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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第64章 冤亲债主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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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冤亲债主 下

傻妞生下孩子后, 似乎被激发出了做母亲的本性。

她虽然可能不知道身为一个合格的母亲应该要做什么,但是本能地护住自己的宝宝,让他远离危险,尤其是来自男人的危险, 是女人刻在骨头里的本能。

只要两个男人试图靠近她和孩子, 她就会朝他们乱喊乱抓。

怕傻妞的喊叫引来自己村里的人, 丁老爷和郭员外也就不敢轻易走近土地庙了。

因为生孩子的时候得到过这个胖老妈妈的帮助, 傻妞觉得她应该是个“好人”,只允许她走进土地庙来,探望她和孩子。

于是胖妈妈干脆被郭老爷派来伺候傻妞,帮她调理月子,教她如何喂养孩子。帮着傻妞,把孩子养到了五六岁大。

她虽然是郭家的下人,不过丁老爷也会时不时地塞点钱和布料给她,一来是谢谢她照顾那对母子,二来也为了堵住她的嘴。

这种事情, 被任何一个外人知道, 都是惊天动地的丑闻。

他们两个都是歙县当地大家族的掌门人, 乡里数得上号的人物。绝不能被人知晓他们同时和一个傻女发-生-关-系, 还生了一个不明不白的傻儿子。

这胖妈妈得了郭老爷的月钱, 又拿了丁老爷的好处,吃着两头的便宜, 心里却很是看不起这对母子。

对着傻妞叫“傻姐”, 对着孩子叫“小野种”,横竖她们母子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于是这两个老爷也就跟着她, 对着这个可怜的孩子“小野种”、“小野种”的叫了起来——横竖他也没有个正经名字。

等孩子稍微长大了些, 两个老爷在一起看着“小野种”的脸, 觉得他既不像姓丁的,又不像姓郭的。

非但相貌十足十地像傻妞,就连脑子也跟他娘一模一样——都五、六岁大了还不会叫人,只会痴痴呆呆的傻笑。

每天跟一只野猴子一样在山里乱窜,动辄用喉咙发出恐怖的叫声,而且力大无比,活脱脱就是一个野人加小傻子。

这两个老爷本来还存着点私心,想着孩子若是长得像自己,就将他带回家去,随便找个族里人认下,也算是归了宗了。

但是在知道他也是个傻子后,无论他身上流着谁的血,两个男人是一点兴趣都没有了。

渐渐的,郭老爷先是将胖妈妈调了回去。然后一点点地减少了来看他们母子的次数。

原本每个月送两回的米粮,改成了一个月一回,最后干脆成了两三个月一回。

这两人都以为对方会继续给傻妞母子送粮,少了自己一份应该没有太大的关系。

不过好在“小野种”大了些后,就会自己去山里河里找吃的,并且拿回来供养傻妞。

偶然,这两个老爷当中的谁起了色心,还跟过去一样拿着吃的和衣服来逗弄傻妞。

“小野种”不懂这里头的意思,听动静以为有人欺负他娘。不管里面在干什么,拿起庙里的烧火棍,对着男人就打过来。得两个人连裤子都来不及穿,直接跑出庙去。

渐渐地,两个男人彻底不来了。

他们也是过了很久,才知道傻妞早就死了。那个庙里只剩下了“小野种”一个人在里头居住。

至于傻妞的尸首被傻儿子埋在了哪里,那真的只有天知道。

这“小野种”这辈子几乎没有接触过什么人类,比他娘更加怕生人。

白天呆在山上,饿了摘果子吃,渴了就在河里喝水,土地庙就是睡觉的地方。

每逢初一十五,或者远远看到有人来上香,他就远远地跑开,等人走了再回来。

这么多年,愣是没人发现这“看庙”的回回都不见人,是多么奇怪的事情。

就这样,“小野种”天生天养地活到了二十多,长成了大小伙子。他几乎不会说人话,只记得小时候傻妞教的那几个简单的词汇。

一年四季,除了冬天实在冻得受不住,会去山下人家“摸”两件披挂在身上,几乎都是光着的,跟野人也没有什么区别。

在他短暂的一生中,只接触过这么几个人:“娘”是“好人”,“两个老爷”是“恶人”,”胖婆婆”经常打骂他。

除此之外,就是一片空白了。

听完了焦氏女的叙述和胖嫂的补充,整个衙门都陷入了沉默。

这样的案子,饶是见多识广的知县知府,乃至杨休羡等一干锦衣卫的力士校尉们,都不曾听说过。

刘铁齿更是一脸的目瞪口呆,他跑了一辈子江湖,还是第一次听到这样龌龊恶心的案子。

诱骗痴女,抛弃幼子,违背天伦,不讲廉耻,简直禽兽不如!

