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第二十只
赵安也知道这个消息让人很难接受,给秦郁之打电话的时候也是做了好一番心理准备。
毕竟也是找了二十多年,不管找的是么,时间沉没成本在里面,最后得到消息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的时候,任谁都不会好受。
赵安试探性对着安静的电话另一头道:“秦总?”
秦郁之抬起眼眸:“我现在过去。”
赵安啊了声,看了看窗外已经黑掉的天色,忙道:“秦总秦总,那个山头路挺远的,现在天都这么黑了,我明个儿派人把狼给您运过去,你这会儿就别去了吧?”
秦郁之拿起外套,说了一句“十分钟”旋即挂掉电话。
赵安心一沉。
十分钟后,赵安稳稳把车停在秦郁之家楼下。
秦郁之状态看上去并不好,脸色苍白,一直不断的咳嗽,眸色间透露出掩饰不住的倦意。
赵安担忧的看着秦总:“秦总,这么晚了,要不别去了。”
秦郁之抬起眸子看他一眼。
赵安叹了口气,认命的启动车子。
山头其实不算远,但是是从市区往郊区开,怎么也要开个一两个小时。
车窗紧紧闭着,车内开足了暖气,但秦郁之还是感觉到了寒意。
他做好了一辈子石沉大海找不到消息的心理准备,但唯独没有想到找到狼的那天已经,狼已经死了的心理准备。
期待和希望像是一只漏气的气球,经过二十年的慢慢消耗,早已经被磨损得差不多了,气球里的气早就不剩多少了,但突然气球被戳了一针,里面所剩无几的气全跑完了,并且再也不可能再有了。
车缓缓停稳,秦郁之下了车。
因为被特地叮嘱过,这头狼享有了最高级待遇,被放到了担架上,还像模像样的盖上了一层白布。
但依旧掩盖不了这头狼身上所散发出来的血腥味。
赵安在旁边解释道:“是被毒□□一枪击中的,外形几乎没有损伤,只是胸口有一个小伤口,流血过多而死。”
秦郁之缓缓走近,掀开白布。
狼眉心正中有一条浅灰色条纹,和秦郁之回忆里的那条无差别重合,从长度宽度到稀疏程度。
他指尖有些发颤,伸到狼后腿处,缓缓翻动了下已经死僵冻透的狼腿。
那条粉红色的伤疤,也和记忆中的完美重合。
秦郁之手无力垂下,面色越来越苍白,紧接着突然爆发出一阵咳嗽。
赵安慌忙递过纸,纸上出现了猩红色的血迹。
赵安心里一凉。
咳血的症状已经很久没出现过了,这头狼的死对秦总真的打击很大。
他慌忙开口:“秦总,先回车里休息吧。”
秦郁之缓缓站起身:“在哪儿发现的尸体?”
赵安回答:“就在这附近。”
秦郁之开口:“□□是哪儿来的?”
赵安道:“国家现在禁止捕杀野生保护动物,但是还是有一小部分不法分子贩卖和猎杀,利润高,油水多,很多人都盯着这块灰色区域,我们的人到的时候,只有一道残影,没抓到人。”
秦郁之语气冷硬,带着丝丝寒意:“查。”
赵安点点头,看向地上已经凉透的狼。
这就是秦总魂牵梦萦了二十年的狼,如今静静躺在地上,散发出冷冰的血腥气息。
狼死不能复生,他想劝秦总想开一点。
秦郁之蹲在地上,伸出的手指悬在半空,等到已经完全凉透后,再原封不动的收回来。
心和指尖一样凉,像是被戳了个大窟窿,凉风飕飕往里灌,每一处细密的血管和血肉间隙都浸上凉意。
狼侧躺着,双脚还保持着向前的姿势没收回来,利爪暴露在半空中,眼睛还没完全合上,像是难以置信般浑圆瞪着前方。
旁边人递过一个沾着血迹的透明塑料袋,袋里是一枚子弹:“秦总,这种□□是气活塞设计,重量小,噪音小,精度很高,这枚子弹造价非常昂贵,材质是稀有材质。”
秦郁之接过塑料袋,放在手中打量。
子弹最外缘是银色的白边,整颗子弹呈金色光泽。
作为家里有打靶场的人,秦郁之对枪支弹药的研究不算浅。
凭着这枚子弹的重量,他就能估摸出这枚子弹的价值。
造价至少在五千以上。
秦郁之眼神微黯,闪过一丝难以琢磨的危险神色。
大费周章下血本,来的绝不是善茬。
地上的狼躺倒在地,张着死不瞑目的眼。
他五岁那年偶然发现了有动物会说话的秘密,其他人自然也有可能和他一样也知道。
秦郁之缓缓垂下眼。
这些人到底是只是想猎杀野生动物,还是借着猎杀野生动物的名义,窥探秘密?
