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42、第 42 章
42、第 42 章
("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
第42章你觉得我人怎么样
当晚冬麦竟然有些睡不着,
迫不及待想试试那几道菜,只是怎么也得等第二天,第二天,
谢红妮过来公婆这里牵驴,听胡金凤说起这事,
也是一惊:“一百块钱,那咱可得好好干!”
她自然是意外,
一百块,如果按照之前说好的,那能有三十块进入大家伙的账上,
可真是占大便宜了,当即张罗着说:“冬麦,
你想做什么菜,
需要买什么,嫂给你买去!”
胡金凤听了这话,
心里明白谢红妮的心思,
不过也没点破,
这事上,
她有些心疼自己闺女,
不过想想,冬麦如今离婚住娘家,还不被两个嫂子嫌弃,也是因为这个,只能认了。
要知道,
一般闺女离婚回娘家,估计没几天哥嫂那里就得催着相亲了。
冬麦笑着说:“嫂,我来吧,
咱公家账上还有钱,就用这个买去,到时候做好了,咱一家子都来尝尝我手艺,帮我评判评判。”
大家自然是没意见,于是吃过早饭,江树理亲自带着冬麦,去买了做饭所用的食材,冬麦便按照书上的菜谱开始做,先做的是红煨肉,把上等五花肉切成片,片要方方正正,江树理这辈子最讲究这个,说是肉要切正了才是,那是早些年的讲究,认为现在的人都不讲究这个了,这是传统丢了,之后便把酱油,切好的肉块,还有一汤匙的盐花放到锅里,也不用加水,就这么大火烧开,之后再用小火慢慢地煨,等到汤汁收干了就是。
这道菜看起来简单,但其实并不容易,先说用料,到底是用红油还是酱料,或者说干脆用酒烧,不同的料煨出来自然不一样,至于其它讲究就更多了。
“咱们无论哪种烧法,都得是这种自然红,咱叫它琥珀红,这个不能用糖炒,用糖炒就不好吃了,不懂的才用糖呢。”江树理手里拎着大勺子,指导冬麦:“起锅是要看火候的,起早了这肉就是黄的,起晚了就是紫的,只有正当好才是红的,红得透亮,那才好看,这锅盖不能常起,不然油就跑了,跑到了汤里,肉就不好吃了。”
冬麦家往常哪里吃过红烧肉,没做过,现在少不得认真听着自己爹讲。
“咱们这个方子做出来,这方方正正的肉不见棱锋,一到嘴里,那瘦肉都能化开,那才叫好吃,这里面关键是这烧火的火候,也是讲究,你现在烧的这火正正好,再旺就不行了,要不咱有句话叫做紧火粥慢火肉呢。”
冬麦仔细听着,她发现书里的那菜谱虽然好,但那都是死的,这里面边边角角都是学问,还是得听爹给自己掰开了讲。
等到五个菜终于做好了,冬麦邀了哥嫂都一起来吃,五道菜一上桌,所有的人眼睛都亮了,满满更是迫不及待,嚷嚷着:“慢慢要吃肉,要吃肉!”
小孩子软糯糯的声音逗得大家笑起来,谢红妮打了一下满满的手:“嚷嚷啥,少不了你吃的。”
冬麦笑着亲自夹了一块红煨肉给满满:“满满尝尝姑姑的手艺怎么样?”
胡金凤招呼大家:“大家都尝尝,吃吧!”
于是一起开动,吃得惊叹不已,哪还有不夸的,江春耕细品了一番,最后盖棺定论:“咱这菜,别说是路家村,就是去了陵城,去了首都,那都是争着吃的好菜,我就不信天底下还能有比这个更好吃的!”
他说得冬麦忍不住笑起来:“哥,你这牛吹大了。”
江春耕很认真:“这不是吹牛,咱这菜,就是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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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时候,江树理又给冬麦捋了一遍,让冬麦把剩下的食材再做一遍,冬麦本就是有些天分,她自己做了一遍,味道并不比江树理帮着的时候差,如此,江树理也就放心了。
冬麦笑着说:“爹,其实你应该出马,你出马,还有我什么事!”
江树理却道:“闺女,爹给你说真心话,之前你说做鱼汤面买卖,我犹豫着也没怎么用心做,不是这买卖不行,而是爹真怕了。”
冬麦诧异:“啊?”