高会气得憋红了一张脸,双手紧紧地握着拳头。只听到“咯啦”一声,他身下的青石板砖居然被他一怒之下,踩出了一个大窟窿。

这一脚要是踏在人身上,也不知道要断掉几根骨头。

跟高会一样,杨休羡也是今天第一回听说这个故事。

他本来心肠就比常人来的冷一些,即便如此,也听得胸口重重地起伏了好几下,咬紧了一口牙齿。

“老爷……老身只是一个下人。老爷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而已。他们做下丧尽天良的事情,和老身无关啊。”

胖妈妈跪在地上,哭天抹泪地说道,“太太在的时候,几次问我之前那几年做什么去了。是不是老爷在外头养了小的,派我去伺候了。我是一点都不敢透露傻妞的事情,只说是我乡下的外甥女生了孩子,让我去帮忙。等到孩子大了,我才回郭家做事的……”

“后来太太没了,家里的事情都是小奶奶做主。那我跟不敢对小奶奶说她公公的不是啊。”

胖妈妈说着,害怕地看了一眼面如沉水的焦氏,哆哆嗦嗦地说道,“后来小奶奶也……也‘没’了。我实在是憋不下去了,每回去祠堂给太太上香的时候,趁着左右无人才敢对着她的牌位忏悔一番。但是,但是我想不到……”

谁能想到呢,明明“死”了不能再“死”的少奶奶,她居然活着,还听到了自己说的话。

难道真的是老天有眼,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么?

“两位老爷,这焦氏女和这胖嫂说的,可都是真的么?你们二人骗-奸=痴呆女子,教她生下孩子后又遗弃了她们母子,是也不是?”

邱子晋重重地拍了一下惊堂木,厉声叱问道。

“这,这……”

“我……”

如果说,在焦氏转述她在祠堂里偷听到的一切的时候,这两位老爷还觉得可以可以反驳一下,说这焦氏身份不明不白,证词也不足为信。

但是这胖嫂可是郭家的老仆人了,二十多年前,她曾经离开郭家五六年,之后又转回来伺候的事情,家里也有不少老仆人知道。

到时候只要官府的人随便找人问一问就能对的上……

“邱大人,这骗=奸=痴女,按照《大明律》应该是判个什么罪来的?”

万达也是气的不行,着急想要知道这两个人-渣的下场,干脆不看他们,直接去问邱子晋。

“按照《大明律》的《犯奸》一科,骗-奸-幼-女,痴女者,同强论——按律当绞!”

邱子晋干脆利落地答道。

“遗弃子女呢?”

万达追问。

“徒二年。”

“那就是了,正所谓——从重从严,反正都绞了,流放不流放的也就无所谓了。”

万达冷笑地看着下面,“是不是啊,两位?”

这是万达来到大明朝之后,第一次真的动了杀人的念头。

虽然之前的户部侍郎屯银案,白莲教的案子也是万分可恶,但是万达从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到愤怒。

他身为一个从二十一世纪来的人,一个接受了文明教育的人,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居然有人会对先天有智力障碍的弱女子做出这样的事情。

他们把人当做什么了?他们把女人又当做了什么?

口口声声的“贞洁”,念兹在兹的“声誉”,什么士绅大族,什么乡贤耆老,都**的是放屁!

一个个的表面穿金戴银,人模人样,其实里头都是脏的,烂的,臭的!是比鱼摊上发了臭的烂鱼肠更加不如的猪狗畜生们!

“我……我不服。”

郭员外趴在地上,咬了咬牙,终于想到了什么似得,抬起头,指着丁老爷说道,“要说‘骗-奸’,也是这个姓丁的骗。傻妞是我买来的,她娘跟我签了卖身文书的。算起来,她是我郭家的丫头。老爷睡了丫头,能算骗=奸么?”

