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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6章 朱大利肉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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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被挖开了?”

万俟林木并不是专业的, 所以看不出土地有什么区别:“这怎么可能?除了咱们,还有谁知道香谱的事情?还有谁知道你师父葬在这里的事情?”

子弃凝起眉毛,说:“香谱是我偷偷下葬的,只有我一个人知道,两天前,你们也知道了。”

“至于下葬的事情, ”子弃又说:“当时的香人都知道师父下葬在这里。”

子弃的师父也姓丁,名字叫做丁冥, 丁氏一族就是从他这里发扬光大的。

丁冥桃李遍天下, 是当时最有名的香人, 如今很多香术,都是丁冥始创。

丁冥雄心壮志, 广收徒弟,一心想要将香族发扬光大,名留青史, 子弃、何了然, 还有丁惊香,全都是丁冥的徒弟,他的徒弟不是族中长老, 就是点香人, 无一例外都不是凡品。

丁冥去世的很早,或许是老天爷一碗水端平, 他如此才华横溢, 但去英年早逝, 当年丁冥下葬的时候,是族中的天大丧事,所有人全都过来祭拜了,丁冥所有的徒弟都轮流抬棺,送师父最后一程。

“但如今……”子弃眯眼说:“师父的徒弟,已经只剩下我和丁惊香两个人。”

唰——

所有人的目光全都看向丁惊香,丁惊香一愣,抬头说:“你们……怀疑我?”

知道香谱陪葬在棺材里的人只有子弃一个人,两天前他讲给了大家听,也就是说,除了子弃和丁惊香,没有人知道丁冥的下葬地址,且同时知道棺材里陪葬着一个香谱。

不是子弃,剩下唯一的可能性,也就是丁惊香了。

而且……

丁惊香原本还不是他们这一拨的人。

丁惊香脸色煞白一片,说:“不是我。”

他似乎怕众人不相信,立刻又说:“我也想找到香谱,我身上也中了无情花蛊,如果找到香谱,我为什么不拿出来?而且我就算把香谱偷偷拿走,有什么好处?蛊母之血我还是拿不到,无济于事。”

万俟林木说:“他说的也有道理,保险起见,咱们还是挖开再看看吧。”

罗三爷已经发话,土是新翻的,不过众人还是抱有一丝侥幸,说不定只是翻了土,一场意外,并没有人挖掘棺材。

罗参将自己的西装外套脱下来,卷起衬衫袖口,说:“那就开始吧。”

罗参把西装外套交给万俟林木,让他抱着,自己来下铲子挖土,任生魂也来帮忙。

万俟林木抱着罗参的外套,能闻到一股股淡淡的古龙水的味道,成熟又稳重,配合着罗参下铲子的动作,总觉得罗三爷挖土都挖的那么苏!

“挖到了。”

罗参的嗓音低沉沙哑,铲子似乎碰到了什么东西,随即蹲下来把土拨开,果然是一口棺材。

木质的棺材,应该是香人的香木,散发着淡淡的幽香,罗参和任生魂将棺材抬上来,香人再次祭拜。

子弃说:“开棺吧。”

咔嚓!

罗参用铲子轻轻一撬,插在棺材的缝隙里,微微蹙眉,说:“果然打开过,有缝隙。”

随着他的话音一落,“嘭!”棺材盖子应声而起。

“嗬——”即使大家已经提前打过了预防针,丁惊香还是深吸了一口气,喃喃的说:“空的……”

棺材是空的,里面空无一物。

不只是香谱不翼而飞,就连丁冥的尸体,也不翼而飞。

子弃皱眉说:“怎么会这样?尸体呢?”

簌簌——

就在众人说话的时候,罗参突然“嘘”了一声,说:“有人。”

沙沙沙沙……

果然,沙沙的声音顺着草丛,顺着山坡,好像一条毒蛇,蔓延而上,不停的逼近他们。

簌簌簌——

沙沙沙……

一抹晃晃悠悠的冷色光斑,不停的摇摆着,好像提灯的小鬼,“簌簌!”伴随着草丛强烈的晃动,一张长毛的大脸突然从草丛里钻出来!

