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第 107 章
这一日的庆功宴在九炁的帮助之下, 总算顺顺利利地结束了。
而南陆修真界,也对这位阔别十一年的天道之子有了新的认识。
首先,当年他为了救回芃芃而舍去的力量,如今似乎又修炼了回来, 无人知道他如今有多强, 但就凭他今日能与天道相抗, 实力绝非等闲。
其次……凌虚界男修榜没有乱写,他这个第一, 确实当之无愧。
“诶, 他真是小时候见过的那个阴阳家的小孩啊?”
昆仑墟的师姐怼了怼夜祁。
“当年我就觉得这孩子长大了一定挺好看,没想到竟出落得如此俊秀雅正……”
夜祁凉凉瞥她一眼:“你这目标转移得挺快啊。”
师姐笑盈盈道:
“毕竟凌虚界帅哥千千万, 谁还能在一颗歪脖子树上吊死呢……不过, 你再不出手, 芃芃都快要在人家那颗歪脖树上荡秋千了哦。”
“出什么手?”
夜祁仿佛被踩到尾巴的猫似的炸毛:
“她不过就是给我供应灵力的工具人罢了, 平日叫什么老大三弟的, 都是陪她玩而已, 等她灵力再强些,我就……”
话音未落, 夜祁的余光就瞥见一片花瓣飘飘悠悠落在芃芃的发间,她身旁的玄衣青年比她高一个头, 便正好欲抬手将花瓣拂落。
夜祁想都没想, 一团妖火嗖地一下蹿了出去, 将那片花瓣烧成了灰。
玄衣青年的手一顿,遥遥朝夜祁望了过来。
柔和澄澈的眼瞳中有些寒意。
芃芃正在给九炁介绍九重山月宗新修的宫阙丹房,压根不知道她身后两人的眼神交锋有多激烈。
她只知道自己头顶一热, 然后就闻到了一丝头发烧焦的味道。
“——夜祁!”
芃芃捂着头顶, 愤怒回头大喊:
“你为什么烧我头发!你是不是又在挑衅我!”
回过神来的夜祁浑身一僵。
他的掌心还残留着赤炎妖火的余温, 却不明白自己为何要用妖火做这么无聊的事情。
还没等他想明白,芃芃已经愤怒掐诀,召来了一只嘴里还吊着草的小兔子。
“兔兔快去薅夜祁的头发!你不是最近要筑巢吗?薅自己的毛哪有薅别人的头发爽!夜祁头发多,去薅他的,我把他的灵力收回了他打不过你!”
单纯的兔子精没有丝毫犹豫,扑上去就一口咬住夜祁的发梢,一脸无辜地使劲往下咬。
芃芃却来不及欣赏夜祁被薅头发的惨状,转头就找个角落蹲下照镜子。
小时候,她天真的以为自己这一头茂密秀发绝不会像桓复归一样掉发掉成秃头,但自从有次闭关通宵半个月修炼,她在枕头上发现了一撮头发后,她就明白——
不是不掉,时候未到。
“放心吧,只是烧断了头顶立起来的几根短发而已。”
举着一面镜子的九炁蹲在芃芃身后,替她照出她看不见的地方。
“他若是连这点控火能力都没有,从前又怎能当上幽都之主?”
确认自己的头顶没有秃一块,芃芃松了口气。
“……可是这个发绳烧焦了一点点。”
芃芃捏了捏头上雪白的毛球发饰。
这还是她小时候参加升仙大会时,姬殊为了让她能安心考试时亲手做的。
她戴了许多年,每次弄脏弄断,都会再拿去让姬殊修补,姬殊搞不明白她有那么多漂亮发饰不戴,非得戴这个,但最后还是会好好给她缝补好。
芃芃知道,姬殊见她一直戴着这个,嘴上不说,心里还是很开心的。
九炁温和道:“没关系,我可以替你修好。”
青年伸出宽大的手掌,接过了芃芃递来的小小发饰,妥帖收入怀中。
芃芃很想问他“你是万能的吗”,否则怎么解释他上能与天道相抗,下能修一个平平无奇的小头绳。
但最后她还是没问出口,芃芃看了一眼镜子里头发散落的自己,正准备找个什么发钗随便顶上,就见一枝梅花勾起她的发丝,挽成了一个简单利落的发式。
“很好看。”
芝兰玉树的青年浅浅笑着时,眼神像一捧温柔的月光。
芃芃霍然起身。
她连退好几步,与蹲在地上的九炁拉开了距离。
迎上青年疑惑不解的视线,芃芃强做镇定地解释:
“我去监督兔子有没有薅光夜祁的头发,你记得要修好我的头绳,要和以前一模一样哦,修不好……我不会给钱的!”
