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2 章
宋朝夕似从冬日走来, 迎接这烂漫春光,这漫长的时日都仿佛消融在
“你……”她压下心里这口气,“你妹妹身体不好, 这都是拜你所赐, 你要记住这是你欠她的, 以后在府里,凡事要让着妹妹,切勿让她生气。”
宋朝颜恢复如常, 体贴地说:“母亲, 姐姐刚回来,要让也是我让着姐姐才对。”
朝颜真是太善良了,沈氏正要说话, 却见宋朝夕点头附和她:“看来孔融让梨的道理妹妹还是懂的, 妹妹不愧是侯门贵女,侯府这些年果然没白教你,母亲要是怕我克了妹妹,就让妹妹少往我面前凑, 省得被我克到了。”
宋朝颜和沈氏都是一愣,一旁的蒋氏挑着眉头, 也没想到宋朝颜是这般脾性。
若这孙女性子柔弱,容易拿捏, 她反而不会把人放在心上,毕竟那样的脾性就算出嫁,也很难收服夫君的心, 管理好夫君的内宅。脾气大不是坏事,只是人若有脾气却没城府,也会坏事, 宋朝夕显然不是没有谋划的人,这样的脾气很适合做当家主母,说不定能寻一门比料想中更好的婚事。
如此一来,宋朝夕对侯府的价值可就不一般了。
蒋氏重拾笑意,送了朝夕一根发簪做见面礼,又把背后一位年长的妇人叫出来,这是大房宋元忠的正妻蓝氏,边上穿碧色褙子跟宋朝夕年龄相仿的是蓝氏嫡女宋庭芳,宋庭芳朝宋朝夕眨眨眼,扮了个鬼脸,宋朝夕没想到她是个活泼的,便也回笑。
一旁为老太太泡茶,穿素色衣服的妇人也站起来,这是宋丰茂的姨娘谢迎秋,听闻谢氏年轻时很受宠,只是近年来不知为何,恩宠少了。
对头的对头便是友人,谢姨娘送了块玉佩做见面礼,宋朝夕对她也很是客气。
蓝氏跟沈氏虽然面上和气,可这些年,老太太偏疼宋朝颜那个病秧子,蓝氏为自己女儿庭芳不平,如今沈氏的长女回来给沈氏添不快,蓝氏乐见其成,便把手上的镯子退下,戴到宋朝夕手上,“看这模样,真是个妙人儿,都说扬州出美女,那边的水土果然养人。”
蓝氏送的镯子品相上乘,宋朝夕笑笑接过,便让丫鬟把自己准备的礼物送上来,给老太太的是自己做的填充了药材的香囊,香袋样式新颖,便是京城也难寻,里面的药材有安眠凝神的功效,很适合老人用,给蓝氏和宋庭芳几人都是扬州的胭脂水粉,女人皆爱美,扬州富庶,胭脂水粉流行的都和京城不一样,几个女眷都很欢喜。众人皆知,宋朝夕没多少银钱,这些已经是尽其所能了。
至于沈氏和宋朝颜,宋朝夕笑容明媚:“母亲,妹妹,我们都是自家人,就别见外了。”
沈氏:“……”
宋朝颜:“……”
宋朝夕全然不顾她们难看的脸色,她没有惯着别人的习惯,当母亲的当妹妹的都没有提出给她见面礼,她何必拿自己的钱去喂这两头豺狼?她没那么蠢,既然她们厚脸皮不提,她也当不知道,反正大家都是一家人嘛,一家人就该相亲相爱,计较那么多干什么。
老太太留宋朝夕说了会话,话里话外问起宋朝夕的姑母,宋朝夕有意隐瞒,只说姑父还和从前一样,做些谋生的活儿,老太太听说庶女过得不好,心情愈发畅快,留宋朝夕用了早膳。
侯府的早膳还算丰盛,几盘面点、几样小菜、几种粥,摆了满满一桌子,扬州富庶,小吃种类繁多,姑母家的几个哥哥都爱美食,家里吃的一向是极好的,宋朝夕咬了口海螺状的乳酪点心,口味如她想象的一样平平无奇,她从扬州来京城,走了月余,万万没想到,到京城最先怀念的不是别的,而是扬州皮薄肉多,吸一口就满嘴汤汁的灌汤包。
她懒懒吃了几口,老太太原以为,她一个没见过世面的,见到侯府早膳的阵势,应该局促才对,可宋朝夕的视线扫过那些菜,竟像是一个都瞧不上的样子,老太太心中难免奇怪。
沈氏更是气,放这么个命硬的人在身边,也不知道对朝颜的身子有没有影响。
侯府有自己的规矩,食不言是必然的,等早膳撤了沈氏才道:“朝夕,你命硬,恐对妹妹不利,改日我找个大师替你相看相看。”
宋朝夕挑眉,作为医者她自然知道双生子一个健壮一个虚弱是正常现象,只可惜沈氏不这样想,看宋朝颜的表情,她好像也认为,她这样都是宋朝夕害的。
宋朝夕喝了漱口茶,才笑道:“母亲,我命硬可不能怪我,妹妹身子不好也不能怪我,毕竟都不是我生的呀。”
生她的不就是自己?沈氏怄得要死!这是把罪责都推倒她这个母亲身上?有这样对母亲说话的?