“啊啊啊啊!!”没有黑化的何酴醿胆子是他们之中最小的,被那冷光一照,对上那张长毛的大脸,瞬间吓的惨叫一声,“噌!”直接蹦上了任葬后背,“嗖嗖嗖”往上窜,双腿死死夹着任葬的腰,手臂死死勾着任葬的胳膊,一个劲儿打抖:“鬼……鬼啊啊!!”

众人:“……”

“啊!”那长毛的大脑袋鬼也吓了一跳,被何酴醿一喊,“嘭!”跌倒在地上,光斑也吓得掉在地上。

冷色的光斑掉在地上,正好对准了长毛的大脑袋,黑暗中,茂密的黑毛,活脱脱一只大粽子。

“啊啊啊啊!!”何酴醿大叫。

“啊啊啊啊——”黑毛粽子大叫。

万俟林木:“……”

万俟林木耳朵都要给喊炸了,大喊着:“别叫了!停!”

何酴醿:“……”

黑毛粽子:“……”

何酴醿定眼一看,说:“你你你……你是人是鬼!?”

原来跌在地上的不是什么提灯的黑毛粽子,而是一个人!

那个提灯分明就是手电筒,因为光线有点冷,大晚上的,怼在脸上,难免有些青面獠牙。

再加上对方不修边幅,头发有点长,胡子拉碴肆意张扬,所以看起来就像是一只长毛的粽子。

万俟林木仔细一看,说:“啊,免费烤猪蹄。”

罗参:“……”

原来是那个朱大利肉铺的老板,他们当时在山下的集市上见过这个老板,应该就是朱大利本人了。

他身上还挂着切猪肉的围裙,围裙上鲜血斑斑,散发着一股血腥味,配合着茂密的头发和大胡子,大晚上神出鬼没,确实有些吓人。

何酴醿狠狠松了一口气,低头一看,任葬抱着自己也没有嫌弃,不由嘿嘿傻笑起来,装作很害怕的样子,一个劲儿往任葬怀里缩,拿出自己水帝的尴尬演技,嘴里说着:“啊呀,好害怕啊,快点抱紧我!”

万俟林木:“……”

朱大利拍了拍屁股,从地上站起来,说:“你……你们是什么人?大半夜到我家来干什么?”

“你家?”万俟林木奇怪的问。

“诺!”朱大利一指前面,有个破旧的小棚子,说:“对啊,我家。”

没成想肉铺的老板竟然住在山上。

朱大利恍然大悟,捡起地上的手电筒,照着万俟林木的脸,怒目说:“小伙子,看你长得像模像样的,怎么?也是盗墓贼吗?”

“盗墓贼?”万俟林木似乎捕捉到了重点:“也?”

朱大利说:“对啊,昨天晚上,这来了一伙人挖坟!被我撞了个正着!”

罗参立刻蹙眉,说:“什么样的人?”

朱大利说:“啊呀,天太黑了,我怎么看的清楚,况且那伙人凶得很,手里还有枪呢,我根本不敢靠近……”

朱大利就住在这里,他也是刚搬来不久的外乡人。

其实别看朱大利凶神恶煞,他是个话痨,朱大利说:“你们不知道,我在老家开了一家肉铺,那生意好得很,每天都能卖出足足二百斤的肉!二百斤!后来生意越来越好,我就打算到邻村开个分店,这不是么?我在这村子里的二号分店刚刚开起来,开业大酬宾,一直到月底,你们要是有空,过来吃肉啊!如果嫌带回家自己煮费劲,我的肉铺也是个饭馆,可以让我帮们你们煮熟,当然了,要花一些加工费,不过很便宜的……”

万俟林木:“头疼……”扯得太远了!

朱大利滔滔不绝的说,说了一个罗圈,发散思维好到没边儿,就是一扯就忘了兜回来。

罗参显然有些不耐烦,淡淡的说:“盗墓贼。”

“哦哦对对!盗墓贼!”朱大利似乎想起来了,一摆厚重的手掌,说:“是这么回事儿!昨天我的肉铺开张,生意兴隆,好多人来排队,一直忙到很晚才打烊,我打烊回家,吃了一些烤猪蹄,我家的烤猪蹄那真是太好吃了,你们有机会一定要尝尝,不是我吹,秘制调料,我跟你们说……哦对了对了,盗墓贼!说到哪里了?”