江树理摇头叹:“我给咱们自家人做做还行,但一想到我给别人做,做了菜挣钱,我这脑子里就嗡嗡嗡地响,我就想起过去那会子。”
冬麦一下子便明白了,那都是过去的事,因为江树理厨艺好,想着靠这个挣点小钱,结果被人家抓住,那个时候事情闹得挺大。
她便笑着说:“爹,你不用叹气,我继承了你的手艺,你就看着我把咱□□家的名头发扬光大吧!”
江树理听这话也笑了:“闺女,你比我有出息。”
冬麦确实是跃跃欲试的,她也有些信心,当晚她早早睡了,第二天起来后,将那几个菜扣在瓷碗中,然后用布裹好了,放在兜子里,之后就骑着车子往村外跑,谁知道刚一出村,就碰上了孙红霞。
孙红霞有些尴尬地看了眼冬麦。
冬麦只当没看到。
上一次她见到孙红霞,还是那次林荣棠指责自己,孙红霞是和林荣棠在一起的,冬麦现在看到孙红霞就想起那件事。
她希望不要看到孙红霞了。
可也是没办法,从东郭西郭村出来,只有这么一条土路,这条土路通往那边的大道,无论去松山村还是去路家村,都得走那条大道。
孙红霞意识到冬麦和她同路,更加尴尬了,她咳了声,主动上前搭话:“你这是去哪里啊?”
冬麦没搭理。
孙红霞无奈:“上次,其实我劝了荣棠,但他不听,我也没办法,你说荣棠这人真是的,他就是说话太难听了。”
冬麦听得好笑,看了她一眼:“那还得谢谢你了!”
孙红霞:“谢倒是不至于,我以后也会多劝劝他,让他别乱说,你和他离婚了,没关系了,各过各的,犯不着牵扯什么,你说是吧?”
冬麦这才明白孙红霞意思,敢情是怕自己继续牵扯林荣棠。
也是好笑了,林荣棠在她那里是宝贝,在自己这里,就是一坨牛粪了。
不过她没多说,孙红霞汲汲营营想嫁给林荣棠,那就嫁去,随她,到时候她就凭着能耐去和王秀菊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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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算走过了那段路,和孙红霞分开了,冬麦松了口气,她估计孙红霞也松了口气。
这个时候入了春,天气暖和多了,骑车子多了就有些汗,冬麦擦了擦汗,奋力往前骑,她想赶紧见到路奎军两口子,和他们演示下自己的那五道菜。
好不容易到了路家村,便见村头停着两辆拖拉机,拖拉机旁边堆着一些毛渣子,她特意多看了一眼。听说自从路奎军搞羊绒发了财,他就带着村里人也搞,大家也跟着喝汤,从这毛渣子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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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搞羊绒的真不少,一进村就能感觉到了。
骑进村,恰好看到几个小孩,她就打听路奎军家,结果其中一个黑不溜丢的小孩拍着胸脯自告奋勇:“跟我走!”
几个小孩子撒欢一样前面跑,冬麦跟后头,不一会就到了。
路奎军家修了高墙大院,安装了两个人高的大红铁门,铁门上还修了门楼,这一看就是富裕人家,和普通人家不同。
小孩子们叫嚷着,门打开了,牛金柳见是她,热情地把她让进去,冬麦便把手里做好的菜拿给她:“嫂,你试试,看看合适不。”
牛金柳随手接过来,打发一个小丫头:“红儿,拿去热热,热好了叫我。”
一时招呼着冬麦:“老路刚才过去看羊绒了,你先进来,喝口水,咱慢慢谈。”
冬麦走进院子,只见院子角落里堆满了毛皮和羊毛渣子,还有几个妇女坐在毛皮堆子里忙活,手里拿着剪刀,戴着口罩,说着闲话。
牛金柳:“家里弄得到处都是毛,不过也没办法,干这个的,可不得这样,时候长了,我们都习惯了。过两天咱办喜事,这就得把羊毛挪到后面去了。”
一时进了屋,坐下来,牛金柳沏了橘子水给她喝,说路奎军马上就到,说话间提起沈烈:“你认识沈烈是吧?他等会也来。”
冬麦微怔了下。
她对于自己必然见到沈烈早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是沈烈竟然现在就过来,有些猝不及防。
牛金柳:“要说沈烈,真是不错,我们这几天又是忙家里的买卖,又是忙奎豪结婚的事,忙得团团转,多亏了沈烈,帮了不少忙,这次我们运回来的羊毛,问题可大了,都得慢慢筛,还不都是他操心。”
冬麦想起沈烈之前从路奎军这里弄到的那些需要处理的羊毛,便随口问:“是要慢慢捡,对吗?”
