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华婕!不可以!【2合1】
在华婕家两车汇合, 华父前面开道,赵孝磊后面跟随。
两辆小车开到天空变得湛蓝,开到太阳逐渐爬起, 7点出发, 快9点的时候, 终于到了华父的目的地。
虽然很长一段时间他没有时间跑出来玩, 但对于劲松这座城四周的各种有趣地点, 他仍旧如数家珍。
方位之类也丝毫没有生疏。
小汽车开始卸货, 一个一个人类和狗子从车上噗咚噗咚跳下来。
钱冲一下车,华婕就瞧见了他穿着的一双尖头皮鞋。
虽然这个年代流行尖头鞋,但说真的,能驾驭它的人太少了, 尤其……钱冲为了强穿一双皮鞋, 居然愣是配了一双长袜子, 搞的像休闲短裤下面穿了一双尖头黑皮靴。
就……幸亏他穿的不是运动短裤吧, 不然可太可怕了。
“你这穿的什么玩意。”华婕露出地铁老人看手机表情,嫌弃全写在脸上。
“最前卫的鞋!”钱冲骄傲道。
“你可拉倒吧, 亏你还是沈老师的学生,就这品味,丢人。”华婕看一眼都嫌难受,耸肩撇开视线。
还好这时候沈墨从车上下来,白t的v领露出半截锁骨, 下配一条运动短裤和一双纯白运动鞋, 可太好看了。
“还是沈墨有品位,我要多看看帅哥洗眼睛。”华婕一边说一边伸手挡住钱冲, 朝着沈墨仰头笑。
“……”钱冲。
不想帮沈墨的忙了, 想让华婕一辈子孤单。
然后方少珺下车, 低头扫一眼钱冲的皮鞋,嗤一声,表达了她最大的鄙视后,不愿看第二眼,转身昂着头便走了。
只留下高傲的马尾,朝着他甩啊甩。
“……”钱冲。
陆云飞下车,也低头扫了一眼钱冲的鞋。
下一瞬,他抬起头,用一种怜悯的眼神看向钱冲。
此时无声胜有声。
“……”钱冲。
忽然觉得脚上的鞋开始烧脚,想脱。
钱冲踏步走向人群,远远瞧见三只狗正围着华婕和沈墨跑闹着玩耍,他跨步走过去,可才靠近,两只小狗就忽然停住动作,转身撒丫子跑远。
大狗欢欢也立即警戒的看向他,在他弯腰想摸摸它时,欢欢转身便跑向华婕。
待站在华婕和沈墨中间,有了仰仗后,它立即炸起毛发,昂首朝着他嗷嗷嗷的叫起来。
“……”钱冲。
不信邪,他跨大步走过去,弯腰硬要摸欢欢。
欢欢吓的躲到华婕身后,继续狂叫。
钱冲又追,欢欢又躲,然后继续狂叫。
“你能不能别招惹它!”华婕伸手怕了下钱富贵胳膊。
“猫厌狗嫌。”方少珺撇嘴。
欢欢见钱冲不再靠近了,这才放松下来,抖一抖身上的黄毛后,转头打量陌生人,然后跃跃欲试朝着方少珺腿边走去。
方少珺皱起眉,下意识躲开。
华婕疑惑发问:“你不喜欢狗啊?”
“……喜欢。”方少珺。
爱屋及乌嘛,她可以的!
强忍不喜,方少珺露出假笑,弯腰忍着对这种毛茸茸东西的悚然,摸了摸欢欢的毛。
华婕却早就识破方少珺的抗拒,哈哈笑着拍拍天肩膀,“算了,不喜欢就不喜欢呗。”
“……”方少珺。
“沈墨,来帮我编蝈蝈笼子。”华父停好车,从车斗里捞下一把细长条的竹片,一边朝着人群走,一边招呼沈墨。
“嗯。”沈墨一早上有些复杂的心情终于放松下来,愉悦的迎向华父,伸手接过华父手里的竹片丝条。
“……”钱冲不敢置信的瞠目。
不知道的还以为那不是华婕的父亲,而是沈墨的父亲呢。
难道……估算事态有误?其实沈墨这个年轻女婿已经完全被华父华母认可了?
