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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变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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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大夏的监视并不顺利, 因为此时京城已经到了晚秋十月,夹衣都扛不住冷风,得穿棉衣, 怕冷的有钱人甚至早早穿上了大毛衣服, 人们变得臃肿起来。

更麻烦的是, 每天秋冬季节, 草木逐渐枯萎,万物凋零, 天气干旱, 西北风一起, 满城都是风沙!

在漫天风沙下, 为了在外出的时候保护眼睛, 不吹进沙子,京城百姓, 无论男女,都风行在眼睛上蒙上一层眼纱。

眼纱,也叫做眼衣,类似现在的防风墨镜,用极其轻薄的绢布做成,眼色多以黑青色为主, 后面有两根带子绑在后脑勺上,以固定眼纱, 不被风吹走。

中原本无此物, 这是是从元朝传下来的东西,蒙古黄金家族在草原和沙漠上发迹, 作为马背的家族, 需要在骑马的时候遮蔽烈日以及防止风沙入眼, 风沙大的时候,甚至给马眼都蒙上一层眼纱。

元朝在北京定都,一统天下,虽然从建国到大明灭元朝只有短短九十八年,但元人的眼纱却因方便实用而留在了北京,每天秋冬风沙天,几乎人手一块眼纱,就像后世疫情期间的口罩似的,乃是出门必备之物。

甚至明朝的京官被贬斥到外面当地方官,无论是什么季节、无论有无风沙,也必须戴着眼纱离开京城,形成一个不成文的官场规则。

可是人人都蒙上眼纱,汪大夏和监视的锦衣卫们就是火眼金睛,也看不清出入之人的长相啊。

有诗云:“短短一尺娟,占断长安色。如何眼底人,对面不相识”(注1)。

戴上眼纱之后,就是晚上同眠共枕的夫妻站在对面,也够呛能认得出来彼此来,何况要从无数个蒙着眼纱的路人中把绑架魏采薇的车夫认出来呢?

所以汪大夏几乎没有机会穿女装、戴他喜欢的珠翠纱花,因为这种天气穿着男装蒙着眼纱,晋王府的人都不知道他是汪大夏。

当然,汪大夏也认不出凶手,大家都成了睁眼瞎子,每天都在朦胧的眼纱里看着模糊的世界。

汪大夏在各个蹲守地点吃了几天风沙后,垂头丧气的找陆缨,“头儿,这活在风沙天根本没法干,兄弟们在外头监视,风吹日晒还要受冻吃灰,一个个咳嗽起来,吴小旗昨晚还发烧,听说肺都差点咳出来了。”

“何况这几天风沙大,人人都带着眼纱,甚至面衣(就是口罩),凶手走在面前也认不出,即使遇到轮廓相似的,我们总不能强行揭开嫌犯的眼纱看他长什么模样,这样就打草惊蛇了。”

这的确是个问题。

陆缨看着灰蒙蒙的窗外,到了深秋,沙尘遮天蔽目,看不见太阳,如果没有打更人敲梆子报时,根本不知道是什么时辰,好像只有黄昏和黑夜这两个时候。

“这次老天爷不给面子啊。看来要等到冬天下雪,冰雪把沙尘盖起来,就不会被风吹得扬沙满天了。”

冬天天寒地冻,但是空气反而变成干净澄澈起来,只有狂风天才会从漠北吹来些许沙尘,比深秋天天都是扬尘天要好得多。

汪大夏说道:“按照往年,怕是要再等一个月才能下雪,难道要等一个月?”

陆缨果断下令,“那就再等一个月,魏大夫住在我家里,暂时性命无虞,兄弟们每天这样喝掺着风沙的西北风,徒劳无功,还把身体熬病了。现在除了有店铺做幌子的暗哨,其余在外头蹲点的都撤了吧。”

陆缨护短,爱惜手下,不会贪功而不顾手下人死活。

汪大夏照办,把手下召回修整。但是他本人并没有退出,去了正阳门外一条街,专门批发零售眼纱的铺子里进了一批货,扮作货郎,还租了一个独轮车,打起一个眼纱的幌棋,专门卖眼纱,每日推车独轮车,在晋王府的房产田庄等地转悠,守株待兔。

原因也很简单:路人只有在购买新眼纱的时候,才会主动解开旧眼纱,试戴新眼纱,这样货郎汪大夏就能看清楚客人的相貌。

这是个笨办法,几乎完全靠撞大运。但是汪大夏担心魏采薇安全,一心想早日把绑架她的凶手找到,被动的等待下雪天不是他的做事风格。

外头风沙大,他在上面戴着眼纱,鼻梁上还蒙着面衣,几乎把整张脸都蒙起来,头发包裹着黑色头巾,早上出去的时候头巾是黑色的,晚上回来的时候,头巾都变成灰白色,至少能抖出二两灰尘来。

