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105.
季明崇跟阮素刚结婚时, 公司还只是刚刚走上正轨,规模也不是很大,两人都不是讲究排场奢华的性子, 于是,新居里, 除了负责他们一日三餐的保姆以外,也没别的佣人, 保姆还是不住家的。他们婚后过得很幸福, 季明崇认真地工作打理公司, 阮素依然在体检中心上班, 当最普通的上班族, 因为季明崇的情况特殊, 平日里,他工作上的应酬也是交给别人, 好在合作伙伴也能理解。
有一次, 季明崇书房的灯泡坏了,本来他已经跟物业那边说了这件事, 物业也说了第二天会派人过来修理。可等他洗完澡出来, 在主卧室没看到阮素,便习惯性地去寻找她, 即便结婚了,他对她的依赖依旧没有减少,并不是生活上依赖她,而是心理上。
之后,他是在书房找到她的, 他看到她站在办公桌上, 正在更换灯泡。
屋子里是暗的, 他进来时,灯泡刚刚换好。
她见他进来便笑道:“你开下灯,应该好了。”
他愣了一下,还是去开了书房的灯,一瞬间,书房里灯光明亮,亮到他心里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
她背着光站着,脸上是温柔的笑容,“你不是说有重要的文件要看吗?”
其实这几年以来,在外人看来,季明崇跟寻常人没什么区别,甚至于,很多人都相信,他会回到巅峰时期,会站得更高,他也是这样想的,尽管当初她说想要的飞机海岛并非她所思所愿,但他还是拼了命的想为她买到,未尝不是想向她证明,虽然他的双腿废了,但他这个人没废,他依旧可以保护她,护她一生周全。
可是这一刻,他感到前所未有的失落。
就算跟寻常人没什么区别,可也只是看着像,很多事情,他没办法为她做。
是的,住在高档的小区里,物业都很负责,人如果有了一定的权势,很多事情都不需要自己亲自去做,比如换灯泡,比如别的事,不过是一个电话就能让人过来换好。如果他是真正的正常人的话,他绝不会为了这个小事而有消极情绪,可关键是,他不是。
“恩。”季明崇点了下头,“在卧室里看文件,的确看不进去。”
有她在的时候,他的工作效率的确呈断崖式的下跌。
阮素失笑,走到他面前来,将他搭在腿上的干毛巾拿起来,对着他的脑袋一顿揉,她靠近了他,在帮他擦头发,他也就顺势眷念的抱住了她的腰,鼻间都是她的味道。这让他失落的、隐晦的情绪得到了纾解。
灯光之下,他抱着她不肯松手,她也不觉得难受,给他擦头发的动作也温柔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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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后的第七年,好像他们之间并不存在七年之痒这个说法。在她的包容以及陪伴之下,他也越来越强大,他为她重建了一个季氏,无论他走到哪里,谁都会恭敬地称呼一声季总,他在商场上手段凌厉,回到家以后,他换下了那套正装,穿上阮素为他买的质地柔软的家居服,他又变成了那个温柔谦和的丈夫、父亲。
有很多人说,男人成功之后会有歪的心思,抛弃糟糠之妻也不夸张,可是,季明崇却是这十之八、九里的例外,时间越长,他对阮素的爱意就越是深厚,深厚到了他不会让阮素有半点担忧与质疑,就像当年他解决周云菲,不让这个人在阮素面前胡说八道一样,只要他愿意,只要他有这个心思,阮素永远都不用担心他的生活中心有除了她跟季知栀以外的女性。
是的,在他们结婚后的第三年,阮素怀孕了,生下了一个漂亮可爱的小女孩,是毛豆最最喜欢的小堂妹。
季知栀生得很好,结合了阮素跟季明崇所有的优点,谁见了都得夸一句粉雕玉琢。
现代医学发达,比起过去,即便是普通人家在生产过程中痛楚也会减少很多,更别说季家这样的人家了,可就算将阮素的痛苦减到了最低最短暂,季明崇依然怕了,他觉得,哪怕再安全,生产对于女人来说依然是鬼门关。在瞒着阮素的情况下,他去医院做了结扎,他不想要别的小孩了,本来他就不是一个喜欢孩子的大人。季知栀是例外,因为那是阮素和他的结晶。