万达当下一愣。

他倒是真的忘记还有这点了。

“你,你说什么呢?你可不要血口喷人!”

眼看要死了,这丁老爷也开始反抗了,“谁能证明我骗了傻妞?胖嫂么?还是这个小野种?有本事,你叫傻妞自己来跟我对质啊。这里头……这里头从头到尾,就没有我的事儿!傻妞是你的外室,你养在庙里的,跟我八竿子打不着边。”

左右胖婶只能算个人证,而且她是在傻妞生产的时候才被叫过去的。

之前的一切,都是她自己根据这么多年观察到的蛛丝马迹一点点串起来的线索。

严格说来,傻妞到底有没有跟丁老爷好,那还真的是只有傻妞自己知道……或者她自己都不知道,什么算“好”,什么算“不好”。

“你,你要是跟傻妞没有关系,你给她送吃的喝的做什么,还不是心虚么?”

郭员外当下翻脸。

“我心善啊……我看她一个人孤女住在庙里可怜兮兮的。那个庙好歹也是盖在我家祖坟上的。我行善,给我祖宗积德,说起来,还算是件好事呢。”

丁老爷还真是不辜负“姜是老的辣”那句话,三言两语的,居然把骗=

第64章 冤亲债主 下

奸的绞刑之罪,推脱成了“行善积德”了。

万达听了,气的简直就是一佛出世而佛升天。

要不是邱子晋一直拉着他的袖子,他都差点跳下去,当场给这老头子一顿连环巴掌,打死这个臭不要脸的了。

因为只有“半个”人证,连个物证都没有,这本来以为铁板钉钉的案子,居然成了郭员外“老爷和丫鬟之间不可不说的故事”,以及丁老爷“行善积德救助孤女”的大好事了。

“谁说没有‘物证’?”

就在此时,杨休羡突然发声。

“他就是‘物证’。”

他伸手,指着正趴在地上数蚂蚁玩的“小野种”。

“滴血验亲吧。”

两个老爷当庭愣住。

很简单的,这是个一半一半的概率游戏,无非看谁是小傻子的爹。

根据滴血验亲的结果,来决定接下来的判罚。

如果是郭老爷的血和“小野种”的相融。那就不算骗=奸,只算遗弃罪,结果是郭老爷是被流放两年。

如果是丁老爷的血和“小野种”的融合,那就是实打实的骗=奸,丁老爷被绞死。

万达心想先不说这这“滴血认亲”的方法究竟科学不科学吧。

说到底,这是个心理游戏。

只要他们两人中的一个人和小傻子的血融合,那么另外一个肯定打死都不会再滴血,那么先做的那个一定会吃官司。

反之,如果第一个人的血和小傻子不融合,也就间接证明了另外一个就是小傻子的爹。

因为傻妞除了他们两个,不会有别的男人。

只要有人滴血,其中一个必然会死——别说什么流放两年不至于死掉,这回邱子晋和万达一样,都是动了杀心了。

戏文里,许仙从杭州被流放到苏州叫做“流放”,把人从鱼米之乡的江南流放到大漠关外,岭南乃至琼州也叫做“流放”。到时候是死在路上,还是死在目的地,那就是看运气了。

何况以锦衣卫的手段,真的要在路上弄死个把人又不算什么难事。

左右都是死路一条,这做法太“诛心”了吧。

万达想通了之后,偷偷地朝着杨休羡眨了眨眼睛。

为你点赞!

半文盲万达能够推理出的事情,两个人精老爷自然也想到了。

之前他们因为争夺土地庙的事情,把办事认真的邱子晋给弄去了南京求证。

两家人还觉得这个年轻的巡按大人是个嘴上无毛,不通人情,只会死读书,纸上办案的书呆子,觉得可以拿捏拿捏。

却忘记了,这巡按大人办事循规蹈矩不错。

但是他身边跟着的,可是杀人不眨眼,做事从来都阴狠毒辣的锦衣卫万大人啊!

这万镇抚所过之处,有人能够活下来么?

没有的事儿!