并且汪大夏每天都从汪府下人进出的后门偷偷遛进来,还要陆缨保密,不准告诉魏采薇,怕她担心、阻止他用守株待兔的笨办法。

汪大夏每次都是把自己洗的干干净净,才去见魏采薇等人。

这下使得陆缨对汪大夏的看法大有改观,对陆炳说道:“我一直以为他只晓得投机取巧、油嘴滑舌,没想到他还肯下一番苦功夫。我还是小瞧他了。”

陆炳却对此有相反的看法,“此事完全可以交给手下去做,他却要身体力行,所谓慈不掌兵,他将来可能会是个优秀的探子,但不适合当杀伐决断的大官或者将领。他在锦衣卫快半年了,但他的心居然比我初见他的时候要柔软。”

“我锦衣卫的名声在京城几乎可以止儿啼,当初他以北城四害的纨绔衙内名声加入锦衣卫,现在却变成了有同情心、关心别人的好人,锦衣卫居然把一个黑炭般的纨绔洗白了。”

陆炳能够有今天的地位,绝对不是一个仁慈的人,凭着智慧和手段,在灰暗的边界里游走,亦正亦邪,好事坏事都做过。他最初以为汪大夏是同类人,所以悉心培养他,可是他好像看错了,或许受到了陆缨的影响,汪大夏越来越仁慈。

其实陆炳并没有看错。上一世的汪大夏历经磨砺,的确成为了另一个陆炳,杀伐决断,当了令人闻风丧胆的东厂厂公,在灰色地带游走,最后还能带着妻子魏采薇全身而退,得以善终。

这一世,魏采薇不仅保住了汪大夏的根,还改变了他的性格,让他在十四岁之后,依然是个眼神清澈的少年。

陆缨坚持自己的想法,“仁慈不是弱点。什么慈不掌兵,都是老掉牙的说法。一个人拿起武器,苦练武艺,不是为了杀人,是为了保护想要保护的东西,小到保护一个人,大到保护一个国家,对自己人仁慈有什么错?我觉得汪大夏比以前好。”

陆炳叹道:“我还想着好好培养他,给他把路铺平了,将来他能接替我的位置。有他当保护伞,你,还有整个陆家的日子都能好过一些,现在的汪大夏已经不是最好人选了。”

陆缨说道:“如果要坐在这位置就要变得冷漠无情,无视手下人死活,还不如不当。”

陆炳说道:“荣耀背后本来就是孤独,你外冷内热,即使是个男孩子,也无法继承我的位置。”

“哼,顽固,我才不稀罕。”陆缨拂袖而去。

汪大夏在宵禁之后回到汪府,用了五桶热水,才把身上的尘土洗干净,他擦干头发,陆缨来了。

陆缨刚刚和父亲争执,心下不快,隔着门听见汪大夏的咳嗽声,敲了敲门,“我给你带了清肺的汤药。”

汪大夏开门,陆缨和沙尘一起进来了,汪大夏猛咳起来。

陆缨立刻关门,将食盒放在案几上,拿出一壶药,“吸了一天尘霾,赶紧喝了它。”

汪大夏对着壶嘴咕噜噜喝药,觉得从咽喉到肺一片清凉,不咳了,说道:“也不是一无所获,我今天生意不错,卖了五十几片眼纱,我将来要是不干锦衣卫了,还能当货郎养活家人。”

汪大夏强打精神,苦中作乐,还问陆缨,“魏大夫今天身体如何?要她千万别出门,满嘴风沙,太呛人了。”

陆缨说道:“今天宫里派人来接,尚贵人征召她进宫,还没回来,看来被尚贵人留住了。”

“尚贵人?”汪大夏惊道:“和我一起玩烟花的那丫头这么快就升了贵人?”

陆缨警告他,“尚贵人正得宠。皇上本就喜怒无常,要是皇上知道你和她孤男寡女,单独相处玩烟花,你轻则被贬,重则被杀。”

汪大夏说道:“我有分寸,也就和陆统领私下说一说。”

次日,汪大夏又扮作货郎、顶着风沙出去卖眼纱。尚贵人派人将魏采薇送回汪府,采薇刚刚进屋,摘下眼纱,裕王府的管事嬷嬷来请,说裕王妃请她去王府问诊。

明明是裕王妃来请她,魏采薇头一个想到的却是在裕王府当侍妾的李九宝过的如何了。

这次进宫,魏采薇和陈经纪见过面,还把他介绍给了后宫新宠尚贵人,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只要尚青岚圣宠不衰,陈经纪就能比内书堂其他学员升得快,前途似锦。

就像当年她提携汪大夏一样,从寂寂无名的小人物,立刻成为宫廷红人。

只有陈经纪早日变得强大,才能和李九宝互相守望。否则,他们两个就是无根浮萍,处处都身不由己,只能随波逐流。

采薇换了一片干净的眼纱戴上,口鼻还蒙上面衣防尘,登上了裕王府的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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