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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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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都不知道那天, 被施莺莺赏了个闭门羹吃的厉无殇究竟有过怎样的心理活动;也无人知道,施莺莺究竟对燕飞尘说了什么, 才导致了大燕国长公主从四进院子里出来的时候,还带着神思恍惚、魂不附体的神色:

活像被什么具有巨大冲击力的事情给吓飞了三魂六魄似的。

直到和厉无殇狠狠迎头撞了一下,燕飞尘才缓过神来。她刚揉了揉自己被撞得泛红的前额,就听见厉无殇相当不客气地对她说:

“长公主且看着些路罢。”

明明燕飞尘所属的皇室才是大燕正统,可厉家世代拥兵自重,早就不把大燕皇室放在眼里了,连带着刚得了个区区少将军官职的厉无殇, 都敢把长公主燕飞尘当做他的囊中之物, 对她颐气指使起来:

“朝云国长公主今日怎么不见客了?她都跟你说了些什么?”

然而出乎他意料的是,燕飞尘的身上再也没有了往日里展现出来的,对他情深似海的执着感,只淡淡开口道:

“朝云国长公主近些日子经历的险事太多,耗费心神,不安惊惧, 常有忧悸之象;我为了安慰她才来看她的,顺便和她说了点家常话,再没什么。”

厉无殇不疑有他,便将拜帖递交给了专门派来照看施莺莺的人, 柔情万千道:

“那本将军改日再来拜访,还请朝云国长公主好生休养心神。”

燕飞尘真想给他表演一个当场反胃。

不过她要是真的这么做了, 估计会被礼仪官捉回去罚抄《女诫》一百遍的吧?

毕竟几乎在每一个大燕国的人的传统概念里,女人都是如琉璃般脆弱易碎的, 舞刀弄枪的燕飞尘是特例中的特例:

要不是燕飞尘身上还有个长公主的名号镇着,她偏偏又是眼下仅有的两个活到了成年的大燕皇室血脉之一,另一个还背着“不祥”的名号与皇位绝缘, 很难说现在弹劾燕飞尘“毫无妇德”、“有伤风化成何体统”的奏折会不会把她居住的东宫给淹没成海洋。

反观只有一江之隔的朝云国,再结合一下施莺莺和她的对话……

燕飞尘突然神色恍惚地对厉无殇发问:

“你觉得女人能当将军吗?”

厉无殇废了好大的劲儿,才控制自己不要嗤笑出声来:

“当然不能。”

他原本对燕飞尘那一点可有可无的喜爱,也随着这番“大逆不道”的话而迅速转变成了厌恶之情:

“长公主怎么会有这种离经叛道的想法?”多半是脑子不正常,打一顿就好了。

燕飞尘又问道:“如果有一天,大燕国不得不献出所有平民女眷才能保平安;男人们又齐齐失去了战斗能力,上不得马拿不动刀枪,本宫也不能当将军么?”

厉无殇终于笑出声来了,不屑道:

“长公主多虑了。我大燕国国祚绵长,定不至于有这种荒唐离奇的灾祸。”

燕飞尘眼睛里的火光明灭了一下,问出最后一个问题:

“听说小将军年纪轻轻便精通十八般武艺,更是手握兵权,练兵有方,一呼百应下无人不顺从,真是令人好生羡慕。”

“按照我大燕国的律法,若小将军婚后多有不睦,甚至到了不得不和离的地步,夫妻二人可是要平分所有的钱权地契的,这珍贵的兵权又要怎么分呢?”

厉无殇漫不经心地应付道:“现在谁还真的执行这条律法?大理寺的人都不爱掺和家务事,总归给点钱随便打发了就是。”

剩下半句虽然厉无殇吞回了肚子里,但燕飞尘“苦恋”他多年,自然明白他没说出口的是什么:

打发不走的,便弄死好了,有这种想法的女人太危险了,断不能让她存在于自己身边。

得到了果然与施莺莺预料中一般无二的答案后,燕飞尘深一脚浅一脚地从这里离开了。刚一上马车,她的侍女就急急迎上来,问道:

“殿下为何今日对厉小将军如此不假辞色?我等不是谋划过么,让他先尚了公主,不必真洞房,只要找准时机等个机会与他和离,就能顺利拿到他手中的一半兵权。”

“等拿到兵权后,殿下再恢复真实身份,就是名正言顺的……”

“算了。”燕飞尘脸色很不好地比了个手势,让侍女闭嘴:

“我们能想到的这些事情,人家朝云国长公主也想到了。”

“怎么会?!”侍女惊恐地捂住了嘴,生怕自己尖叫出声来:“那她是不是也发现了殿下的真实身份?”