“不,不……”

眼看真的走上来了一个锦衣卫,一手里拿着半碗清水,一手拿着一把小刀子,两个老爷都怕的浑身乱抖。

那拿刀子的锦衣卫走到丁老爷身边,不由分说地对着他的胳膊划了一下,鲜血滴入碗底,形成一个血团。

当他走到“小野种”身边的时候,他倒是犹豫了一下。

“我来吧。”

焦氏拿着刀子,拍了拍“小野种”的肩膀,他不明所以地转过头,看到焦氏对他伸手,就乖乖地伸出了胳膊。

焦氏眼疾手快地用小刀子在他右手臂胳膊上拉了一刀,然后将刀子交还给了锦衣卫,又从怀里掏出一块方布,在“小野种”叫痛之前,将伤口包扎好了。

“小野种”看了看自己新绑好的右手胳膊,又看了看昨天夜里绑上的左右胳膊。接着像只小公鸡似得扑棱了两下胳膊,嘿嘿笑了笑,说了句“好看”,继续趴回去数蚂蚁了。

“这就是‘好看’?”

万达居然觉得自己刚才被傻子夸,也不是什么开心的事情了。

锦衣卫将滴入了两人鲜血的水碗小心翼翼地放在邱子晋和万达面前的案几上,抱拳退了下去。

万达,邱子晋,还有一边的知府,乃至杨休羡都忍不住把脑袋凑了过来。

“快,快点,快点啊……”

眼看两团血水渐渐靠近,万达瞪大眼睛,嘴里不断念叨着。

明明就弹指一瞬的事情,真的等起来,还是让人心痒难耐。

地下跪着的人也纷纷抬起头,屏息凝神地望着眼前的一幕。

终于,两个血团渐渐地靠近,像是在相互试探似得,先是有两个小血珠遇到了一起。

接着,就是两团大血珠相碰撞了……

“小野种”的血,和丁老爷的血珠,最终融成了一团,整碗血水交杂在了一起。

“你就是他爹!你骗奸了傻妞!”

万达一拍桌子,冲着丁老爷喝道。

他虽然心里隐隐知道这法子应该不怎么科学,这结果也谈不上板上钉钉——

但是管他呢!现在的主要目的是弄死他们!

丁老爷完没有想到时隔那么多年,终于“弄清”了这孩子的身世,还是在这样的情况下。

不过这会子也不讲究什么“认祖归宗”“父慈子孝”了,证明“小野种”是他的儿子,就意味这他要被判绞死了……

他失魂落魄地跪在地上,半天都没有喘一口气。

而且,眼前的这位“青天老爷”和锦衣卫老爷,还是他自己派人拿了状子,去码头告状接来的。

真是的自作自受,是报应啊!

“丁老爷,恭喜啊。你们丁家‘添丁进口’了,你白得了那么大的一个儿子。”

万达皮笑肉不笑地对着丁老爷拱了拱手,让人将他拖到一边等待结案。

又转过身,指了指受到惊吓,还没有回过神的郭员外。

“小邱啊,想想,把这个人给流放到哪里去比较好。我听说建州女真那里附近很不错,白山黑水的,酸菜好吃的很。”

“小人,小人愿意赎铜抵罪!”

郭员外突然想到了这关键,放声讨饶。

万达眉头一皱,终于想起来大明朝还有这一招呢。

流放两年这种轻罪,完全可以花钱免灾。

“你说赎铜就赎铜!老子不给你赎!”

他气的狂拍桌子,然后转身对邱子晋说道,“小邱,你可千万别听他的。这种狗东西有的是钱。要是不管什么罪,都能花钱了事,这世上还要律法做什么?”

邱子晋拍了拍万达的手背,示意他稍安勿躁。

“急什么?总不过才第一个案子而已。这郭老爷身上的罪,可不止这一重呢。”

万达听了,低下头看着依然跪在下面的焦氏女,顿时恍然大悟。

是啊,自作孽,不可活。

这郭家犯下的事情多的很呢,一条弄不死他,这后面还有呢。

“罗县令。你身为县令,应该有清查核对黄册的指责吧。你歙县地界上有多少子民,你这个做县令的一点都不清楚……”

邱子晋转过头来,接着拿罗县令开刀。

“大,大人。这个小野……我是说,这个小丁公子的事情,那都是发生在二十多年的旧案了。要说责任,下官也是有责任的。不过之前的几任县太爷们也没有发现不是么?”

