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锦瑟无端五十弦6
无胥没有姓, 和他的名字一样,无和胥都是没有的意思,他的人生什么都没有。
无胥是个亡命之徒, 他生来一个人, 也不需要为其他人担心,天生长着一副狠心肠,因此非常适合在这个道上走动, 再加上他的手艺好,在道上很受欢迎,很多人都想要和他搭伙。
道上的人还送了他一个美称——六亲不认。
无胥就是这么一个人,每天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行走, 他从没想过有一天会离开这个圈子, 直到有一天……
那天无胥和其他人一起照样下斗, 听说是找什么琴, 具体无胥也不知道,他是被雇佣来的, 纯粹就是个打手, 老板给佣金,其余的不用管, 他们干这行,做打手的最忌讳多问,无胥的职业素养很专业, 所以没有多问一句。
然而让无胥没想到的是, 什么淘金都是假的,而是有人针对自己, 似乎是无胥得罪了什么人, 那些人是被一个神秘的组织雇佣而来, 假装找无胥搭伙,其实目的就是为了将他骗到荒郊野岭,然后……
杀了他。
那天无胥按照惯常一样,在地上打了坑,准备下坑,老板非常谨慎,说:“你知道的,做我们这行,最怕的就是危险,否则有命淘金没命花!所以劳烦六爷您下斗先探探,我们在上面儿拉绳子。”
斗口开的直上直下,无胥腰上缠着绳子,老板和打手们在斗上面拉绳子,无胥没有任何怀疑,当即跳入斗中。
然而“意外”发生了,这天底下哪来的那么多意外,意外都是人为的巧合,在不知情的人眼中,刚巧就是一场意外。
无胥进入斗的深处,绳子突然断裂,他从高空掉下去,摔断了一条腿,向上呼喊,但是没有人搭理他,紧跟着就是“轰隆——!!”巨响,破斗爆炸了。
是爆炸,不是坍塌,有人在上面放炸/药,铺天盖地的灰土和巨石从头兜下,他托着骨折的腿踉跄躲避,最终还是被狠狠砸了一记脑袋,瞬间昏死过去。
等他醒过来的时候,四周黑压压,什么也看不见,却能闻到大量的血腥味,那是他自己的血水味道,无胥被掩埋在废墟之下。
他用尽力气,一直爬,一直爬,用手扒土,不知道过了多少个日子,因为斗里太黑了,分不清日月轮回,当他终于扒开土石,看见第一缕阳光的时候,无胥用尽了全部的力气,有些自嘲的一笑,死在地上,总比死在地下要好,他活着的时候,一辈子行走在地下,死的时候终于要见到阳光了么?
“喂!”
就在他奄奄一息之时,突听一个清亮的嗓音,那嗓音很好听,像仙乐一样,从无胥的头顶散落,无胥被血糊满的眼睛慢慢抬起,终于看见了那个出声的人,也看不真切,模模糊糊的,是一个长相冷艳,却异常精致的少年。
无胥本以为自己要死了,哪知道那天那么幸运,恐怕是他这辈子,遇到的唯一一次巧合,他得救了。
救他的人是一个刚好进山林采风的音乐家,无意间发现了奄奄一息的无胥。
那个音乐家自然就是高曲一,无胥醒过来之后并没有重新回到道上,而是突然消失匿迹,有人说六亲不认的无胥死了,也有人说六爷其实是金盆洗手了,众说纷纭,谁也不知道真正的结果。
自那之后,无胥改了名字,叫做吴胥,跟随着高曲一,成为了一个不怎么起眼的保镖,因为他能吃苦,而且为人话不多,也没什么好奇心,又十分听话,所以一直跟在高曲一身边,成为了高曲一最信赖的人。
其实在吴胥得救之后,他也想过要报仇,他和当时那个老板无冤无仇,而且是第一次见面,不知道老板为什么要杀自己。
后来他多方打探,但是那个老板消失了,从道上消失的干干净净,无论如何也打探不出来,还是后来吴胥不经意间听说的,说当时有个神秘的组织,悬赏吴胥的人头,那个老板是为了钱,所以才想了这个办法坑害吴胥。
吴胥这辈子,得罪的人太多了,但是他不知道自己得罪过什么组织,而且这个组织在道上很神秘,查不到一点蛛丝马迹,后来吴胥的重点都放在少爷高曲一身上,也就渐渐放下了……
可以说,吴胥的命是高曲一给的,他一直很忠心,没想到高曲一却遭此大难。
罗参皱眉说:“高曲一的症状是什么样的?”