燕飞尘疲倦地点点头:“估计是的。”

“人家还给我堂堂正正地下了战书,让我提前做准备呢。”她低咒一声,握紧右手锤在了马车车厢上,怒道:

“可笑,我却半点准备都做不得!”

说是这么说,但燕飞尘的心底却涌上一股刺骨的寒意来:

明明两人只相处了半日时间,朝云国的长公主,便已经什么都知道了。

她知道燕飞尘只想要厉家的兵权,知道厉无殇会怎样见招拆招将燕飞尘逐下堂去,更把厉无殇对这些问题的答复全都提前告诉了燕飞尘。

燕飞尘一试之下,果然半字不差,当即对施莺莺心生惧意:

就好像人人在她面前,都半点**也没有,都是透明人似的,心里的所有小九九都能被她隔空料中,把人的皮肉骨头全都拆开来含笑品评!

大燕国与朝云国仅有一江之隔,最大的民风民情仅有对女性态度的不同,施莺莺就能从这里入手,做好几十年的规划,蚕食鲸吞大燕国:

这些举措不仅能够瓦解大燕国的人口构成、权力结构、经济体系、传统道德架构和小家庭的稳定,甚至还能不流一滴血,不费一兵一卒。

别看她提前告诉了燕飞尘自己会怎样动手,让燕飞尘早日准备;可燕飞尘丁点办法也没有,只能浑身冷汗地听着施莺莺谈笑间便拆解了她的国家,半句话都反驳不得。

最可怕的是,这甚至还是施莺莺用来对她示好的办法,是真的示好,也是真的吓人:

好一个恩威并施,好一个朝云国长公主!

这边的燕飞尘浑身冷汗,在苦苦思索着要怎样才能破除死局,那边的系统也很好奇,对施莺莺问道:

“你和大燕国长公主定了什么约定下来?我刚刚去查资料了,没听清。”

恰好这时,下人将厉无殇的拜帖送了上来,施莺莺只扫了一眼,便温柔地笑了起来,那双暗蓝色的眸子里似乎噙着来年的万里春水:

“我告诉她,看在今日她与我赤诚相待的份上,日后等我率大军挥破大燕国都之时,只要她愿意举族来降,让我少费点心安抚大燕遗族,我便不屠城,不灭族,请她看一场盛世太平。”

“在此之前,我将我所有的计划都提前告知,看看她能挣扎到什么程度好了。”

系统瞬间哑口无言:

太狠了,这真的是只有施莺莺才能干出来的事。

——燕飞尘得罪过她吗?

身为厉无殇正妻的她折辱过原主,身为大燕国长公主的她又对施莺莺拔过刀,不管哪边都得罪过。

——燕飞尘是个好人吗?

在原文中不管是谁站在燕飞尘的位置上,都会对原主那么做,总归不是厉无殇那种狗男人;而且她还是大燕正统,是枚有利用价值的棋子,所以施莺莺可以饶她一命。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燕飞尘是难得的清醒人,对清醒人来说最痛苦的是什么?就是举世皆浊我独清,举世皆醉我独醒:

于是施莺莺就要将所有的布局都提前告诉她,看着燕飞尘如何凭一己之力奋斗、挣扎、痛苦和绝望,百般苦楚下也无法拯救自己的国家。

不被任何人理解,得不到任何帮助的努力,是最无望、最痛苦的。

甚至因为只有燕飞尘知道施莺莺的计划,别人还都不信她,就算信了也不可能让一介女流执掌大权:

于是不管燕飞尘怎么努力,都不可能延缓屠刀斩下来的速度。

每天从睁眼开始,她就要劳心劳力力挽狂澜,每晚都要在担惊受怕忧心忡忡中入眠,梦寐不安,真的是最最诛心。

果然从那一日的拜访过后,燕飞尘回到东宫便闭门告病,终日不出;从宫人的小道消息中还能听说,长公主燕飞尘与大燕皇帝爆发了好几场争吵,大多都是关于“律令”、“正统”、“命数”和“皇室体面”的。

那边吵得要翻天了,施莺莺在这边买东西倒买得很开心,半点“凭一己之力让大燕皇帝和大燕长公主几乎决裂”的迹象都没有:

流水也似的绫罗绸缎、金银珠宝,颇具大燕当地风土人情的瓷器、竹编、风筝和糖画等小玩意儿,被人排着队送入她所在的别院。

反正朝云国皇帝都决定要咬牙接回她,打肿脸充胖子让外人看看“朝云国有情有义”,那所有的账肯定都要记在国库的公账上,花自家的钱理直气壮还不用还,美哉妙哉:

于是今天,施莺莺带回了一支放在檀木盒子里的金簪。

连见多识广的大燕宫廷侍女们见到了这支金簪后,都情不自禁地发出了赞叹声:

“好漂亮!”

