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章 【正文完】
从护国寺回了王府, 阮明姝就忙着算计她的夫君,盘算着从沈嗣这里多谋夺些好处。
父亲和母亲,过两个月就能回京。
便只剩下个阮敬辞。
阮明姝觉得这件事她得和弟弟先通个气, 仔细筹谋, 徐徐图之,日后方能一击即胜。
为此阮明姝又将从前被她压箱底的书重新翻了出来,尽管她还是读不下去,这回却硬逼着自己往下读。
沈嗣平日埋在书房的时辰多,才能比别人更心黑。
阮明姝囫囵吞枣读了几本, 似懂非懂, 不过比起以前可算是大有长进。
沈嗣有几分意外, 她竟然自己主动看起了兵书, 手不释卷, 废寝忘食。他虽不知她又在打什么主意, 但也没打算过问。
一些无足轻重的小事, 就随她去。
阮明姝睡在他书房里的床,也不好好穿袜子,抱着书在他的被子上滚来滚去, 发簪掉在床上都毫无察觉,散开的头发像上好的绸缎, 衣衫松散,微露香肩。
盛夏已过,京城的秋天总是飒飒的冷。
沈嗣放下书,抬起头瞧见床上的她,眼神暗了几分, “你冷不冷?”
阮明姝正看到激动尽兴处, 她将书牢牢抱在怀里, 头都没抬,“不冷。”
沈嗣抬手关了窗户,将冷风关在屋外。
阮明姝忽然抬起头看向了他,“夫君。”
沈嗣温温柔柔应了她一声。
阮明姝从床上坐起来,将书页折好放在一旁,随后问他:“我弟弟的去处可有着落了?”
沈嗣挑眉:“他如今资历尚浅,进不去内阁。”
阮明姝哦了两声,又问:“那他还要熬多久?”
沈嗣走过去,摸了摸她的脑袋,“少说还有几年。”
阮明姝也不是等不得,不过她确实想让弟弟尽快站稳脚跟。
她勉为其难:“那我再等等,他是我的亲弟弟,也算是你的亲弟弟,你帮衬他,他也会记得你的好。”
沈嗣漫不经心的听着,说她蠢笨天真,她又知道为自己家里人的前程出谋划策,说她聪明,她好像到现在都不了解她的亲弟弟是个什么样的人。
新科状元,已经远胜同龄人。阮敬辞怕是根本就不需要她的帮衬。
沈嗣哄着她说好。
阮明姝想了想,“今日你正好得空,我想回侯府去见见我弟弟。”
沈嗣知道这是她的借口,她每次回侯府,要做的事情也不止一件两件。
“好。”
已近初秋,早晚有些冷。
沈嗣帮她梳好了头发,如今他做起挽发的事也是得心应手,又怕她出门会冷,让人拿来了御风的斗篷,轻轻搭在她的肩头。
阮明姝自己不太喜欢动手,乖乖由着他帮她梳好发髻,被他牵着手往外走。
阮明姝抬头望向他的侧脸,失神片刻,心里难得多了几分平静,她竟然主动问起:“夫君,你冷吗?”
沈嗣有些意外,她很少会关心他。
每次在他面前说些好听的话,都是有事相求。
今天属实在意料之外。
沈嗣怔了怔,下意识攥紧了她的手指,力道失控掐得她不舒服,阮明姝轻声嘤咛手疼。
沈嗣犹如大梦初醒,缓缓松开了力气,他回过神来,说:“有一点。”
阮明姝也觉得自己奇怪,竟然开始真的关心起他的冷暖。
阮明姝心想也许她就是看见他的孤寂,觉得有点可怜,起了恻隐之心才多嘴问了句。
“我陪你去添件衣裳?”阮明姝随口客气一问。
沈嗣想了想,“车里有斗篷。”
阮明姝又想的远了,他穿这么点,又吹着冷酷的风,掌心倒是一点儿都不冷,手掌暖热,贴着她的皮肤。
沈嗣抬手揉了揉她的脑袋,“先上马车。”
阮明姝可能是被他揉坏了头脑,张了张嘴,“你抱我上去。”
沈嗣垂眸看了她一眼,曾经的底线早就退无可退,他点点头说好。
读书人也有力气。
轻松将她拦腰抱进了马车里。
空气逼仄,阮明姝竟觉得有些透不过气,她的脸颊越来越烫,她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脸红,也不是没被沈嗣抱过,一张床都同床共枕了不知多少次,偏偏今天就面红耳赤,娇羞的像个小新娘子。
阮明姝掀开车帘吹了吹风,外头的冷风果然冻得她打哆嗦,她望着满地飘的金黄落叶,托着下巴感叹道:“我喜欢冬天。”
沈嗣看着她,眼底隐隐藏着笑意,她本身就很像活在隆冬时节里毛绒绒的小动物。
娇贵、漂亮又有点脆弱。
沈嗣说:“再过些天,就要入冬了。”
京城的秋天很短暂。
天气严寒,下几场雪,就从初秋到了深冬。
阮明姝吹了会儿风就觉得脸疼,她关了木窗,又乖乖坐了回去。
秋叶瑟瑟,侯府门前也是满地的金黄。
阮敬辞不在侯府,早晨出了门还没回来。阮明姝有些好奇,问起管家,“他可有说要去见谁?”