吴胥说:“起初只是普通的感冒,少爷自己也没有在意,随便吃了点感冒药,但是后来越来越严重,叫了家庭医生过来看病,医生说是感冒,再后来吃了药也不管用,少爷的嗓子疼,疼的说不出话来,又高烧不退,某一天起来,竟然问我是谁,什么也不记得了……”
这和万俟林木的症状简直一模一样!
吴胥的话却还没有说完,又说:“少爷神智混乱,大约持续了几天,找了很多医生都不管用,后来就成了这个样子,不只是什么都不记得,而且神智犹如孩子。”
罗参听到这里,侧头看向万俟林木,果然,真的和万俟林木一模一样,看来万俟林木的病症还没有发展到高曲一那么严重的地步,目前他的神智只是失常了一次。
万俟林木见罗参盯着你自己,又见何酴醿也盯着自己,奇怪的皱眉,说:“你们都看着本座干什么?”
何酴醿:“……”
吴胥安抚了高曲一,高曲一玩累了,趴在他怀里,没一会儿就睡着了,似乎还有些冷,蜷缩了一下,吴胥将被子拉过来,盖在他身上,轻轻抚摸着高曲一的柔软的头发,说:“其实……少爷好像知道,自己最终有一天,会变成这个样子。”
“什么?”万俟林木说:“他还有预测未来的能力?”
罗参皱了皱眉,就见吴胥摇头,说:“并非预测未来……”
他说着,轻轻放下高曲一,让他躺平,高曲一睡熟了,嘴里嘟囔了一声,下意识的伸手去抱,抱住床上的玩偶抱枕,估计还以为是吴胥,用脸颊蹭了蹭抱枕,又继续睡了。
吴胥悄悄站起来,低声说:“各位,少爷睡下了,请各位移步书房,我有一样东西,想要给各位看。”
众人跟着吴胥离开了卧房,他们离开之后,吴胥把房门关上,输入密码,锁死房间,四个保镖很快又站回了岗位。
吴胥带路,众人往三楼的书房去,不得不说,弹钢琴可能很赚钱,高曲一家里布置的典雅又豪华。
书房很宽敞,而且还是个套间,同样需要吴胥输入密码,书房这种地方一般摆放很多机密文件,看来吴胥真的很受高曲一重视,连书房密码都有。
众人走进去,吴胥直接来到书柜前,拿掉了角落的一本书,后面竟然露出一个保险箱来。
单看这个保险箱,就知道里面装了多值钱的东西,因为这个保险箱就很贵。
吴胥输入密码,将保险箱转开,“咔嚓——”一声打开保险箱的门,万俟林木有些好奇,探头往保险箱里面看,两只眼睛放着光。
罗参有些想笑,因为不管万俟林木丢失了多少记忆,他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财迷,一提到好东西,两眼放光。
然而让万俟林木失望的是,打开保险箱,里面……
什么值钱的东西也没有!
只放着一本书,确切的来说不是书,而是手账本,或者日记本一类的,现在很多小姑娘很喜欢这类手账,虽电脑手机记录便签都很方便,但是这年头就讲究返璞归真,还有很多小饰品店专门卖手账本的装饰胶带。
保险柜里,就是这样的一个手账本。
吴胥打开保险箱之后,竟然戴上了白色的手套,看起来像个管家执事一样,很小心翼翼的将手账本擎出来,打开平放在桌上。
万俟林木定眼一看,什么玩意儿,看不太懂。
罗参说:“乐谱?”
万俟林木是个妖邪,吓人就完事儿了,不讲究那么多风月,眼看着吴胥拿出一本乐谱,奇怪的说:“这和你们家少爷,有什么关系?”
吴胥笑了笑,说:“万俟小公爷稍等。”
手账的确是乐谱,吴胥介绍说,这都是少爷自己作乐的,有的时候灵感来了,就在这个手账本上随手写画,把灵感记录下来,所以这个手账本对于别人来说,可能一文不值,对于高曲一来说,却是灵感的源泉,非常珍贵。
吴胥将手账本翻到最后,从最后一页往前翻,后面没有乐谱,却写了很多奇怪的字。
——遗传病。
万俟林木皱眉说:“遗传病?”
