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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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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一别, 你我不知何时才能再见。”林文远心里很是伤感,他那个曾经还是五头身的学生,仕途走在自己的前面, 还将接下来他应该在燕回县做的事情做了详细的计划。作为沈黎的老师, 他觉得自己没有对沈黎有多大帮助,还受了沈黎的许多恩惠。

沈黎笑着将背包背在身上,“您这是什么话,学生不是科考上来的正经官员,以后还要先生指点呢!”

林文远看着沈黎在清晨的薄雾中坐上马车, 渐行渐远。燕回县的城门口早就有无数的百姓聚集在一起。

“沈大人,我们舍不得你!”

“沈大人不走好不好?”

无数受到沈黎恩惠的人,都在暗自抹眼泪。他们从来没有喜欢过什么官员, 但是沈黎不一样, 他是上天派来救他们的人,是他们的父母官。

暗恋沈黎的少女们泪洒绢帕, 如果县令愿意的话,她们真的愿意为奴为婢,侍奉县令。可惜县令如同最珍贵的宝玉,只可远观,稍微接近一些,就会叫人自惭形秽。

沈来秋和余氏也是大家熟悉的,这几年,他们丝毫没有表露出高人一等的态度,反而和县城中的百姓拉家常, 讨论庄稼,讨论做生意的事,因此他们跟着县令离开这里,他们也非常不习惯。

沈言就更不用说了,他在这里带着和他一般大的孩子,组成了一个孩子帮,带着这群孩子赚钱,到处玩耍,可以说是个正宗的孩子王了。

严楉抽噎着抱着沈言不给他走,“你不能再陪我玩几年再走吗?我这就走了,以后我想吃蛋糕了找谁啊?”

沈言摸摸小弟的脑袋:“别哭了,我给你寄。”

沈黎默默插刀:“不能寄,寄到了蛋糕也坏了。”

严楉哭得更大声了,沈言不知所措地抱住小伙伴。

“别哭了,我们的燕子帮从今往后首领就是你了。你在小弟面前哭,到时候小弟们瞧不起你咋办?”

大哥这样的物种,生来就会给他添乱。而且他还反抗不了,呜呜。

不管大家如何不舍得,沈黎都要回京城了。他搭上严文庆的商队,跟着商队出行,外围还有镖局照应,一路上应该会顺利很多。

严楉哭哭啼啼的样子叫严文庆非常不满,要不是严文庆的大哥不允许,严楉现在已经被严文庆带到马车上,跟着他们一起去京城了。

严文庆看着沈黎一脸怅然的样子,安慰道:“你也许去京城述职以后,陛下不给你官做,你又可以回燕回呢?”

沈黎哭笑不得:“有你这样安慰人的吗?我真是闻所未闻。”

等离着燕回县越来越远的时候,沈黎才收拾好情绪。也许人就是这样,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成长。燕回县是他第一次如此酣畅地发展经济的地方,他觉得以后也许再也没有这样如同一张白纸的地区任由着他发挥了。

他们赶了三天三夜的路,才遇到一家大一些,条件好些的客栈。沈黎看到菜单上的招牌菜非常丰富,甚至还有些招牌菜,是沈黎在燕回县做出来的。沈黎看着熟悉的菜名,不由得微微一笑,吃食总是传播得很快。

“客官,您是打尖儿还是住店呢?”

沈黎:“先来几桌上等好席面,给诸位弟兄们上菜。我们一家另外起一桌,味道好的菜挑八盘来,再来两盘饭后甜点。我们四人要两间上房,其他兄弟们你另行询问。”

小二高兴极了,这可是大生意了,三十八个人,少说也能摆上四桌席面了,再加上这位郎君单独一个席面,五桌席面。不知道郎君们吃得满意给不给赏银,若是不给赏银也没什么,就桌子上剩点菜,让他带回家,他今日也不亏了。

不过这小二的心思注定不能实现了,总共四十来人,除了余氏,其余都是大胃王。别看沈言个子矮小,还是个小孩模样,可是十岁的孩子,在古代已经算得上是个“半大小子”了。半大小子,吃穷老子,这句话不是说着玩的。赶路赶了半天,沈言觉得自己可以吃掉一只羊。

沈黎看着盘子里的菜都被瓜分干净了,有些尴尬。这些菜的分量不少,没想到还是被吃完了,这是一件失礼的事情,会让人觉得主人家故意不给客人吃饱。这一路上,他们吃饭都不在一处,他难得请商队的人吃一次,没想到菜也许还上少了。

不过沈黎误会了,其实这些商贩挨过饿,知道挨饿很让人痛苦,种粮食不易,所以才努力把盘子里的东西吃光的。

沈黎给了小二一荷包赏钱,那看着还没成年的小二乐呵呵地将沉甸甸的荷包收在怀里,按照沈黎的嘱咐给商队兄弟的桌子上些饭后点心。

点心没被吃完,沈黎松了口气。每桌的人将点心分一分,打包带走在路上吃。

“黎儿,还要走多久,才能到京城?”余氏颠簸了一路,她皱着眉头,脸色苍白,看着就不太舒服的样子。早些时候,她的小腹就开始隐隐作痛了,为了不耽误沈黎行路,她一直没有说出来。只是现在下面见血了,她只好问问沈黎,什么时候能到。

沈黎赶紧把余氏扶到上房安稳坐着,沈来秋急忙去找郎中。沈言结了账,仔细确认严文庆是哪个房间,就立马去他娘身边嘘寒问暖。

“娘,你都感觉不舒服了,怎么还瞒着不说呢?”

