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重操旧业
汪大夏在水底看到了陆缨, 赶紧现掐了一张脸盆大的荷叶盖住肚脐眼以下不可描述部位,“陆统领?你怎么进来了?”
魏采薇则游到了汪大夏身后,把汪大夏当成遮羞布。
为了方便撑船, 汪大夏只穿着无袖的对襟褂子和齐大腿的裤子, 魏采薇穿的差不多,两人的衣服紧紧贴在身上,穿了和没穿差不多。
汪大夏手里的荷叶只能遮住汪小夏, 胸口和小腹一块块肌□□盖弥彰,几乎要破衣而出。
朋友夫, 不可戏。
陆缨啪的一声打开扇子,遮住眼睛,“因有西北有军机急事, 就来找你,你家仆人说你们池塘钓鱼,我就进来了。”
结果不是钓鱼, 晚来一步, 就是鱼水之欢了。
汪大夏听了,心里咯噔一下, “陆统领, 咱们不是说好结婚就给我放个大假,好好休息一下么?这才不到半个月!怎么说话不算话。”
陆缨说道:“丁巫传来情报,西北大旱, 一个月没下雨,今年怕是个荒年,蒙古俺答汗必定举兵犯边, 皇上要我们去西北边境, 配合丁巫盯住俺答汗军队, 在半路上解决,不能让他们再打到京城。”
一听说和丁巫有关系,魏采薇从汪大夏身后游出来了,主动请缨:“我也要去。”
临清城与义兄一别,已经过去四年了。魏采薇甚是挂念丁巫。
汪大夏和陆缨对视一眼,两人都觉得边关危险,不想让魏采薇跟去。
魏采薇上岸,披上外袍,“就这么定了,我去收拾行李。这一次我要在边境开个药铺,得装上好几车的东西。”
没有任何拒绝或者商量的余地,老娘去定了!
汪大夏看着风风火火的魏采薇,对陆缨怒目而视:“说好的婚假呢?这下连老婆都赔进去了。”
陆缨转身就走,装聋作哑,说道:“明日在什刹海租一个画舫商议西北这场硬仗怎么打,不要迟到,迟到要扣钱的。”
汪大夏仰天长啸:“一入锦衣卫深似海,从此休假是路人!”
人世间的悲欢不尽相同,但是古往今来社畜们的悲欢是一样的。汪大夏提前结束了婚假,带着老婆起出差工作。
魏采薇临走前,进宫辞别了尚青岚。嘉靖帝驾崩后,尚青岚被隆庆帝封为太妃,移居万寿宫,过着平静的日子。
起初,还有大臣要求严惩尚寿妃这个红颜祸水,以清算她和老皇帝在床上放烟花烧了毓德宫的往事。
隆庆帝知恩图报,他还记得尚青岚在太子出生两个月后用扶乩之法提醒老皇帝还有个孙子没有行剪发之礼的功劳,没有理会这些奏疏,对尚青岚十分敬重,皇后对这个年轻的庶母也不错,一应供养都是最好的。
因此,尚青岚年仅十八岁就过上了汪大夏羡慕的悠闲的退休生活,每天莳花弄草,养了几只猫,还有几条狗,过上了猫狗双全的日子。
不管处于什么状态,她都有本事把自己的小日子过好,顺势而为,随遇而安。
得知魏采薇要离开京城一些时日,尚青岚坐在秋千架上晃晃悠悠,怀里还撸着一只打瞌睡的波斯猫,“我这辈子是不能出紫禁城了,你去外头,当我的眼睛,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我等你回来,听你讲外面的故事。”
辞别尚青岚,魏采薇来到承乾宫。承乾宫是东六宫之首,承乾宫主位也俗称东宫娘娘,李九宝封了贵妃,入主承乾宫,在后宫地位仅次于陈皇后。
李九宝连续怀孕,生下第二个公主,也是隆庆帝登基以来的第一个孩子,自是格外恩宠。
只是,三年抱俩几乎掏空了她的身体,生下二女儿后,她坐了双月子才恢复过来。
然而,当魏采薇来辞行的时候,李九宝正抱着唾壶呕吐。
做完双月子之后,她紧接着怀上第四胎了。
魏采薇心头一凉,低声道:“这是什么回事?微臣说过,至少要等上一年,娘娘的身体受不住的。”
皇帝是天子,要为皇室播撒雨露种子,开枝散叶,不用像汪大夏这样守孝禁欲三年。
李九宝用香茶漱口,“本宫也不想的,但是那天,皇上吃了这个东西——”
李九宝从锦囊里到处一枚红色的药丸,“皇上吃完之后,异常亢奋,根本不顾本宫一再拒绝……那一次就有了,魏大夫,这是什么东西,怎么如此邪门?”