牛金柳:“可不是嘛,那个挺费功夫的,不过也没办法,如果是特别好的羊毛,能一眼知道出绒高,价格就贵,咱买过来,梳了绒,差价也不大,挣不了多少钱。咱就得挑不好的,别人看不上的,咱眼力好,费劲巴拉弄出羊绒来,那个利润就大了!”
冬麦知道梳绒是一个挣钱的买卖,但她不懂,现在听牛金柳提,自然感兴趣,忍不住多问起来:“这羊毛是怎么梳出羊绒的啊?”
牛金柳便笑了:“就是用梳绒机啊,梳绒机这边进去羊毛,把羊毛轧过,那边就出羊绒了,不过事情也不是这么简单,这得一遍遍地过,不少工序,才能弄出卖给人家的那种好羊绒。”
冬麦:“那还挺费功夫的?”
牛金柳:“可不是嘛,一天到晚得有两个工人在跟前续绒,机子不停,就得连轴转,所以我们现在是两班倒,雇着四个工人,每个工人十二个小时。”
正说话,就听到外面说话声,接着路奎军和沈烈就进来了。
沈烈进来后,第一眼就落在冬麦身上。
冬麦微微抿唇,冲他点了下头,算是打过招呼了。
路奎军笑呵呵的:“这是说啥呢,还挺热闹!”
牛金柳笑着说:“我刚和冬麦说梳绒的事呢,她没见过,好奇。”
路奎军一听,便道:“正好我要过去看,走,和我们一起过去。”
冬麦确实好奇,也就点头:“那我去见识见识。”
于是几个人便出了房间,走出了门,到了后面,原来他们家后面是一个大院子,院子里堆放着更多的羊毛袋子,而那边的北屋里,有机器在轰隆隆地响。
沈烈便拿出来口罩,一人一个,其中一个递给冬麦:“给,戴上。”
冬麦抬眼,见他正看着自己,不过目光平淡。
她沉默地接过来,戴上了。
几个人便进了屋,一进去,便见空气中尘烟飞扬,发动机的声音轰隆隆,冬麦适应了一会,才看到里面放着一台残留着绿漆的机器,机器上有巨大的滚轮和传输带,而在机器的前方,坐着两个戴了帽子和口罩的女人,正快速地将羊毛续进滚动的刺轨中。
羊毛被刺轨吃下后,随着那轰隆隆的声音,被梳绒机加工,就在梳绒机的另一头,便出来了薄薄一层絮状的毛绒,那层毛絮轻柔地落在毛箱里,慢慢堆积,成了蓬松的一堆。
眼看着毛箱子里满了,牛金柳走过去,提了棍子往里面一压,原本蓬松的毛絮便被压下去,满了的箱子又空下来了。
路奎军过去那两个女人面前,问了问今天的情况,两个女人边续毛,边和他说话,说现在掏了几遍毛渣子,还有几袋子没过第一遍,喷水了吗,屋子里机器轰隆着,说话都特别大声,牛金柳则是抓了一把那絮状的毛绒给冬麦看。
“你看,这是第一遍的,其实里面还是不少毛,这个还得好几遍。”
冬麦好奇地看,果然,这些毛絮已经和最初的羊毛不一样了,能隐隐看到里面白絮般的羊绒,但也还残留着许多羊毛,如今只是被压平了而已。
这时候沈烈正在和路奎军说话,说的话冬麦听不太懂,说什么这次梳的是短毛,转数应该怎么调,又说刺轨开生毛的时候间距多少,好像那意思是这次梳绒机过的粗,估计得多梳两遍,还要让毛轴吃慢点。
冬麦听着云里雾里,心想这事可真复杂,看来自己是不可能干成,还是老老实实做菜吧。
从梳绒机房中出来,沈烈看看冬麦:“路哥,你们忙去吧,这里我看着就行,等出三遍,我看情况喷水,再让人拉出去晾。”
路奎军感激:“行,那麻烦你了,这几天多亏了你。”
沈烈扬眉,笑着说:“我还指望你教我呢!”