离开前,秦郁之让人把狼埋在附近的山头。
山里来山里去,也算是落地归根。
赵安打量着这头狼是老板的白月光,忐忑的还给这狼立了个碑,上书“狼之墓。”
回到家的时候天都快亮了,秦郁之素来没通宵过,今天这一晚,无论是心还是身都
有些遭不住,吞了药和衣而眠,狼胸口上血淋淋的洞口还是在他脑中挥散不去。
他头一遭吃了安眠药还整夜整夜的做噩梦。
梦里是整片整片的萤火虫海洋,草地和绿色丛林,美好得不像话,然而他醒来的时候满头大汗,湿淋淋的。
醒来是空荡荡的墙壁,他失神坐在偌大的床上。
“哐当——”
“哐当哐当——”
一阵异响从楼下传出,像是玻璃被打碎的声音,而且听上去数量还不少。
秦郁之眉心一跳。
玻璃声中夹杂着闷响,像是透过了木板传过来。
秦郁之心头一跳。
玻璃,木板,这两个联想起来,唯一能想到的,只有一个地方。
地下室的酒仓。
里面摆满了全国各地的红酒,香槟,白酒,每瓶价值估量不下几万。
价格都好说,其中有很大一部分都是国外酒庄限量生产的,全国只有那么一两瓶。
秦郁之不喝酒,但受了秦父的影响,他有收集名酒的习惯。
秦郁之带着忐忑的心和颤抖的手,下了楼。
越往下走越心惊。
暗红色液体流了满地,蜿蜒到了秦郁之脚下,侵蚀了秦郁之的拖鞋。
俗话说,酒香不怕巷子深。
红酒的酒香,白酒的酒香,香槟的酒香,全都混杂在一起,别说巷子,掘地三尺都能闻到。
红色的小河流,在秦郁之脚底下肆无忌惮的流淌,欢快的蔓延。
而罪魁祸首正站在河流中间,仰头挺胸,吐着舌头,面带骄傲的望向秦郁之。
其实阙安并没有面带骄傲,他心中也发怵。
作为一只不懂人类趣味和爱好的野兽,他不明白这些酒加起来够买下几座岛的价值,但凭着半狼半狗的直觉,加上秦郁之比平时更苍白的脸色,他也能猜到些许。
但是他此刻实在有些力不从心。
酒香飘到他鼻子里,整个狗不自主摇起尾巴,在地上欢快的跑圈圈,舌头吐出来,晃荡到秦郁之脚边,把沾着红酒的脑袋往秦郁之裤腿上蹭,一边蹭一边欢快哈气。
他醉了。
从未体验过的飘飘然的感觉让他快乐至极,不停用沾满红酒的爪子拍打着秦郁之的拖鞋。
刘管家在旁边站着,大气不敢出。
这,这这,这这这。
这些可都是有量无价的酒啊。
他心疼死了,替少爷心疼。
所以说二哈这种生物根本不能养,危险性和不确定性都太大了,要他养的二哈搞出这种场面,他此刻已经在考虑到底是炖狗肉汤还是吃狗肉火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