吴胥点头说:“正如万俟小公爷您看到的,我家少爷根本没有预测未来的能力,但是他却知道自己即将患病,因为这是遗传病。”
何酴醿忍不住插嘴说:“你们家少爷的遗传病,和万俟林木又挨不着边儿。”
他们怎么可能变成亲戚?万俟林木根本不认识高曲一,和高曲一八竿子打不着,千万别说五百年前是一家……
罗参却皱了皱眉,一瞬间想到了很多,万俟林木本是九十九种灵兽组成的妖邪,或许哪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因此让万俟林木继承了高曲一祖上的遗传病?
那么这样说来,高曲一也不是普通人,可是刚才看到的高曲一很普通,也不像是有什么能力的人。
吴胥轻轻翻着手账本,说:“其实我早就猜到,罗医生便是罗三爷了,但是并没有点破,原因也在这里,还请罗三爷掌眼。”
罗参一页一页的看着手账本,越看越是皱眉,脸色阴沉了下来,手账本除了记录很奇怪的话之外,还花了很多简笔画,那些简笔画不是人物也不是风景,而是一张一张的地图。
每张地图上都打了一个大叉子,这样的叉子大约有十几二十个,满满一本子。
罗参沉声说:“如果我没有看错,这些都是墓葬图。”
吴胥点点头,笑着说:“罗三爷怎么会看错呢?”
何酴醿越来越糊涂了,说:“等等!等等!你们都把我搞糊涂了,感情高曲一其实是倒斗儿的?”
手账本上是墓葬图,这些墓葬图都打了叉子,说明已经走过了,而且高曲一的阅历之深,堪比道上的土瓢把子。
吴胥说:“少爷每个月都会出门采风,而且只有那时候是不会带上我的,我并不多问,现在想来,少爷估计是去下斗了。”
而当年高曲一去采风,偶遇吴胥,应该也不是什么偶遇,而是在下斗的途中,发现了吴胥,顺手救了吴胥。
只不过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
吴胥说:“少爷一直在找什么,我不太清楚,但是手账里夹着这样一样东西。”
吴胥说着,将一样东西托在手心里,如果不是吴胥戴着白色的手套,万俟林木估计都不会注意那样东西,因为实在太细微了。
何酴醿挠了挠后脑勺说:“嗯……一根铁丝?”
任葬说:“不是铁的。”
何酴醿说:“一根铜丝?”
罗参沉声说:“这是无止矿做成的。”
吴胥笑着说:“果然罗三爷见多识广,没错,这就是无止矿做成的……一根琴弦。”
高曲一背着吴胥一直在找什么东西,这件事情持续了很多很多年,而且这个事情和他的遗传病有关系,高曲一很可能是想找一样可以破解遗传病的东西,而那样东西藏在墓葬深处。
高曲一失去神智之后,吴胥私自打开了手账本,阅读了那些手账,吴胥说:“我离开这条道已经很久了,所以才想将计就计,请罗三爷过来,帮忙调查一下这根琴弦,这是能治好少爷,唯一的希望……”
他说着,目光落在万俟林木身上,说:“也是万俟小公爷唯一的希望。”
罗参眯了眯眼睛,说:“我会让人去查查这根琴弦。”
何酴醿说:“可是……只有一根琴弦,这无异于大海捞针啊!”
别说是大海捞针,就算是从海里捞出月亮,罗参也会去做。
众人在吴胥这里得到了一些情报,很快就回了开心墓场,其他人也都听说了这件事情,大家围拢着那跟琴弦,看不出所以然来。
因为无止矿这种东西有辐射,对身体不好,所以琴弦放在了密封的长条盒子里,师水水可是音乐方面的专家,虽然他只是一个……小小的乐徒。
他拿着琴弦的盒子反复的看,万俟林木大爷一样叠着腿坐在旁边,正在吃橘子,他这个人比较恶劣,眼看着罗参的几个儿子在一边玩耍,小家伙们又可爱又乖巧,万俟林木就想逗逗他们。
万俟林木可不知道那是自己的儿子,还以为是罗参这大猪蹄渣男不知和谁生的儿子,心里不爽,酸溜溜的,于是想要欺负欺负那些小可爱,一伸手,抢走了小团团手里的橘子。
橘子是哥哥瑾瑜给小团团的,小团团还没舍得吃,突然被坏爸爸抢走了,小团团一愣,张着大眼睛,抖着一双熊猫小耳朵,委屈的说:“粑粑!粑粑欺负团团!”