罗德这个人做官不怎么样,脑子倒是转的挺快。这么一会儿就把“小野种”叫成了“丁公子”了,把跪在一旁的丁老爷气得顿时血气上涌。

要说这治下有人口被瞒报,说大可大,说小可小。

轻则就是个失察之罪。重的话,那就是影射人口,帮助逃役的大事了。好在这是个陈年旧案,他还有借口推脱。

“好,这个是陈年往事了,那么这个呢?”

邱子晋指着正跪在堂下的焦氏女问道,“这个焦氏‘死’的时候,不就是你罗县令任上的事情么?郭家那么大的家族,死了一个少奶奶,她究竟是怎么死的,是真的死了,还是假的死了,你都不知道么?”

“我,我……”

罗德百口莫辩。

这焦氏女十六岁嫁进郭家后,十七岁死了婆婆,二十岁死了丈夫。她小小年纪就做了寡妇,家里也曾经想要将她接回去,另做婚配。

但是焦氏女执意要为丈夫守节,不愿意跟着前来接她的兄长离开,焦家人也没有办法,只好由得她去。

焦氏女也因为此事在歙县渐渐有了名声,人家都那她比作第二个丁家老太太。

有人赞许她是一女不事二夫的贞洁烈女。也有人等着看好戏,想看她能守到什么时候,能不能像丁老太一样守一辈子。

要知道,这立志守贞的女子,要是半路改嫁,可是天大的笑话。

结果两年前,焦氏女突然上吊自杀殉节,把全县的人都吓了一跳。

有人说她是真贞洁,也有人说她可能觉得自己青春年少,与其守一辈子寡,还不如早早解脱,求个来世。

反正无论如何,焦氏女自杀的事情,是全县上下都认可的。所以之后她公公为她上书请朝廷下旨旌表,县里的人也觉得她是实至名归的。

谁能想到她压根就没死呢?

“你都不知道她怎么‘死’的,你又凭什么为她请了旌表?”

邱子晋指着罗县令斥责道,“就凭郭家的一面之词么?你们难道连查证都不查证一下么?”

“这……只有凶杀大案才会请仵作。而且她又是个大家族的少奶奶,不敢玷污尸体啊……”

罗县令自知理亏,不过还是争辩了两句。

“大人,当时民女是真的‘死’了。”

就在此时,焦氏女对着邱子晋重重地磕了两个头。

第64章 冤亲债主 下

“这事儿不能全怪罗县令,真的要说谁有罪……”

她转过身,指着郭员外,又指了指跪在地上的胖婶,冷冷地笑了笑。

“就是他们两个‘杀’的我。”

“什么?杀?你是被人杀害的?你不是自杀殉节?”

知府大人趴在桌子上紧张地问道。

要知道请朝廷旌表可不是县令这一级能做的事情,而是从县一级申请到州府,然后再由州府核实无误后,申报给礼部。

没有朝廷批准,民间是不可以私自树立牌坊的。

等待礼部批复后,当地才能竖起牌坊。代表朝廷认可的“御制”或者“敕造”的字样,将会镌刻在牌坊上,作为对节妇义士的表彰。。

这焦氏若不是自杀,而是被他杀,那这就是一起凶杀案。

别说请旌表了,人命大案被糊弄成了节妇自杀,丧事报成了喜事,这是整个徽州府从上到下都要吃挂落被连带的大事儿啊。

“看什么呢?你也下去跪着吧。”

万达狞笑。

这个徽州府的官可能太好当了。从上到下都是一般的糊涂,老爷们由着这些士绅大家们糊弄,不管底层百姓的“死活”。

若不是这次他们来到此处查案,这焦氏女还不知道要“死”到什么时候。

“大人,民妇焦氏,要状告我的公公郭员外。在我婆婆和丈夫死后,他就多次企图对民妇不轨。这个胖嫂就是他的帮凶。”

邱子晋和万达听了俱是一惊。

昨天这焦氏只说自己是被逼死,并没有说出其中细节。

没想到这里居然还有公公联合下人,企图扒灰媳妇的内情在。

一个企图对儿媳不轨的公公,居然还敢在逼死儿媳妇后,给她请旌表,来光耀自己的门楣?