这支金簪的样式过于精巧和具有匠心,一看就不是大模子里刻出来的,倒像是手工一点一点磨出来的:

簪尾细长,簪头嵌着数朵由不知名宝石攒成的桃花,颗颗半透明的宝石都是温润的粉红色,在阳光下还会折射出红黄双色的彩晕,通体遍布丝绢般的光泽,好不可爱。

施莺莺立刻将盒子收了起来,佯作小气道:

“这是我要带回去给母后的,可不能让你们多瞧呢。”

侍女们纷纷善解人意地赞美起了施莺莺的孝顺,同时也告诉了她一个好消息:

“听说朝云国的文书已经到了,公主明日便能启程归国,真是可喜可贺呀。”

施莺莺笑道:“那感情好。我在贵国叨扰了这些时日,也该回去了,只恨大燕国戏曲天下闻名,我竟从来没有听过。”说到这里,她还真情实感地低叹一声:

“说好的班子是只有请,才能上门来唱的,可贵国长公主今日来无暇与我交游……哎,我竟是连借着赴宴的名头去听上一听,也不得了。”

她略一思忖,便继续道:

“不如今日就在这里开一席,我做东,也让诸位放松一日,吃吃喝喝,玩玩笑笑,我只听个曲儿便可,如何?”

别人出钱自己吃饭,这样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哪里有拒绝的道理?

再加上朝云国长公主又这么平易近人,半点传说中“木讷内向”的样子也没有,可亲可善,一时间众位侍女齐齐出力,还真为施莺莺请来了两位有名的、卖艺不卖身的清水歌女。

当晚,别院里觥筹交错,歌声悠扬,舞姿翩跹,好不热闹,就连厉家专门派来监视她的人也摇摇头,笑着把情况如实汇报了回去:

“朝云国长公主还是小孩心性呢,贪玩,小将军也未免太不放心了。”

“要不要延迟下计划?”

厉无殇冷声道:“不必。”

这位原本的男主果然不负施莺莺所望,凭借着“明明这么普通却能这么自信”的神奇脑回路,得出了这样一番结论:

“她能与燕飞尘交好,能和这些下贱的侍女一同嬉闹,却独独不看我一眼,分明是想引起我的注意。既然如此,我便会上她一会。”

“明白。”报信的人连忙低头,恭敬道:

“既是如此,那么明日,便会有人在朝堂上临时提议,让二皇子和她一同启程。”

“二皇子身中剧毒,双目失明,想要得到解药,就只能听从我们的命令,将朝云国长公主从车队中掳走!”

次日施莺莺临行的时候,表现得对这两个清水歌女的歌喉恋恋不舍,便带着她们一起上了马车,还要了点丝线打算翻花绳解闷;而燕飞尘也一改这些天来闭门不见客的架势,竟是亲自来送施莺莺了。

施莺莺笑着与她一握手,道:“劳烦你来送我了。”

燕飞尘神色复杂地看了施莺莺好一会儿,才冷声道:

“朝云国长公主,你很好,是个能耐人物。既如此,我便在大燕,看看你能做到何等程度。”

“只是你可千万小心,别半点抱负也没实现,就死在我不知道的地方了。”

她们正说话间,便有一辆马车从她们身边不远的地方经过,依稀还能听见马车周围的人正在苦苦劝里面的人呢:

“二皇子殿下,请小心!”

“殿下要找什么东西,直接告诉我们就好了,何苦出来摸索呢?”

“殿下,这是在马车上,外面除了朝云国长公主的车队外,再没别人的,别找啦……殿下莫要掀帘子,这眼疾见不得光和风!”

施莺莺在这一片乍然经过的吵闹声里,只来得及看见一只修长的手正抓着马车帘子,用力得指节发白,青筋凸起:

奇怪,明明马车里的人不能见光,可是他为什么忍受着这么大的痛苦,也要往外看一眼呢?

于是她疑惑问道:“那是谁?”