魏采薇把药丸切出一部分,碾成粉末,,放在鼻尖细细嗅着,顿时觉得身上发热,她立刻用清水洗了鼻子,“这就是民间男子服用的春/药,用来治疗不举之症的,但是药性太过强烈,这是那个太医制的药?简直是虎狼之药!”
李九宝目光迷茫,她一搬进紫禁城就生了二女儿,之后坐双月子,没有迈出承乾宫一步,根本不知道宫里的事情,现在又怀孕了,这一年她又要深居简出,在承乾宫里养胎。
后宫一切都是陈皇后做主,她就是个生育机器。
她曾经无比期待的生育,现在变成了束缚,困得她动弹不得,除了生孩子,她什么都做不了。
倒是一旁服侍的陈经纪早就留了个心眼,暗中调查此事,说道:“魏大夫,这是御膳监掌印太监孟冲所献。”
上一世,嘉靖帝驾崩,一朝天子一朝臣,曾经风光无限的司礼监掌印太监黄锦全身而退,自觉去了南京当守备太监养老。
尚青岚成为太妃之后,魏采薇就和她一起淡出了宫廷,关在万寿宫里过清闲日子,刻意回避宫廷里的明争暗斗,以免惹火烧身,魏采薇因而对这些宫廷秘闻并不知晓。
御膳监是二十四监之一,管着宫廷膳食,魏采薇觉得匪夷所思,“一个厨子出身的太监懂什么医术?他献的药皇上也敢吃?无人阻拦?掌印太监李芳也不劝一下?皇后也不管?”
陈经纪说道:“孟冲御厨出身,没有去过内书堂读书,为人粗鄙。但是擅长溜须拍马,讨好上意,做了一些大补的食物献给皇上,得了皇上的喜欢。皇上今年过了三十岁,又日理万机,体力大不如从前,宫里现在只有太子一个儿子,着急生育,想要多添几个子嗣,御医们用药谨慎,皇上觉得无甚大用,孟冲乘机献上此药,龙心大悦,皇后和李芳都不敢阻止,怕失了圣心。”
李九宝终于重回紫禁城,昔日的青梅竹马再见面,一个是宠妃,一个是司礼监的太监,终于能够互相守望。陈经纪是李九宝的帮手。
陈经纪怜惜备受生育摧残身体的李九宝,自是对献虎狼之药的孟冲深恶痛绝。
魏采薇马上要去西北了,对宫里的事情鞭长莫及,叮嘱李九宝和陈经纪,“新帝登基,什么魑魅魍魉都争相讨好皇帝,互相争宠,现在贵妃娘娘又有孕,索性借着身孕深居简出,在承乾宫里安心养胎,不要理会外头的风雨。皇上想要做什么,你们都不要理会。”
“连皇后和李芳都不劝,一心自保,你们有谁比他们的面子更大?鸡蛋碰石头,由得他们为了争圣宠狗咬狗,出了事情,跟你们无关,你好好照顾贵妃娘娘的身体,没有什么比娘娘的身体更重要。”
魏采薇的想法很现实,隆庆帝不怜惜李九宝的身体,那么李九宝就没有必要去管为了生孩子而乱吃虎狼之药的隆庆帝。
反正李九宝已经怀孕了,隆庆帝折腾自己的身体,祸害不到李九宝,他爱吃啥就吃啥吧。
隆庆帝继位才几个月,就不知不觉变成了他曾经最讨厌的人。他当裕王的时候,无比厌恶炼丹修仙的父皇,觉得自认为吃仙药就能成仙的父皇愚昧可笑。
现在他当了皇帝,把炼丹炉全砸了,但有人把现成的春/药献给他吃,已满足他对生育的崇拜,但春/药的毒性比丹药更厉害!更伤身体,他却对此欲罢不能,他取笑父皇,真是一万步笑一百步,还不如他父皇呢。
陈经纪牢记魏采薇的叮嘱,把承乾宫护得水泼不进,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帮助李九宝养生安胎。
初秋,丰城。
一家胭脂铺盛大开业,店主是个女人,刚开业,生意清淡,老板娘无聊的坐在门口嗑瓜子,嗑了一裙子瓜子皮,看起来泼辣又风骚,丰胸细腰大长腿,不像什么正经良家妇女,倒是有些像洗尽铅华、从良的风尘女子。
因此,路边行人里女人都不太敢进店看货,倒是吸引了一些男子打着为家里婆娘买胭脂的名义,进去看胭脂水粉,想要沾些小便宜。
但是老板娘是个没有什么耐性的泼辣货,客人稍微多看几样货,就不耐烦了,把胭脂往柜台一扔,杏眼圆睁:
“你有完没完,我这里全是好货,随便买一个回去,你家婆娘就会喜欢。你不买就别看,老娘可是正经人,想要打情骂俏,出门左拐,下一个路口就是怡红院。”
这一天,丁巫走进胭脂铺,老板娘从一副“看破红尘”的厌世脸,立刻变成笑脸,亲亲热热的叫道:“大舅子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