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第五十一章 七夕
原来今天是七夕。
怪不得工作室的小姐姐都请假了, 还有陆颐呈!他说他有事请假,原来是这个事。
于挽秋说要穿得这么好看,不出去转转怎么行, 结果把她带到了这里。
姜兰这几天光顾着上班,也没看日历,今天是七夕。
可她连礼物都没准备。
于挽秋看出来姜兰在想什么,“好好过节吧, 你能来陆颐呈就很开心了, 对了, 你这副耳钉和衣服不太配,摘下来吧。”
姜兰带的耳钉就是普通的小银钉, 不搭就摘了吧,
摘了耳钉,姜兰推开车门下车。
地上贴了荧光路标, 不是常见的箭头形状, 而是连成一片的闪闪发光的星河, 走在上面好像走在银河之上。
姜兰抬头看了眼天空, 天上也有星星。
这里是天文馆,b市最好的星辰观测地点。
繁星代表永恒,千万年轨迹不变。姜兰心脏扑通扑通直跳, 没有谁不喜欢这样的惊喜,小裙子,钻石发箍,天文馆。
她喜欢陆颐呈为了她变得不像自己的样子。
沿着星河一直走, 姜兰在天文馆的顶层天台看见了陆颐呈。
这是天文馆的星辰观测地, 是一个很大的圆台, 几个方向架了好几个天文望远镜, 陆颐呈站在圆台中心,他手背在身后,不知道等了多久。
陆颐呈今天不太一样,这边没有灯光,夏天的风很大,但陆颐呈的头发动都没动,姜兰发现他抹了发胶,还梳了背头。
平时只穿短袖休闲裤的人今天竟然穿了衬衣马甲西装裤,西装裤的垂感很好,颜色是深灰色,衬衣是白色的,肩膀那里有两道黑色的斜纹,马甲是灰白斜格的,看着有种难言的贵气。
陆颐呈很高,他今天戴了平光眼镜,眼神看着有点锋利。
这身比上次的蓝色衬衣好看,如果忽略他背在身后微微发抖的手,看起来很成熟。
其实他只比姜兰大几个月,今年也刚上大三,同样21岁。
姜兰偏过头,冲着旁边的风和夜空笑了笑,然后朝着陆颐呈走过去。
陆颐呈也朝着姜兰走,七夕是牛郎织女相会的日子,牛郎和以后之间隔着银河,但他和姜兰之间除了一群没眼色的人,什么都没有。
他们之间并没有银河。
陆颐呈朝着姜兰伸出了一只手,他手握成拳头,手背上有一个荧光的五角星。
“你按一下。”
这难道是什么开关不成,姜兰伸出手按了一下。
陆颐呈把手翻过来,中指上画了一朵粉红色的小花,“宝贝你再按一下。”
姜兰又按了一下,陆颐呈打开攥实的手,手心画了一颗红色的爱心。
陆颐呈:“再按一下,最后一下。”
姜兰犹豫了一下,伸手按了下去,陆颐呈的手并不软,相反还有点硬,姜兰按下去的一瞬间,陆颐呈顺势牵住她的手,然后指着外面的星空,“叮,你看那里。”
天台上只有风声,姜兰好像听见螺旋桨的声音,忽然间,视野中出现了一个小型无人机,螺旋桨转的只剩残影,随着它缓缓上升,姜兰看见了被无人机带上来的东西。
是一束包得很好看的玫瑰花,红色和黑色很配,红色的玫瑰花极其耀眼。
玫瑰花的话语是热恋,更直白一点说,我爱你。
玫瑰花上缠着小彩灯,一闪一闪的,姜兰轻轻吸了一口气,眼睛都不舍得眨一下,好多好多玫瑰花。
无人机飞到两人身边,陆颐呈伸出一只手把玫瑰花抱下来,花是他挑的,包装也是他盯的,玫瑰花一共九十九朵,陆颐呈犹豫了好久,到底要一百零一还是要九十九,最后还是选了九十九,长长久久。
陆颐呈真的紧张,他声音都比以前低沉,“姜兰。”
姜兰感觉陆颐呈的手在出汗,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这么紧张是要求婚呢。
尽管现在是八月,晚上很凉快,但是,陆颐呈穿得多,为了帅,他还套了一个马甲。
“我虽然不会写歌,不知道去找好玩的地方,虽然发现萤火之森和西大街烟花汇演的人不是我,那么多好吃的地方的人也不是我,但我会学会找好玩的地方,努力赚钱,带你去吃好吃的,带你去玩好玩的,去你想去的地方,我会学会准备惊喜,变帅一点……”陆颐呈有点语无伦次,他其实有写稿子来着,还背了,本来他记忆力好,过目不忘,但现在脑子里的话颠三倒四的。
“你喜欢花我可以陪你种花,你喜欢草我就陪你……不对,没这句。”陆颐呈道:“姜兰……我喜欢你,我爱你。”
陆颐呈从口袋里摸了摸,摸出来一个小盒子,“这是七夕礼物。”
姜兰打开小盒子,里面是一对红色的宝石耳钉,她摸了摸自己的耳朵,上面空荡荡的。
这也是设计好的?
