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林诗兰
次年。
林诗兰大学毕业, 研究生考上了心仪的专业。
最后一次复诊是七月。
心理医生已经很久没给林诗兰开药了,今天的例行检查也很顺利。医生说,她的情况很特殊。精神病一般不能用痊愈, 只能说情况有改善。而在他看来,林诗兰的改善非常巨大。她从原来的程度恢复成这样, 是难以想象的奇迹。
走出精神病院,林诗兰发现下雨了。
手伸出屋檐,指尖接到几滴清凉的雨水,望着水珠, 她有些走神。
这一整个雨季,没再看见任何异象。
誓言的魔力消失了。她和同龄人一样,忙着学习忙着打工, 偶尔跟舍友一起逛逛街。
——是的。林诗兰搬回了大学宿舍, 并且跟同一寝室的女孩们成了朋友。
承诺过的“好好活下去”, 她做到了。
出来看病,林诗兰跟学校请了假,今天也不用打工。
难得的空闲。她看着淅淅沥沥的雨水, 突然有点想回回雁县看看。
坐火车,转大巴, 转小巴士, 再走二十分钟的路。
林诗兰早晨出发,到雁县旧址的时候, 已是傍晚。
没路了,不能再往前走了。
她停在断裂的石桥前, 几乎认不出这里是她的家乡。
灾难改变了地貌。
河的这边, 垒着许许多多碎成小块的水泥, 原是道路的地面, 只剩大大小小的坑洼。
河的对岸,镇子荒废,植被茂盛。
野草一丛一丛,肆意疯长。一眼望去,唯有那些断壁残垣、油漆斑驳的破木板,能够证明有个小镇在这儿存在过。
林诗兰坐在岸边,拉开背包的拉链。
她带了两杯奶茶过来。
雨停了。宁静的夕阳洒在河面,金光跳跃。
那一轮光芒耀眼的太阳,就悬挂在远方巍峨的山丘之上,将树梢的叶子照得橙黄透亮。
被光晃得睁不开眼,她默默揩了揩眼角。
手机响。
是她心理医生的来电。
林诗兰接起电话。医生压低声音,神神秘秘的。
“有件事,不跟你说,我的良心过不去。”
“之前你对我说过一个平行时空的故事,你还记得吗?”
她应了一声“嗯”。
他索性将埋藏心底的话一股脑倒了出来。
“后来,我按你说的日期找过。去年确实有一个叫谭尽的患者在你看病的那天来过,查得到他的就诊记录。但我不知道是不是同名同姓的人,可能是一场误会……总归,我觉得这事应该让你知道。”
林诗兰向他道了谢。
医生长吁一口气,挂断电话。
握着手机,她又在河边呆坐许久。
两杯奶茶,林诗兰一个人全喝完了。
她想着平行世界的他们,不知道那里的林诗兰和谭尽是否活着,在做什么,过得好不好。想着想着,她突然看到一只眼熟的小土狗出现在对岸的杂草中。
“静静。”林诗兰大声喊它。
小土狗回过头,咧着嘴,冲她摇尾巴。
可惜,不等林诗兰确认那是不是静静。小狗冷不丁往后瞅了一眼,飞快地跑走了。
……
傍晚,正是开饭的时候。
山风拂面,能闻见湿润的花香,混合着泥土和树木。
雁县炊烟袅袅,好闻的米饭香从各家各户飘出来。
小土狗跑向它的主人。
主人将它一把抱起来,摸摸它的小脑袋:“静静,跑哪去啦?那边有什么吗?”
她走向小狗之前驻足的地方。那儿是一面墙,并没有路。
静静被林诗兰打了一下屁股。“你刚才在对着别人的墙壁尿尿是不是?”她自以为洞悉了真相。
小土狗冤枉,朝主人“汪汪汪”地控诉。
林诗兰没功夫再管静静。今天家里请客吃大餐,她妈让她出来买水果,时间紧迫着呢。
一边买东西,一边翻开手机通讯录,她拨通了苏鸽的电话。
“喂,”等着她似的,苏鸽马上接了:“林诗兰,你回来啦?”