阳光底下,戴着口罩只露出眼睛的沈烈笑起来爽朗,好像连墨黑的眉都在发光。
冬麦忙收回视线,不看他了。
沈烈望了眼冬麦背影,回去梳绒机房中了。
冬麦跟着路奎军回去,心里却在想,沈烈这个人挺聪明的,他过来帮路奎军,其实也是在学师。
这梳绒可真是复杂,许多门道,什么刺辊什么间距,听着那意思,不同长短粗细的毛,间距和转数都不一样,都得调,这就是技术活了,一般人哪能懂。
但是沈烈现在帮着路奎军干,把他里头门道都学透了,以后自己干,说不定也能发财。
她又想起沈烈说过的羊绒市场前景,心里开始羡慕,想着懂文化知识就是不一样。
回到前面院子后,梳绒机的轰隆声顿时减淡了许多,这个时候那个叫红儿的丫头也热好了菜,喊他们呢,路奎军就让端上来,端上来后,路奎军看了看:“这都是你做的?”
冬麦点头:“是,昨晚上做的,今天拿过来,我估计味道不如刚开始好了,哥这里如果想吃新鲜的,我再做,味道肯定比现在好。”
冬麦其实心里还是有些没底,怕人家的口味高,看不上,毕竟人家见识广。
路奎军却笑了,叹道:“你这手艺可真好,我乍一看,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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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为是首都大饭店的手艺呢!”
旁边牛金柳已经迫不及待了:“那我想尝尝,刚忙了半天,我正好饿了。”
吃了一口后,牛金柳就不说话了,动作也停住。
冬麦担心地看着她:“嫂?”
牛金柳咽下口中的红煨肉,眼里放光,激动地道:“这也太好吃了,这是我吃过最好的红烧肉!你太能了,怎么能把红烧肉做这么好吃?我这才知道,我以前吃的都不叫红烧肉!”
旁边路奎军一听,也忙拿了筷子尝,他尝的是旁边的炒鸡,尝了一口后,砸着嘴惊叹道:“好吃,确实好吃,而且色香味俱全,这是怎么做的,叫什么?这是鸡肉是吧?像鸡肉,可比鸡肉鲜,也比鸡肉香!”
冬麦看他们两个那样子,应该确实是很满意。
她舒了一口气,这下子心里有底了。
她笑了下,便解释起来:“这个叫雪梨炒鸡,是把鸡胸肉切片,用猪油熬熟了,炒三四次,再加上一勺香油,另外加点盐花,姜汁,花椒,最后加点雪梨薄片来入味。这是正宗的做法,不过咱要做席面,到时候不能这么精细,是走量的,普通鸡肉也可以用,做法上也稍减一些,味道会比这个稍浅,但是也不会差就是了。”
路奎军听得连连点头:“你这手艺可真行,我这次能请到你,菜保准差不了!”
牛金柳:“那当然了,我看这次谁来咱家吃席,可沾大光了!”
冬麦接下来又给他们两个介绍了其它几道菜,说起自己对这席面的打算,再添置哪些家常菜,怎么做起来节省食材却又能看上去洋气上档次,听得路奎军和牛金柳连连点头,自然是再没不满意的,冬麦可比陵城饭店大师傅水平高多了。
于是事情就这么定了,冬麦和路奎军两口子把菜单敲定下来,又说好了到时候席面上的人数,需要多少桌,需要采购多少食材,都分门别类理清楚了,最后开了一个单子,路奎军去找人采购。
冬麦道:“到时候我也跟着去,毕竟这食材挺重要的。”
路奎军再没不同意的,连连点头。
这个时候已经差不多到了中午,冬麦打算离开,路奎军两口子非要留饭,冬麦推不过,又想着干脆自己小露一手,当下就留了,帮着去厨房做饭,厨房里有鱼有鸭,她稍微整治了一番,味道自然不错。
谁知道到了吃饭时候,路奎军弟弟路奎豪来了,沈烈竟然也来了,一屋子五个人,冬麦顿时尴尬起来。
偏偏这个时候,路奎军还向沈烈夸:“沈烈,你尝尝,看看这是冬麦走的菜,真好吃,你瞧瞧人家这手艺,这必须是去豪华大饭店才能吃上的!”