阮素后来知道了他的阴影,也知道了他的决心,她其实对于生第二个孩子也没有太大的兴趣,三口之家就已经很圆满了。
在季知栀两岁半这年的元旦,季知栀所在的早教中心举办了一个联欢会的活动,邀请父母都参加,有时候阮素都会笑季明崇是时间管理大师,他明明工作那么忙,可他从不会缺席孩子的成长,也不会缺席她的生活。
联欢会有一个父母跟小孩做游戏的环节。
一般这种环节,季明崇是没办法跟季知栀一起参加的,都是阮素上阵。
早教中心的老师们都很有礼貌,更何况,季明崇早已经今时不同往日,即便是别的家长们见到他,也会处于客气礼貌喊一声季总,那些别的坐轮椅的人会遇到的困扰窘迫,还没人敢给季明崇受,各个都是人精,绝不会让季明崇感到半点不适。
季明崇一般都会拿着相机给妻子女儿摄像拍照。
只是今天游戏环节出了点意外,可能是阮素太心急了,又可能是季知栀偏胖,阮素在游戏时,差点扭到腰了,疼得脸都白了。
季明崇看着她疼成这样,焦急又难受。
遗憾遍布在生活的每一个角落,趁着人不注意的时候,随时冲上前来。
这只是一个很小的细节,阮素最后没出什么事,只是自我打趣道:“还是老了,以前我才不这样呢。我单手抱着知知能走好远好远的。”
准备准备出国念书的毛豆已经有一米八了,手长脚长,长得很帅,情人节时巧克力堆得书桌都放不下,“以前知知才多重,现在多重,不是我说,知知,趁哥哥出国前,这段时间你陪着哥哥出去跑步锻炼身体,不准拒绝。”
季知栀苦着脸。
季明崇看着女儿笑,好像他已经忘记了看到阮素摔倒时的心急如焚,也忘记了看着游戏环节,很多都是爸爸带着孩子时的失落。
阮素是后来才发现季明崇身上开始有伤痕的。
一开始她不知道该怎么才好,有一天晚上,她醒来,没有看到他睡在旁边,她悄悄地起身,在别的房间找了他,她站在门口,隔着那门缝看到了他正在积极地练习起身,可每次站起来,可能连两秒钟都没坚持到,他就摔倒在地,他发出闷哼声,下一秒,他又努力起身。他已经被医生下了诊断,他躺了太久太久,昏迷了太久,能够苏醒过来已经称得上是医学科技了,站起来是不可能的,无论做多少次复健,无论去多少医院拜访多少名医教授,得到的结论也是一样的。
阮素在门口看着他,最后无声地回到卧室,装作什么都不知道,即便她眼眶微红,眼泪都快掉下来了,她还是逼着自己不去管,不去看。
季明崇有时候会看以前的录像带,看以前自己健康的模样。
他会去找盛远聊天,盛远婚后也过得很幸福,盛太太生了个男孩子,取名为盛骁,比季知栀要大两岁,两个小孩子虽然只差着两岁,但盛骁还是不爱跟季知栀玩,很嫌弃这个小她两岁的妹妹。
“我现在过得很好。”季明崇说,“很幸福,也很满足。”
这些年跟阮素一起走过的路,终于带他走出了深渊。他很幸福很满足,这已经是他能想象的最好的生活。
盛远已经成了教授,他点了下头,跟季明崇认识这么多年了,好友心里是怎么想的,他都清楚,“然后呢?”
“但偶尔也会觉得遗憾。”季明崇笑。
那种偶然间冒出来的遗憾会让他沉默很久很久。他知道自己的生活已经很幸福了,有深爱的妻子,有可爱健康又懂事的孩子,还有一份在外人看来很不错的事业,但该怎么形容那种感觉呢,就像是有一天他累了,阮素让他回房午睡,他睡得很沉,醒来时已经是下午四点多了,夕阳从窗外折射进来,那一瞬间好像全世界只剩下他一个人了。
盛远拍了拍他的肩膀,“我们都懂的。”
不只是盛远懂,阮素也懂。
阮素跟盛远的太太聊天时也说起了这件事。
阮素看向天边的目光柔和,她端起花茶喝了一口,她今年已经快四十了,可因为生活精神都很富足,看起来跟二十多岁的人也没什么区别,她依然美好。
她说:“我装作不知道,是因为我感觉我拉了他拽了他好多好多次了。”
说到这里,她笑了笑。
“跟他在一起这么多年,我算是很了解他了,他想听的不是劝慰,也不是鼓励,也许他就是愿意一个人呆着,一天二十四个小时,一年三百六十五天里,他偶尔也想颓废一小段时间。”阮素轻笑。
而她作为他的爱人,是应该允许且尊重他有这样的时刻,不是吗?