宋朝颜面色微变,软软道:“姐姐,我从来没有怪过你,但你万万不该跟母亲这般说话,她可是我们的母亲啊!”
屋里安静得很,众人明明都吃完了,却都假装口渴留下来喝茶,各个偷偷打量宋朝夕,明显是在等她反击。
宋朝夕有些惊讶,“妹妹,你这话倒让姐姐糊涂了,你有什么可怪我的?你自己身子不好难不成还是我的错?我不是你爹,也不是你娘,你自己在胎里抢不过别人,还能把错怪在别人身上?讹人也不是这么个讹法。”
讹人,说她讹人?宋朝颜做梦都想不到,自己长相气度不如宋朝夕就算了,嘴上也说不过对方,宋朝夕果真是没教养,这嘴也太厉害了点!村妇都说不过她吧?自诩京中贵女的宋朝颜不停劝自己别跟这种人一般见识。
看到沈氏和宋朝颜吃瘪,蓝氏重拾笑意,畅快的很。
老太太并未理会宋朝颜求救的眼神,只淡淡地挥挥手,“我乏了,你们都回去吧。”
等人走,老太太身边的管嬷嬷替老太太捶着腿问:“老夫人好像很看重大小姐。”
蒋氏也没遮掩,点头道:“倒像是个能成事的。”
“没想到大小姐在外多年,能有这番容貌气度,竟比养在府里的二小姐看着更有当家嫡母的款儿,”见蒋氏没打断,管嬷嬷才继续说,“我见老夫人很看重大小姐,却又没太出面维护,倒像是有意借二夫人的力敲打她一番。”
蒋氏自己动手点了香,用手扇了扇待香味传来,才道:“我瞧她这性子也太有主见了些,将来嫁了人只怕不好拿捏,让沈氏敲打她一番也不是坏事。当初侯府送她走,她心里定然是有怨气的,只不知这怨气对的是谁。”
“大小姐明白事理,自然怨的是二夫人,她刚回府自然有许多不适应,老太太若这时关心一二,她必然会记老太太的好。”
蒋氏笑笑,就着丫鬟送来的水沐手,擦干后才说:“你亲自替我走一趟,送些衣物和首饰给她。”
管嬷嬷笑着领命去了。
青竹为宋朝夕捏一把汗,回到院子里这颗心才彻底放下,她第一次看到有人把沈氏驳的说不出话来,就这样老太太也没恼,可见大小姐是个厉害的。宋朝颜这脾性和京城贵女不同,可在这侯府,一个不受宠的小姐,有些脾气也不是坏事吧。
她给宋朝夕端了热茶,才笑说:“小姐,二小姐今天看到您时,脸色很难看,恐怕也没想到您的样貌气度都压她一头。”
宋朝夕看向指尖丹蔻,抿唇轻笑,这一笑让人觉得春光都明媚了几分。
她垂眸抿了口茶,本朝喝茶极为讲究,宋朝夕自己就泡了一手好茶,丫鬟泡的这茶虽然不错,但比起她的手艺还差得远,她只喝了一口就放下了。
“现在说这些还太早,你且说说,府里都有哪些跟我有关的传言,此次老太太忽然让人把我接回来,为的又是什么。”
侯府很多年没给宋朝夕送过银钱了,这次马车去扬州找到的地方也是姑母家的扬州旧宅,是以,侯府这边仍不知道姑父已经是扬州城数一数二的大户。
此时老太太把宋朝夕接回来,她不认为这是老太太忽然良心发现。
按照书中剧情,宋家人还没有找到薛神医的徒弟,并不知宋朝夕的血可以做药引,如此,为什么把她接回来便是宋朝夕不明白的。
下人间经常会偷偷议论主子的事,青竹从前只是府里不受重视的二等丫鬟,被调来照顾宋朝夕,也算是升了,虽然宋朝夕不受宠,可若是主子嫁得好把她带去夫家做贴身丫鬟,总也比在侯府好。
青竹便如实说:“听老太太手下的丫鬟议论,老太太得知大小姐已经及笄,想把大小姐召回来,给大小姐寻个夫家。”
宋朝夕手指在下巴上点了点,才眯着眼:“可有中意的人选?”