瑾瑜一看,宝贝弟弟泫然欲滴,实在无奈,赶紧过来把团团抱起来,哄着说:“乖,别哭,哥哥再给你剥橘子。”
万俟林木欺负了小团团,心里那叫一个爽啊,小贝壳眼看着哥哥被欺负了,就走过来,把一个剥好的橘子主动塞在万俟林木手里,奶声奶气的说:“粑粑不要欺负锅锅,窝的橘纸给粑粑次!”
万俟林木老脸一红,随即心想,说是你爸爸,怎么乱认亲。
罗参头疼不已,万俟林木以前就很皮,不过不会欺负儿子们,现在更皮了,连儿子们都一视同仁的欺负……
就在众人研究琴弦的时候,任杀从楼上走下来,肯定是肚子饿了,他走下来,一眼就看到了师水水摆弄的琴弦,不知怎么的,傻里傻气二哈一样的笑容突然凝固在了脸上,一瞬间变成了一头野狼!
呼——
师水水还没反应过来,听到一阵风向,旁边的苏野反应很快,一把抱住师水水的腰,将人往后一带。
啪嚓——!!
师水水堪堪被带开的一瞬间,任杀疯了一样从二楼直接跳下来,双手握拳,“轰隆”一声巨响,直接将桌子打成了碎渣。
任杀“呼呼”的喘着粗气,一双眼睛几乎是血红色的,里面布满了血丝,闪烁着血光,脸上哪有一点儿傻二哈的憨劲,发狂一般冲上来,追着师水水下狠手。
“什么情况?!”师水水吓得立刻调头就跑,他除了会吹口哨之外,武力值根本不行,苏野冲上去阻拦狂暴的任杀,任杀动作凌厉,“咚咚!”两声,直接打在苏野胸口。
苏野痛呼一声,感觉自己的肋骨好像要断了,向后掠去,“嘭!!”狠狠撞在柜子上。
就在任杀继续要去对师水水下狠手的时候,“唰!”万俟林木突然一晃,手中银光一闪,镜棺碎片变成了一把长鞭,一下缠住任杀的手腕,向后一拽。
任杀怒吼一声,发狂的一甩,万俟林木那身板儿和任杀根本不是一个重量级,竟然被任杀给甩了起来,但是他并不慌乱,在空中一个翻身,顺势一抖长鞭,“啪!”又卷住了任杀另外一只手。
“唰!”与此同时,罗参的黑色鱼线打过来,和万俟林木配合的天衣无缝,两个人快速将任杀绑起来,任杀整个人还在狂躁,死死盯着师水水,仿佛要将他大卸八块。
任葬捂着胸口站起来,赶紧将师水水护在身后,生怕任杀冲破了束缚再冲过来。
罗参皱眉说:“他不是冲着师水水去的。”
师水水说:“那是什么?!”
万俟林木抬了抬下巴,说:“琴弦。”
师水水手中紧紧握着的琴弦,不知道任杀是不是认识这个琴弦,一看到琴弦竟然如此暴虐。
任杀一直很暴躁,罗参说:“吹口哨,乐派不是有让人镇定的乐曲么?”