万俟林木:“……”

朱大利说:“我吃了饭就睡了,那时候已经很晚了,睡得正香,就听到……沙沙!沙沙的声音,我还以为是闹耗子,被吵醒了,就起来查看,你们猜怎么样?!”

只有何酴醿听得津津有味,说:“你看到了盗墓贼!”

“哎呦小伙子,你怎么知道的?!”朱大利兴奋的说:“真的叫你猜中了!”

万俟林木望天,心说你半夜没有看到盗墓贼,难道看到了免费烤猪蹄?

朱大利嗓音压低,阴森森的说:“我看到了一伙黑衣人,他们穿的衣服都很统一,就围在这片地,正在挖土,一边挖一边说,快点,有没有发现棺材,有没有发现棺材?”

“哎呦我一听,这大半夜的,他们竟然在挖棺材?吓得我根本不敢说话,况且我还看见他们带着枪呢,不是山里打猎的土枪,是那种电视剧里演的,像特工一样的真枪!零零七!”

“我躲在草丛里偷偷的看,就见他们真的挖出来一口棺材,对对,就跟你们这口棺材一样。”

万俟林木催促的说:“他们把棺材里的东西拿走了么?”

朱大利大胡子后面的眼睛眨了眨,说:“什么东西?当时天太黑了,我站的很远,也不敢靠近,没看清楚什么东西啊。”

罗参头疼:“那你看清楚了什么?”

朱大利一拍手,黑灯瞎火的,吓得何酴醿又是一个激灵。

“我看到了那个打头的盗墓贼!”朱大利信誓旦旦的说:“长得特别有特点,是个老太太。”

“老太太?!”万俟林木震惊的说:“什么样的老太太?”

朱大利说:“嗨,就是个老太太啊,那些打手都听她的,毕恭毕敬,大约七八十岁的样子吧,看不太清楚,一头白发。”

丁惊香脑袋里“轰隆”一下,说:“不会是……”

“不不,”丁惊香又说:“她已经死了,她不是死了么?我们大家都看见了。”

丁惊香虽然没说出“她”是谁,但所有人已经猜到了。

万俟林木淡淡的说:“何了然。”

丁惊香说:“不可能。”

如果那个盗墓贼的头领真的是何了然,那么一切就合情合理了。

何了然并没有死,或者说是没有死透,她也知道丁冥的下葬地址,至于香谱的事情,或许她一直在暗中潜伏,当子弃说出香谱的下落之后,何了然先他们一步开棺,取走了香谱。

万俟林木说:“这就糟糕了,如果是何了然取走了香谱……”

那个真正的魔头,不是子弃,而是何了然,何了然才是想要研究无情花蛊的人,如果被何了然取走了香谱,说不定会销毁香谱。

一时间山坡上静悄悄的,众人陷入了死一般的沉默。

朱大利眨眨眼睛,说:“香谱?什么香谱臭谱的?猪肉脯我家里倒是有一点!唉,你们听我说完啊,我还听到那些盗墓贼说,棺材里什么都没有。”

“啊?”万俟林木听着朱大利大喘气的后续,说:“什么都没有?”

朱大利信誓旦旦,说:“对啊,我听得清清楚楚,那些盗墓贼也和你们一样吃惊,都叫出来了。”

朱大利学着他们的嗓音说:“什么?!怎么可能什么也没有!仔细找?连尸体也没有?香谱呢?给我挖地三尺,怎么会是空的!”

