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娇惯
季骞是职业篮球运动员, 他对自己的职业前途格外看重。
因为一无所有,只有这样一副骨架子可以为自己挣前途,有了前途, 才能给心爱的姑娘一个家。
他格外节制, 完全不会像某些干柴烈火的年轻情侣那样放肆胡来。
正因如此,少有的每一次,他都会做到极致。
他给秦思沅放水泡玫瑰花瓣澡,在她泡澡的时候点蜡烛、染熏香、还会把房间里的灯光调到合适的柔度,甚至买了一台星星灯…荼蘼暧昧的气氛拉满了。
如此有仪式感, 正如他对待感情、对待生活的认真。
秦思沅一直觉得她哥就是个磨唧的男人了,没想到季骞比她哥还磨唧, 俩人都是慢性子,任何事都会认真去做。
比如两个人的前夕, 季骞能磨磨唧唧弄一个多小时,但他真的太太太认真了,既然如此,秦思沅也不催他,闭眼享受就行了。
而每次结束之后的温存, 也会持续很长时间, 他要吻她,要抱着她,还要和她聊天说话,关心她抚慰她…所以俩人如果约好了要做,至少得准备三个小时以上的时间。
季骞把这件事的完成度拉满到了百分之百,每周最多两三次, 但每一次…都足以让秦思沅翻来覆去地死一遍了。
其中的滋味不可言说。
她真的喜欢季骞, 喜欢他这股子认真的劲儿, 因为她自己本就是个大大咧咧的女孩子,一个人的时候得过且过,有时候甚至连饭都懒得吃。
季骞和她在生活上形成了完美互补。
秦斯阳虽然不喜欢季骞,但也没有太反对他俩,即便高中反对,现在也都想开了。
他们这样的家庭,说实话,他妹妹即便要天上的星星,他都能给她摘下来,更遑论一个男人。
好在秦斯阳还算有出息,家族企业在他手上如日中天,所以在爱情婚姻的选择上,他可以纵容秦思沅选择一个各方面条件…不那么好的男人。
反正饿不着她,更不会让她体会所谓的“贫贱夫妻百事哀”的家庭生活,他可以给他们买市内最好的江景房,可以请保姆照顾他妹妹,甚至可以给他妹夫一份体面又高薪的工作…
想通了这一层,他也就放开手了,只要秦思沅开心就行。
最重要的是,别他妈三天两周换一个男朋友,秦斯阳看着都心累。
男人又不是什么好东西,换得比衣服还勤。
如此想来,季骞…也还行。
晚上,季骞枕在床边看书,秦思沅挂了兄长的电话,兴致勃勃地扑上来,撩开他的睡袍,毫无遮拦的枕在他胸肌处,下巴靠着他温热的皮肤,凝望着他:“宝宝,我跟哥约了明天去鹧鸪山,还有苏渺和迟鹰也要去,一起呗。”
“不想去。”季骞想也没想便拒绝了,“你去吧。”
女孩嘴角撇了撇,不满地说:“你平时都在队里打比赛,难得休假,你不去我就不去了,我肯定和你待在一起啊。”
“嗯。”季骞像摸狗狗一样,摸了摸她的脑袋。
过了会儿,秦思沅闷闷地叹了口气:“可是人家真的好想好想出去玩哦。”
“……”
“我知道你不喜欢我哥。”
“我没有不喜欢他。”
“还狡辩,你们第一次见面打球那会儿,梁子就结下了,我哥也不喜欢你。”秦思沅愁眉苦脸地说,“这以后可怎么办呢。”
“饺子,我和你哥…还有迟鹰他们,不是一类人,交往起来不自在,太生硬了还会得罪他们。”
“你觉得交往不自在,不交往不就得了。你不喜欢他们,难道也不喜欢我哦?”
“不一样。”季骞解释道,“我喜欢你,你是我的女人。”
“那你也要学会跟我的家人相处啊,他们一个是我哥,一个是我妹夫,以后肯定会有很多接触的机会啊,除非你想让我和家人断绝关系。”
“不会。”季骞连忙摇头。
“那不就得了。”
男人沉默片刻,看着小姑娘恳求的眼神,终于还是点了点头:“行,那去。”
“耶!”
秦思沅抱住了他,一把将他扑倒在了床上,“骞哥最最最最好了。”
“明天早上几点?”
“早些去吧,这里到川西得走五六个小时呢。”
季骞给手机调了七点钟的闹钟,将女孩放下来,安顿在自己身边,他也不看书了,关了灯:“那今天早些休息。”
“好!”秦思沅用力点头,抱着她的大熊舒舒服服地睡下了。
过了会儿,季骞很无奈地将小姑娘的腿放了下去:“饺子,安分点。”
女孩迷糊的声音传来:“我都睡着了呢。”
“你的手在干什么。”
“睡着了睡着了。”
季骞将女孩的手从kuzi里扯了出来,然后被小姑娘一把牵住,扯到了自己这里。
……
次日清晨,季骞起了个大早,爬起来收拾行李,把秦思沅的泳衣、冬衣和拍照的纱巾裙子…全部装上,还有她那些瓶瓶罐罐的护肤品,也都装进了箱子。
没办法,秦思沅就是个特别精致的姑娘,东西多得要命,假发都有好几十套、还有她的各种珠珠链子首饰…多不胜数。
她一搬进季骞家里,直接把他空旷的出租屋变成了仓库。
季骞是个简单的男人,东西很少,只收拾了一个书包,而秦思沅的东西便收拾了一个大箱子。
在他三催四请的“骚|扰”下,秦思沅终于揉着惺忪睡眼坐了起来,懒洋洋地去洗手间洗漱化妆。
她打扮的间隙,季骞也做好了早饭,俩人饱餐一顿之后,他给秦思沅系好了卷卷的假发片,美美地出了门。
虽然已经开年了,但气温还是低至零下,俩人手牵着手走出公寓大楼,秦斯阳的黑色轿车便停在楼下街角处。
俩人坐进车后座,秦思沅喊了声:“哥,早上好。”
“嗯。”
她见季骞不开口,用手肘戳了戳他,季骞也只能别别扭扭地喊了声“哥”。
其实他比秦思沅大了整整一岁,这就说明他也比秦斯阳更大,但也不得不把这男人叫哥,谁让他比秦思沅早出生几分钟。
秦斯阳望着窗外的那栋旧公寓,公寓楼下鱼龙混杂、人声鼎沸,他眉头皱了起来。
一开始按照秦思沅给他的定位过来,看到这种公寓还不敢相信,她那种极度讲究生活品质的女孩,居然会住在这种地方。
“你们住在这上面?”