“对对对!”师水水立刻说:“我险些给忘了。”
他立刻吹起口哨,虽然师水水只是一个乐徒,但是吹口哨是他的拿手好戏,任杀真的很快镇定下来,眼睛的血色褪去,恢复了平静,一脸迷茫的看着自己身上的绳子,在原地蹦了好几下。
这一天非常充实,早上从开心墓场出门,去了一趟高家别墅,回来之后又和任杀打了一架,万俟林木吃了饭,又抢了小团团的橘子,这才回了房间,准备洗个澡。
他也不是第一次用浴室了,轻车熟路的进去,为了避免罗参这个已婚渣男进来耍流氓,万俟林木还锁了门,又在门上下了结界。
罗参一进卧室,就感觉到了门上的结界,不由苦笑一声,看来在万俟林木没有恢复记忆之前,自己都只能过着这样禁欲的生活了,首先,要想个办法,今天晚上留在卧室里睡才行,不能被赶到一楼客厅。
万俟林木泡了个舒服的热水澡,披上浴袍,从浴室里出来,一出来就看到了“乖巧”的罗参,罗参手里托着一个盘子,里面摆满了小点心。
罗参和万俟林木住在一起这么久了,能不知道万俟林木的喜好?他不喜欢吃甜食,但是喜欢吃,点心不能太甜,不能太腻,尤其喜欢吃椰子做成的糕点。
罗参从冰箱里拿了一点儿之前作好的椰子糕点,然后又剥了芒果,熬了小西米露,把芒果和冰打碎,做了一碗冰镇的杨枝甘露,罗三爷的手很巧,毕竟都是做机关的手艺,让他摆盘非常容易,杨枝甘露简直就是五星酒店级别的。
万俟林木刚从浴室出来,就闻到了一股香甜的滋味儿,也不腻人,原来是罗参端着点心来了。
罗参笑得一脸温柔,说:“来吃点小点心。”
天气很热,尤其是泡了澡之后,莫名想吃一口冰凉的冷饮,又是冰镇椰子糕,又是冰镇杨枝甘露的,还冒着凉气,万俟林木顿时有些馋了,立刻走过去,也不客气。
万俟林木开动了,罗参就殷勤的站在他身后,笑着说:“跑了一天很累吧,我给你捏捏肩膀。”
万俟林木大爷一样坐在沙发上,把腿翘在脚蹬上,托着杨枝甘露吃一口,椰子糕吃一口,别提多惬意了,还有“小丫鬟”一样的罗三爷在后面给他捏肩膀,简直就是个地主!
罗三爷捏肩膀,手艺和力度都恰到好处,万俟林木十分享受,忍不住哼哼了一声,那声音跟小猫咪似的,特别好听,细细的痒痒的,捯饬着罗三爷的意志力。
罗参低头一看,他站在沙发后面,居高临下,一低头正好看到万俟林木敞开的浴袍,顺着浴袍往里还能看到万俟林木平坦的小腹,衣服带子根本不管用,遮不住什么,不止如此,万俟林木半躺在沙发上,把腿翘在脚蹬上,浴袍是高开叉,瞬间露出万俟林木的一双长腿,又长又直,还带着没擦干净的水珠。
罗参的眼目瞬间就深沉了下来,里面似乎藏着狂风暴雨,一股风雨欲来之时,席卷向万俟林木。
万俟林木吃的爽,正享受,突然感觉“小丫鬟”的手好像不太规矩,越来越往下,马上就要钻进万俟林木的浴袍。
万俟林木脸上一红,他现在没有和罗参交往的记忆,可不是那历经沧桑的老油条,被流氓老手罗三爷这么温柔的对待,似乎有些招架不住,眼神都迷离了。
罗参干脆弯下腰来,他站在沙发后面,伸手托起万俟林木的下巴,让他仰起头来,两个人隔着沙发落下一吻,万俟林木青涩的回应,有些意乱情迷招架不住,就在罗三爷马上以为就要驯服这个“小妖精”的时候……
哪知道万俟林木突然醒过梦来,罗参“嘶!”的闷哼一声,连忙捂住自己的嘴,嘴里甜丝丝的,不是杨枝甘露的味道,也不是椰子糕的味道,而是被万俟林木给咬破了!
万俟林木一脸羞愤,喜怒无常的恶狠狠盯着罗参……
啪!
整栋员工宿舍楼都听见了,又是那响亮的巴掌声。
随即众人就见到这日常的一幕,罗三爷捂着脸,一脸可怜巴巴的站在卧室外面,求饶是的说:“木木,你让我进去吧,别让我睡沙发啊。”
万俟林木把罗参丢出去,靠着门板,心跳的异常飞快,差点就被罗参这个渣男把魂儿都给勾走了……
师水水去查琴弦的事情,没想到过了两天,竟然真的查出眉目了,只凭一根琴弦。
师水水兴高采烈的跑进开心墓场,说:“我查到了,我查到了!”
万俟林木有些不信,说:“就凭一根琴弦?”
这无异于大海捞针,师水水是撞了什么大运,竟然真的捞上来了?
师水水很自豪的说:“你也不看看我是谁?不说别的,这半个古玩城,都是我们家的产业,想要知道一个古玩的出处,别说是一根琴弦了,就算是碎成了渣,我也能给找出来!”