朱大利说:“就这样。”

众人再一次陷入沉默之中,虽然有人捷足先登,但是那个人也什么都没找到,根据朱大利说的,棺材里本就什么也没有。

子弃皱眉说:“怎么可能,当时师父下葬的时候,族里所有人都来了,我们是亲眼所见。”

万俟林木说:“你们香人,都流行诈尸。”

罗参说:“也不失为一个好消息。”

起码何了然没有得到香谱。

坟也挖完了,没有任何结果,白跑一趟。

不过他们来这个小村子,不只是来挖坟的,还有另外一个目的,那就是和雪先生碰头,一起去找王银耳。

雪先生最近在道上正在招揽打手,丁茵犀已经联络过雪先生了,准备第二天去碰头。

不过这个雪先生十分神秘,什么也没有提前说,一切都等会面再说,而且会面的地址也没有提前告诉丁茵犀,只是说会给他发信息,到时候见面。

万俟林木说:“走吧,咱们现在找个地方去投宿。”

朱大利热情的说:“投宿?这村子里可没有招待所啊,我家里很空,你们来我家里住啊,我还带了一些猪肉回来,不嫌弃的话,一起吃饭啊,我做饭可好吃了!”

他说着,左右看了看,发现自己手里没有猪肉,赶紧低头去找,拨开草丛,原来刚才他跌在地上,猪肉也掉在了地上。

朱大利趴在地上找了一会儿,把用绳子拴着的猪肉捡起来,猪肉上滚慢了草屑和泥土,看的万俟林木直想吐。

这个时间去找投宿的地方很困难,难得朱大利这么热情,众人一合计,就跟着朱大利往前走,去了那茅草棚子。

朱大利家里的确很大,但是……

相当简陋。

就是一个茅草棚子,分开了几间,按照朱大利所说:“这是我的主卧,这是客房,这边是客厅,这边是厨房,哈哈,这边是茅房,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所谓的主卧,就是一个转身大的小房间,客房则是一个大通铺,客厅里除了一张桌子,连椅子都没有,至于茅房,看洁癖罗三爷的脸色就知道有多干净了。

朱大利热情的说:“你们坐,坐,我来做饭!”

厨房和客厅没有隔开,朱大利把猪肉扔进水槽里,倒了一桶水清洗,好不容易把肉洗干净,“啪!”一声,竟然扔进了旁边的红桶里。

那红桶应该是个油漆桶,又像是农民工特别喜欢装行李的那种红桶,万俟林木一时好奇心作祟,就探头看了一眼。

“呕——”

红桶里不知道放了什么东西,一汪水黑黝黝的,像墨汁,但没有墨汁纯粹,虽然没什么异味,但是颜色就像是洗过十八遍抹布的水。

朱大利将肉扔进“泔水”里,用他的大掌反复的揉搓着猪肉,好像想要那“泔水”完全浸入猪肉一样。

朱大利还笑哈哈的说:“我跟你们说,这是我的独门秘籍,用秘制料水腌制出来的猪肉,待会儿在石板上一烤,一定要用明火和石板,那叫一个香,滋滋的冒油,再卷一片生菜,嘿!人间美味!”

万俟林木:“呕——”

噼啪!

朱大利用洗抹布水洗完了猪肉,又把猪肉拎出来,放在案板上,往上糊了一层说不出什么的“黑泥”,继续反复揉搓,然后抄起旁边的刀,“噔噔噔!哆哆哆!”,刀工竟然无比厉害,将猪肉切成两根手指宽的厚块。

朱大利一边切,一边将明火点起来,放上黑黝黝的石板,说:“这个烤肉啊,绝对不能吃薄的,薄片没有肉/欲,完全体现不了外焦里嫩,汁水肆意的肉/感。”

刺啦——

刷上油,烤猪肉铺在石板上,万俟林木已经屏住呼吸,想要杜绝那恶心的味道,没成想……

万俟林木深吸了两口气,惊讶的说:“好……好香啊。”

“真的好香啊!”何酴醿也一脸震惊,说:“这是什么香料,比我在米其林餐厅吃的还要香!”

朱大利自豪的说:“都说了是独门秘制,马上就好。”

朱大利将生菜洗干净,发了他们一人一双筷子,说:“熟了,卷着吃吧。”

万俟林木有些迫不及待,立刻夹了一块烤肉,卷在生菜里,朱大利又拿来了独门密料,说:“喜欢吃甜口的蘸这个酱,咸口的这个,甜酸的这个,甜辣的也有,还有干辣的辣椒面儿干碟。”

罗参有些嫌弃,毕竟他是有洁癖的人,那黑黝黝的洗肉方法,简直是罗三爷的噩梦,因此没有下筷子,万俟林木试着尝了一口,登时眼睛雪亮,说:“好吃啊!真的超好吃,特别香,不知都是什么香味儿!”

