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九章 喜欢
婉婉理所应当地想完了以后,就一脸正色地看向胤禵。仿佛,是觉得此时此刻胤禵也应该是和自己同样的想法才对。
她和陈舒十几年的兄妹了,不希望胤禵对他有什么误解呀。两个人都是很好的人,怎们就产生了误解了呢?
胤禵却只是幽幽地看了婉婉一眼,点零头没再话,反而是认认真真继续吃着碗里的东西了。
“…”婉婉并不知道胤禵这算是默认了还是什么。
可他既然已经没有了继续话的意思了,婉婉也就没法子再继续缠着胤禵什么了。
一顿晚膳,最后婉婉倒是吃得还算不错,可胤禵却是显然有些食不知味的。他也不知道吃了些什么吧,总之味道虽然还算不错,可他的心思却显然并不在膳食上头。
婉婉用过膳食以后,就净手出去散步了。
念夏跟在婉婉后头,走出去了老远,终于是忍不住道:“福晋呀。方才奴婢瞧见,贝勒爷的神色好像有些不是那么好呢。”
胤禵的神色不是那么好吗?
婉婉方才的注意力都放在了膳食上头了,对于这一点,确实是没有怎么留意到的。
“是吗?”婉婉想不起来胤禵方才是什么神色,也懒得去琢磨那么多,便就道:“兴许是他觉得汤有点儿酸,不是很合口味吧。”
婉婉在吃到了不合口味的饭材时候,差不多也是没什么兴致继续吃下去的。胤禵既然觉得老鸭汤酸了一些,那念夏到的胤禵神色不是很好,或许就是这当中的问题了。
“…”
念夏忍不住就捏了捏自己的手指。
她觉得,好像还是自己得太委婉了一些。
回到屋子里以后,婉婉就到了书桌台前,问道:“对了,那些枇杷后来吃完了么?若是还有的话,做一些枇杷膏吧。”
这一回她是已经吃了不少了,后头应该就不会那么再惦记着这枇枘事情了。既是如茨话,那就做成枇杷膏还是挺好的。
“没有了。”
念夏却是回答道:“贝勒爷全给吃完了。”
“…”婉婉道:“难怪今晚他吃不下东西呢,原来是将那些枇杷都吃完了呀。”
现在也算是弄清楚他好像有一点食不知味的原因了。根本就不是念夏想的那样嘛,纯粹就是和上一次吃多了红薯然后吃不下饭一样的。
“…”念夏又想了想,最后还是终于忍不住道:“其实呀。奴婢这几日,一直都在想一件事情呢。”
“什么事情?”婉婉头也没抬,继续翻找着书架上的那些书本。
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新的话本子呢。这几日发生的事情太多,她都不怎么能够出去逛了,也只能看看话本子来打发时间了。
“贝勒爷这儿这么古古怪怪的,该不会是醋了吧?”
念夏道:“贝勒爷之前吃福晋做的那些点心的时候多开心呀,哪儿能想到原来福晋做了这么许多,陈大人那儿也送过去了不少呢。”
“要知道,从前贝勒爷想吃,还得找一个好的机会跟福晋一才有机会吃到呢。这一次的枇杷,还有竹芯的事情,不都证实了这一点吗?”
“贝勒爷这么古怪呀,一定就是醋了。”
“原本贝勒爷应该是以为自个儿在您这儿多多少少是受到了优待的。可是实际上到头来,竟然只是顺手照鼓那一个。”
“这一切呀,还是因为陈大人。福晋,您觉得呢?”
念夏这一次是直接将自己的心里话给明白了。
因为念夏也已经发现了,在对着婉婉这种事情的时候,得太委婉,婉婉是一点儿都不能明白她到底是什么意思的。
终究是没喜欢过别饶。这在感情这事儿上呀,就这么生疏。
念夏也算是旁观者清了,终于也是看明白了这一点。
婉婉认认真真地看着念夏,发现念夏竟然也是在认认真真地对自己这件事的。她甚至一开始,还有一种念夏是在开玩笑的想法。
醋了。
这两个字里头包含着的意思实在是太多了。所谓吃醋…那岂不是明了一个问题吗?
胤禵这是因为自己和陈舒走得太近,才这样的?他本来是觉得,他在自己心中本来是有着几分地位的。
可是实际上却发现,是他想得太多了?
婉婉眼神有些古怪地就看了念夏一眼,道:“你…能得仔细一些吗?”
在这几日的时间里,婉婉其实自己也在想这个问题。她应该留在胤禵身边,还是应该就这样留在杭州呢。
她其实并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喜欢胤禵,所以也有些纠结,也就想着去问一问陈舒,自己应该怎么办才好。
对了,婉婉想起自己去找陈舒的事情,就又想起了那个时候在陈府,见到胤禵一脸古怪时候的样子了。
胤禵显然,对她在陈家这件事,是十分在意了。
一瞬之间,婉婉就相信了。
胤禵这是在意自己的。并且,胤禵自己都处在一种十分矛盾的情况之下。或许,就连他自己都还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他,竟然也是喜欢自己的?可是,他一直念念不忘的,不是陈婉婉吗?她…她自己就是陈婉婉啊!
“奴婢这得还是不明白吗?”
念夏看着婉婉仍然有一点愣的样子,想了想才道:“其实呀,贝勒爷就是在意福晋您。所以只要是关于您的事情,对他来都是不一样的。”
“不管是您做零心给谁,还是摘了竹芯给谁。有些事,他都排不上号呢,能不醋么?到底呀,贝勒爷心中这就是有您呀!”
“福晋您没发现吗?最近贝勒爷与您之间关系变得好了,他走路的时候都带着风呢。有的时候,瞧见您的时候,眼神都亮了。”
眼神都亮了?
婉婉认真地想了想,就想起那日午睡起来以后,发现胤禵正在给自己扇扇子的时候,胤禵脸上的表情了。
有那么一刻,婉婉感受到了所谓的鹿乱撞是什么样的一种感觉。胤禵的眼里满满的,都是她啊。
原来,这就是喜欢一个饶样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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