但矮人还是更愿意待在斯德丁,或是萨克德。
现在几个种族融合的还不错,人族虽然有些微词,但也只能私底下偷偷说,等交往多了,微词也就没了。
从阿利耶来的商人,曾经的农户伍德坐在马车上,他对奥特利的一切都觉得新奇,神奇,他从车窗看出去,发现路上有不少地精,他们个头小小,一身绿皮,有些还跟人族走在一起,背后还背着藤框,里面放着一些蔬菜瓜果,还有肉。
伍德没见过地精,阿利耶是没有外族奴隶的,全都是人族,他只知道有这几个种族,却没有真正见过。
!
跟他坐在同一辆车上的商人笑着说:“现在不许买卖奴隶了,不然你还能看到精灵族,精灵族才漂亮,比这些绿皮的好看多了。”
伍德好奇地问:“精灵族,真的是尖耳朵吗?”
商人点头:“当然,他们还全都是金发,比普通人的金发浅,在阳光下面漂亮极了!”
伍德有些心痒,他知道精灵族不分男女全是美人,人嘛,对美总是有追求的。
伍德继续看窗外,看到路边有个身材高挑的人,头上还裹着头巾,把耳朵都裹严实了,正在左顾右盼。
估计也是从外地来的。
要是此时有人把那样头上的布扯下来,一定会发现对方有一头漂亮的浅金色头发,和一对尖尖的耳朵。
精灵族并不是全然不跟人族打交道,他们的人数越来越少,已经无法完全自给自足了,所以每隔一段时间,都会派接受过教导的族人先去附近较为和平的城市查探,然后再带着人去城里采购。
池晏领地附近,藏在不远处山上的精灵族,现在都想用上萨克德生产的棉被。
精灵族长得美,但又不是魔族,皮没那么厚,秋冬跟人族一样,都要想办法保暖。
宝儿就是这次被族长指派来探查的精灵,他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精灵族的钱都是从偶尔过路的贵族那里抢来的,他们也不想真的跟贵族杠上,所以只抢钱,不伤人命,每次抢的也不多,但积少成多,也都有一些积蓄。
这已经是宝儿在奥特利待的第五天了,这五天,他住在价格便宜环境好的居民家里,每天换着菜色吃东西,没事就去集市逛一逛。
他还交了几个朋友,跟他住在同一个院子里的租客,多是地精。
地精们每次看到他,都要苦口婆心的劝他,让他去找个工作,不要任意挥霍,免得以后变成穷光蛋。
宝儿也很喜欢这些朋友们,朋友们都是老实地精,没什么花花肠子,每天早出晚归的干活,等存够了钱就准备一起去买套房子,一大家!子人住在一起,也好互相照应。
毕竟地精弱小,除了打洞和逃跑,别的也不擅长,所以聚居在一起会更安全。
宝儿去饭店,点了两个馒头,又点了一份烤豆腐,还点了一份煎鸡肉。
他胃口大,吃得干干净净,他一边吃,一边听旁边桌的人说话。
“是啊!还是关于精灵族的!”
宝儿停下咀嚼的动作,竖起耳朵,认真听起来。
谈论的人显然没发现有人在偷听,更不会想到这个小饭馆里会有精灵,依旧在热火朝天的讨论:“大人制定了居民法!只要是合法居民,都拥有一样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和义务?那是啥?”
“义务大约就是交税什么的。”
“不能私下斗殴,不管是什么种族,要是有人被害,都是一视同仁的。”
“也不能有奴隶买卖,听说以后雇佣仆人,也得写合同,两边都要按手印。”
“对对,听说仆人以后干得不开心,也能辞职,只要提前告知了老爷,老爷不满意仆人,也能把仆人辞退,但是要补钱。”
“不能随意打杀仆人了。”
宝儿听得很急!你们刚刚不是还在说精灵吗?怎么转到仆人那儿去了!
能不能专注一个话题?!
宝儿听他们又扯了一堆跟精灵无关的事,他一狠心,东西也不吃了,不请自来的坐到人家那桌去了。
聊得热火朝天的两个路人都是一愣,齐齐地看向宝儿。
宝儿扯出一抹笑容来:“我听你们说的热闹,我刚来奥特利不久,也想听。”
路人倒是很热情:“也不是什么不能说的事,你想听就听吧。”
宝儿:“我想听听关于精灵的事,我还没见过精灵呢。”
路人:“我们也没见过精灵,要是真有精灵到奥特利定居就好了,不是我吹,我们奥特利,比其它城市都好!”
“就是就是,斯德丁比我们有钱,但是很多生人,阿利耶倒是没生人,但是全都是种!种地的,没什么看头。”
“所以我们奥特利最好!”
他们又吹了一波,才说道:“精灵族从来不离开深山,我觉得他们也该出山了。”
宝儿:“为什么?山里多安全?以前下山的精灵都被商人抓去卖了。”
他们倒不嫉妒,毕竟奥特利的人族都是自己有房子,而且外族过来,最开始都是租他们的房子住,那也是一笔钱。
“而且山里多不方便,那么多猛兽,有时候还有猎人放的陷阱,要是下暴雨,有山洪,那不就更惨了?不就得一直搬家?”