衣服,鞋子,头上的小饰品,银河,天文馆,玫瑰花,还有手上的三个开关……
陆颐呈道:“我想当你的情绪开关。”
姜兰把玫瑰花放地上,然后扑进陆颐呈怀里,她不能昧着良心说不喜欢,的确很喜欢,喜欢到陆颐呈说的每句话,都在她的点上跳舞。
“陆颐呈,谢谢你。”
那一瞬间,陆颐呈终于回归大地,体会到了脚踏实地的感觉。
就很踏实。
虽然昨天晚上打电话的时候姜兰还什么都不知道,他一个在那儿想东想西,怕她觉得土,怕她不喜欢,但是,为了这一瞬间,那些忐忑纠结都是值的。
陆颐呈甚至有点得意,哪个读者还敢说他直男。
不过姜兰有点沮丧,她道:“可是我没给你准备七夕礼物。”
陆颐呈:“你都陪我过七夕了,还要什么七夕礼物,嘿,这个你喜欢嘛,宝贝你过来,这台望远镜能看见牛郎星和织女星。”
虽然科学说牛郎星织女星相距十四光年,但是,古代的神话故事还是很浪漫。
在天文观测台,可以看见很多的星系。
陆颐呈教姜兰用望远镜,“那边,还有那边,都有星星。”
相对于渺小人类的几十年寿命来说,星星就是永恒的,陆颐呈喜欢一切永恒的东西。
真的很好看,星河带来的震撼无法用语言形容,那些亮闪闪的光点,组成大片大片的星云。
“这个好好看。”姜兰真的没这么近距离地接触过星星。
陆颐呈露出一个笑,他调整望远镜的镜头,还能看见更远的星体。
“看够了咱们就去吃饭,吃烧烤还是火锅串串?”陆颐呈知道姜兰不喜欢吃西餐。
姜兰道:“烧烤!那玫瑰花放哪儿呀,我想戴着新耳钉去。”
耳钉是小熊形状的,裙子是红宝石,很好看。
陆颐呈毛遂自荐:“我给你戴。”
————
于挽秋送完姜兰靠在车里休息了一会儿,姜兰的摄像跟着过去了,这一刻值得记录下来。
年轻可真好,她要再年轻二十岁,估计不会和陆双辰结婚,不跟他结婚就不会有陆颐呈,也不会遇见姜兰。
唉,这是个死循环。
于挽秋叹了口气,助理不在,只有跟拍在,但跟拍就是个隐形人,早知道不答应陆颐呈了,可是他看起来太可怜了。
裙子买好了,用奖金买的,虽然是小众品牌,那也五位数呢,礼物,鲜花,弄得于挽秋不答应,都觉得自己羞愧当陆颐呈的母亲。
可是姜兰不在,七夕的夜晚,她要一个人过了。
于挽秋想下车走一会儿,她只是在这一瞬间体会到孤独的感觉而已。
下了车,于挽秋靠在车上站了一会儿,今晚的月色很美,星星也很好看,不知道陆颐呈什么时候把姜兰送回来。
吹了会儿晚风,于挽秋的心情轻快了很多,正准备回去,远处的车打了一束光。
一个穿着西装裤,长风衣的人从车上下来,远看他头发半白,梳的很整齐,他戴着一副银边眼镜,下车的时候脚步顿了顿,然后又弯腰从车里拿了束玫瑰花。
理了理衣襟,这才朝着于挽秋走过来。
跟拍的小哥都惊呆了,虽然没有BGM和追逐他的灯光,但小哥感觉自己在上海滩的拍摄场地。
这是谁啊,那辆车开始没注意,现在想想,好像他们过来的时候那辆车好像就在。
应该是那个互联网大佬吧,不然谁敢这样提着花来找于挽秋,怎么没有啤酒肚,也没有谢顶,除了头发白一点,看起来还很帅。
真的很帅,虽然夏天穿风衣可能有点热,但长得高的男的穿风衣真的帅炸了,皮鞋踩在地上,声音一下一下地响,跟拍调整摄像头,对准了陆双辰。
不拍白不拍,这可是陆双辰,多少记者都拍不到的人,他行!他可以随便拍。
于挽秋嗤了一声,漫不经心地瞥了眼朝她走过来的男人。
有病,大夏天穿风衣,怎么不热死他。
陆双辰走得有点慢,玫瑰花也不是捧着,而是单手拎着,他另一只手还拿了个礼物盒,于挽秋都能猜到是什么东西。
两人隔得不远,还不到一分钟,陆双辰很快就走到了,他把玫瑰花朝着于挽秋递过去,“七夕快乐。”
陆双辰拿出了在商场谈判桌上的气势,开门见山道:“这是礼物。”
礼物用黑色礼物盒包着,上面还有个黑色蝴蝶结丝带,陆双辰道:“不打开看看么?”