师水水虽然在吹牛,但是他说的其实也是真的,半个古玩城都在师先生名下,师家财大气粗,人脉也广泛,师先生这些日子不见踪影,但是师水水仍然是小少爷,谁不知道师先生宠爱自己这个义子,就跟亲生儿子一样对待,所以师水水走到哪里,都被人捧着供着。
他要查一根琴弦,古玩城瞬间闹腾起来,争先恐后的给他查这根琴弦。
师水水说:“你们真别说,就是这么巧,这根琴弦就是我家名下的文玩店,卖出去的!”
罗参立刻说:“具体怎么回事?”
师水水说:“听说是一年前的事情了吧,这个老板出去收东西,偶尔路过一个偏僻的小村庄,那时候下大雨,洪涝的厉害,他们被困在小村庄走不了……”
大雨连续下了好几天,差点淹了房子,奇怪的事情就这样发生了,围绕着小村庄的河流涨水,冲出来很多东西,人骨头、土罐子、棺材板子等等,还有破烂的琴弦。
店老板一看是古玩,老东西!就把那些东西全都收了,给村民留下了一笔钱,没当一回事儿就走了。
回来之后,琴弦根本没人买,就随便扔在十元一堆儿的假货里,毕竟很多来古玩城的买家并不懂行,也不求买个真的,只想买个回去玩玩而已。
那天来了一个很富贵的小公子,就他一个人,在老板的摊子里掏东西,什么贵重的古玩都没看上,就看上了这根琴弦,非常喜欢,于是出了十块钱买走了。
老板对那小公子很有印象,别看是以前的事情了,因为那小公子长相特别精致漂亮,好像从画儿里走出来的一般,按照描述,应该是高曲一,当时高曲一还不出名,没上什么综艺,所以老板不认识他。
师水水说:“老板描述的和高曲一完全温和,而且他也认识这根琴弦,绝对错不了!”
罗参说:“只有琴弦,没有琴?”
师水水点头说:“老板就是这么说的,只有琴弦,不过那个老板说了,可以带我们去那个村子。”
师水水可是东家的儿子,老板当然要巴结着,师水水开没开口,店老板就说了,可以亲自带他们去老地方走一走,因为当时下雨太大了,老板怕发洪水,所以就没有久留,但是那个地方冲出这么多东西,下面应该是有古墓的。
师水水又说:“我和老板约好了,明儿个再带你们去店里走一趟,听他仔细说说前因后果。”
琴弦的事情有眉目了,好歹也是有个着落,罗参给吴胥打了电话,告诉他明日要去古玩城走一趟,吴胥便说:“好的,那明日我也会带着少爷去店里。”
琴弦的事情搞定了,但是罗三爷却非常苦恼,因为今天晚上睡在哪里的事情还没搞定……
一连好几天,罗参都被万俟林木赶出卧室,可怜巴巴的在沙发上将就。
罗参为了洗清子渣男的成就,也是拼了老命,也和万俟林木解释过了,那不是他外遇来的儿子,罗参一颗心都扑在万俟林木身上,被万俟林木迷的神魂颠倒,哪来的什么外遇?
儿子都是万俟林木生的,但是万俟林木根本、压根儿、完全不相信,冷冷一笑,不屑的说:“老子是男人!”
这件事情罗三爷非常苦恼,怎么说万俟林木都不相信,还觉得罗参是谎话精,实在没有办法,最后罗三爷还是打算请教一下“老姜”——也就是大叔叔万俟景侯。
毕竟姜还是老的辣,如果万俟景侯也没有办法,罗参可能就要当一辈子渣男了。
难得罗三爷主动给万俟景侯打电话,还十分诚心的求教,态度非常良好,万俟景侯在电话里沉吟了一声,突然说:“林木不相信儿子是他的?”