“东西也不好买,能住好房子,为什么要住树屋?树林里虫子还多。”
“工作也好找,听说精灵都会弓箭,还能去参军,立个功还有官当,要多傻才会一直住山上,要什么没什么。”
听起来是挺傻的,但是他们也不想啊!以前总被人族迫害,人族虽然单个不厉害,但人数众多,精灵再强悍,也不可能一对多。
人族把他们卖去当贵族的情人,还不是那么不能接受,最不能叫他们接受的是,有些地区的人族,认为喝了精灵的血就能长寿。
所以会把精灵养起来,每天放血,但也放不了多久,精灵就会死。
死了以后也不消停,他们会把精灵的头骨打磨成杯子,用来喝水。
其它骨头做成装饰品。
对精灵而言,这才是奇耻大辱,他们是信奉自然之力的种族,精灵族族人死亡后,不会掩埋,不会火化,而是找一处安静的,有水源的地方,任由身体腐烂,动物叼食,他们认为只有这样,精灵才能重回大地母亲的怀抱。
宝儿问道:“那要是有人偷偷抓精灵呢?”
路人互看一眼,都笑了起来:“你以为街上的卫兵都是吃素的?那些卫兵大人们!可都是在斯德丁训练过的,你知不知道罗塞那边好几个城,派了一万多人去打斯德丁一个城,那些人要么死了,要么被俘虏了,斯德丁只有人轻伤,重伤都没几个。”
究竟怎么打的也没人知道,但所有人都认为,是因为士兵们太厉害了。
能以一当十,!甚至当百,不然怎么可能只有伤没有亡呢?
他们只觉得更安全,还有与有荣焉的骄傲,毕竟他们跟斯德丁属于同一位领主,四舍五入,也是他们打了胜仗。
宝儿:“卫兵要是也被买通了呢?”
路人:“不可能的,卫兵大人们一个月的工资比你想象的多,城堡还包食宿,他们的私产都是有数的,如果谁的钱忽然变多,还要被调查。”
宝儿兴奋地问:“怎么个惨法?”
路人:“要打断一条腿,一只手,然后去干苦活,吃不饱肚子,忍着伤痛,干到死为止。”
宝儿听完打了个寒颤。
路人:“是真的干到死!咽气之前,哪怕爬都爬不动了,也不能休息。”
又不是吃不起饭,生活那么富裕,还要铤而走险的人不多,更何况一旦做这种事,就不可能不被人发现。
同事还能举报,一旦查实举报成立,同事还能得到奖励。
为的就是防止卫兵们抱团,欺上瞒下。
“卫兵要是破获了案子,还有奖金。”路人跟宝儿细细的说起来。
宝儿也认真听,听完之后觉得,搬来奥特利似乎挺好的?
于是他又打听奥特利能找到哪些工作。
路人:“在奥特利工作的人多数都去养殖厂了,不过也有别的工作,我觉得如果精灵过来,可以开一家店嘛!”
“对啊,精灵不是很擅长制作兽皮袍子和弓箭吗?”
宝儿皱着眉:“谁说的?”
路人:“都这么说,那肯定是有原因的。”
“对对对,我们又不是精灵,肯定是知道精灵的人才这么说。”
宝儿有苦说不出,怎么说?扯下头巾说自己就是精灵,然后我们精灵并不擅长制作兽皮袍子和弓箭吗?
“反正精灵有手有脚的,只要愿意动脑子,肯定能找到工作,实在不行,还能去修路呢。”
“就是,不过我觉得精灵可能挺懒的。”
宝儿反驳道:“怎么就懒了?精灵肯定!定是很勤快的。”
路人:“他们要是不懒,怎么这么多年就没有发展起来?你看看我们,这才多久的功夫,奥特利的变化这么大!”
宝儿:“那是,那是地方限制!在山上能怎么发展!”
宝儿很生气,他站起来,对路人说:“我还有事,就先走了,你们的账我去给你结了。”
他越想越气,就是因为精灵族久不出现在人前,人族竟然以为精灵族懒?!
他们可比地精矮人勤快多了!
不跟牛头人比,牛头人是天生的憨憨。
宝儿也不在城里继续晃,他直接出了城,然后绕小路回山上去。
这两人站起来,想行礼,却被穿蓝色袍子的人伸手止住了。
两人表情严肃,态度恭敬地说:“大人。”
这个蓝袍人,当然就是池晏了。
他是听说奥特利有精灵出没,才突发奇想走了一遭,在发现精灵之后也没有让人轻举妄动,而是叫人跟踪,在摸清了对方这几天的行程之后,才在他常去的几家饭馆都安插人,仆人告诉他精灵在这家店以后他才赶过来。
池晏对两人笑了笑:“做的很好。”
这两人是老管家培养出来的,跟贾斯特是同一批,都是能言善辩,又忠心耿耿的下属。
克莱斯特没跟池晏一起,他跟着宝儿去了山里。
池晏叹了口气:“虽然萨克德也有精灵,但萨克德毕竟跟这里不一样。”
萨克德的精灵,都是之前被池晏救下来的,但萨克德的人族都只占四分之一,环境跟斯德丁和奥特利完全不一样。
池晏:“要是能让他的族人搬下来,以后开展工作就方便多了。”
自愿下山的精灵族!自愿加入奥特利!这不就是活招牌吗?其他精灵族知道了,但凡有一个动心,那么距离精灵族出现在池晏领地,融入平民中间,就不远了。
池晏看着这两人,语重心长地说:“等实现种族大融合,我会记你们一功的。”
只是不知道那一天什么时候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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