从这么小开始培养吗?
童养夫吗?
都这样了,还表个屁的白啊?
钱冲充分脑补的过程,沈墨已经坐在了华父和华婕中间。
“这样编,你看着我学。”华父盘膝坐在铺好的防潮布上,低头耐心教沈墨。
沈墨挑了几根竹条,有样学样的跟着做。
华母喊着赵孝磊一起将碳烤炉搬到河边没有草木的地方,找了个几块石头堆在一起,比较平整的地方,将烤炉放好。
一边用干燥的桦树皮将炭点燃,一边招呼华婕去把果汁、饮料等东西从车上搬下来,放在超大的野餐布上。
华婕不得不从沈墨身边站起身,喊着方少珺和钱冲帮忙,开始当搬运工。
沈佳儒站在一边,看着沈墨埋头认真跟华父学手工,忽然有种寂寞和苍凉之感。
他抿了抿唇,转身走到河边,接过华母手里的蒲扇,给自己找了点事做,煽风点火。
华母将扇风的事儿交给沈佳儒后,转身回到车上,将两大盆穿好的羊肉串、蔬菜串等烤串抱出来。
将盆放在河滩边的细石上后,她根据风向,把小马扎放在烤炉上风向,准备一会儿烤串的时候坐。
“钱冲,要钓鱼吗?”华婕从车斗里举起鱼竿问。
“好啊,钓好了吃烤鱼!”钱冲接过钓竿,转身就跑。
将鱼竿放在河边后,他又跑到树林里,开始用薄片石头在泥地里东挖挖西挖挖。
“你干嘛呢?”华婕将饮料放在餐布上后,问道。
“找蚯蚓啊,不然你拿空气钓鱼吗?”钱冲。
“哦。”华婕。
将东西摆好后,华婕才忽然想起还有个存在感极低的陆云飞呢。
人怎么一直没见着?
转头四望,才发现那小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在河边找了个庇荫的地方,坐在小马扎上开始写生了。
“陆云飞,渴不渴?”华婕扬声招呼。
“不渴。”少年头也没回。
华婕转身踏步走向野餐布,忽然笑起来。
好喜欢在山野间,大声喊人的感觉啊。
觉得特别畅快,特别舒展,是通信基本靠喊的野居快乐了。
“老师,过来喝饮料吃瓜子吧?”华婕招呼沈佳儒。
“没事,你们吃吧。”沈佳儒道。
华婕于是带着方少珺走回餐布边,她才坐下,华父便对她叮嘱道:
“你跟其他人都说一下,如果身上落了草爬子,别用手捏拍或硬拔。
“那虫子一旦咬了人就不撒口,你要是拍它,它屁股被拍掉了,嘴埋在肉里,就得去医院抠出来了。
“那虫子用火烧屁股,就会松口了。我带了打火机。”
“哦。”华婕这才想起山上是有蜱虫的。
忙跑东跑西跟所有人交代了一遍,才又跑回来。
刚坐下,就发现爸爸已经编3个蝈蝈笼子了,沈墨也编好了一个。
爸爸编的圆圆的,一个的大小正好装一只,非常漂亮。
再看沈墨编的……哈哈,原来天才少年也有手脚不协调的时候嘛。
“你编的不是蝈蝈笼子,是蝈蝈牢。”华婕捏起沈墨编好的,笑着道:
“蝈蝈在里面翻个身都难。”
“子非蝈蝈,焉知蝈蝈之乐。”沈墨不乐意道。
“你还是放过蝈蝈吧。”华婕掂了掂沈墨的蝈蝈笼,“这个倒是可以当沙包,或者当蹴鞠玩。”
“……”沈墨。
在华父编了5个蝈蝈笼后,用编笼子的竹条一串便挂在了腰间,站起身,他拍拍手,像个孩子王一样招呼道:
“走了走了,去采高粱果!”
