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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Chapter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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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天啊!

我虽不是好学生、好女儿、好同学或好姐姐,但我落合杏里就连在围墙上涂鸦、乱扔垃圾与折损花草这等小恶也不曾为之,扪心自问向来是守法、正直又善良的好公民──

为什么我现在必须端坐在警局内部?我干嘛非得与○○大辉同进同退?

我就说了嘛!我是为了还这女人钱才跑出去的!大辉与我并排而坐,他试图说服警察自己并不是抢匪,其他书友正在看:。有谁会大白天地跑到超商里,只为了抢一瓶饮料啊!?

即便对面坐的是警察,大辉的态度也毫不客气地──完全体现了他是个不懂与时进退的家伙。他明不明白这种时候就要装乖小孩啊?他可是被误会成了超商抢匪耶!

好,虽然他的动机是将他那积欠数周的三十円交还予我,一时匆忙才忘了先至柜台结账,再加上不知是他耳朵有毛病还是店员的音量太微弱,总之大辉没有理会店员的阻挠,径自夺门而出。而店员认为还是交由警方来的妥当,在他衡量自身条件与独自制服大辉的成功率后。

或许是见大辉移动得如此神速,店员才会请警方出动警车吧。而大辉的形迹的确颇起人疑窦的,因为警车来到现场的同时,恰恰好正是我起跑的时刻--大辉不想白白浪费再次的偶遇,于是他无论如何也得过来追我才行,在警方的眼中这与逃避追捕毫无差别。

但他何必硬是将我搬来警局啊!他对待我就如同搬运货物似地!

喂!妳倒是说句话啊!

大辉用力地拍了一下桌面,我瞟了他一眼──哼!他倒是还有脸皮指望我会替他作证!

……警察先生,客观来说,这位同学是不可能在白天作案的,毕竟他在夜间可以完美隐形嘛。

此话使大辉的青筋立刻暴露──拜托,我是以科学现象在为他辩护耶!

呃……这位同学,警察并没有动笔,似乎不打算采用我的证词。回答最基本的问题就好了……妳认识他吗?他说的话是不是真的?

我事不关己地回答:我已解除了借贷契约,平常我和他并没有往来。

这话可没有一丝虚假哪,也最能说明我和大辉间的关系。

这样啊!那就没办法了……你还是高中生,我等等会连络你的家人。

我真的不是有意不付钱的啊!大辉仍不死心地抵抗着,并恶狠狠地对我说:妳这见死不救的女人!

我对他吐舌头。

妳……!我的鬼脸使大辉为之气结。

然后,警察命令道:好了,先报出你的全名和就读学校。

大辉接着念了一段咒语。

他并不是正在对谁下咒,而是他不愿意自报姓名,所以故意含糊其辞──这闹别扭的方式与我国小的表弟如出一辙。

别给我耍花招!

警察已经不耐烦了。

……青峰,青峰大辉……桐皇。

喔,谜底揭晓啦──○○应填入青峰,话说青峰……好耳熟的姓氏喔。

黄濑崇拜的对象……不是小青峰来着?而将诚凛打得体无完肤的也叫青峰,所属学校为桐皇学园。

等等……不会吧!?

这个光明正大地穿着制服在书店购买露点写真集的……就是奇迹世代的王牌?他是全日本高中篮球界里最强悍的男人?

开什么玩笑啊……!

跟我过来!

警察指示青峰离开椅子。

员警先生,其他书友正在看:!且慢!我收回前言!

这家伙之后还得与火神决战耶!岂可栽在这儿?于是我当机立断,阻止警察将青峰带开。

**

整起事件的关键点落在──在此之前,我和青峰必须有过接触,彼此对双方都仍有记忆,而且还要结下偿还的约定。假如上述一切曾经发生,那青峰理所当然地能无罪释放了。

……以上我全招了!而青峰时不时地以本大爷自称,让我不禁想道贺──恭喜大爷、贺喜大爷啊!我则被侦讯此乌龙案的警察训了一番,原因是戏弄大人以及蓄意隐瞒事实。

经过一堆繁冗的手续,我和青峰终于得以走出警局的大门。而我俩都得自警局步行至车站,不得已只好暂且同行。

好啦!实际上我也为不久前的幼稚行为而略为愧疚──要是青峰留下了案底,那可不是劳动服务就能消除的污点。只是被青峰这么一折腾,我所剩余的气力已经不多,深感疲困。

好在最后妳及时良心发现。

啥?

