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她与她
静静在苏鸽家呆了一周。
林诗兰去接小狗回家时, 苏鸽告诉她,她不跟他们一起走了。
车票买在明天,她比他们提早了一个星期离开雁县。
这一周, 苏鸽找了她的前继父好几回, 死缠烂打地多番询问,终于打探到了她妈妈的下落。
她前继父,也就是林诗兰的堂叔,他在喝酒的时候听老熟人讲起, 几个星期前他在隔壁县的商业街碰到苏鸽妈妈。她妈推着车, 在街边卖炸串。
堂叔是个不靠谱的人,他的话不可信。就算他没骗苏鸽, 这条信息也很模糊。但是, 从他那儿听完这事的苏鸽, 立刻买了去隔壁县的车票。
林诗兰能够理解苏鸽的决定。
不同的雨季, 不同的苏鸽,处于病中的与弥留之际的她, 都不约而同地呼唤着她心底最想见的“妈妈”。
她早该去找妈妈了。
不论妈妈在或不在, 不论她的思念会不会得到回音, 这趟旅程总归会给她的执念一个解答。
要走的决定匆忙, 苏鸽明天走,今晚是他们仨最后相聚的机会。
苏鸽提早买了食材, 留林诗兰吃饭,晚上她打算亲自下厨。没忘记林诗兰的小尾巴, 苏鸽还给谭尽打了电话,让他一起过来。
“你抓紧出门。我们做咖喱饭, 很快就能做好。”苏鸽特意交代。
谭尽一口答应:“行。你们有什么想吃的想喝的, 我顺路买了带过去。”
林诗兰不跟他客气:“我想喝珍珠奶茶, 苏鸽你喝吗?”
苏鸽也不客气:“喝!来一杯。”
“那我买三杯珍珠奶茶。”
跟谭尽打完电话,两个女孩便钻进厨房,开始准备晚饭。
打开橱柜,林诗兰数不清自己这是进门后第几次发出感叹:“你家大变样了,现在收拾得真好。”
所有锅碗瓢盆,苏鸽都刷过了,摆放得整整齐齐。
洗着菜的苏鸽嘴角上扬:“这可多亏了静静的到来。”
被提到名字,小土狗迅速从房间跑出来,出现在现场。
“啊?静静?”林诗兰不知道自家小狗还是个会做家务的田螺姑娘。
苏鸽保持神秘:“对啦,反正,多亏了它。”
“好吧,”林诗兰弯腰,对小狗说:“你是功臣,今天给你加餐。”
小土狗两耳竖起来,坐得笔直。
高压锅滋滋响。
时间的魔法让牛肉变得软烂,香味飘满屋子。
在苏鸽和林诗兰的合作下,美味的咖喱饭马上就要出锅。奇怪的是,早该在一个多小时前过来的谭尽,到现在都没出现。
“会不会是迷路了?在路上遇到什么事了?”
林诗兰有点担心:“我给他打个电话。”
电话响了好几回,才被接起来。
“喂?”不是谭尽接通的,那边是谭妈妈的声音。
“喂,阿姨,我是小兰。”
这状况太不正常了,捧着手机,林诗兰蹙紧眉头:“谭尽方便听电话吗?我约他吃晚饭,他一直没来。”
“小兰啊,方便的,谭尽在家。”谭妈妈的语气不慌不忙,不像是出事了:“你等一会儿哦,小尽手机忘在客厅了,我拿进去给他。”
看林诗兰的神色不对劲,苏鸽耳朵也凑过来听,她索性打开手机功放。
“这孩子怎么锁门呢?”电话那边传来谭阿姨拉把手的声音,以及非常大的游戏声。
键盘鼠标被快速操作,游戏的战况貌似异常激烈。
“小尽,小尽,开个门,接电话,”谭阿姨咚咚咚地敲门,一边喊着他:“你的游戏停一停,晚上有约,你怎么不记得了?”