林诗兰哈哈笑:“对呀,放暑假回来玩了。”
苏鸽感叹:“哇,时间过得真快!一年就这么过了吗,我都没什么实感。”
“去年的时间才快呢!”林诗兰语气比她更夸张:“我都不知道我的高考是怎么考完的。水灾那么严重,差一点整个镇子都被淹了,按理说,经历了生死劫难的我应该记忆犹新,我却没有太多的记忆。”
“噗,你脑袋泡水,所以记忆力差了呗,”她调侃她:“幸亏救援队的叔叔们及时赶到,再让你多泡一会儿,你就没有聪明的脑子上大学了。”
“是啊,感谢他们拯救了我,还有我们镇子。”
讲了半天,林诗兰才想起正题:“哎,扯远啦。我打电话是让你来我家吃饭的,你有空吗?”
苏鸽拒绝得干脆:“改天吧,今晚我得陪我妈吃饭。”
林诗兰也不拖沓:“好,那我改天单独约你。”
拎着水果,牵着小狗,林诗兰动作迅速地赶回家。
客人们全部到齐了,她跟谭叔叔、谭阿姨,谭子恒都问了好。坐在边上的谭尽,她也没落下——眨了两下眼,就算打招呼了。
放下东西,洗了手,林诗兰也入座,准备开吃。
有一杯珍珠奶茶插好了吸管,放在她的手边。
整张桌子就两杯奶茶。
另一杯正被她对面的人捧在手里。他翘着二郎腿,嚼珍珠嚼得津津有味。
林诗兰有预感,这段饭吃得不会太顺利。
果然。
大家说说笑笑,吃得快快乐乐;桌子下的动静,比台面上的更热闹。
吃两下,他在桌子下面捏捏她的手。
喝两口,他又在桌子下面给她递一个折成花的小纸团。
被迫一心二用,林诗兰恨恨地用眼刀扫他。
谭尽挤眉弄眼地冲她笑。
谭子恒见她饭碗空了,贴心地问了句:“小兰,要添饭吗?”
差不多吃饱了,林诗兰想留点胃吃樱桃,于是摇了摇头。
而谭子恒这一问,给某个闲着没事干的混蛋找到一个突破口。
“小兰,要吃腌萝卜吗?”
“小兰,要吃牛肉吗?”
“小兰,要牙签吗?”
谭尽来劲了,平均30秒问她一次。
林诗兰怒火中烧,又对他的献殷勤挑不出错处。
“你比我小,不准叫我小兰。”
凭什么谭子恒能叫,他不能叫?谭尽不乐意了。
“小兰小兰小兰小兰小兰。”他故意挑衅,一口气叫了好几个。
“不准叫。”林诗兰火气冒上来了。
瞅着他肉嘟嘟的脸,她恶声恶气地威胁:“再叫,我把你的小痣抠掉。”
谭尽用一个巴掌盖住自己的脸上的小红痣。
他嘴巴张得圆圆,被她的凶残吓得花容失色。
见俩小辈玩得开心,看客们忍俊不禁。
“真新鲜,你们交往一年了还能天天斗嘴。”
“他俩就是这样,腻腻乎乎的。哎,受不了。”
林诗兰气哼哼地瞪着对面的幼稚鬼。
跟谭尽千叮咛万嘱咐,和家人吃饭,不要像平时那么黏她。他还是找寻一切机会跟她互动。她不理会,他感觉被忽略了,闹得更起劲。
她嘟囔道:“都不知道怎么跟他交往上的,当时鬼迷心窍。”
这话说完,谭尽从椅子上站起来,直接离席了。
看他走得仓促,林诗兰心想他是不是生气了,有点心虚——她其实不是那个意思。被家人笑话,小小嘴硬了一下,这个傻瓜是不是误会啦。
“你去哪里啊?”她小声问。
谭尽回过头。
他嘴角挂着阳光灿烂的笑。
林诗兰脸皮薄,这人的脸皮却比城墙还厚。他非常狗腿地对她说:“我要去给林诗兰洗樱桃。”
桌上,大家面面相觑,都憋着笑。
林诗兰的耳根子红了。
樱桃还没吃到嘴,已经尝到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