夫妻就是这样了,互相尊重,彼此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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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几年后,季君霆已经二十出头了,现在季明崇跟阮素都不会随便喊他的小名了。除了很激动很生气的时候,以前小的时候,他最怕别人喊他大名,现在长大了,最怕叔叔跟婶婶喊他毛豆了。
季知栀也成了小女孩,她开始为老师布置的作文头疼。
坐在书桌前,她郑重其事地在作文本上写上作文题目——
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在季知栀看来,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就是她的妈妈阮女士了。
每天早上爸爸出门工作时,都会亲吻阮女士,下班回来后找的第一个人也是阮女士。不管是生日、纪念日还是别的节日,就是植树节,爸爸都会准备用心的礼物,阮女士收钻石珠宝收到手软,车库里的车都快停不下了!家里的车牌号也多半是跟阮女士有关,要么是生日,要么是阮女士喜欢的数字,要么是纪念日。
季知栀表示,她吃狗粮吃到饱了。
阮女士说,在这个世界上,季先生最爱的是她,她还没喜滋滋呢,就听到季先生反驳说,知知不是爱听谎话的小孩,对不对。
她:……
她知道,季先生在这个世界上最爱的人是阮女士,其次才可能是她。
季先生不管到哪里,都会跟阮女士打电话汇报情况,就算在国外出差,吃到当地好吃的东西,也会让人空运回来,让阮女士第一时间能品尝到他说的美味。
对了,季先生还是阮女士专业的吹头发老师。阮女士从来都不用自己动手吹头发,这一点她太羡慕了。
还有还有,书上说了,一个人幸不幸福,看她的表情,看她的样子就知道了。阮女士是她心目中最漂亮的人,那么……
她觉得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就是她的妈妈了。
……
季君霆从外面进来,看到妹妹正在写作业。
季知栀将作文本递给他,得意地说:“让你拜读我的大作,看吧,我写作文超好的,老师都当成范文念的。”
“让你季老师帮你检查检查。”季君霆接了过来。
季知栀:“你是季老师,那我就是季教授!”
季君霆看着妹妹写的这篇作文,“一般一般,世界第三。”
“!”季知栀将自己的作文本抢了过来,“你写得特别好!”
“那我就写给你看看。”季君霆说,“明天交稿,等着拜读旷世名作吧你。”
晚上,季君霆坐在书桌前,他觉得自己还是有点幼稚,都二十多的人了,怎么还跟妹妹较真,这会儿还写小学作文?
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他不觉得是阮女士,他觉得是季先生才对。
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是他的叔叔。
他还记得,叔叔才醒来的那一年里,是阮女士不辞辛苦的照顾他,推着他出去晒太阳,那时候他就跟在他们后面,他听阮女士说,叔叔是天才,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
其实他一直没说,叔叔跟他想象中不太一样,他很小的时候,看着躺在床上昏迷的叔叔,问奶奶,叔叔是什么样的人呢。
在奶奶的描述中,叔叔聪明能干,为人赤诚,就像动画片里的英雄一样,他期待了很久,叔叔醒来后,他失望了很长时间,叔叔根本不是英雄,后来,婶婶跟他说,就像他爱的武侠片里一样,很多盖世大侠都会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一蹶不振,他们泯然于众人,不再那样辉煌,好像成了最最普通的人。
可是,即便最后盖世大侠没有重新站起来,他也是英雄,英雄也会累,也想休息一下呢。
他一直觉得,如果没有婶婶,如果没有婶婶这么多年的陪伴与包容,叔叔会从盖世大侠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反派,叔叔跟婶婶订婚前,叔叔就有这样的征兆了,可是婶婶的不离开,婶婶的回来,婶婶的那一句“我也离不开他”,将叔叔拽了回来。
这样说起来的话,世界上最幸福的人难道不是叔叔吗?
无论叔叔这个奶奶口中的英雄有没有重新站起来,他身旁都有一个人坚定不移的陪着他,扶着他。
……
两篇作文阮女士最后机缘巧合之下都看了。
她写下了这样的评语——
被爱的人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就像季先生遇到了阮女士,阮女士遇到了季先生,于是,他们都变成了最幸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