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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 华婕!不可以!【2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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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华婕家两车汇合, 华父前面开道,赵孝磊后面跟随。

两辆小车开到天空变得湛蓝,开到太阳逐渐爬起, 7点出发, 快9点的时候, 终于到了华父的目的地。

虽然很长一段时间他没有时间跑出来玩, 但对于劲松这座城四周的各种有趣地点, 他仍旧如数家珍。

方位之类也丝毫没有生疏。

小汽车开始卸货, 一个一个人类和狗子从车上噗咚噗咚跳下来。

钱冲一下车,华婕就瞧见了他穿着的一双尖头皮鞋。

虽然这个年代流行尖头鞋,但说真的,能驾驭它的人太少了, 尤其……钱冲为了强穿一双皮鞋, 居然愣是配了一双长袜子, 搞的像休闲短裤下面穿了一双尖头黑皮靴。

就……幸亏他穿的不是运动短裤吧, 不然可太可怕了。

“你这穿的什么玩意。”华婕露出地铁老人看手机表情,嫌弃全写在脸上。

“最前卫的鞋!”钱冲骄傲道。

“你可拉倒吧, 亏你还是沈老师的学生,就这品味,丢人。”华婕看一眼都嫌难受,耸肩撇开视线。

还好这时候沈墨从车上下来,白t的v领露出半截锁骨, 下配一条运动短裤和一双纯白运动鞋, 可太好看了。

“还是沈墨有品位,我要多看看帅哥洗眼睛。”华婕一边说一边伸手挡住钱冲, 朝着沈墨仰头笑。

“……”钱冲。

不想帮沈墨的忙了, 想让华婕一辈子孤单。

然后方少珺下车, 低头扫一眼钱冲的皮鞋,嗤一声,表达了她最大的鄙视后,不愿看第二眼,转身昂着头便走了。

只留下高傲的马尾,朝着他甩啊甩。

“……”钱冲。

陆云飞下车,也低头扫了一眼钱冲的鞋。

下一瞬,他抬起头,用一种怜悯的眼神看向钱冲。

此时无声胜有声。

“……”钱冲。

忽然觉得脚上的鞋开始烧脚,想脱。

钱冲踏步走向人群,远远瞧见三只狗正围着华婕和沈墨跑闹着玩耍,他跨步走过去,可才靠近,两只小狗就忽然停住动作,转身撒丫子跑远。

大狗欢欢也立即警戒的看向他,在他弯腰想摸摸它时,欢欢转身便跑向华婕。

待站在华婕和沈墨中间,有了仰仗后,它立即炸起毛发,昂首朝着他嗷嗷嗷的叫起来。

“……”钱冲。

不信邪,他跨大步走过去,弯腰硬要摸欢欢。

欢欢吓的躲到华婕身后,继续狂叫。

钱冲又追,欢欢又躲,然后继续狂叫。

“你能不能别招惹它!”华婕伸手怕了下钱富贵胳膊。

“猫厌狗嫌。”方少珺撇嘴。

欢欢见钱冲不再靠近了,这才放松下来,抖一抖身上的黄毛后,转头打量陌生人,然后跃跃欲试朝着方少珺腿边走去。

方少珺皱起眉,下意识躲开。

华婕疑惑发问:“你不喜欢狗啊?”

“……喜欢。”方少珺。

爱屋及乌嘛,她可以的!

强忍不喜,方少珺露出假笑,弯腰忍着对这种毛茸茸东西的悚然,摸了摸欢欢的毛。

华婕却早就识破方少珺的抗拒,哈哈笑着拍拍天肩膀,“算了,不喜欢就不喜欢呗。”

“……”方少珺。

“沈墨,来帮我编蝈蝈笼子。”华父停好车,从车斗里捞下一把细长条的竹片,一边朝着人群走,一边招呼沈墨。

“嗯。”沈墨一早上有些复杂的心情终于放松下来,愉悦的迎向华父,伸手接过华父手里的竹片丝条。

“……”钱冲不敢置信的瞠目。

不知道的还以为那不是华婕的父亲,而是沈墨的父亲呢。

难道……估算事态有误?其实沈墨这个年轻女婿已经完全被华父华母认可了?

