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4
我不会死。
别怕, 我不会死——
像跌落在记忆长河中般, 手脚都被河水牢牢地锁住,连手指都无法动弹。我想睁眼, 眼皮却像被黏住一样睁不开。乱七八糟的声音涌入耳朵里:交谈声、马蹄声、车轮碾过落叶的声响……
“主人, 两位小姐要的东西都买到了。您真的只给三小姐带一根树枝吗?”
“嗯。”一个男子漫不经心的声音响起, “她跟她逝去的母亲一样,对这些东西都不在意。给她带珠宝或绸缎回去, 她反而会埋怨我对她不上心。”
“好的,主人。再过半个月, 我们就能回到北国了。要不要给夫人写封信, 告诉她您在路上……”
北国?
蓝伯特……
一瞬间, 所有记忆涌入脑海。我看见上万亩玫瑰花田、被铅块般阴云笼罩的城堡、恐怖狰狞的巨蟒……以及, 诅咒解除时的万丈金光,和一双混乱而痛楚的蓝绿色眸子。
我似乎没有死。我还活着。
女巫没有骗我们。
猛地睁开双眼, 却被水波般闪烁的阳光刺得眯了一下眼睛。我记得诅咒解除后, 身体莫名变成了空气,飘向了城堡的上空。现在身体却好好的,还有知觉, 能握紧拳头……对了,我在哪里?
这时, 旁边传来翻书的声音。我艰难地转头望去,发现自己身处在一个装饰豪华的车厢内部,有小桌,有软塌, 还有沙发似的座椅。一个相貌端正的中年男人正坐在不远处,他穿着深紫色的衬衫,纽扣、胸针、腕表的表带均由黄金制成,看上去非常有钱。我还没办法自如地掌控身体,差点摔下去。他似乎极有修养,听见动静,也没有贸然看我,而是用一根手指将桌上的茶杯推过来:“你终于醒了。润润喉。”
桌上只有一个茶杯,我不想和陌生人共用一个杯子,摇摇头,干涩地问道:“你是谁?”
“这句话应该我问你。”他看我一眼,有些调侃地说,“你胆子未免太大,穿着婚纱就跑了出来。幸好碰见的是我,要是其他男人,见你昏倒在路边又长成这样……现在是生是死都难说。”
我昏倒在了路边?我看看身上的裙子,还是城堡里那件婚纱,只是裙摆沾上了不少泥泞。想撑起身,看一看车窗外的景色,双脚却使不上力气。我只好求助地望向中年男子:“那个……我不是逃婚,我住在瓦因村,我的家人和爱人都在那边,可以送我回去吗?”
中年男子诧异地说:“你在开玩笑么,小姑娘。瓦因村是一年以前的叫法,现在它和它的国家都归属北国了。整个村落已被一个大财主买下,准备修建成庄园,村民们早已搬到其他地方去了。你的家人和爱人怎么可能在那边?”
“……一年前,怎么可能?”我揉揉太阳穴,“我昨天还回过家。”
“你已经昏迷了两天两夜。”
“就算是前天也不可能啊。”头突然一阵剧痛,像要裂开一样,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画面:宏伟庄严的大教堂前,年轻俊美的男人走上广场的最顶端,垂下头,被戴上镶嵌着硕大红宝石的王冠。他的神色如冰雪,眼神寒冽。他是……蓝伯特。
我的心中升起一个可怕的猜测:是不是怀表与女巫的诅咒相冲,导致诅咒破除后,我不仅失去了五年的寿命,还莫名昏迷了一年?
不对,怎么可能昏迷一年,而毫发无伤。而且,我真的失踪一年的话……父亲和蓝伯特会怎么想,他们会不会以为我已经死去?甚至,已经为我举办了葬礼?
要快点找到他们。但我连他们在哪里都不知道。不知脑海中闪过的画面是真是假,蓝伯特是否已当上北国的国王。
疑问太多,却不知怎么问出口。我要怎么说才不会让中年男子认为我是个疯子?