一整天都没正经吃饭了,全都是在火车上的,要不然就是快餐,万俟林木简直吃的油光满面,罗参一看,醋王族长又上线了,平日里万俟林木喜欢吃自己做的饭,从没这样称赞过别人。

朱大利见他们吃的高兴,立刻推销起自己的酱料,说:“我这里有独门密酱,回家炒菜的时候放一勺就好,这个是水煮肉的酱料,这个是宫保鸡丁的酱料,这个是辣子鸡的酱料,还有还有,我家肉铺新推出的,香辣扇贝酱料,回家烤扇贝的时候,刷上一层,保证倍儿香!”

十二默默的吃着烤肉,听到烤扇贝三个字,冷漠的眼神瞬间闪亮了起来,隐隐含着寒光,眼眸瞥了一眼趴在背包上假装钥匙链的小贝壳。

随即淡淡的说:“我要一罐,不,要一箱。”

“好嘞!一箱,你真走运,我这里只剩下最后一箱了!”

小贝壳:“嘻嘻~”

万俟林木:“……”

大家吃完了烤肉,朱大利笑着说:“别着急,还有饭后甜点,银耳莲子羹,我今天出门时候熬上的,足足熬了好几个小时,正好喝,胶质都给熬出来了。”

朱大利端上银耳莲子羹,给大家一人一碗。

罗参低头看了眼碗中的银耳,说:“这银耳是一级品。”

万俟林木虽然喜欢吃,但是对吃没什么太多讲究,只是觉得着银耳羹很好喝,入口胶质顺滑,和超市里买的银耳就不一样。

朱大利挠着自己后脑勺,说:“这银耳很好吗?我也是捡的。”

“捡的?”

他们这次来为的就是寻找王银耳,朱大利这个穷乡僻壤的地方,竟然有这样上等的银耳。

朱大利点头说:“对啊,捡的,你们是外乡人,肯定不知道,就在不久前,大约一个月吧,这里遭了水,天天下雨,山里头突然塌方了,前面那片山,全都被水淹了,有个山洞,也变成了水洞,好些个白花花的银耳从里面飘出来,村民们都在捡呢,我也顺手捡了两朵。”

朱大利压低了声音,说:“你们可不知道,那个水洞邪乎的很,因为飘出来好多银耳,村民们就打算去里面打捞,说不定会有更多,但是你们猜怎么样?进去了好些人……但是最后一个都没出来,邪乎得很!村子里都在传,肯定是被水洞里的山大王给吃了!”

大家吃了饭,喝了银耳莲子羹,就回“客房”睡觉去了。

不知道是不是丁惊香的错觉,总觉得东涸的态度有些冷淡,也没说一句话,从吃饭开始就这样,睡觉的时候就和衣往大通铺上一躺,闭上眼睛,好像很困似的。

丁惊香张了张嘴,也不好打扰他,躺在他旁边也和衣睡了。

第二天一大早,朱大利起的很早,早上就开始叮叮哐哐的砸案板,笑着说:“嘿,你们醒了,我要去上工了,你们不知道,生意好的很,一大早上就有很多乡亲等着排队买我家的肉。”

朱大利要去上工,他们也准备去市集上走走,今天是约定和雪先生碰头的日子,但是丁茵犀那边还没有接到雪先生的信息,不知道具体在哪里会面。

朱大利和他们一起出了门,因为要赶时间,就急匆匆的告别,笑着说:“有空再来我家吃饭啊!啊对了,这是肉铺的优惠劵,来吃饭打八折的,一人一张,拿好。”

罗参对这种优惠劵是没什么兴趣的,但是占便宜的事情,万俟林木很感兴趣,就把优惠券全都收起来。

众人告别了热情的朱大利,往山下走,东涸一路上还是不怎么说话,态度冷冷淡淡的,甚至不看丁惊香一眼。

丁惊香觉得,其实他们之间的关系稍微有所缓和,自从上次丁惊香告白之后,东涸也没有离开,两个人的关系也近了一步,但是莫名其妙的,经过昨天之后,东涸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变成了冷冰冰的冰块。

丁惊香有些百思不得其解,走在后面,望着东涸的脑后勺,好几次欲言又止,一直从山上走到村子里的集市上,还是欲言又止的。

万俟林木看的头疼,揉着自己额角,说:“你不是会读心么?”