从这么小开始培养吗?

童养夫吗?

都这样了,还表个屁的白啊?

钱冲充分脑补的过程,沈墨已经坐在了华父和华婕中间。

“这样编,你看着我学。”华父盘膝坐在铺好的防潮布上,低头耐心教沈墨。

沈墨挑了几根竹条,有样学样的跟着做。

华母喊着赵孝磊一起将碳烤炉搬到河边没有草木的地方,找了个几块石头堆在一起,比较平整的地方,将烤炉放好。

一边用干燥的桦树皮将炭点燃,一边招呼华婕去把果汁、饮料等东西从车上搬下来,放在超大的野餐布上。

华婕不得不从沈墨身边站起身,喊着方少珺和钱冲帮忙,开始当搬运工。

沈佳儒站在一边,看着沈墨埋头认真跟华父学手工,忽然有种寂寞和苍凉之感。

他抿了抿唇,转身走到河边,接过华母手里的蒲扇,给自己找了点事做,煽风点火。

华母将扇风的事儿交给沈佳儒后,转身回到车上,将两大盆穿好的羊肉串、蔬菜串等烤串抱出来。

将盆放在河滩边的细石上后,她根据风向,把小马扎放在烤炉上风向,准备一会儿烤串的时候坐。

“钱冲,要钓鱼吗?”华婕从车斗里举起鱼竿问。

“好啊,钓好了吃烤鱼!”钱冲接过钓竿,转身就跑。

将鱼竿放在河边后,他又跑到树林里,开始用薄片石头在泥地里东挖挖西挖挖。

“你干嘛呢?”华婕将饮料放在餐布上后,问道。

“找蚯蚓啊,不然你拿空气钓鱼吗?”钱冲。

“哦。”华婕。

将东西摆好后,华婕才忽然想起还有个存在感极低的陆云飞呢。

人怎么一直没见着?

转头四望,才发现那小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在河边找了个庇荫的地方,坐在小马扎上开始写生了。

“陆云飞,渴不渴?”华婕扬声招呼。

“不渴。”少年头也没回。

华婕转身踏步走向野餐布,忽然笑起来。

好喜欢在山野间,大声喊人的感觉啊。

觉得特别畅快,特别舒展,是通信基本靠喊的野居快乐了。

“老师,过来喝饮料吃瓜子吧?”华婕招呼沈佳儒。

“没事,你们吃吧。”沈佳儒道。

华婕于是带着方少珺走回餐布边,她才坐下,华父便对她叮嘱道:

“你跟其他人都说一下,如果身上落了草爬子,别用手捏拍或硬拔。

“那虫子一旦咬了人就不撒口,你要是拍它,它屁股被拍掉了,嘴埋在肉里,就得去医院抠出来了。

“那虫子用火烧屁股,就会松口了。我带了打火机。”

“哦。”华婕这才想起山上是有蜱虫的。

忙跑东跑西跟所有人交代了一遍,才又跑回来。

刚坐下,就发现爸爸已经编3个蝈蝈笼子了,沈墨也编好了一个。

爸爸编的圆圆的,一个的大小正好装一只,非常漂亮。

再看沈墨编的……哈哈,原来天才少年也有手脚不协调的时候嘛。

“你编的不是蝈蝈笼子,是蝈蝈牢。”华婕捏起沈墨编好的,笑着道:

“蝈蝈在里面翻个身都难。”

“子非蝈蝈,焉知蝈蝈之乐。”沈墨不乐意道。

“你还是放过蝈蝈吧。”华婕掂了掂沈墨的蝈蝈笼,“这个倒是可以当沙包,或者当蹴鞠玩。”

“……”沈墨。

在华父编了5个蝈蝈笼后,用编笼子的竹条一串便挂在了腰间,站起身,他拍拍手,像个孩子王一样招呼道:

“走了走了,去采高粱果!”