“是啊。”
“这公寓看着不怎么样。”
季骞解释道:“大学那会儿租的,住惯了一直没换,而且之前是一个人。”
“房间多少平?”
“二十多平。”
“……”
秦斯阳也懒得避讳什么,望着后视镜里的秦思沅:“我们家你都嫌小,这里二十多平,你也能住这么久?”
“哎呀,这有什么。”秦思沅生怕兄长再多出什么惹季骞不舒服,赶紧道,“快快出发了,别耽误了,要开好久呢。”
秦斯阳将车开了出去,一直忍到上高速之后,他还是没忍住、开口道:“季骞,你也不是没钱,之前省赛不是赢了好几场,换个住的地方,没问题吧。”
刚刚那地方秦斯阳实在看不过眼,他没办法让他妹妹委委屈屈住在那种公寓里。
季骞回答得很果断:“我有一点积蓄,首付没问题,也准备着手看房子了。”
“有多少?”
秦思沅连忙打断道:“哥,你查户口吗,人家多少积蓄你都要问。”
季骞还是告诉了他:“三十多万。”
秦家本来就是做地产生意的,秦斯阳对这方面门清,直言道:“三十多万,只能在最偏僻的地方交个小户型首付,还不是品质房。”
季骞不再言语,这已经是他能做到的极限了。
他几乎是从一无所有到现在挣够三十万,毕业也才不过一年的时间。
秦斯阳懒得跟他兜圈子:“回来之后,你们直接搬到临江天玺去,我在那边给你们选中了一套,不需要带太多东西,精装,家具我也选好了,拎包入住。”
“啊啊啊啊!哥,你太好了吧!”秦思沅高兴极了,她早就想搬到临江天玺和苏渺当邻居了,“你真是我的亲哥!”
“废话,除了你亲哥,还有谁能顾着你。”他冷冷扫了后视镜里的男人一眼。
季骞视线挪向窗外,停顿了几秒,却说道:“我…我就不搬了。”
“诶?你肯定跟我一起啊,我去过苏渺他们家,两百八十多平,那个房子超大的,我一个人怎么住得了。”
季骞薄唇抿了抿,说道:“我住不惯这么大的。”
“怎么会呢?习惯就好了呀,临江天玺真的很棒哎!”
秦斯阳知道什么住不惯都是借口,他就是别扭。他也是男人,怎么会不懂这种自尊心的受伤。
但是季骞自尊心受不受伤,秦斯阳半点都不在乎,他只在乎他妹妹能过得舒心顺意。
更重要的是,不要受委屈,不要吃苦。
“骞哥,你不想去临江天玺吗?”秦思沅小声问他。
“回去再说吧。”他握住了秦思沅的手,轻轻摩挲着手背,“现在我没办法回答你。”
秦思沅也不是笨蛋,她立马意识到了这件事的不妥。
哥哥是为了她好,她自从去了一次苏渺家之后,回家天天跟她哥说临江天玺多好多好,他哥也是很早就帮她选中了一套房子。
但季骞恐怕很难接受这样的安排,他玩了命一样打球挣前途,甚至为了这份前途,连某些方面的生活都格外节制。
所有的努力不过就是为了给她更好的生活。
尽管他这点积蓄在秦斯阳这儿是没眼看的,但已经是他的所有了。
季骞这般心性,怎么可能接受秦斯阳这份沉甸甸的馈赠,哪怕他只是为了妹妹能过得更好。
秦思沅凑近他耳畔,小声说:“季骞,我刚刚是装的。”
“嗯?”
“你别看我哥平时云淡风轻,他很固执呢,所以我刚刚都是装的。他工作很忙,才不会总盯着我呢,我们就先应付他一下,回来之后另外选房子,选一个合适的,不需要很大,咱们两个人嘛,二十平都能住这么久,用不着太大啦。”
季骞的心蓦地一热,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秦思沅不是懂事的女孩,她大小姐脾气、爱撒娇、爱生气,总要人惯着、宠着,还特别爱听奉承话。
但季骞慢慢发现,其实这么久以来,他才是被宠着的那一个,因为在生活方面,秦思沅几乎从来没有过任何抱怨。
不管是狭窄的房子、糟糕的环境、还是他不能给她买多么昂贵的礼物…
她一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跟他纠缠了四五年,没有一刻抱怨过他的拮据和贫穷。
他才是被宠着的那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