余氏也很后悔:“先前,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我跟你说了也无用。现在我又怕耽误你去长安述职,你在朝中除了世子,没有什么认识的人,我怕你被弹劾。”

沈黎也不多说什么,叫婢女给母亲换了一身干净衣服,郎中便赶来了。

“恭喜夫人,您有喜了。看脉象,大约有三个月了。胎像本来很稳,可是大约是近期劳累,就比先前差许多。夫人需要喝上几剂保胎药,好好休息,不出七天,胎儿和夫人均无恙矣。”

沈来秋:……

他又要有一个孩子了?因为怕余氏怀孕,他都是小心翼翼地和余氏同房。专门挑选了合适的时间,他还喝了点神医给的药,据说那药喝下去,久而久之,就不会让妇人怀身孕了。不过对自己的身体没什么影响,甚至会让人平心静气。

他的孩子够了,哪里舍得余氏受这个苦?

“这孩子,可以不要吗?”

大夫吹胡子瞪眼:“那怎么行?你若是不想让你夫人的身体出什么问题,就老老实实把孩子生下来。”

沈黎看着他娘,他娘生他的时候,才十六岁。如今他已经是十六岁了,他娘是三十二岁。三十二岁,在沈黎的眼里不算高龄产妇,不过在沈来秋眼里,在这个年龄产子,无疑是值得担心的事情。

沈言疑惑道“娘,你都怀宝宝了,居然一点都没感觉吗?”

余氏也觉得不对,她的月事还是每月准时来,不过量很少。她以为是自己年纪大了的缘故,还暗自失落许久。

“娘,你跟爹就在这里稍作修整,等我在长安安定下来,我再派人来接应你。”

这里的路段虽说人流量不算特别大,可是也属于比较繁华的县城了。沈黎担心她娘的身体,自然不愿意还叫她奔波。他爹是个靠谱的,再留两个小厮,两个婢女,想来出不了什么大问题。

客栈老板收到了沈黎给的五十两银票,自然会将余氏和沈来秋关照好。沈言自然还是跟着沈黎,不然余氏没有太多精力看着沈言。沈言也乐意跟着他大哥,这些天爹和娘都被肚子里的小孩吸引走注意力了,他留在这里,也不过是一个没人理会的人。

“只见新人笑,不闻旧人哭。”沈言郁郁地叹气,说出叫沈黎哭笑不得的话。

沈黎特别关注沈言的情绪,不过小孩的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沈黎也就随便哄了哄,“若是个弟弟,你可以使唤他做事情,就像我使唤你一样。如果是个妹妹,咱们可能都要失宠了,大哥也得做好心理准备。”

沈言一听,觉得还是生妹妹吧,臭小子一点都不好玩。严楉家里就有个小妹妹,特别可爱,不吵不闹,还会超乖地叫他哥哥。

他的兴头来了,决定去长安也要好好赚钱,给妹妹买新衣服穿!

长安城,大约是大昭发展最好的城市了。酒旗飘扬,商贾络绎不绝。在最繁华的东胜街 ,路上的行人摩肩接踵,商队的人将沈黎的行李搬到陛下赏赐给沈黎的宅子里,就去忙着卸他们自己的货物了。

沈黎没想到宅子里还有十个婢女,十五个小厮。一看他回来了,立马殷勤地将他的行李放置好,称呼他为大公子,叫沈言二公子。

沈黎发誓,这些人有一个瞬间是想称呼他为大老爷,称呼沈言为二老爷的,只是他们的年龄阻止了府上的仆人们。

沈黎自己的房间居然被安排在了正院,叫清正堂。爹娘的屋子在隔壁院子,也很宽敞,叫养荣院。沈言有个比他大哥小些的院子,叫长平院。

都是请长安一等一的好工匠打造的院子,景致,摆设,无一不精。

更妙的是,这里居然还有三口汤池,不知是从哪里流出的活水,汤池冒着热腾腾的蒸汽。这个大宅子可不便宜啊,陛下是下了血本了。

长廊是回字形的,显得格外庄严肃穆。不过长廊的屋檐下有颜色各异的鸟,被关在笼子里,还有长廊外的花草树木,都给严肃的长廊增加了一些意趣。

假山,活水,长廊,或者精致或者大气的院子都不缺少,后置房不是平房,而是两座小阁楼,精致得像闺房。

不过后置房本来就是闺房吧,希望娘这次可以生一个妹妹,沈言馋妹妹,他也稀罕小姑娘。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攻受见面,接下来几乎每章攻都会出场(?大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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