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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第 1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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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麒麟出现在人界?始麒麟还是小麒麟?

叶阳有些难以置信, 在龙凤两族都在妖界的情况下,麒麟一族为什么还能留在了人界?

他一直以为麒麟一族只是藏的严实而已,可就算藏的再严实,现在也应该在妖界的犄角旮旯里, 为什么会在人界?

天齐跑的飞快, 眨眼间已经将天降祥瑞的事情传遍了部落, 弇兹和须发尽白的祭司站在一边商量着事情, 脸上的激动压都压不住。

上天真的在眷顾他们部落,今天的猎物足够让族人三四天不用再打猎, 部落里又多了一个能打铁的青壮年,如此一来, 他们六盘部落靠自己就能生存下来。

年纪已经很大的祭司朝不周山的方向做了个奇怪的手势,苍老的脸上满是感激, 太阳神保佑, 女娲娘娘保佑,他们部落有救了。

人多口杂, 叶阳没有靠近, 却能将那边的声音听的一清二楚,来之前他已经将部落周围查看了一遍, 并没有发现有什么危险的地方, 为什么他们话里还有难解的危机?

弇兹留下来分配猎物,老祭司拄着拐杖朝着这边走来, 看到站在门前的青年欣慰的摸了摸胡子, “你就是叶阳吧。”

部落里他住的房子最好的, 如果在外面碰到受伤的人族,带回来后也都是送到他这里,毕竟除了这个院子,其他也没有空房间来安置伤员了。

叶阳学着其他人族的模样行了一礼,然后上前将人扶住,“叨扰祭司大人了。”

人界的灵气比之前淡了很多,在分界之前,稍微有点悟性的生灵都能学会吸收灵气,山野间的树活久了都会说话。

不过现在不行了,靠这点儿灵气,怕是要等个几千年才能成精,就长寿的乌龟都活不了那么久,更不用说山里的虎豹豺狼花花草草了。

人族有之前留下的修炼之法,可有修为的都去了仙界,剩下的那些传承的艰难,懂得修炼的也就越来越少,很多部落甚至连祭司都没有。

有资质的孩子太少,能耐得住性子修炼的更少,老祭司看着眸光清澈的年轻人,无奈叹了一句可惜。

这孩子要是从小在六盘部落长大该有多好,面相清正,足以在他之后接任祭祀之位,可惜现在开始修炼有些晚了。

叶阳完全不知道眼前的老祭司心里想的是什么,他和孔宣的身份想必弇兹族长已经说过了,因此没有多说,只是询问部落到底有什么危机。

他们要在这里待上很长时间,不能刚来部落就没了,附近山里还出现了麒麟的痕迹,有时间得找机会去看看,万一就让他找到始麒麟了呢?

老祭司叹了一口气,去房间里看了一眼“重伤”的另一个年轻人,确定伤势已经不严重来了这才让他好好休息,然后转身回到了院子里。

叶少爷朝里面眨了眨眼睛,让他们家傻孔雀在里面乖乖待着不准出来,然后跑去老祭司身旁打听部落到底遇到什么难题。

躺在床上的青年坐起身来,一手撑脸看着外面,算着以人族的身体受伤后多久才能恢复,算了,还是让少爷再玩两天吧。

院子里,老祭司坐在树下的石头上,让新来的年轻人在旁边坐下,然后才开始讲部落里的情况,“旁边这座山叫六盘山,我们部落迁来数百年,靠山吃山,过的倒也安稳。”

山里凶兽少猎物多,河流在部落旁边穿过,本是极好的栖息之地,他们在这里安安稳稳过了数百年,部落也渐渐发展成为远近为名的大部落。

就在几年前,附近忽然出现了一群实力强大的巫族,初来乍到也就算了,甚至还趁夜袭击其他部落,如此行径,简直与凶兽无异。

附近的小部落被他们抢了个遍儿,六盘部落有了警惕,所有的战士都打起精神来防备他们,可那些巫族的实力实在太强,就算早有准备也还是伤亡惨重,部落的前任首领,也就是弇兹的父亲,就丧生在那场战斗里。

那些家伙抢完东西后就离开了六盘山,如果他们从此不再过来,部落里剩下的族人还会在这里继续生活下去,弇兹是个好族长,几十年后六盘部落就会再强盛起来。

可就在不久前,附近又有了那群强盗的消息,他们在强盛的时候打不过那些强盗,失去了大部分战士后就更不是对手了,

如果没有在山中见到麒麟,即便部落里来了个能打铁的年轻人,他们也不会下定决心留在这里,陨铁武器的确厉害,可见识过巫族实力的他们却不敢冒险。

叶阳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总觉得六盘山这只麒麟出现的时机有些奇妙,他和孔宣刚到部落就听到这些,难道是特意为他们而来?