九炁柔和地望着她:“修好也不必给。”
“……不用你管!我有钱!”
见抠抠搜搜的小财奴难得大方一次,九炁笑意更深。
但当他见到慌忙跑走的芃芃奔着夜祁而去,和兔子精一起薅夜祁头发时,他眼中的笑意又变得有些悠远。
而不远处,夜祁也被芃芃质问得有些许恼怒,语调不悦道:
“……你问我为什么要烧你头发,我还想问问你为何要同这个十一年不回你信的家伙这么亲近呢!你这丫头是不是记吃不记打啊?”
芃芃:“你才记吃不记打,他都跟我说了,他没有不写信,只是我们两人的信都被天道截断了……对了,得让天道把信还回来才行,我那些信不能白写啊!”
听了这个解释,夜祁心里信了大半,不过嘴上还是不服气。
“他说你就信?你不知道有句话叫男人的嘴骗人的鬼吗?越是这种长得不会骗人的人,说不定背后有一堆阴谋诡计呢!”
芃芃眯着眼审视他:
“我怎么觉得你的心眼更多呢?你老实说吧,你是不是嫉妒我在幽都的威信,所以想要烧了我的头发让我颜面扫地再取而代之!三弟啊三弟,你好歹毒的用心啊!”
夜祁翻了个白眼,懒得搭理她。
“谁嫉妒你了,你当幽都之主是什么好差事吗?我早就不想要这个位置,我想要的是……”
说到这里,夜祁顿了顿,又对上了芃芃等着他往下说的目光。
他莫名有点烦躁,摆手道:
“懒得和你说,找你天下第一好的好朋友去吧。”
平时爱和夜祁对着干的芃芃,这次倒是很乖顺,说找就去找了。
她得和九炁商量,怎么把他们这么多年的信件找回来。
九炁的结论是得去一趟北麓仙境。
“……正如天道不该干涉此世,此世也不可轻易逾越界面与天道沟通,十一年前燕归鸿差点飞升那次是特例,除了这种特例之外,唯一的手段就是在北麓仙境的仙都神庙内祝祷。”
青年沉静的眼眸中升起几分期待:
“你要去我的家乡看看吗?”
芃芃自然想去。
“正好今年双双给我随礼随了一把九宝鎏金门的大锤子,要是我们谈判失败,我就用这把大锤子把神庙拆来烤火!”
“……”
总之,春色正浓时,芃芃、夜祁和九炁三人一行来到了鲜少有外人光临的北麓仙境。
至于夜祁为什么会混在里面,他的解释是:
“还不是你师尊强烈要求的,说是怕你在外面惹是生非,让我好好看着你,你以为我愿意吗?”
——事实上他可太愿意了。
因为月无咎之所以让他来,全都是因为夜祁吹的耳边风。
他说北麓仙境那个地方不是寻常人能随便进出的,若是九炁起了什么坏心眼要困住芃芃,他在至少多一个里应外合的人。
宿怀玉深以为然,而月无咎和姬殊倒是觉得:
“这位太一阁下应该不会做出这种事吧,倒是我们家芃芃,看上去很像是会霸王硬上弓的那种……”
“怎么可能!”宿怀玉肃然道,“我们芃芃是多么柔弱的女孩子啊!”