于是钱冲鱼也不钓了,方少珺薯片也不吃了,加上华婕、沈墨和华母,跟上华父便往林子里走去。

沈佳儒拒绝了华父采高粱果的邀请,他自告奋勇留下看着炭火和钱冲的鱼竿。

陆云飞表示自己要画画,赵孝磊则躺在野餐布上乘凉享受。

小公狗铁锤踩着赵孝磊的肚子跳走,一路狂奔,追上跟在华婕身边的毛豆后,一路打闹扑咬。

很快一行人便到了樟子松林,华父又停步回头,指挥道:

“这片地,看到了吧,那些地上红色的小果子就是高粱果,可以开始了。”

于是,大家蹲身后开始扩散式的地皮采集。

高粱果一颗有指甲盖大小,酸甜可口,果香扑鼻。

华婕从小就爱吃,摘下帽子当采集筐,一边采一边往里放。

沈墨与她并行,采好的也直接往筐里放。

少年一向争强好胜,采的认真且快,挑大的、挑完整的,一会儿一把丢进华婕的帽子里,采了十分钟后,已经远远在华婕前方了。

又采了一把回来往华婕帽子里放时,他忽然怔住:

“我记得我采了好多,怎么就剩这么点?”

“?”华婕正将一颗高粱果往嘴里送,仰头与他对望,猫眼对长眼儿。

“???你怎么直接开吃了?”沈墨。

他还想一会儿跟其他人比比谁采的多呢。

“都是一边采一边吃啊,你这么半天,一颗都没吃过吗?”华婕不敢置信。

“……”沈墨左右往往,果见其他人采几颗,吃一颗。

华婕噗一声笑,这家伙也太认真了吧?采果子玩都这么严肃,哈哈。

她从帽兜里挑了颗最圆最大最红的,往上一递,便塞进了沈墨掌心里,“尝尝,可好吃了。”

沈墨摊开手掌,盯着掌心里圆溜溜红彤彤透亮的果子望了望,才将之送入口中。

果然酸甜可口,有股奇特的味道,十分好吃。

他才转头想再拿一颗吃,忽然一帽兜水果送到面前。

“闻一闻。”华婕说。

沈墨低头将脸埋进帽兜,凑近了果堆,深嗅一口。

果香满溢,清甜,沁人心脾。

下一瞬,帽兜又被拿远,少女仰脸,满面阳光笑容,“香吧?”

“嗯。”沈墨认真的望着她,有些怔怔的点了点头。

华婕又捏起一颗,递给他。

少年没有伸手去接,就着她的手咬过果子,嘴唇轻蹭她手指。

舌尖一卷,果子入口。

将果子抵在口腔内壁,舌尖轻轻一压,果浆炸开,酸甜。

真好吃。

从始至终,他目光一直凝着华婕,一瞬不瞬。

少女一把收回手,又觉得自己动作像他嘴烫着她手指了一样,有点太刻意。

脸瞬间不自觉泛红,完了,挺融洽的气氛,被她给弄尴尬了。

快速笑笑,她脑筋飞速运转,调动词汇准备缓解下尴尬。

沈墨快速回头四望,见华父等人都专注的埋头采着果子,蹲行着越走越远。

他深吸口气,再次望向华婕,之前所有的规划和想法统统抛开,就在这瞬间,情之所至,一切就忽然都发生了。

他低声开口,说:

“华婕,我喜欢你。”

“……”华婕刚想到的缓解尴尬的话从脑海中溜走。

她怔怔仰头望着少年眼睛,忽然想到,他这一整周的沉郁,和时常走神的状态,原来是在筹备这个瞬间吗?

那如果她没有邀请他上山游玩,他会选在什么时候跟她说呢?

咬住下唇,她眼神逐渐温润。

沈墨忽然想起昨天晚上的梦,将手心因紧张而渗出的汗往裤腿上擦了擦,快速追加道:

“我们不需要改变什么,你还是可以好好学习,我仍然继续给你补课。

“也不会影响你画画。

“你可以拒绝,我……”

他忽然皱起眉,只是提起‘拒绝’二字,他的胸腔便忽然传出钝痛。

少年眼中无数情绪翻滚,乌云忽而遮住灿亮眸光,清朗又忽而涤荡沉郁,翻滚着喜怒,心情忽上忽下。

华婕不愿意让他多受一秒钟的情绪苦熬,她回过神来,想也不想便开口道:

“我也喜欢你。

“在上海时,画的每幅画里都有你的影子。

“买房后也想第一个跟你分享。

“看见别墅里的大书房,想着如果沈墨看见了,一定会喜欢。

“遇到所有的商品,都会忍不住想,不知道沈墨喜不喜欢。

“吃美食的时候,就想,如果沈墨也在,能跟沈墨一起吃就好了。

“我喜欢你,可是害怕这份喜欢,会成为我们友谊的负累,怕你——”

“我喜欢。”沈墨忽然略显急切的打断。

华婕挑眉,下一瞬笑靥如花。

“……”沈墨双眼湿润,像一只饥饿了好久好久,忽然被人喂了一根鲜香肥美大鸡腿的流浪犬。

感激,兴奋,激动,快乐。

想要猛摇尾巴,可他没有尾巴。

想要大喊大叫,可他发不出一点声音。

想要将自己很长一段时间的衷肠全部倾诉给华婕,可发现话到口边,竟没办法组织成词句。

他被华婕的话冲击的大脑打鸣,心跳蹦极。

一向从容又游刃有余面对这个世界的少年,突然变得局促不安。

他像是被幸福冲昏了头,又像是突然成了个傻子。

华婕怎么就能如此平静又温柔的说出那么多话来?

他明明觉得自己的情感和喜欢远超过她所表达的,却偏偏一句话也说不出口呢?

像生怕自己的‘喜欢’被她的‘喜欢’比下去,他几次启唇,急于说点什么。

但又一直找不到自己的声音。

早知道,该将自己喜欢她的佐证,都提前写在纸上。

那样,也就能避免自己当下如此仓皇无措。

这一生如此重要的时刻,他竟比任何时候都更笨拙。

不知何时,他双手攀上少女手臂,他想要将她紧紧抱在怀里。

又觉得自己想要的,可能不止于此。

忽然,一只石子砸在他后背。

少年转头,便见钱冲正朝着她猛打眼色。

沈墨顺着钱冲的方向看,才发现华父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起身,正将自己兜在衣服里的高粱果倒入华母撑开的布袋中。

沈墨忙收回手,脸热热的将双手插进裤兜。

掌心尽是汗水,视线立即扫向华婕胳膊,便见她左右袖子被他攥过的地方,两泅水痕,那是被他汗水打湿的地方。

他脸更红了,无比窘迫。

华婕却始终望着他,即便是钱冲拿石子砸沈墨时,她视线也没有离开过少年。

这样难得的、能令他如此不自在又羞涩的时刻,相机没在手中,她只能用眼睛,仔仔细细的看着他,将之深深印刻在脑海里。

沈墨真可爱。

这大概就是少年人的爱,宣之于口时,甚至觉得将之形容为‘爱’都是一种令人不自在的俗气。

他只能用‘喜欢’代替,显得清新一些,也令他放松许多。

虽然他这样坐立难安,这样窘迫难当,但……又如此的真诚可爱。

明明那么自信的人,在表白时,原来会如此笨拙。

这就是少年人的魅力吧。

不像许多成年人那般油腻,也不似许多成年人那般敷衍。

在这一瞬间,华婕觉得自己像拥有了这时间最清透、最澄净也最贵重的宝石。

这颗宝石叫‘沈墨的初恋’,补充说明叫‘赤诚,纯粹、热烈’。

当华父无意间转头朝着这边打望时,华婕快速无比的将手指在自己唇上亲了下,然后又飞速在沈墨面颊上一按。

狡黠一笑,她转身蹲下,红着耳根继续采起果子。

留沈墨怔在原地,进退不能,手足无力。

过了一会儿,钱冲兜着自己采的高粱果,一边吃一边溜达过来,问站着低头发呆的沈墨。

“干啥呢?”

沈墨抬起头。

钱冲发现,对方居然在笑。

低着头偷笑。

“不用了。”沈墨说。

“?啊?”钱冲。

“不用巧克力、玫瑰和烟花了。”沈墨说。

“???”钱冲疑惑,忽然瞠目结舌,“你们刚才?”

沈墨得意一笑,从钱冲拉起衣服下摆兜着的高粱果中捏出一颗,送入口中后,转身朝着华婕采集的方向走去。

“……”钱冲。

巧克力、玫瑰、烟花全不用?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俊男帅哥的爱情?