于是钱冲鱼也不钓了,方少珺薯片也不吃了,加上华婕、沈墨和华母,跟上华父便往林子里走去。
沈佳儒拒绝了华父采高粱果的邀请,他自告奋勇留下看着炭火和钱冲的鱼竿。
陆云飞表示自己要画画,赵孝磊则躺在野餐布上乘凉享受。
小公狗铁锤踩着赵孝磊的肚子跳走,一路狂奔,追上跟在华婕身边的毛豆后,一路打闹扑咬。
很快一行人便到了樟子松林,华父又停步回头,指挥道:
“这片地,看到了吧,那些地上红色的小果子就是高粱果,可以开始了。”
于是,大家蹲身后开始扩散式的地皮采集。
高粱果一颗有指甲盖大小,酸甜可口,果香扑鼻。
华婕从小就爱吃,摘下帽子当采集筐,一边采一边往里放。
沈墨与她并行,采好的也直接往筐里放。
少年一向争强好胜,采的认真且快,挑大的、挑完整的,一会儿一把丢进华婕的帽子里,采了十分钟后,已经远远在华婕前方了。
又采了一把回来往华婕帽子里放时,他忽然怔住:
“我记得我采了好多,怎么就剩这么点?”
“?”华婕正将一颗高粱果往嘴里送,仰头与他对望,猫眼对长眼儿。
“???你怎么直接开吃了?”沈墨。
他还想一会儿跟其他人比比谁采的多呢。
“都是一边采一边吃啊,你这么半天,一颗都没吃过吗?”华婕不敢置信。
“……”沈墨左右往往,果见其他人采几颗,吃一颗。
华婕噗一声笑,这家伙也太认真了吧?采果子玩都这么严肃,哈哈。
她从帽兜里挑了颗最圆最大最红的,往上一递,便塞进了沈墨掌心里,“尝尝,可好吃了。”
沈墨摊开手掌,盯着掌心里圆溜溜红彤彤透亮的果子望了望,才将之送入口中。
果然酸甜可口,有股奇特的味道,十分好吃。
他才转头想再拿一颗吃,忽然一帽兜水果送到面前。
“闻一闻。”华婕说。
沈墨低头将脸埋进帽兜,凑近了果堆,深嗅一口。
果香满溢,清甜,沁人心脾。
下一瞬,帽兜又被拿远,少女仰脸,满面阳光笑容,“香吧?”
“嗯。”沈墨认真的望着她,有些怔怔的点了点头。
华婕又捏起一颗,递给他。
少年没有伸手去接,就着她的手咬过果子,嘴唇轻蹭她手指。
舌尖一卷,果子入口。
将果子抵在口腔内壁,舌尖轻轻一压,果浆炸开,酸甜。
真好吃。
从始至终,他目光一直凝着华婕,一瞬不瞬。
少女一把收回手,又觉得自己动作像他嘴烫着她手指了一样,有点太刻意。
脸瞬间不自觉泛红,完了,挺融洽的气氛,被她给弄尴尬了。
快速笑笑,她脑筋飞速运转,调动词汇准备缓解下尴尬。
沈墨快速回头四望,见华父等人都专注的埋头采着果子,蹲行着越走越远。
他深吸口气,再次望向华婕,之前所有的规划和想法统统抛开,就在这瞬间,情之所至,一切就忽然都发生了。
他低声开口,说:
“华婕,我喜欢你。”
“……”华婕刚想到的缓解尴尬的话从脑海中溜走。
她怔怔仰头望着少年眼睛,忽然想到,他这一整周的沉郁,和时常走神的状态,原来是在筹备这个瞬间吗?
那如果她没有邀请他上山游玩,他会选在什么时候跟她说呢?