“啊?”丁惊香看了一眼万俟林木。

万俟林木说:“我这种不会读心的人,都知道东涸在想什么?这么普通的事情,小作精,你看不懂么?”

丁惊香眼皮一跳。

就听万俟林木说:“东涸是因为知道何了然还没有死,担心你摇摆不定,把他当成备胎。”

他这么一说,丁惊香似乎恍然大悟,的确如此,自从昨天听朱大利说盗墓贼的头脑是个老太太之后,东涸的态度就和之前不太一样了,没有再和丁惊香说一句话,甚至对上眼神的时候都会主动错开。

丁惊香在心里组织了一下语言,想要去和东涸解释,自己并没有把他当成备胎,只不过丁惊香还没开口说话,前面一阵骚乱。

小村子的集市并不大,人来人往的,早上起来极其热闹,稍微还有点混乱,旁边好多摆地摊的,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远处围了很多人,都在看热闹。

一个吵闹的声音说:“你什么意思?一个外来人,你懂啥子?你竟敢说俺卖的银耳是假的?”

“没事找茬儿是不是?”

“别妨碍我做生意!”

他们想要从中间过去,不过看来哪里都不缺少喜欢看热闹的人,小路被看热闹的村民堵得严严实实,里三层外三层。

就见一个摊贩手里托着一朵干燥的银耳,银耳雪白雪白,个头大,也非常完整,有一种“枝繁叶茂”的感觉。

那摊贩说:“你们看看,你们看看!俺这银耳多好,而且是野生的,哪里也找不到这么好的银耳,才卖多少钱?你这娃子到底懂啥子?跟俺面前乱说!”

站在摊贩面前的,是一个身着白色丝质衬衫的年轻男人。

那男人一身白色,上面是白色的长袖丝织衬衫,又轻薄又凉快,下面是一条略微有些休闲的白色丝织西装裤,踏着一双白色的皮鞋,领口系的工工整整,充斥着一股禁欲朦胧的风格。

那男人背着身,看不到面容,身材瘦削,尤其是小腰,几乎不盈一握,发梢微长,竟然是一头银色略金的头发,看起来是个外国人。

因为天气热,丝织的装外套搭在他的手臂上,露出来的手背白皙细腻。

那年轻人背着身,淡淡的开口,嗓音平静,好像无风的水面,惊不起任何涟漪,透露着一股安宁之感。

“这位先生,你的银耳并不是野生的,而是袋装养殖的,还经过硫磺漂白熏染,能闻到一股刺鼻的味道……而且,如果是一等的银耳,干燥之后也不会易碎,银耳瓣片应该柔且韧。”

“你……你说什么?!”摊贩气急败坏的说:“你可别瞎说!俺家的银耳是最好的!什么袋装的,俺不知道!你肯定是来找茬儿的,就是讨打!”

摊贩说着,似乎看那年轻人没有帮手,壮起胆子,使劲推了一下那年轻人的肩膀。

嘭!

年轻人没有防备,身材又瘦削羸弱,猛地向后跌去,旁边还有一辆拉着货物的马车,眼看着年轻人的后脑就要撞在马车的车楞上。

啪——

东涸顺手接了一把那年轻人,年轻人向后退了两步,一下倒在东涸怀里,万俟林木这才看清楚了年轻人的面目。

那年轻人应该只有二十出头,年纪非常轻,说不定还没有万俟林木大,皮肤犹如凝雪,巴掌大的脸蛋,下巴尖尖的,透露着一股苍白病弱的羸弱感。

一双眼睛竟然是琥珀淡金色,配合着淡金色的头发,还有似张非张,总是睡不醒的眼眸,整个人弥漫着天然呆、天然冷漠、天然禁欲的气息。

年轻人倒在东涸怀里,只是淡淡的看了一眼东涸,站直身体,淡淡的说:“谢谢。”

东涸没回答,摇了摇头。

万俟林木看清楚了那年轻男人,眼睛一亮,说:“美人!”