于挽秋没有伸手,“什么礼物?”
陆双辰:“你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
于挽秋不打开看看都知道是怎么,肯定又是钻石。
她觉得可没意思了,虽然知道这样不太好,但她还是忍不住对比。
没有音乐,没有餐厅,就在天文馆楼下,陆双辰送她一个礼物。
去年的七夕于挽秋在拍戏,再想起七夕已经过去好几天了。
的确比去年强了不少。
但是……
老夫老妻,于挽秋能猜到陆双辰下一步要做什么。
于挽秋拆开礼物,黑丝绒上躺着一条钻石项链,在夜色下闪闪发光,初步估计,得八位数朝上。
项链的末端是粉钻,项链链身有很多碎钻。
很好看,可是这样的项链于挽秋有好多条。
她更希望和陆双辰去哪里走走转转。
而不是像现在这样。
陆双辰问:“喜欢吗。”
于挽秋:“……喜欢。”接下来应该会邀请她共进晚餐。
陆双辰:“我订了餐厅,咱们一块儿去吃个饭。”
于挽秋看了眼时间,“不了,我这边在录节目,全程录像,不太方便。”
陆双辰皱了皱眉,不懂有什么不方便的,难道他见不得人吗。
结婚二十多年,于挽秋工作特殊,他什么都要顾及,做出让步。
陆双辰心情不太美丽,“吃个饭而已,有什么不方便的,再说录像怎么了?”
于挽秋不禁想,非要说得那么清楚吗。
于挽秋道:“你连记者发布会都让记者删照片,微博上个热搜就撤下来,搞清楚,我在录节目,只要是录像导演都有权利剪辑播放。”
陆双辰也很疑惑,“我没有关系,可以录像播放,不过不想对外承认的难道不是你吗?”
“发布会上让记者删照片,是因为曾经有不知名人蹭热度,撤热搜那几次都是花边新闻,我不撤行吗?倒是你,结婚二十多年,除了你百度百科后面已婚两个字,有什么和我相关的东西?”
于挽秋:“你百度百科后面不也是两个字?”
陆双辰按了一下眉心,“我结婚了当然是已婚,你呢,你拍戏,什么亲吻的,牵手的,拥抱的……”
“你能不能尊重一下我的职业,我是演员,要有职业素养,还是你想和我吵架。”
陆双辰瞬间熄火,“我没这个意思,挽秋,今天是七夕,我们有阵子没见了,我并不介意和你出现在公众场合。”
“很多人都说我是个大腹便便,谢顶的中年老男人,我……”
陆双辰也是一个自信的人,他常年健身,虽然时光给他增添了皱纹和白发,但对自己外表有信心,不会给于挽秋丢人。
也不至于让人看了误以为美女和野兽。
透过眼镜,看陆双辰的眼睛竟然意外地深情。
于挽秋也不想吵架,她和陆双辰的确就是这种生活模式,总不能指望他一天就变得和姜兰一样。
这回也算有一点进步。
不过姜兰的确可以出本书,让陆双辰拜读一下。
陆双辰又问了一遍:“那能不能去吃晚饭?”
于挽秋都快服了他了,就不能说句好听的,比如,夸夸她的新裙子,想邀请美女共进晚餐……
于挽秋:“吃吃吃,就会吃,去哪里吃饭。”肯定是找家西餐厅吃晚饭。
陆双辰冲那辆黑色宾利挥了下手,黑车慢慢融入车流之中。
他打开车门,坐在驾驶座上,给于挽秋和跟拍当司机。
虽然跟拍小哥心里门清,他只是被顺带的。
陆双辰问道:“……你是想吃西餐,还是想吃火锅什么的?”
如果是以前,陆双辰肯定二话不说就带着于挽秋去西餐厅了。
他的确订了西餐厅,但以防万一,还订了一家火锅店的位子。
陆双辰追了节目,从头追到现在,他知道于挽秋现在喜欢吃火锅,那种有要烟火气,看起来很热闹的吃的。
而且,烟花汇演和周五晚上的直播,于挽秋很好看。
今天她也很好看,让人眼前一亮。
于挽秋低头看了眼自己的衣服,“这身能去吃火锅吗?”
她穿着长裙,陆双辰可是穿着风衣呢。
陆双辰点头,“怎么不行,弄脏了再去买衣服,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反正他有的是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