这位同学居然不知感恩我出手相救,还以正义的一方自居吗?唉,算了!我没有纠正他不当观念的精力了。

……毕竟要是你因此去了少年感化院,某个笨蛋会很困扰的。

哈?谁?

火神大我!别说你不记得他。

……妳打哪里知道我认识火神的?

青峰瞇起眼,莫名地表示不悦,他是不想自己的**受人侵犯吧?不过他也须具备点自知之明才对嘛──青峰大辉这名号在高中篮球界中可是众所皆知的。

拜托你……别一脸我是特别去打听的样子好吗?

我赶紧向他解释清楚──包括他是引领黄濑进入篮球世界的人,以及他所属队伍的强大给予诚凛的冲击──省得他擅自认为我是他的粉丝,我才不想让自己清白的名誉扫地。

我特别强调:我可是因缘际会之下才晓得的,别误会。

喔。

青峰冷淡地应声。

咦?明明都是值得炫耀的丰功伟业,你听完后不高兴吗?就是连窃喜也感受不到。

有什么好高兴的?白痴。

……原来你是那种孤芳自赏的角色啊。

那四个字什么意思?

不懂成语这点是和火神颇为雷同,我于是给予释义:就是自命清高。

青峰望了我一眼,那眼神该说是鄙视吗?似乎又不全然是。

……没有能和我一较高下的人,打篮球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又出现了!

黄濑也曾有类似的烦恼!受不了!奇迹世代都很容易感到无聊吗?

然后我回忆起先前曾对黄濑说过的一句蠢话:好想见见那个叫青峰的人。天晓得我千百年前就会过青峰(就时间点而言还领先火神)只是始终未能得知他的姓氏罢了。

搞了半天,初次见面便搞得我彻夜失眠的黑皮少年就是青峰,其他书友正在看:。而青峰的影响力度还不仅限于此,他甚至能让不怎么运用脑袋的火神深沉思索整整两个礼拜──全是为了要变得更强!

哼哼!那我告诉你──诚凛可是还没彻底被击败喔。

又怎样?你们还是太弱了!

我假想青峰会被我的挑衅激怒,然而他却不动于心。但是……太弱?无论是那副词太或是形容词弱都极不中肯。

……你等着!将来火神会更加厉害的!

那也没用。

为什么?

因为能够打赢我的人,只有我自己!

──半分钟的静默降临。

在打了一个呵欠之后,我提醒青峰:……然后呢?我还在等你说呢!

白痴!这种话还能有下文吗!?

……所以那是座右铭?口头禅?还是……?

啊──妳这女人,有够啰嗦!

说实话,我还真无法想象眼前这黑皮的篮球究竟如何坚不可摧,对我来说他不过就是个热爱□女星的男子高中生而已,坚持还钱这一点还算是不错,但是──

他实在颇让人不快的耶。

喂……青峰大辉,所以你根本就是故意让我无话可接啰?

啊?

要不是他先说了自己对篮球没劲,我也不会不停地拿自家诚凛的篮球队自卖自夸好吗?结果他不但完全不领情,还跩个二五八万,发出那什么中二宣言!

爱耍自闭是你家的事,既然认知到了能够赢我的人,只有我自己,就老老实实地去找其他事情来做!别再那边哀叹篮球没有乐趣又缺乏对手!你有听过骄兵必败吗?啊!反正你这种天才就是令人火大!

我毫不润饰、原封不动地搬出了内心的想法……而青峰俨然想将我当场大卸八块。

呃,委婉点的说法就是……其他人都是有好好在努力的,你不如就抱持着未来会被打败的希望吧!

算啦。

毕竟他没有必要将我这过客的意见当作一回事,往后我们也不会维持友谊关系。

此时总算到了我们盼望许久的车站,我向青峰挥了挥手,说道:我先走了,青峰。

再见是不会有的,于是我吃了。

喂!

在我转过身走了若干步之后,青峰吆喝了一声,在静悄悄的街道上甚是响亮。

名字?

啊?

我说……妳的名字啦。

青峰仍待在原地,所以我俩间的距离已被拉远。妳也不想被白痴、女人地叫吧!

喔……杏里,落合杏里。

落合杏里,我可是记住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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