“嗯?”罗参发出一个鼻音,低沉的要命。

万俟林木咳嗽了一声,说:“美得……有点俗气。”

罗参这才淡淡的“嗯”了一声,浑身上下透露着一股醋王族长的闷骚之气。

万俟林木用手肘戳了戳丁惊香,笑着说:“小香香,你看他们,好般配啊。”

丁惊香看到东涸去搂那个年轻人的腰,心里已经很不舒服了,以前都是东涸追在自己身后,如今轮到自己追在东涸身后,又听到万俟林木的话,只觉得一口醋水都冒到嗓子眼了,一张嘴就能吐出来。

那摊贩看到年轻人有了帮手,就挥着手说:“快走快走快走!别打扰我做生意!”

年轻人的眼神自始至终淡淡的,看了一干那些明显被漂白过的银耳,突然说:“我全买了。”

“什么!?”摊贩怒不可遏,说“俺看你小子就是诚心找茬儿!快点滚!”

年轻人没有说多余的话,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白色的钱夹,“啪”扔在摊贩那一堆的银耳上,说:“够不够。”

万俟林木低头一看,惊讶的说:“有钱人!”

年轻人扔下的钱夹敞着口,里面厚厚的一沓子钱,看起来怎么也有上万块钱。

虽然说银耳的营养价值和燕窝一样,但是银耳的价格却是平价的燕窝,最好的野生银耳按克卖,也只需要十块钱左右一克,远远不及燕窝昂贵。

摊贩这里的银耳没有几朵,就算是按克卖,也不需要一万块钱这么多,摊贩看到那一沓子的钱,尤其还是小地方,登时睁大了眼睛,前后态度瞬间不同了。

可谓是前倨后恭,滑稽异常,连忙捡起钱夹,说:“够!太够了!够了够了!”

年轻人淡淡的说:“我全买下。”

“好好好!”摊贩笑容可掬,说:“那我给您全都装起来?我这有塑料袋,塑料袋!”

年轻人却说:“不必了。”

他说着,转身要走,淡淡的侧头看着那摊贩,说:“麻烦你……全都扔掉。”

“丢……丢掉?”摊贩傻了眼。

别说摊贩傻了眼,何酴醿小声的说:“他买了银耳怎么又要丢掉?”

年轻人对那摊贩说:“既然卖给了我,我怎么处置都可以,对么?”

摊贩已经搞不清楚年轻人要干什么,只是讷讷的说:“对,对。”

“这种熏染的银耳,吃了有毒,”年轻人说:“麻烦你全都丢掉。”说完,头也不回的走了。

那摊贩手里捧着钱夹,面前堆着一地的雪白银耳,仍然呆呆的站在一边,面红耳赤……

万俟林木摸着下巴,看着那白衬衫的年轻人走远,说:“有点意思。”

罗参点了点头,虽然这个年轻人的做法有点“奇怪”:“的确有点意思。”

万俟林木见罗参也望着那个白衬衫的年轻人,立刻将他的下巴一拨,朝向自己,说:“不许看,不许觉得有意思。”

罗参笑起来,说:“怎么,只许你觉得有意思?”

万俟林木理直气壮的说:“当然。”

罗参又笑了笑,对于万俟林木的无理取闹,满眼都是宠溺,突然低头,猝不及防的在他唇上亲了一下,说:“遵命。”

丁惊香刚吃了一缸醋,现在又吃了一口狗粮,感觉已经撑死了。

丁茵犀突然说:“不好意思打扰你们打情骂俏了,刚刚雪先生发来了地址。”

丁茵犀把信息给他们看,上面写了一个会面的地址,就在村子里,48号。

大家第一次进村子,人生地不熟的,也不知道村子的门牌号都是多少,就找了个卖米的小店铺问了问。

“哦,就在前面,很近的,前面那个新开的铺子,就是他了。”

众人按照米店老板所指的方向往前走,前面人山人海,不过这次并不是有人吵架,而是排队到人山人海。

万俟林木说:“这不是朱老板的肉铺么?”

