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江湖不曾老(十二)
唔,应该不会,同门师姐弟紧张是常理,如果他是孙飞亮,要好的师姐失踪了,他恐怕也会急于找人。
只是,七秀坊应该挺有钱的,为啥不找隐元会呢?
难道是名门大派的骄傲?说起来这隐元会的存在真的有点迷幻,就跟陆小凤认识的大智大通一样,怎么跟在所有人家家里安了摄像头一样,还没被人打死那绝对是大唐民风淳朴。
说起来,大智大通好像因为知道太多被人摁死了。
孙少年连一晚都等不得,在获得了叶芷青的首肯后,就骑上一匹快马往藏剑山庄而去,唔,带着杀气那种。
“先生要在扬州待上几日?”
“两三日吧,听说枫华谷的枫林很美,我想去瞧瞧。”
叶芷青似是想到了什么,神色有些怔忪:“那里从前,确实是个很美的地方。”只可惜,枫华谷一战,那里埋藏了太多武林豪杰,已成了一块伤心之地。
“若有需要,这几日尽可来悦来客栈寻我。”
“多谢先生。”
从七秀外坊离开,谭昭倒是没那么担心曲云的安危,那名暗中的女子显然是保护曲姑娘的,他在给曲云的酒瓶底下贴了张纸条警惕人小心,从第二日曲云还能给藏剑山庄送钱看,此人应该是与曲云突然而来的身世有关。
“先生留步,先生可是谭昭谭先生?”
谭昭走在大街上,离悦来客栈还有半条街呢,就又被人喊住了,他难得摸了摸头发,已然认真思考起了染发的可操作性。
人怕出名猪怕壮,哎,他也没干什么啊。
“如果我说我不是,你会相信吗?”谭昭无奈转身,冲着年轻的公子道。
“额……我叫唐无言,有一堂兄弟名唤唐无乐,先生可认得?”这位年轻的公子一顿,倒还是将自我介绍说全了。
唐无乐?小霸王的兄弟?看着不像啊。
“认得是认得,不过你们兄弟性格……”还挺百花齐放啊,很难想象小霸王吟诗作对的样子,唔,辣眼睛。
“我们兄弟性格确实很是不同,先生的酒,可还有?”唐无言是唐门门主唐傲天的独子,按照基本法培养,应该是继承人才是,可偏偏唐无言长成了不一样的亚子,他不喜权力争斗,于武道并无太强的追求,也很少呆在唐门,反而是对七秀坊和长歌门情有独钟。
“……没了,不过唐无乐在我这里定了一年的酒,这个月的还没寄往蜀中。”
唐无言:“……那,还是算了。”他怕小霸王杀到七秀坊来,了却这段兄弟情。
不过虽是没酒,唐无言也是个非常好相处的人,若说他出身长歌门,真没有半分违和感,这腰间还别着一支箫呢。
也没穿唐门的清凉校服,白衣青年,在唐无言身上,很难找到唐门的影子。
“原来谭先生也去听了高大家的箜篌啊,好巧。”
他们已经回到了悦来客栈,小莫雨去做功课了,谭昭就在外间跟唐无言聊天:“很难得吗?”
“那是自然,这是这两月来的第一次,故而今日来了那么多人。”他自然也是其中之一。
难怪了,他还以为七秀坊的生意日日都这么好呢。
晚上,谭昭带着小徒弟去了唐无言推荐的酒楼,特别是一款醉鸡,确实非常鲜美,连小莫雨这个不太爱江南菜的人,都多吃了两块。
吃完饭,师徒俩准备绕着河走回去。
看惯了江湖日常,小莫雨已经对此非常平淡,蜀中与江南风俗虽有些不同,但江湖的人却是不变的,他已经开始喜欢上这个江湖了。
“怎么了?”
“师父,雨儿什么时候能学武?”事实上,这个问题打从在藏剑山庄时,就憋在他心里了。为什么叶婧衣可以,他却不行?
“为师还以为你要再憋一段时日呢。”
莫雨微微炸毛:“师父!”正经点。
“好好好,不说了,雨儿为什么那么想习武?”
为什么想习武?小莫雨讲不出来,但他就是很想很想,于是他开口,语气有点儿酸溜溜的:“叶大小姐可以,为什么我不行?”
“……”他怀疑这是争宠,但他没有证据,“你当然可以,但……”
“但什么?”小莫雨紧张道。
“但至少,得等药浴泡完,师父答应你,待你习剑,便送你一柄剑,你想要什么样,就什么样,如何?”