管家道:“少爷今日似乎是和张大人有事商谈。”
阮明姝皱起眉头:“哪个张大人?”
管家瞧了眼大小姐的脸色,躬着腰回答说:“是张玠张大人。”
阮明姝的眉越蹙越紧,嘴里嘀嘀咕咕阮敬辞和张玠这两年的关系倒是越发亲近。也不知道他们俩凑在一起谋划些什么。
“他何时回来?”
“奴才也不知道。”
“嗯。”
阮明姝慢吞吞走到沈嗣跟前,被他牵住了手也没挣扎,她说:“阮敬辞出门了。”
沈嗣对此漠不关心,淡淡应了个嗯字,转而说起了别的事情:“给你买了些首饰,方才让人送到了屋子里,你去看看喜不喜欢。”
阮明姝听见有新首饰,立刻甩开了他的手,提起裙摆匆匆跑到自己的闺房。珍珠玛瑙做的头面,都没什么可稀罕。
沈嗣不擅长说好听的话,但是经常会给她买好东西。
都还挺漂亮的,镶金绿翡碧玉簪,冰白玉嵌珠的耳坠,还好些冰种水色透净的玉镯。
阮明姝瞧见漂亮的首饰,就将阮敬辞抛之脑后。
她总是那么好哄,单纯天真。
过来一会儿,阮明姝就将这些首饰收了起来,似乎是又没了兴趣。
外头的天渐渐暗了下来,阮明姝看了眼天色,打了个哈欠,都有点困了。她懒洋洋窝在榻上,浑身都像没骨头似的慵懒。
沈嗣坐在她身旁,手里捧着本书,垂眸安静的看书。
男人的手臂轻轻压着她的后腰,波澜不惊的揽着她的身体。
阮明姝闲的发慌,又看不惯他有书可读。
便故意作怪,用光脚丫子踢了踢他的小腿,沈嗣眼皮都没动一下,甚至淡然将书翻了一页。
阮明姝有点不服气,脚心故意从他的小腿上下滑了两圈,抵着他。
沈嗣终于有了反应,慢慢放下手里的书,垂眸看向了她,“好玩吗?”
阮明姝惹了他,又怕他这样的眼神,她坐起来,声音很小:“我踢两脚怎么了?”
他皮糙肉厚又不怕疼。
沈嗣按着她的腰肢,将人抵在身下,“可以踢,但力气得重点。”
不然就会像现在,将他撩的不上不下。
阮明姝被他亲了两口,呜呜咽咽的说:“谁知道你是个贱骨头。”
时辰不巧,若非如此,沈嗣这次不会轻易放过她,他只是亲了亲她,便没再做什么。
阮明姝面红耳赤从他怀里重新爬起来,不小心打翻了桌上的短圆花瓶,陶瓷碎片落在榻上,她整个人又差点坐了下去。
沈嗣脸色微变:“小心。”
男人同时伸出了手,帮她挡了挡,自己的手掌却是被按进了陶瓷碎渣里,锋利的瓷片割破了他的掌心。
鲜血淋漓。
顺着手掌的纹路,缓缓往下流。
阮明姝被吓了一跳,看见他满手的血,怔在原地不敢动。
沈嗣叫她闭上眼睛,先不要看。
她有点怕血,见了这么多的血,夜里又要做噩梦了。
阮明姝便乖巧闭上了眼睛,过了一会儿,沈嗣清理好了伤口
“好了。”
阮明姝颤颤巍巍睁开了眼睛,望着他包扎了纱布的手掌,有些愧疚,心里浮起怪异的感觉。
他为什么会用血肉之躯帮她挡伤呢?
哦,他说过他喜欢她。
阮明姝难得有了几丝感动,又想了想,这好像是他应该要做的事情。
丈夫本来就要保护自己的妻子。
阮明姝拉起他的手,问:“要不要我帮你吹一下?”
沈嗣愣了几秒,“好。”
阮明姝对着他的伤吹了几口气,温凉的风扫过掌心,好似真的缓解了药物融进伤口的刺痛感。
阮明姝抬起眼,望着他:“还疼吗?”
沈嗣摸了摸她的头发:“一点都不疼了。”
阮明姝盘腿跪坐在他面前,看着他清俊柔和的五官,木窗外的夕阳穿透了整间屋子,她忽然间问他:“沈嗣,你会一辈子都为我挡伤吗?”
沈嗣静默了几秒钟,“会的。”
阮明姝垂着眼,“你愿意为了保护我而去死吗?”
沈嗣捏住了她的下巴,对上少女的眼眸,“愿意。”
听见这两个字,阮明姝安静了有一会儿。
突然之间,她抱着他的脖子,仰起脸主动亲吻了他的唇角。
亲完过后,她的脸有点红,声音柔软:“这是奖励。”
一年多之前。
阮明姝去护国寺烧香拜佛,不仅只求了一个签。
她原是想心安理得杀了他。
后来没忍住,贪婪的在佛像面前多许了个一个愿望。
她许愿自己未来的夫婿,有权有势、还要肯为她赴死。
好像,她的愿望,灵验了。
(正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