“我没约人。”
为了盖过游戏声,谭尽说话的音量特别大。
“你等会儿,等我打完这把。”
电话另一边,林诗兰和苏鸽将他的话听得清清楚楚。
——看来,谭尽把约了她们的事忘到脑后了。
林诗兰感觉怪怪的。他一向心思细腻,重视约定,这完全不像谭尽的作风。
但哪里怪,她说不上来,那边的声音确实是他。
“额……”苏鸽看向林诗兰,打了个圆场:“没事,让谭尽打吧,可能是重要的游戏,有比赛什么的。我们自己吃,咖喱饭都做好了。等他来,咖喱都没法吃啦。”
“嗯。”林诗兰的心情一下子变差。
邀请晚餐的主人已经这么说了,她只好告诉谭阿姨:“阿姨,那我挂了。我和我朋友先吃饭,不等他了,谭尽打游戏吧。”
苏鸽明天要走了。
这顿饭,本该是给她饯行的,有特殊的意义。
谭尽却因为玩游戏,缺席了。
咖喱饭做得非常有滋味,完全不输餐厅的咖喱。
吃饭时苏鸽跟林诗兰提了一嘴,她去找堂叔时,撞见林诗兰妈妈来找堂叔,给了堂叔钱。林诗兰没听她妈提过这事,有可能是之前她妈要给她报冲刺班,跟堂叔借钱了,前几天去还。
稍稍留了个心思,林诗兰打算回头问问她妈。
苏鸽和林诗兰各吃了两大盘咖喱饭。
静静也吃了超多的肉,吃得小肚子鼓鼓囊囊。
晚饭吃得开心,也不开心。开心是因为咖喱饭相当成功,不开心自然是因为,谭尽没来。
之前,苏鸽一边做饭,一边念叨了好几遍“珍珠奶茶”。于是她们吃过饭,林诗兰主动提出:“我们出去溜溜弯消消食吧,顺便买个奶茶喝。”
苏鸽欣然答应。
换了一身黄色的连衣裙,苏鸽从房间出来。
她常年穿着肥厚的校服,林诗兰头一回见她穿显身材的衣服。
“靓女,你的打扮很夏天哦。”林诗兰高度评价,给她比了个大拇指。
“好看吗?”
苏鸽羞涩地转了个圈圈,裙摆宛如绽开的花朵。
“好看。”
笑眯眯的林诗兰挽上她的胳膊:“走,我带着美女出街。”
不苟言笑的林诗兰,夸人的次数屈指可数。
这声“美女”,苏鸽格外受用。她被林诗兰挽着,不再是平时含胸驼背的走路姿势。
苏鸽的肉,还是从前的肉。
不过,它们的状态已然放松。
纵使大马路上人来人往,她也不怕被看了。
难得,外面没下雨。
她们慢悠悠地走,不必打伞,双手自由。
夏日傍晚的风,湿湿热热。
她们点完奶茶,坐在靠窗的位置。风儿吹起林诗兰黑色的长发,她垂眸,将发丝挽到耳后。
察觉到苏鸽正盯着自己看,林诗兰挠挠脖子:“我脸上有什么吗?”
用吸管搅了搅奶茶,苏鸽猝不及防道:“我以前很嫉妒你哦。”
“你长得太漂亮啦,你在我心目中是我们学校最漂亮的女孩。”
“更近地接触你之后,我发现你呀,居然还有别的优点,学习成绩优异,勤奋善良……”
端起杯子,苏鸽猛喝一大口奶茶,仿佛是借酒消愁。
“那时我好喜欢谭尽,可是谭尽喜欢你。他啊,是班上唯一不欺负我的人。他对于我,像黑夜中的一束光。抓着这根救命稻草,我度过了许多难熬的日子。你能想象得出,以前的我有多嫉妒你吗?”
“我哪有你说得那么好啊。”林诗兰上前拍拍她的肩,劝她清醒一点。
谭尽的存在,于她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这个不用苏鸽说,林诗兰懂的。
“我打电话把谭尽叫出来。怎么能因为打游戏爽约呢?他得跟你道别一下,不然太遗憾了。”
苏鸽摇头,表情并无不舍:“不用了。”
看向林诗兰,她目光灼灼:“现在的我更喜欢你。”
这直球打向林诗兰,把她弄懵了:“喜、喜欢?”
苏鸽哈哈大笑:“不是说恋爱那种喜欢,是朋友的那种喜欢。相比于谭尽释放的善意,你带给我的力量远比他给我的,多得多。”
奶茶甜甜的,苏鸽的话更甜,林诗兰的胸腔中徜徉着感动。
“从前的我,看见你的好,觉得可恨。我嫉妒你。”
“如今我看到同样的好——你的脸蛋还是那么精致,你的灵魂还是那么美丽。我看着你的好,心里感到无比舒服,谭尽喜欢你是应该的,我也喜欢你。我希望你越来越好。”
替对面的林诗兰理了理乱掉的额发,苏鸽嘴唇一扁,到底没忍住,流露出了临别的悲伤。
“我很舍不得你,我的朋友。”
窗外的天空,有近几个月来,最完美的晚霞。
厚厚的云层后,冒出亮闪闪的粉光,就像是白云被精心描了一层粉金色的边。绚烂的粉色从天际洒向人间,她们静坐在奶茶店,眼见的一切都光彩耀眼,宛如身处于梦幻的卡通世界。
《樱桃小丸子》也是林诗兰最喜欢的卡通片。
短发的苏鸽,长发戴眼镜的林诗兰。她们望着自己倒映在窗玻璃上的影子,有一瞬间,仿佛看见了小丸子和小玉,那是她们童年时,最最向往的友谊。
夕阳西下,晴雨更迭,时空变换。
而友谊留存心间,永远不变。
林诗兰举起奶茶,与苏鸽碰杯。
“这个雨季过后,我们都不知道会去向哪里。就算不能再相遇在一起,也要去看不一样的漂亮风景。”
她们脸上挂着相似的释然的微笑。
“苏鸽,前路快乐。”
“林诗兰,前路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