哼哼,师父果然还是最在意他的,那姓叶的才不是他师妹呢,他才不要那么老的师妹:“好!”拼了,但是药浴真的……好难闻哦。
回到客栈,小莫雨已经趴在谭昭的肩头睡着了。
两个阶段的药浴泡下来,小莫雨的经脉强韧了不少,与之相对的,他体内的内力和毒咒也趋于稳定,如果入少林寺修行,说不定此生都不会“犯病”了。
但他家小徒弟身怀傲骨,显不是常人,他又如何忍心其带着一身负累修行于世。
半夜躺在床上,谭昭斟酌着下一阶段的药汤,屋内早已熄了灯,他又是个没有心跳的,整个屋子除了不远处小莫雨的心跳呼吸声,安静得不得了。
在这种安静的时刻,即便是一根针掉在地上都能发出声响,更何况是一个大活人带着另一个大活人踏在他房屋的屋顶上了。
“救……命……”
大半夜的扰人清梦,谭昭瞬间就睁开了眼睛。
左右也是睡不着,吸取上次小徒弟掉山崖的经验,这次谭昭离开前在屋内设了阵法,这才安心地离开。
此人绝对是个高手,且是个轻功高手。
谭昭循着踪迹而去,竟是一直出了扬州城,只见城墙之下,有个黑黝黝的身影。
江湖人的目力出众,谭昭更甚,他一下就认出了此人的身份:“唐无言?”
“谭先生,你怎会在此处?”
谭昭望向唐无言,半晌道:“耳闻人求救,循着踪迹而来。”
“其实,我已经追那贼子半月有余了。”唐无言如是道。
“不是闲聊的时候。”谭昭说罢,便直接提气翻越城墙,而唐无言也施展出了唐门的轻功,唔,现在谭昭相信唐无言是唐门的人了。
就这轻功,别的门派也模仿不来,这得摔断多少次腿才能学会啊,膝盖疼。
都是轻功高手,谭昭和唐无言追得紧,但等追入密林,人却不见了。
“怎么回事?”
谭昭摸了摸密林的树,望向笼着雾的树林,沉声道:“很显然,阵法。”而且,还是非常高明的阵法。
“莫不是又让他给跑了?气死我了!”
“他得罪你了?”
“他虽未杀人,却比杀人的手段更可怕。”唐无言前些日子在长歌门与人对诗,听说高大家要演奏,这才从长歌门赶往七秀坊,却未料在路上碰上一个“变态”,专门虏烟花之地的女子,且手段残忍,有一女子虽未死,喉间的肉却都被剃了下来,经脉连接着,不死,却胜似死了。
听完唐无言的叙述,谭昭原本轻松的神情立刻收了起来。
“跑不了。”
“什么?”
阵法?他刚好也会。
事情紧急,谭昭甚至都没看是什么阵法,幸好他临出门前随手抓了不给剑,这会儿蓄了力,直接一剑斩破了阵法。
卧槽?还能这样?
一力降十会,朝阵法最弱的地方下手,总不会出错的。
好生厉害又霸道的剑。
唐无言心下震惊,但见前方又有路,他立刻跟着谭昭冲了进去,待进去约莫小半柱香的功夫,他们终于进入了一个幽谷。
他竟不知,扬州城外还有这样一个地方。
幽谷开满了无名的小花,而在花海之中,有一座简陋的竹屋,隐隐的,谭昭闻到了血腥味。
“走!”
竹屋外,同样也设了阵法,谭昭照样一剑破之。
“谁!”
冲入竹屋,更加浓郁的血腥味扑鼻而来,但并不是新鲜血液的味道。
怎么说呢,唐无言没有想到,做下此等残忍之事的人,竟然生得如谪仙一般,若在街上遇到,他绝不会相信这样的人拥有那般骇人的手段。
“半夜扰人清梦,就不许人来找茬吗?”
“……”
谭昭看到角落里昏迷不醒的女子,女子一身清凉的艳丽纱衣,脸上的鼻子被画了个圈,似乎是做什么标记一样。
“阁下如此,请恕在下不敢苟同。”
唐无言竟连个说话的空档都没有,他已经意识到了,这个虏人的“毛贼”武功高强,不是他所能应对的,当然今日若非谭先生在此,他也见不到此人。
他忍不住屏住了呼吸。
“大半夜带着个会喊救命的姑娘,先生当真是好雅兴啊,这般雅兴,扬州府大牢非常欢迎先生入住。”
“那我若是不去呢?”
“那就只能将先生‘请’去了。”至于怎么请,自然是另有法子的。
“就凭你俩?”
谭昭看到对方在擦手,擦得非常仔细,很显然对方是个非常爱惜双手的人,这双手也生得非常漂亮,于是他道:“不是。”
“哦?”
谭昭咧嘴一笑:“我一人,足矣。”
随后,唐无言甚至都没看清,两人就直接打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系统一日手札:宿主,你家徒弟快泡得腌入味了~~~以后他行走江湖,江湖人见之,无不闻风而走→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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