这时,我看见中年男子手边放着一份报纸,还能嗅到油墨的气味。能在马车上看当天的报纸,这人果然是个有钱人。我迟疑一下,问道:“能借我看下报纸吗?”
这样问很奇怪,他却没说什么,伸手将报纸递给我。
头版是一个男人的侧身画像,他的眉眼距离极近,显得眸子冷峻而充满侵略性,头戴黄金橄榄叶编织而成的王冠,上面点缀着数颗鸽子血宝石,身穿黑色金线长袍。标题简洁却令人震惊:宴会上北国向诸国宣战,发言称,诸王有两个选择,一是归顺,二是战败后归顺。这句话是谁说的不言而喻。我没想到蓝伯特当上国王后,会变得这么冷酷强势……还以为像他这样的人会厌恶用战争解决问题。
中年男子见我一直盯着头版的侧身画像,摇头叹道:“跟我那两个女儿一样,见到蓝伯特陛下就移不开眼了,整天做着嫁给他的白日梦。”
不知是否天气太过闷热的缘故,听见这句话,手心和后背竟渗出一层热汗,心跳也莫名加快。我吞了口唾沫,润了润干干的喉咙:“陛下……他娶妻了吗?”
“这下我相信你不是北国人了。”中年男子回答,“北国人都知道,我们的陛下从不近女色,连侍女都无法近身。”他笑了笑,“陛下是唯一还独身的国王,也是这么多年来,唯一一个被邻国公主求婚的国王。这事说来好笑,那个公主打听到陛下将整个王都都种上了玫瑰花,并禁止民众取名为‘玫瑰’,还以为陛下喜欢玫瑰,送了好几车玫瑰花到皇宫里去,当众向陛下示爱。谁知,还是被陛下拒绝了。”
我再度看向报纸上的侧身画像,说不清心里的感受。毫无疑问,将整个王都都种上玫瑰,禁止民众取名为“玫瑰”……都是因为我。不知这一年来,他是怎么度过的。如果我失去他的消息一整年,肯定会难受到疯掉。不过,他这么理性的一个人,无论是知识还是阅历,都远超于我,应该不会难受太久。我只能这么安慰自己。
正要打开报纸,看向下一页,目光忽然被日期吸引。新元历1701年9月3日……怎么可能?是印错日期了吗?
怎么可能已经过去了五年?
我揉揉眼,再看过去,还是新元历1701年。不敢置信地翻到第二页,是北国今年农业情况的概述,上面说巫觋部已与农业部合作两年,总产量相比去年又翻两倍。接着,就是对蓝伯特这项决策的称赞,赞美他敢于打破陈规,让农民们都有事做,都有饭吃。再翻一页,画风突变,讲的是民众对北国皇宫异象的担忧。他们怀疑巫觋部在研究杀伤力巨大的魔法武器,想要挑起北国与其他国家的战争。内务大臣否认了这一说法。
再后面,则是一些民生相关的小新闻,比如花粉过敏的居民是高价购买抑敏的炼金喷剂,还是选择搬离王都,国家对此是否有补贴;还有一些关于王都的旅游宣传……令我惊讶的是,许多人都将北国称为“玫瑰色王国”。
看到这里,我不得不相信,的确已经过去了五年。中年男子能说谎,眼前的报纸却不可能骗人,那么多需要时间去呈现的新闻,中年男子不可能为了骗我,而去专门印刷这么一份报纸。
距离诅咒破除,已经过去五年了么……如果只是一两年,我还能说服自己,蓝伯特还爱着我。但是,五年。五年的时间足以改变太多。就连我自己都不敢保证,今年的想法能和明年保持一致,更何况是爱情这种容易退却激情的感情。我只能自我安慰,他禁止民众取名为“玫瑰”,将玫瑰种满王都,都是因为我。他……应该还爱我。
不管怎样,先见到他再说吧。我折起报纸,看向中年男子:“忘了自我介绍,我叫罗莎琳德……既然瓦因村已经是北国的地盘,那我也算北国人吧。谢谢你救了我。能不能告诉我,如果想去王都该怎么走?”