“是我弟弟,大燕国二皇子,全名一个‘谢北辰’。”燕飞尘神情复杂地看了施莺莺最后一眼:

“今日厉家在朝廷上提议,让二皇子去朝云国感受一下他国的风土人情,多加历练。父皇无法拒绝厉家,便答应了,这一路上他会跟你一起走。”

施莺莺答应得很爽快:“没问题。”

——只恐怕这个二皇子不仅仅是个不受宠的皇子那么简单。施莺莺心想:

那只手在忍着疼痛抓紧马车帘子的时候,几乎都要将上好的、能遮光的布料给拆破了,这么个力道,得只有专门习武之人才做得到吧?

而她的猜想当晚也得到了验证。

是夜,无星无月,寒风席卷,施莺莺正坐在马车里慢悠悠地默一首词呢,系统就突然报警了,而且这次的警备级别比任何一次都要高:

“敌袭,是不会被外人发现的绝密高危敌袭!”

施莺莺终于正色起来了:“很好,我就在等这一手。”

“不可能的,这种事根本不可能发生!”系统惊怒交加:

“朝云国长公主回程的阵仗这么大,再加上还有大燕国派来的御林军亲自护送你,哪个小毛贼吃了熊心豹子胆要来杀你?他们连御林军的防线都攻不进来!”

“或许不是‘外面来’的小毛贼呢?”施莺莺已经在马车里端坐了一天,哪怕有两个歌女唱歌解闷,也该累得很,可她的身形依然挺直而端正,与她腰侧佩着的金错刀*一般华美锋锐:

“大燕国国姓为‘燕’,长公主燕飞尘随其父姓;那为什么她和她的弟弟不是一个姓氏?除非二皇子的姓氏‘谢’是随其生母。”

“‘流水惜花’这个名号第一次出现,是在大燕国的宫闱里吧?”施莺莺放下了手中的笔,静静地等待着这个不知从什么地方窜出来的刺客杀入她的马车:

“那可是皇帝的后宫,宫室三千,佳丽如云,更有精兵把守,日夜巡逻不休。”

“流水惜花在原著里,面对有着同样规格守卫的厉无殇军队之时,连自己的儿子都救不出来,只能向原主求助;而武功这东西,只要在身体机能没有达到极限之前,都是与日俱增的。”

“数十年后名扬天下的‘流水惜花’侠盗,连自己的儿子都救不出来;那么数十年前只是个初出茅庐的小女贼的她,就能真的从外面攻入大燕国的后宫,还在里面放一把火么?”

答案只有一个——

施莺莺一锤定音:“‘流水惜花’十年前,是从大燕后宫诈死逃出来的,她便是那位被牵连着带有了‘不祥’传闻皇子的生母。”

她询问系统道:“十年前被烧死在大燕后宫里的那位妃子叫什么?”

系统果然给出了她预想中的答案:“谢成芳。”

施莺莺轻轻吹干了面前的纸笺,一首簪花小楷写的《谒金门》历历在目:

“‘弱絮欲成芳茧,流水惜花流不远’,好名字。”

“把车窗打开,让歌女和所有守卫都退下,我和这位伪装成刺客的大燕国二皇子说说话。”

她话音未落,一道黑色的身影便破窗而入了。

这位二皇子的确挺好看的。

与施莺莺多情的桃花眼截然不同,他生得一副清俊的好模样,长眉入鬓,丰神俊朗;如果不看他的双眼上横系着一根三指宽的黑色布条,布条下的双眼也始终紧闭,患有见不得光的眼疾,更能称得上一声神仪明秀*。

“‘流水惜花’十年前成功诈死,从大燕宫中出逃。”施莺莺扣紧了身侧的金错刀,飞快地和系统核对了一下她推测出来的情报:

“虽成功让她的孩子借着‘不祥’的名头提前出宫建府,远离了争斗;但很明显,厉家人并不想放弃这么好的一个练武的苗子,便用药物控制住了他,并‘说服’大燕皇帝,让他混入了我的车队里。”

“他看似是要去朝云国给我当玩伴的,等五年期满后再回来;实则要将我朝云国长公主半路掳走,送回大燕国给厉无殇!”

她对系统解释得行云流水,对谢北辰也没有停下,一心二用得特别熟练。

于是施莺莺笑了一声,如夜露拂过叶尖般轻柔,对谢北辰轻声道:

“殿下,手下留情呀。”

“我胸怀大志,有经世之才,家国天下都在等不世出的明君;兼以我心有余恨,故万万死不得。”

施莺莺面上说得那叫一个好听,手上实则已经扣好了金错刀:

她白日打着“解闷”名头要来的丝线,已经提前铺陈在了这架小小的马车里,牵系着无数细小的首饰改造成的暗器,布下了天女散花的架势,也难为施莺莺装作醉心于首饰逛了这么多天的街。

珍珠玳瑁,珊瑚美玉,珐琅琉璃……无数昂贵的金钱化身在这一刻,不再是装点于发间的珍宝,而是能顷刻间刺穿人肌肤与血管的利器,也果然符合施莺莺的性子:

她好美衣华服,金银珠宝,香车宝马,美味珍馐,但凡有条件,便要穷奢极欲,甚至连杀人自保的局,都要花费数万金来布置!

