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三十章 雇主是个小可怜 20
原本安保大叔还奇怪,都没人来,谁能把手机落这儿啊?
拿着翻来覆去看了会儿,他注意到了手机背面的自拍大头贴。
这不之前来乱涂乱画那小丫头吗?
怎么又来了?
他们果断把东西送警局去了。
手机的主人免不了又一顿被查问。
囧的是,手机屏保被换了,换成了“周星澜滚出娱乐圈”那个群里公告的截图,就是B姐教群组成员怎么黑周星澜的那个教程。
还是多图动态循环播放!
其中那张表扬她成功泼漆的更是被特意放大了数倍!
几张图放完,她老底都被掀了。
加上全段时间她曾经因为毁坏公共设施罪被带回去过,执法者对她还有印象,她想蒙混过关都不可能。
“你是不是该给我们解释一下这是怎么回事?”
“另外,希望您能配合调查,你刚刚说你买了新的手机?”
“麻烦让我们看一下可以吗?”
手机主人本来还各种不配合,甚至对执法人员破口大骂。
“如果截图上所属属实,那么我想我们有必要告知——”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
“你们在网络上故意抹黑和辱骂周星澜先生的行为已经构成诽谤。”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小姑娘愣住了:“有,有那么严重吗?”
她不解的问:“我不就在网上骂骂人吗?大家不都这样?怎么就构成犯罪了?”
执法人员问:“那你泼油漆呢?”
他们继续给这小屁孩科普。
“你的行为是故意损毁公共财物。”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刑事犯罪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们干这事儿不是一次两次了吧?”
“你自己觉得情节严重不严重?”
“另外,”执法人员问,“根据你的身份证信息,这个月你已经成年了吧?”
“你现在已经是个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了,明白是什么意思吗?”
“就是让你学会自己判断对错的能力,因为,以后你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刚成年的女孩整个呆住了。
她没想过那么多,就想给哥哥出气!
执法人员又问:“这件事我们会继续跟进,如果有证据表明你确实参与……”
女孩连连摆手:“我没有我没有!”
“我就干了这一件事!其他的都是他们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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