“尚未定下。”
宋朝夕这次回来也打算替原身讨回公道,只是该如何行动她心里还没什么想法,书中原身嫁给了容恒,但她不会重蹈覆辙,容恒这个世子是不能嫁了,只她是侯府嫡女,祖母和母亲都在,婚事自然轮不到她来做主。
等容恒找到了薛神医的徒弟,得知她的血可以入药,沈氏必然毫不犹豫地站在宋朝颜那边,只是沈氏如此偏爱幼女,老太太却未必如此,蒋氏既是侯府老太太,必然是以侯府为重,只要宋朝夕能给侯府带来更大的利益,蒋氏必然会站在她这一边。
这也是为什么今天蒋氏不出口偏袒沈氏。
蒋氏会给她挑选家世显赫的夫婿,只是家世好不代表对方的人好,若是把她嫁给某个傻子,抑或是七老八十的老太爷做续弦,那她还真是无力抵抗。
她必须为自己好好谋划。
悦耳的笑声传来,穿着碧色褙子的宋庭芳走进来,宋庭芳面若银盘,长相大气,性格看着也爽朗,朝夕对她的印象不错。
“朝夕姐姐,是不是扬州的美人都和姐姐一样,冰肌玉骨?”
宋朝夕笑得慵懒,“那是不是京城的豪门闺女都和庭芳一样可爱大气呢?”
宋庭芳噗嗤一笑,用帕子掩住嘴,“那当然不是,这京城比我可爱的人可找不出几个来。”
“哦。”你高兴就好。
宋庭芳偷偷打量她,“姐姐你还记得我们曾经一起堆雪狮子吗?”
原身的事宋朝夕不很记得了。
“我们好不容易搭了个雪狮子,谁知次日起床一看,雪狮子却被人弄倒了,当时我们失落了很久呢,你还扬言要追查凶手的下落,只可惜不久后你就被人送去扬州,后来我才知道,那雪狮子就是宋朝颜弄坏的,可家里人都不信我,觉得我污蔑好人。”
宋朝夕笑笑,那些旧事她并不回味,侯府给原身的印象不好,哪怕是幼年回忆,也不值得留。
“你离府以后,你那位病歪歪的妹妹,动不动西子捧心,谁惹她生气她就泪水涟涟,害的我们根本不敢靠近她,省得被人告状,自己还要受罚,现在你回来了,我总算松了口气,大姐,谢谢你回来陪我一起做宋朝颜的活靶子。”
宋朝夕哭笑不得,她还是第一次见人这么实诚的。
她挑眉揶揄:“看来妹妹你很怕她啊。”
“哎,侯府姐妹少啊,其他人都不敢靠近她,我就成了这侯府最大的替罪羊。”
她摇头晃脑,模样有趣,明摆着取笑宋朝夕成了新的替罪羊。
沈氏看着她羡慕不已,她和宋丰茂皮肤都算不上好,宋朝颜的皮肤由名医调理了一段日子,又服用琉璃阁最好的护肤圣品,也才保养得这般,但宋朝夕吃穿用度都比宋朝颜差了不少,姑奶奶家日子又不好过,可她的皮肤为什么这么好?
更奇怪的是,宋朝夕这懒散风流的模样,倒像是男人一般,让边上两个服侍的丫鬟看红了脸。
沈氏心头那点气被这种奇怪感冲淡,想到她和宋朝颜的谋划,想到以后要取心头血,难免生出一丝心虚来。
“朝颜喜欢你的手镯,你给她就是,我早就教育过你,别什么事都要和妹妹争,当姐姐的要让着妹妹!”