果然tmd跟他们这群普通人不一样……

……

另一边,华父见沈墨和华婕相对着聊完天,又继续采果子,他也蹲身继续。

采着采着,忽然开始觉得好像不太对劲。

怎么有些果子就剩一半呢?好像被人啃过似的……

拨开面前几簇不完整的果子簇,他抬起头,然后便见——

人在后面采果子,欢欢在前面吃果子。

搞了半天,他采的都是狗啃剩下的?

关键是,某狗‘华欢欢’还挺挑嘴。

它不吃树莓屁股……

正磨牙着准备将欢欢赶到后面去,身后忽然传来沈墨的声音:

“华叔,我捡到100块钱。”

华父站起身,转头看向少年捏在手里的红票子。

他摸了摸裤兜,发现自己之前揣在兜里的钱不见了。

“我的。”他掏出空兜,对沈墨道。

少年笑着朝华父走过来,他就是溜达过来时,看见在华父走过的路线上有钱。

猜也是华父的。

“我的宝贝怎么跑你手里去了……”华父伸手接过沈墨递过来的钱。

“……”听着华父这句话,沈墨莫名有些心虚,甚至不自觉扭捏红了脸。

“?”华父将钱揣进兜里,抬头便撞见少年颊边未及褪去的晕色。

这孩子脸红什么?

钱是他捡的,又不是偷的。

……

不远处,华婕在方才沈墨蹲身采集的地方,也捡到了个东西。

是一张叠的很平整的纸条,她将之展开,看见了熟悉的沈墨的字体,写的比以往潦草些,但字迹很用力,显然书写时情绪起伏不定。

【华婕跟别的男生讲话 X

华婕不在身边 X

华婕跟其他人有说有笑 X

渴望碰碰她,戳戳她 √

我讲话时,她大眼睛一直看着我,一副专注崇拜的样子 √

她太累时 X

她不主动给我发短信时 X

她给我打电话 √

想把所有看到的东西都买给她 √

想看她笑 √

……

=喜欢。

喜欢的话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一连好多个怎么办,而且越写越潦草。

【表白:

1、她喜欢,关系更好;

2、她不喜欢,他恨她,好生气,不开心,做不了朋友;

3、她不喜欢,他虽然很难受,但忍住,继续做朋友 X】

华婕忍俊不禁,沈墨显然不是个能粉饰太平的人。

他的个性太激烈,甚至有点非黑即白。

也许少年人多少都有点吧?

不知道长大后,他会还是这样吗?

【不表白:

维持现状,但我难受。

烦烦烦烦烦……】

华婕抿唇,忍俊不禁。

这家伙就连喜欢一个人,都要这么直男,居然还画脑图,通过文字分析来捋思路。

他到底是什么绝世大可爱?

【……喜欢却不敢表白,算什么男人。】

这是纸条最后一句话,下面还有个日期,写着‘7日-14日’,大概是他给自己规划的期限。

华婕抿唇,这张纸真是越看越好笑。

他就是装的再成熟,再智慧,骨子里原来也还是个傻傻的少年人啊。

她快速将之折好,妥当的塞进兜里。

这东西,她要了,好好保存起来,如果将来能一直在一起,等他长大了,再拿出来给他看。

到时候,他一定羞耻尴尬的想杀她灭口。

哈哈哈哈……

光想想就觉得好愉快!

过了好一会儿,沈墨折回自己采果子的地方,开始满地寻找。

逐渐的,他表情开始变得有些焦灼,直到对上华婕根本藏不住的窃笑。

“是不是在你那儿?”沈墨几乎恼羞成怒。

“什么啊?”华婕耸肩。

“……”沈墨充满质疑的打量她。

“哈哈哈哈……”华婕一时没憋住,抱着自己装满高粱果的帽子,转身便跑。

“喂!”沈墨迈开大长腿,发誓自己一定追上她,将那张羞耻到爆表的纸条抢回来。

华婕却发誓决不让他得逞,在他快追上时,她猛然朝着亲爹喊道:

“爸爸,沈墨要抢我的高粱果!”

“……”沈墨。

少年在华父的注视下,尴尬停步。

华婕,她学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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