月无咎:“……”
姬殊:“……”
你开心就好。
随着渡船穿过迷雾,世人给北麓仙境笼上的神秘面纱也终于被慢慢揭开。
比起南陆修真界的繁华,地广人稀的北麓仙境看上去少了几分人气,多了几分令人忘却尘世烦恼的悠然宁静。
芃芃见了这漫山遍野的桃花,还有淳朴的乡间风貌,当场就背诵了一遍刻在dna里的《桃花源记》。
夜祁很不敢相信:“你这小文盲竟然还会背文章?”
九炁:“这文章语出自然,文辞清新,也难怪你喜欢得都背了下来。”
十八岁的芃芃仍没有完全回忆起上辈子的事情,不过她确信自己绝对不是因为喜欢才记住的。
但芃芃还是威胁地瞪了夜祁一眼,转头毫不心虚地对九炁道:
“没错,我就是这么一个有文化的人!”
“——太一大人!”
身后传来了一群小孩子犹带稚气的声音。
在他们谈话间,渡船已经停在了岸边,九炁刚刚上岸,就有一群在放风筝的孩子围了过来。
“太一大人您回来啦!”
这些小孩子看上去并不像昔日那些护法一样对九炁格外敬畏,他们看九炁仿佛在看邻居家的大哥哥。
“看!这是我爷爷刚给我糊的新风筝,好看吗!”
九炁答:“好看,不过莫要在水边放,水深危险。”
“知道啦知道啦。”
“太一大人您看我刚学会的阴阳术!我是不是很厉害!”
九炁看了一眼那小男孩搓出来的小火球,道:
“厉害,但是这附近都是树林,要小心,引燃了树木是很危险的。”
孩子们觉得好像挨夸了,又好像挨骂了,最后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决定不再和这位年纪轻轻就古板无趣的太一大人闲聊。
不闲聊的后果就是,他们开始排队要求九炁举高高了。
十来个小孩子因为谁先被举高高这个问题而挤破头,最终站出来的是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他年纪虽小,但嗓门响亮:
“都不要挤了!全都排队!谁要是再挤别人,太一大人可是会生气的,要是生气了大家就都别玩了!”
还没下船的芃芃转头对夜祁道:
“这样一说,感觉小九好像个需要排队的游乐项目哦。”
游乐项目本人倒是很淡然,有扛着锄头路过的大人上前劝阻,九炁却并不介意孩子们的冒犯,很平静地给每一个孩子一个举高高。
还有小孩子趁乱想要再刷一边“太一大人的举高高”项目,被那个嗓门响亮的小男孩拎去了一边,说每个人只能玩一次,不可以让太一大人为难。
其他的小孩子看上去很听他的话,老老实实地出列了。
见到此情此景,芃芃悲愤感慨:
“……想当年,我也是这么登高一呼,万人响应的啊!”
“这些修真界未来的中流砥柱喊你老大喊了这么多年,你也算够本了,还想要怎样?”
“说好的要一辈子当我的小弟,差一分,差一秒,都不算一辈子!当我的小弟难道就这么丢人吗?幽都灵妖以前给你当了这么多年的小弟,它们都没觉得丢人呢!”
夜祁:“……说你自己就好,没必要非得顺带骂我。”
芃芃满脸嫉妒地看着那个最后一个被抱的小男孩,酸溜溜地想:
哼,有什么可威风的,我当年可比你威风多了!
你也就现在可以在同龄人面前嚣张一下,等他们长大了,他们不仅不会听你的话,还会一想起来就觉得丢人呢!
九炁回过头,见到的便是扁着嘴怏怏不乐的芃芃。
他并不知道芃芃在烦恼着要如何重振龙王家族,他低头看了一眼脚边因为被他举高高而开心的小姑娘,走到了芃芃面前。
“你想不想玩?”
芃芃满脑子都是王者归来的复仇大计,骤然听他这么一问,还没反应过来,就见一双修长白皙的手穿过她双臂,然后稍稍用力——
在其他小孩子羡慕的目光中,少女的身影轻盈得像一只白鹤。
衣袖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
寡言少语的青年笑意愈深。
那些中二的复仇大计一下子在芃芃的脑中烟消云散,视线完完全全被青年眼尾的那一丝笑意所填满。
噗通噗通。
芃芃觉得,那枝插在她发间的梅花,啪地一声,在她的心尖炸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