罗参说:“没错。”
万俟景侯很自然的说:“我明白了,那你就说儿子是你生的。”
“我……”
“咳咳咳——”
罗三爷躲在浴室里偷偷给大叔叔打电话,那模样就跟外遇偷情似的,还被大叔叔振聋发聩的话语差点呛着,连忙小声咳嗽了好几下,也不敢大声咳嗽,再把万俟林木给招惹过来。
万俟景侯仍然很平静的说:“林木小时候有点叛逆。”
万俟景侯和温白羽捡到万俟林木的时候,万俟林木是个元婴,说白了也和现在一样“叛逆”,所以大叔叔是了解万俟林木的性格的。
万俟景侯继续说:“林木这个人,是典型的吃软不吃硬,想要他相信你,就卖惨……你告诉万俟林木,儿子是你生的,万俟林木强了你,还让你给他生孩子,他会相信你的,还会对你很好。”
罗三爷:“……”你叔叔果然是你叔叔……
万俟林木从外面回来,天气太热,出了很多汗,他想洗个澡,推开浴室门,就看到罗三爷蹲在浴缸旁边,偷偷摸摸的打电话,正好在说:“那我先挂了。”
罗参看到万俟林木进来了,做贼一样赶紧把电话挂上,还将手机偷偷塞在口袋里,一副不想让万俟林木看到的样子,简单来说,就是非常可疑。
万俟林木目光幽幽的盯着罗参,那眼神好像罗参在和哪个奸夫煲电话粥似的。
罗参回想着“你叔叔”出的主意,咳嗽了一声,见多识广的罗三爷突然有一天,也有点发憷了。
他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情绪,酝酿了一下感觉,突然……
演技大爆发!
罗参叹了口气,说:“木木,我想和你谈谈。”
万俟林木不屑的说:“谈什么?我以为你煲电话粥就够了。”
他说完,突然觉得自己的口气有点酸?只是一点点。
罗参也发现了,其是万俟林木对自己有好感,只不过其中有些误会,而且自己稍微“急色”了一点。按照万俟林木的意识来讲,他现在认识自己的时间还不太久,对这么“急色”的人的确有所戒备。
罗参又叹了口气,说:“我骗了你。”
万俟林木皱眉,他最讨厌“骗”这个字,还没发怒,就听罗参说:“儿子们的确不是你生的。”
万俟林木心里更是火大,果然!罗参在外面有个奸夫!都有儿子了,竟然还明里暗里的撩自己,太渣了,渣到必须人道毁灭!
罗参听到万俟林木手关节“咔吧咔吧”脆响的声音,头皮发麻,赶紧用酝酿很久的“凄苦”的语气说:“是……我生的。”
“啊?!”万俟林木一脸怒容,刚要动手揍人,和罗参大战三百回合,但是下一刻换上了迷茫,上下打量着罗参,不可思议!
罗参深吸了一口气,继续飙演技,说:“我们在一起的时候,我本身很不情愿,是被你逼迫的,你还……囚/禁了我,不过后来误会解开了,你一直为此非常自责,非常痛苦,如今你失忆了,我不想让你记起那些不开心的事情,所以故意骗了你,是我不好,能不能……原谅我。”
万俟林木目瞪口呆,一点妖邪的劲头都没有了,睁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罗参,眼眸微微转动,似乎在想这件事情的可信度。
他左思右想,自己是个妖邪没错,如果妖邪强迫人,的确是很有可能的事情,而且……而且自己的确挺喜欢罗参的容貌,身材也……也还挺喜欢,如果是这样的话,好像也不是不可能……
万俟林木被罗参带入了怪圈,怪只怪大叔叔的主意天衣无缝,罗三爷的演技出神入化,万俟林木一脚踩进了陷阱里。
罗三爷还在叹气自责,活脱脱一朵超大白莲花,说:“我本想着,你失忆的话,就会把那些不开心的事情都忘了,所以就故意骗了你,但是没想到……我们之间会产生这么大的误会。都是我的错,是我自作主张……”
“我会负责的!”万俟林木突然大声说。
罗参立刻抬起头来,那凄苦的小白菜面容差点破功,说:“当真?”
万俟林木梗着脖子说:“你放心,我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既然、既然你都给我生孩子了,我当然会负责。那什么……今天你别睡客厅了,也回房间睡吧。”
罗三爷心想,大叔叔真的神了,脸上继续摆上很为难的表情,说:“如果你觉得别扭,那就算了吧……”
他还没说完,万俟林木突然一步抢上来,一把抓住罗参的领带,“唰!”将人向下一拽,与此同时“嘭!”壁咚了罗参,豪爽的抬起头来,吻上罗参的嘴唇,扬起一个邪佞的笑容,低声说:“本座想吻你很久了。”
众人本想看罗三爷继续被轰出卧室这种日常的,哪知道看热闹的人没有如意,罗三爷竟然成功入驻卧室,而且当天晚上,卧室里传出不可名状的声音。
万俟林木气愤沙哑的说:“不是你……你生孩子么?你这个大骗子!”
罗三爷满脸都是微笑,说:“乖,木木,咱们之间还分什么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