——朱大利肉铺(二号分店)隆重开张!

——猪头肉半价!

——猪尾巴买一条送一条!

——内设肉铺食堂,茶水免费,全场八折!

朱大利的肉铺旁边有一个小标牌,上面赫然写着——48号。

原来就是这里。

“哎!是你们啊!”朱大利隔着肉铺窗口,“哆哆哆!噔噔噔!当当当!”的剁着猪尾巴,摇着菜刀和他们挥手,说:“来吃饭么?”

真是巧了,他们虽然不是来吃饭,不过看来雪先生选择的会面场所,就是朱大利肉铺的食堂了。

朱大利把他们迎进去,热情的说:“你们先看看菜单,有什么想吃的叫我!”

朱大利的生意很忙,送他们进去,立刻又握着菜刀给人剁肉去了。

众人走进肉铺食堂,也就二十平米的大小,摆着四张桌子,里面已经有人在了,一伙人,占了两张桌子,桌上堆着开瓶的啤酒,还有一些花生瓜子,盐水毛豆等等的下酒小菜。

几个男人围着桌子边吃边聊。

“不知道雪先生约了什么人来见面,不就是淘换个木耳么?至于请这么多人来搭伙儿?”

“老大,是银耳!”

“管他什么银耳还是木耳!”

“就是,咱们老大在道上的地位,不是咱们吹,淘换个银耳木耳,就是燕窝也够了!还需要找别人?真是多此一举。”

原来这些就是雪先生请来的打手,不过听他们这么说,雪先生应该不在这些人当众,还没有露面。

打手的老大是个五大三粗的壮汉,身边还搂着一个小男生,那小男生长相精致,脸也很小,一身精致的气息恨不能怼在别人脸上,偏偏天气太热,肉铺的食堂里也没有空调,吱吱呀呀的转着电扇,小男生脸上的粉底浮粉了,斑斑驳驳,眼线液有点糊,双眼皮贴在日光下熠熠生辉……

老大搂着小男生,被几个小弟吹捧的找不到北,说:“你们跟着我,是有福气了!告诉你们吧,我在道上混的时候,罗三爷还玩蛋呢!”

简直锅从天上来,万俟林木一走进来,忍不住“嗤!”的笑了出来。

那壮汉老大听到有人发笑,转过头来,脸红脖子粗,显然喝多了,指着万俟林木的鼻子,说:“小白脸,笑什么?你什么人,敢嘲笑我?”

罗参眼看他指着万俟林木,脸色立刻落了下来,踏上两步,“啪!”一把握住那壮汉的手指,微微一转,就听到壮汉“啊啊啊啊——”惨叫一声,猛地从椅子上蹦了起来,跟着罗参的手腕一起转,疼的满脸都是冷汗,仿佛从水里捞出来一样。

罗参嗓音低沉,淡淡的说:“玩蛋的人。”

万俟林木实在没忍住,听罗参亲口说出“玩蛋的人”突然感觉太戳笑点了,捂着肚子又笑了起来。

那壮汉头子可笑不出来,涔涔的冒着冷汗,感觉手指已经不是他的了。

踏、踏……

脚步声跨进肉铺的食堂,又有人走了进来。

嗓音仿佛一滩不兴波澜的死水,淡淡的说:“罗三爷,请坐。”

“什、什么?”壮汉头子惊诧的对来人说:“雪先生,他就是罗三爷?!”

雪先生?

万俟林木好奇的向肉铺门口看过去,来人逆着光,阳光洒在雪白的丝织衬衣上,衬衣的扣子扣得严谨,散发着苍白羸弱,又禁欲天然的气息。

一双琥珀淡金色的眸子,似乎睁不开睡不醒,慵懒冷漠,又有点天然呆,正巧和万俟林木对视在一起。

万俟林木恍然的说:“啊,那个有钱的美人。”

罗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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