“你还记得咱那年在——”
路奎军话说到一半,卡住了,他笑了笑,生硬地转了话题:“这个好吃,比咱以前吃过的不差!冬麦可真能耐,做饭这么好吃,她的鱼汤也好吃,肉都烂在汤里,等哪天一定尝尝。”
冬麦便笑了:“那个得需要火候慢慢做,以后有机会再给哥嫂做了吃。”
沈烈淡淡地看了冬麦一眼,却是道:“我喝过,以前去她摊上喝,她烙的烧饼熬的鸡汤鸡肉也都挺好吃的。”
路奎军有些惊讶,看看沈烈,看看冬麦,他一直以为这两个人不熟,对于沈烈来说,冬麦就是隔壁家不怎么吭声的小媳妇,他还记得最初他见到冬麦,让冬麦两口子上车,沈烈好像有些排斥。
他没想到,没想到——
旁边牛金柳忙打了一个哈哈:“这么多好吃的,你废什么话?!赶紧吃,赶紧吃!”
路奎军猛然意识到什么,忙说:“吃菜,吃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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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路家村出来时,沈烈是和冬麦一起的,骑着自行车,并排走。
沈烈:“我打听了打听,知道怎么回事了,你也犯不着难受,其实就是没什么缘分。”
冬麦本来想着赶紧骑车子回家省得和他多说话,现在一听,便有些不高兴了:“你能不提这个吗?我不想听。”
沈烈忙道:“好好好,我不提。”
冬麦无奈瞪他一眼,没再吭声。
然而沈烈的心一下子就停在那了。
冬麦瞪他那一眼,湿润润的,像是春天刚下过雨的泥土地,让人心里也跟着潮乎乎。
他骑着车子,望着前方,脸上竟然有些发烫,只好掩饰性地咳了声,才继续说:“这几天我去了一趟内蒙,所以没过去看你。”
冬麦:“是吗?”
沈烈:“你是不是以为那天你和我那么说了,我就消失了?”
冬麦慢悠悠地看他一眼:“我没这么认为。”
沈烈:“那你是怎么认为的?”
冬麦:“我没想过。”
沈烈:“没想过?”
冬麦:“是啊,你去了哪儿,关我什么事,我才不会特意去想呢!”
沈烈听了,默了一会,最后终于说:“冬麦,你是不是故意气我的,是吗?”
冬麦:“我说的是实话。”
沈烈:“那你干嘛恼我?”
冬麦:“我恼你?你哪只眼看到我恼你了?”
沈烈:“就现在,和我说话没好气,咱们认识这么久,我也帮过你,你也帮过我,我们应该是朋友,你这是对待朋友的态度吗?”
冬麦顿时无言以对。
她反思了下,她和沈烈说话,确实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带着情绪。
这很奇怪了,她和父母兄嫂说话不会,她和孟家两口子说话不会,她和她不喜欢的孙红霞说话也不会,至于和陆靖安,自然也不会。
她对待一切人都是平淡温和,唯独见了他,好像顿时像一只猫竖起尾巴来,处处提防。
之后两个人之间好像一下子沉默了,冬麦不说话,沈烈也就不说话。
现在天已经变暖和了,风中飘着柳絮,有着庄稼初长时青涩的气息,那是从小熟悉的味道。
冬麦闷头骑着自行车,她不知道沈烈怎么想的,也搞不清楚自己怎么想的了。
这个时候,已经到了岔路口,往前,一条道去松山村,一条道去东郭村,两个人得分开了。
沈烈停下来,脚着地,支撑住自行车:“冬麦,问你个事。”
冬麦知道两个人要分开了,她预料到他会说点什么,现在他突然开口,且语气那么郑重,她还是心里一顿。
一顿后,便狂跳不已,她低声说:“你问。”
沈烈:“如果不考虑别的,如果你相亲,遇上我,你会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
当他说出来后,他目光低垂,落在旁边草地上,二月兰已经开出来了,挺好看的一朵花,随着风就那么摇曳。
作者有话要说: 女主事业线是美食,男主就是羊绒加工,上辈子那点麻烦其实只是小挫折很快就峰回路转那种,不必在意,男主会做强做大做到上市做到行业先锋!
2("八零之改嫁隔壁老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