“我就住在王都。路程很远,即使是最快的马车,比如我这辆,也还要半个月才能抵达。”中年男子眯着眼,上下打量了我片刻,“除了‘玫瑰’,‘玫瑰’的衍生词也被禁用。到了王都,你可不能叫‘罗莎琳德’了。”
没想到王都会这么远。我斟酌着说:“能不能麻烦你捎我一程……我会按照市价付给你佣金。”
“你看我像缺钱的人么。”中年男子轻笑一声,“看在你跟我女儿差不多年纪的份上,可以捎你一程。不过,你得把这身婚纱换下来。刚好,前面有个小镇,我这里也有年轻女孩穿的衣服。”
“谢谢,真的太感谢你了。”我赧然地说,“这些我都会按照市价还给你。”
他摇摇头,不容拒绝地说道:“不用。如果你真想感谢我,跟我的小女儿做朋友吧,她的性格跟你很像……希望她以后不会像你这样,穿着婚纱偷跑出来。”
“……我没有偷跑。”
他却像没听见一样,仰靠在沙发座椅上继续看书。
午后,经过与中年男子的男仆交谈,我了解到中年男子叫洛克菲勒,都叫他洛克菲勒先生。是第一拨响应鼓励经商政策的人,因此被封为勋爵,是北国的新兴贵族。他现在能说是北国最有钱的一拨人,可惜并不被命运眷顾,原配在一年前病逝,因为担心常年外出经商,家中的小女儿无人照顾,便又娶了一个貌美能干的妻子,对方还带了两个继女过来。他告诉我,如有需要,可以在他的家里住一段时间。反正他家都是女人,不必感到不自在。
我问他:“你不怕你的妻子多想吗?”
“我和我的妻子是合作关系,并没有爱情。”洛克菲勒先生淡淡地说道,“她想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好,我想让自己的女儿得到照顾。我们之间只有利益,她怎么会多想。”
一个有钱的商人都会因为利益而结婚,一个国王会不会也……我甩掉这些无谓的想法。等见到蓝伯特再说吧。
我们在小镇住下。洛克菲勒先生的男仆递给我一条苹果绿的长裙。我拿到裙子,有些不知所措,没想到这条裙子这么华丽扎眼,裙摆虽然不像身上这件婚纱那样,镶嵌了许多宝石,但金线与银线交错,边缘还镶着大小一致的珍珠,能看出来价值不菲。
我硬着头皮穿上,下楼与他们一起用餐。周围的人一直在看我们,时不时交头接耳。他们的口音不像洛克菲勒先生那样优雅易懂,带着浓重的乡音。我听了半天,什么也没听懂,忍不住望向洛克菲勒先生:“他们在说什么?”
洛克菲勒先生含笑说道:“他们以为你是我的情人,都在羡慕我找了一个这么美丽的女孩。”
我涨红了脸:“我、我有丈夫,先生。”
洛克菲勒先生垂头用餐,看不清他的表情:“放心,我对跟我女儿一个年纪的女人没什么兴趣。”
接下来的日子,我有意与洛克菲勒先生保持距离,谣言却还是不胫而走。这都要归功于蓝伯特鼓励经商的政策,像洛克菲勒先生这样靠经商成为富豪的新兴贵族,是整个北国的大名人。只要是从商的人,几乎没有不认识他的。很快,各式各样的谣言就流传了起来。
等到半个月后,马车进入王都,连负责验收名帖的人都调侃了一句:“洛克菲勒先生,您和您的情人终于回来了,现在恐怕连陛下都知道了您的风流韵事。”
我只能面无表情,假装耳聋。
作者有话要说: 好了,蓝伯特拿着水晶鞋找老婆的情节不远了(bu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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