宋朝夕听笑了,“我还以为母亲是来看朝夕的呢,不曾想,母亲又是为了妹妹来的。”
这倒让沈氏有几分内疚了,她确实对这女儿不够疼爱,可人心都是偏的,她打小就不太喜欢这个有主意的大女儿,这也不是她能控制的。
“我只是不想你们姐妹失了和气,一家人总要齐齐整整,相互谦让才好。”
宋朝夕听得抿唇一笑,却不急着反驳,只道:“母亲说得对,一家人就是一家人,若是相互算计,相互计较就真的没意思了。”
沈氏总觉得她意有所指,可取血一事她不可能提前知晓。
沈氏蹙眉:“朝颜因为太喜欢这个手镯,病倒在床。”
宋朝夕瞪大眼睛,明显讶异,“太喜欢一样东西就病倒在床?母亲,我从小到大就没听过这么奇怪的病,她幸好是喜欢我这手镯,要是喜欢街上哪个男人,人家又看不上她,她回来一病不起,说出去会惹人耻笑的。”
沈氏要为宋朝颜辩解,朝颜怎么可能那么花痴?可宋朝夕说得好像也没什么问题,她一时不知该如何反驳。
宋朝夕抿了口茶,又懒声道:“这手镯不是我不想让,是根本摘不下来。”
“摘不下来?”
“是,要想摘下来必须砸碎了这手镯,不然我砸碎了让给妹妹,妹妹要真是喜欢,就去找人重新修补一下佩戴?”
沈氏听得一肚子气,手镯砸碎了哪还有美感?就算能修不好,那也是用黄金等材料包边,失了玉的灵气,俗不可耐,谁要一个碎了的手镯?沈氏听得出她是在要挟自己,却又拿她一点办法没有,只能气呼呼地走了。
宋朝颜听说了也沉默下来,宋朝夕竟然肯砸碎?也就是说她应该不知道这手镯的用法。
她当然不能让手镯碎掉,这事只能想别的法子了。
只是不知道这手镯里的仙草有多大效用,就算治不好病,吃了能让人冰肌玉骨于她而言也足够了。
宋朝颜原以为拿下这镯子不是什么难事,宋朝夕刚回来不久,在府中势微,只要找个丫头混入宋朝夕的院子那这镯子偷出来便是,可她找了几个丫头去探听情况,却发现,小小的一个院子,竟跟铜墙铁壁一般,不论是冬儿还是青竹,都策反不下来,并且别人一提宋朝夕,这俩人便维护的厉害,还动不动就脸红,看的外院的丫头眼都直了。
回头禀报宋朝颜,宋朝颜被气得不轻,宋朝夕才回来多久?就把下人收拾的服服帖帖了?她到底有多大的魅力,能让这些下人们各个对她忠心耿耿?
宋朝颜多番手段,却拿不下这个镯子,心里也有些急。
从前她担心宋朝夕不答应取血的事,如今又担心宋朝夕不答应手镯的事。
怎么才能既困住宋朝夕取血,又能拿到手镯呢?
沈氏想把宋朝夕嫁入容易掌控的人家,她想顺利取血,必然会招来宋朝夕的记恨,宋朝夕更不可能把那手镯给自己,一旦宋朝夕藏起这个镯子,她想再找到手镯便是难上加难。还是要放在自己眼前最放心,毕竟这是关系到她的命,和她后半生身体容貌的大事。
怎么才能把人放在眼前?
算来算去,还是只有那一个办法——让宋朝夕代替自己嫁给容恒。
宋朝颜原本满心不愿意,生怕他们会产生感情,可她本就身体不好,就算嫁入国公府也不可能凭这身子生孩子,届时她身体不好,二房就容恒一个血脉,必然会为容恒纳妾开枝散叶,她无所出,没有阻拦的资本,与其那样倒不如让宋朝夕嫁过去替自己生个孩子,她和宋朝夕长得一样,生的孩子定然也极其相似,万一自己以后就算治好了也不能生孩子,有宋朝夕这孩子巩固着世子夫人的地位,于她只有利没有害。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穴位和治疗方法都是医书上看来的哈,因为年代久远没有书名,在这说明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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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啦,新封面好看咩???超好看的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