在这烁如满天星子的绝杀局正中,唯有施莺莺周身一点地方是安全的,因此她才会端坐其中,就这样枕戈待旦地等着来刺杀她的人出手。

这番话不该有任何杀伤力的。

可施莺莺话音刚落,她便发现,这位得了“流水惜花”侠盗真传,身手奇佳,能够在无数御林军高手的无知无觉下持刀杀入马车内部,看似病弱的大燕国二皇子,便实打实地僵硬在了她的面前:

只一听朝云国长公主如呖呖莺啼般的声音,他手里的刀,就再也下不去半分。

宛如故人久别重逢,赴一场哪怕只有一个人记得,也永远不会失信的陈年旧约。

“二皇子要治眼疾的话,为何不与我联手?”也就是他这一个恍神的功夫,施莺莺眼见着有说和的可能,便放弃了启动天女散花的暗器大局,转而拉动了马车里的第二重机关——

这架马车刚交付到施莺莺手上的时候,大燕国工部对着自家列祖列宗的脸面发誓,它真的只是个正常的运输工具。

然而从来没有任何一种东西能够在施莺莺的面前保持正常太长时间,马车也不例外:

于是从施莺莺登上这辆马车到现在,满打满算也就六个时辰,就把马车改造成了机关集合体。

她叫歌女上来唱了一天的曲儿,实则是在用她们的歌声掩盖她改造东西和加装机关的声音;她还是堂皇正大地在所有人眼皮子底下完成这些事的,因为人人都觉得她只不过是“小孩心性”。

无数坚韧透明的鱼线激射而出,勒住了来袭者的四肢各关节,成功将大燕国二皇子反制得踉跄跪倒在她面前;同时,一把锋利的黄金桃花簪也抵在了大燕国二皇子的喉咙处:

天女散花的最中心处没有半点机关,真的只是为了保证施莺莺本人的安全么?

怎么可能。

或者说,什么时候施莺莺能知道求稳了,系统恐怕会感动得当场泪洒长河。

——因为在暗器杀阵最中间坐着的她本人,才是最后一道绝杀。

她亲手打造的那支黄金桃花簪的末尾,镶嵌的根本不是什么宝石,而是红信石。

说得再明白点,就是砒/霜的原材料。对一个在轮回世界里历练过的人来说,把原材料送到她面前后,根本不用担心后续炼制问题。

作者有话要说:  *《梁书·陶弘景传》:神仪明秀,朗目疏眉。

*金错刀:

:装饰华美的刀剑。

《金错刀行》 陆游 宋

黄金错刀白玉装,夜穿窗扉出光芒。

丈夫五十功未立,提刀独立顾八荒。

2:一种字体。

《谈荟》:南唐李后主善书,作颤笔摎曲之伏,遒劲如寒松霜竹,谓之金错刀。

《宣和书谱》:后主金错刀书用一笔三过之法。

3:古代钱币名,王莽摄政时铸造,以黄金错镂其文。

《饮刘原甫家原甫怀二古钱劝酒其一齐之大刀长》 梅尧臣 宋

次观金错刀,一刀平五千。

精铜不蠹蚀,肉好钩婉全。

《东观汉记·邓遵传》:赐……金错刀五十。

*炼制砒//霜,施莺莺固有技能,参考第10章作话。

【小剧场1·白给】

燕飞尘:观望情势,试图白给。

厉无殇:自视甚高,正在白给。

施莺莺:别白给了,等我几年就打过去平了大燕国……等等,你们二皇子呢?

谢北辰吧嗒吧嗒吧嗒吧嗒摇尾巴:莺莺,莺莺!我光速白给!!!

【小剧场2·姓名】

施莺莺:大燕二皇子姓谢。

系统:太好了,看来你不记人名的症状得到了妥善的治疗,我死也瞑目。

五分钟后,施莺莺面对着来刺杀的谢北辰:殿下。

谢北辰:啊呜呜呜嘤啊呜呜?!?!?qaq?!糟糕,莺莺都不知道我的名字我怎么白给!

*看到了吗,我们谢北辰哪怕眼瞎了看不见施莺莺,也能认出她的声音来,说一秒投敌就真的一秒,多一秒都不算好忠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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