这不是打地方官府的脸面,打礼部的脸面,打朝廷的脸面,还能是什么?

“给我打!”

万达怒火攻心,抓起一把签子,噼里啪啦地扔在了地上。

“这个胖嫂,那个知府,统统给我打!重重的打!”

我们锦衣卫今天就是不讲道理了,怎么样?

你们一个都别想跑。

————————————————

一顿重刑之后,地上跪着的人,除了焦氏,刘铁齿,小野种和焦氏的丫头,就没有一个囫囵人了。

满地都是绽开的鲜血,锦衣卫们几乎把歙县的大堂,变成了北镇抚司的诏狱。

一群人趴的趴,跪的跪,都在哀叫不止。

照理说像是知府这样级别的官,邱子晋是没有办法对他轻易用刑的。但是锦衣卫可没有这种顾忌。

莫说你一个知州,就算是朝廷之上的阁老们,锦衣卫得了皇命,打了就打了,还看谁的脸色不成?

万达他如今没有驾帖在身,全部依仗的,不过就是皇帝姐夫的宠爱,和那一句“便宜行事”罢了。

哪怕回京之后要吃挂落,被朝臣们参本子,他都不怕。

了不起回山东老家开酒楼去。只是今天这口恶气,他一定要替焦氏出!

根据焦氏所言,她自从嫁入郭家,这个公公看他的眼神就很是不对劲。但那时候好歹有婆婆在。婆婆治家严谨,不但不允许自己的丈夫纳妾,和家里的丫头勾搭,连带儿子也一视同仁。

因此焦氏刚嫁进来的那一年,日子过的还算不错。

一年之后,婆婆身故,她就觉得公公看她的眼神越发放肆起来。

她也不是没有跟丈夫提过这事儿,但是郭公子觉得这个压根就是无稽之谈。他父母恩爱,相敬如宾的事情是全县皆知的。还觉得是妻子想多了。

焦氏欲诉无门,身边也没有值得相信的人,只有一个小丫头翠翠可以诉苦。

翠翠就是堂下跪着的丫头,她是焦氏从娘家带来的丫头,年纪虽小,却是衷心耿耿。

这郭员外可能看出了点什么,从那之后,开始对儿媳妇避嫌,总算也相安无事。

天有不测风云,焦氏的小丈夫在陪她过了四年幸福的日子后,突然生了重病,撒手人寰。

焦氏深爱丈夫,不愿改嫁,立志守节,将要接她回娘家的兄长劝了回去。

本以为以隔壁丁家庄的老太太为榜样,自己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就能守着丈夫的牌位过一辈子。但是焦氏哪里知道,她的公公压根没有打算放过自己。

妻子和儿子都死了,家里的老太太更是早就没了,整个郭家没有了能够管束郭员外的人。

他在报复性地连续纳了好几房妾室后,转了个圈,还是将眼光放在了年轻新寡的儿媳妇身上。

某天晚上,他趁夜摸进了儿媳的闺房。却没想到,这焦氏压根就没有对他放下过一天的防备。每个晚上都和丫头翠翠同床共寝,防的就是他这个老色胚。

郭员外第一次没得手,过了段时间,又心生一计——调虎离山。

他趁着家里要准备祭祀,让胖嫂将翠翠支使到厨房帮忙,又故意暂时遣散了后院的家仆,竟是要强行对儿媳不轨。

“那一天,他闯入我的房间,想要侮辱我。”

焦氏指着郭员外,双眼充满了恨意,“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差点就被他得手。”

“那你是如何逃过一劫?”