咬住下唇,她眼神逐渐温润。
沈墨忽然想起昨天晚上的梦,将手心因紧张而渗出的汗往裤腿上擦了擦,快速追加道:
“我们不需要改变什么,你还是可以好好学习,我仍然继续给你补课。
“也不会影响你画画。
“你可以拒绝,我……”
他忽然皱起眉,只是提起‘拒绝’二字,他的胸腔便忽然传出钝痛。
少年眼中无数情绪翻滚,乌云忽而遮住灿亮眸光,清朗又忽而涤荡沉郁,翻滚着喜怒,心情忽上忽下。
华婕不愿意让他多受一秒钟的情绪苦熬,她回过神来,想也不想便开口道:
“我也喜欢你。
“在上海时,画的每幅画里都有你的影子。
“买房后也想第一个跟你分享。
“看见别墅里的大书房,想着如果沈墨看见了,一定会喜欢。
“遇到所有的商品,都会忍不住想,不知道沈墨喜不喜欢。
“吃美食的时候,就想,如果沈墨也在,能跟沈墨一起吃就好了。
“我喜欢你,可是害怕这份喜欢,会成为我们友谊的负累,怕你——”
“我喜欢。”沈墨忽然略显急切的打断。
华婕挑眉,下一瞬笑靥如花。
“……”沈墨双眼湿润,像一只饥饿了好久好久,忽然被人喂了一根鲜香肥美大鸡腿的流浪犬。
感激,兴奋,激动,快乐。
想要猛摇尾巴,可他没有尾巴。
想要大喊大叫,可他发不出一点声音。
想要将自己很长一段时间的衷肠全部倾诉给华婕,可发现话到口边,竟没办法组织成词句。
他被华婕的话冲击的大脑打鸣,心跳蹦极。
一向从容又游刃有余面对这个世界的少年,突然变得局促不安。
他像是被幸福冲昏了头,又像是突然成了个傻子。
华婕怎么就能如此平静又温柔的说出那么多话来?
他明明觉得自己的情感和喜欢远超过她所表达的,却偏偏一句话也说不出口呢?
像生怕自己的‘喜欢’被她的‘喜欢’比下去,他几次启唇,急于说点什么。
但又一直找不到自己的声音。
早知道,该将自己喜欢她的佐证,都提前写在纸上。
那样,也就能避免自己当下如此仓皇无措。
这一生如此重要的时刻,他竟比任何时候都更笨拙。
不知何时,他双手攀上少女手臂,他想要将她紧紧抱在怀里。
又觉得自己想要的,可能不止于此。
忽然,一只石子砸在他后背。
少年转头,便见钱冲正朝着她猛打眼色。
沈墨顺着钱冲的方向看,才发现华父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站起身,正将自己兜在衣服里的高粱果倒入华母撑开的布袋中。
沈墨忙收回手,脸热热的将双手插进裤兜。
掌心尽是汗水,视线立即扫向华婕胳膊,便见她左右袖子被他攥过的地方,两泅水痕,那是被他汗水打湿的地方。
他脸更红了,无比窘迫。
华婕却始终望着他,即便是钱冲拿石子砸沈墨时,她视线也没有离开过少年。
这样难得的、能令他如此不自在又羞涩的时刻,相机没在手中,她只能用眼睛,仔仔细细的看着他,将之深深印刻在脑海里。
沈墨真可爱。
这大概就是少年人的爱,宣之于口时,甚至觉得将之形容为‘爱’都是一种令人不自在的俗气。
他只能用‘喜欢’代替,显得清新一些,也令他放松许多。
虽然他这样坐立难安,这样窘迫难当,但……又如此的真诚可爱。
明明那么自信的人,在表白时,原来会如此笨拙。
这就是少年人的魅力吧。
不像许多成年人那般油腻,也不似许多成年人那般敷衍。
在这一瞬间,华婕觉得自己像拥有了这时间最清透、最澄净也最贵重的宝石。
这颗宝石叫‘沈墨的初恋’,补充说明叫‘赤诚,纯粹、热烈’。
当华父无意间转头朝着这边打望时,华婕快速无比的将手指在自己唇上亲了下,然后又飞速在沈墨面颊上一按。
狡黠一笑,她转身蹲下,红着耳根继续采起果子。
留沈墨怔在原地,进退不能,手足无力。
过了一会儿,钱冲兜着自己采的高粱果,一边吃一边溜达过来,问站着低头发呆的沈墨。
“干啥呢?”
沈墨抬起头。
钱冲发现,对方居然在笑。
低着头偷笑。
“不用了。”沈墨说。
“?啊?”钱冲。
“不用巧克力、玫瑰和烟花了。”沈墨说。
“???”钱冲疑惑,忽然瞠目结舌,“你们刚才?”
沈墨得意一笑,从钱冲拉起衣服下摆兜着的高粱果中捏出一颗,送入口中后,转身朝着华婕采集的方向走去。
“……”钱冲。
巧克力、玫瑰、烟花全不用?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俊男帅哥的爱情?