老祭司口中的巫族应该是巫族和人族的混血,在没有巫妖二族的情况下,他们的身体强度的确吓人。

正牌巫族当年都能和人族和平共处,为什么这些混血一言不合就动手,真是奇了怪了。

听着故事的年轻人啧了一声,想着也许他看过的那些话本中记载的事情有些是真的,比如巫族凶狠嗜杀之类的,只是写故事的人记错了,将人家正牌巫族背了锅。

人界中没有了能够移山倒海的仙人,可人族对江河山川的崇拜却没有减少,麒麟是祥瑞的象征,即便从来没有人见过麒麟,这一点也一直流传到了现在。

看来这山里的确另有玄机。

叶少爷捏了捏下巴,看着满是感慨的老祭司问道,“如果今天没有天降祥瑞,祭司大人准备怎么办?”

“附近的小部落能迁走的都已经迁走了,在六盘山很远的地方,有一座合黎龙首山,那里的人族部落很是强大,一定能保护族人不受巫族侵扰。”老祭司点了点拐杖,在地上画出了简单的线条,“如果举族搬迁,走上一年半载总能走过去。”

“这么远?”叶阳皱紧了眉头,他觉得走上十天半个月就已经够远了,没想到只赶路就要一年半载。

这里和后世不一样,路上可能遇到的意外多了去了,稍不注意可能全族就都没命了。

“如果都是身强体壮的战士们,十几天的时间就够了,现在族中多是老幼,想要迁徙谈何容易。”老祭司又叹了一口气,将其中的弯弯绕绕解释清楚。

他们和那边的人族部落有过联系,六盘部落原本住在山洞里面,后来有勇士去了外面,从那边的部落里学会了建造房子,这才将部落挪到了山脚下。

人族之间本就是守望相助,如果他们举族搬迁到合黎龙首山,那里的部落不会拒绝他们,只是部落要改换名字并进去,若是可以,谁想失去自己的名字呢?

天色渐暗,天齐背着一大块肉跑了过来,和他们打了声招呼后轻车熟路的放到旁边的小屋子里,一刻未停很快又跑远了。

老祭司拄着拐杖起来,擦了擦眼角就要去收拾东西,叶阳赶紧将人扶到一边儿坐下,这人身上的灵气极淡,能活到这个岁数已经很不容易了,他一个身强体壮的大小伙子,怎么能坐在这儿看着老人家干活儿。

借住就要有借住的样子,不能给主人家添麻烦。

叶少爷利落的将该干的活儿全干完,神识跑去外面看着别人怎么做的饭,按着葫芦画瓢煮出了一锅没有什么味道的肉汤,在老祭司的再三要求下吃了满满一碗,然后才端起另一个陶碗去找他们家傻孔雀。

淳朴的人族,热情的让他有些招架不住。

现在这个时候,即便是祭司也没有太多优待,不是不想,而是实在没有这个条件,部落里谁都想让他们老祭司过的舒服些,可他们能做的也就是多送些食物过来不让老祭司饿着。

叶少爷感慨万分,将碗放在他们家傻孔雀手边说道,“少爷亲手做的,最好吃的连骨头都不剩。”

肉的品相并不好,看上不怎么好吃,实际上也的确不好吃,肉里没有灵气,做的时候也没有加佐料,只是洗干净放锅里煮熟而已,能好吃才怪。

如果按照正常的发展,从现在到大唐大概要好几千年,更不用说充满机械化的现代社会了,能有吃的就不错了,听说不就之前他们还在吃生肉呢。

叶阳走了一会儿神,回过头来看到碗里真的连骨头都没剩下有些傻眼,“小宣宣,说你傻你不能真傻,吃肉不吐骨头别人会以为你是怪物啊。”

“少爷亲手做的,不能浪费。”屈腿坐在塌上的冷峻青年扬起唇角,变出几块骨头放进碗里,然后好笑的看着他们家少爷,“听说山里有麒麟出现,今晚可要出去看看?”

“不急,过几天再说。”叶少爷将碗端起来,看着这人裸露在外面的肌肉,没忍住用闲着的那只手上去摸了一把,啧,手感和想象中的一样好。

孔宣眸光一暗,看着眼前丝毫没有意识到危机的青年人,感觉被摸过的地方像是被烧过一样,温度越来越高,甚至有些烫人。

叶阳捏了个过瘾,心情愉悦的将人按回去然后小声说道,“其实我吃的时候也没有吐骨头,只加了盐巴的肉汤味道真的一言难尽啊。”

他可是个生活技能全部精通的藏剑弟子,有着大厨的手艺却只能做出来这种汤,为了融入人族他也是很用心了。

孔宣现在并不想听肉汤的味道怎样,只是看着那刚才在自己身上游走的修长手指,眸中燃起了灼热的火光。,,大家记得收藏网址或牢记网址,网址m.. 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报错章.求书找书.和书友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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