邱子晋紧张地问道。

“民女曾经听人说,福建泉州一带的女子,为了防止自己失贞于倭寇和海盗,会在头上戴‘烈女簪’。于是请人按照当地的样式,给我打造了一个。说是‘烈女簪’,其实就是一把簪刀,可以用来防身。必要的时候……自杀。”

焦氏说着,从松松挽着的发髻上,拔下一把银色的簪子。

高会走上前,将簪子收下,转身递到邱子晋和万达面前。

众人定睛一看——好一把“烈女簪”,这簪子的前头和普通的发簪没有不同,乍一看以为只是一把素簪子而已

。但是到了插-进头发的那一部分,却被做成了三角锥形。这东西若是扎进身体里,那绝对是一个血窟窿。

“民女就是用这把簪子,扎进了我公公郭员外的肩膀上。大人不信,可以脱了他的衣服,当庭验证!”

不等郭员外狡辩,两个站在他身后的锦衣卫,一左一右将他身上的衣服扒了下来。

果然在他的左边肩膀上,看到一个红色的肉疤。

这肉疤很小,粗一看还以为是一颗肉瘤肉质,所以刚才杨休羡他作弄了郭员外半天,居然一点都没有发现这老头身上有伤口。

“我当时虽然逃过一劫,暂时抱住了贞操。但是这偌大的郭家,到处都是公公的人。他若真的要逼迫我,我怎么能够回回都得以逃脱呢?”

焦氏女痛苦地闭上眼睛,美丽的眼睛里布满了泪水。

“我当时……万念俱灰,只求一死。至少死了之后,还能去天上和官人相遇。”

所以后来,才有了“节妇”焦氏,在后花园上吊自杀的举动。

当时整个郭家都因为少奶奶的死乱作一团,而郭老爷当时受了伤,又不敢让人知道,郭家人于是草草收敛了焦氏,将她停尸在祠堂里。

他们万没有想到,当时焦氏只是憋了一口气晕了过去,并不是真的死透了。

郭老爷心虚,压根不敢去看儿媳的“尸身”,胖嫂更是心中有愧。为焦氏收敛尸身的只有她的丫头翠翠。

翠翠将她小姐身前最喜欢的象牙宝石梳子放进她的手掌中,又将她近年来经常插戴的簪子首饰都给她佩戴上。

因为焦氏是盛夏的时候“死”的,怕化了尸身,尸体放在祠堂三天,就被匆匆下葬。

待送葬的队伍离开后,已经被钉在棺材板里,并且埋放了墓地中的焦氏终于幽幽醒来。

迎接她的,是一片漆黑冰冷的棺材内部。

她挣扎着大声呼救,用胳膊肘去顶,用指甲去抠去挠棺材板,想要告诉外头的人,她没死,她还活着,这里有个活人啊!

焦氏也不知道自己挣扎了多久,只是感觉呼吸越来越困难,狭小的空间里本来就没有多少剩余的空气。在她之前剧烈的运动和呼喊下,现在更是所剩无几。

就在焦氏绝望的时候,她听到了棺材上传来了“哒哒”的敲打声。

外面有人!

“‘小野’他虽然是以山上的野果为生,不过偶然也会到山下来打牙祭……”

焦氏感激地看着被她称为“小野”的傻子。

“他会经常去各家的坟地上偷吃祭品。尤其是清明和冬至,还有过年前后,家家户户都会上坟。离开的时候,他们并不会将这些果子和菜肴全部带走。于是这些都进了小野的肚子。”

“小野种”看到焦氏笑了,也跟着嘿嘿一笑。

“除了固定的几个节日,小野发现跟在送葬的队伍后头也有东西可以吃……那天,他就是在外头吃‘我的贡品’的时候,听到我的呼救声。”

杨休羡看了看傻子那跟铲子一样宽大的手掌,心想恐怕也只有这种天赋异禀的人,才能徒手挖棺材了……

“奴家见了小野,还以为自己是见了鬼……不过后来我才知道,小野是个好孩子,是他救了我。他把我带回土地庙里,给我东西吃,给我水喝。是他救下了我,他是我的救命恩人。”

焦氏说着,对着“小野种”满怀深情地跪拜了下去。

“小野种”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也学着她,对着地板哐哐磕头。焦氏磕一个,他就要磕三个,似乎是在比赛似得,让万达看得苦笑不得。

“这个小野……小野他那么惧怕人,却阴差阳错救下了你。可见老天爷是不瞎的,你们都是这两个禽兽老爷的受害者。这是老天有眼,留下你们二人的性命呐!”

万达感慨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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