果然tmd跟他们这群普通人不一样……
……
另一边,华父见沈墨和华婕相对着聊完天,又继续采果子,他也蹲身继续。
采着采着,忽然开始觉得好像不太对劲。
怎么有些果子就剩一半呢?好像被人啃过似的……
拨开面前几簇不完整的果子簇,他抬起头,然后便见——
人在后面采果子,欢欢在前面吃果子。
搞了半天,他采的都是狗啃剩下的?
关键是,某狗‘华欢欢’还挺挑嘴。
它不吃树莓屁股……
正磨牙着准备将欢欢赶到后面去,身后忽然传来沈墨的声音:
“华叔,我捡到100块钱。”
华父站起身,转头看向少年捏在手里的红票子。
他摸了摸裤兜,发现自己之前揣在兜里的钱不见了。
“我的。”他掏出空兜,对沈墨道。
少年笑着朝华父走过来,他就是溜达过来时,看见在华父走过的路线上有钱。
猜也是华父的。
“我的宝贝怎么跑你手里去了……”华父伸手接过沈墨递过来的钱。
“……”听着华父这句话,沈墨莫名有些心虚,甚至不自觉扭捏红了脸。
“?”华父将钱揣进兜里,抬头便撞见少年颊边未及褪去的晕色。
这孩子脸红什么?
钱是他捡的,又不是偷的。
……
不远处,华婕在方才沈墨蹲身采集的地方,也捡到了个东西。
是一张叠的很平整的纸条,她将之展开,看见了熟悉的沈墨的字体,写的比以往潦草些,但字迹很用力,显然书写时情绪起伏不定。
【华婕跟别的男生讲话 X
华婕不在身边 X
华婕跟其他人有说有笑 X
渴望碰碰她,戳戳她 √
我讲话时,她大眼睛一直看着我,一副专注崇拜的样子 √
她太累时 X
她不主动给我发短信时 X
她给我打电话 √
想把所有看到的东西都买给她 √
想看她笑 √
……
=喜欢。
喜欢的话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一连好多个怎么办,而且越写越潦草。
【表白:
1、她喜欢,关系更好;
2、她不喜欢,他恨她,好生气,不开心,做不了朋友;
3、她不喜欢,他虽然很难受,但忍住,继续做朋友 X】
华婕忍俊不禁,沈墨显然不是个能粉饰太平的人。
他的个性太激烈,甚至有点非黑即白。
也许少年人多少都有点吧?
不知道长大后,他会还是这样吗?
【不表白:
维持现状,但我难受。
烦烦烦烦烦……】
华婕抿唇,忍俊不禁。
这家伙就连喜欢一个人,都要这么直男,居然还画脑图,通过文字分析来捋思路。
他到底是什么绝世大可爱?
【……喜欢却不敢表白,算什么男人。】
这是纸条最后一句话,下面还有个日期,写着‘7日-14日’,大概是他给自己规划的期限。
华婕抿唇,这张纸真是越看越好笑。
他就是装的再成熟,再智慧,骨子里原来也还是个傻傻的少年人啊。
她快速将之折好,妥当的塞进兜里。
这东西,她要了,好好保存起来,如果将来能一直在一起,等他长大了,再拿出来给他看。
到时候,他一定羞耻尴尬的想杀她灭口。
哈哈哈哈……
光想想就觉得好愉快!
过了好一会儿,沈墨折回自己采果子的地方,开始满地寻找。
逐渐的,他表情开始变得有些焦灼,直到对上华婕根本藏不住的窃笑。
“是不是在你那儿?”沈墨几乎恼羞成怒。
“什么啊?”华婕耸肩。
“……”沈墨充满质疑的打量她。
“哈哈哈哈……”华婕一时没憋住,抱着自己装满高粱果的帽子,转身便跑。
“喂!”沈墨迈开大长腿,发誓自己一定追上她,将那张羞耻到爆表的纸条抢回来。
华婕却发誓决不让他得逞,在他快追上时,她猛然朝着亲爹喊道:
“爸爸,沈墨要抢我的高粱果!”
“……”沈墨。
少年在华父的注视下,尴尬停步。
华婕,她学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