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第 23 章
第23章羊村最后的希望出手了
当天吃过中午饭, 陆守俨又交待了一番,他带来了不少米面,还有那几乎一整条的猪肉。
临走前他嘱咐说:“晚上把这些猪肉炖了,你们几个不要吃现成饭, 也要干活。”
说着他看了一眼初挽, 道:“挽挽年纪小, 力气小,别让她干费力气的活,她还要长身体, 要多吃点。”
陆建时:“七叔, 我们知道,有什么好吃的我们让着挽挽吃!”
陆建昭也表态:“那肯定的,挽挽最小了, 而且挽挽也瘦, 应该补!”
陆建晖也忙表示自己无所谓, 反正那么多猪肉够吃。
陆守俨又交待了几句, 终于开着吉普车走了, 陆建时总算松了口气:“七叔突然过来,肯定是代替爷爷来视察我们的,幸好这几天我们都努力干活, 表现得还可以。”
陆建昭鄙薄地看他一眼:“可得了吧, 跑到人家小卖铺买小零食的就是你!”
陆建时耸耸肩, 很无所谓的,这有什么大不了, 谁说大人不能吃小零食了?
初挽叹道:“别说闲话了, 干活去吧, 地里的活我估计差不多了, 但也得拔拔草,傍晚早点回来,和我一起打理猪肉。”
一听这话,陆建时叹了声:“知道了……干活……”
当天晚上,兄弟几个早早回来,猪肉炖了粉条土豆,大铁锅里炖,用的劈柴,那可真是透骨香,别说陆建时和陆建昭,就是陆建晖都捧着一碗肉想哭:“真好吃,咱们在家可没吃过这么香的肉,是不是农村的肉比咱们平时吃的好?”
初挽:“平时你们都太烧包了,饿几天什么都好吃。”
陆建昭想了想,深以为然。
陆建时不吭声,他正埋头吃肉。
有家族里小孩闻着味儿,都过来偷偷看,初挽也就给每个小孩尝了口肉。
吃肉不容易,她也不是那么大方的,太大方了也没用,到时候真有什么事,这些人还是跟饿狼一样,也就看着小孩可怜,给他们尝一口罢了。
吃过饭,初挽指挥着三兄弟把锅碗洗刷过了,她陪着太爷爷说了一会儿话,之后自己便回屋学习去了。
这么学着的时候,心想这三兄弟也真有意思,特别是陆建时和陆建昭,如果真想娶自己,难道就不知道多陪陪太爷爷说话?
要么是没心,要么是没脑子,总之都不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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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陆建晨是下午那会儿过来的,他一进村,便引起了轰动,据说村里好几个都过去围观,他穿着西装,打着领带,抹着发胶,长得又好看,乍一看还以为是外宾来了。
初挽几个知道他来了,都过去接。
陆建晨见到初挽,着实打量了几眼,之后才笑着道:“几年不见,挽挽成大姑娘了。”
初挽也就淡淡地打了个招呼。
小时候陆建晨就挺骄傲的一小孩,现在长大了,越来越能耐,自然有些目无下尘。
事实上他后来事业有成,也是一脸矜持疏淡的样子。
其实说起来,初挽和陆建晨关系还不错,陆建晨在关键时候需要投资,她也伸出过援手,而她遇到麻烦的时候,陆建晨也曾经帮衬过。
总之两个人也算是守望相助,彼此不太亲近地保持着很好的关系。
初挽看着眼前那一身讲究的陆建晨,想象着自己和他在一起,做夫妻,说实话有些怪怪的。
她担心自己早上起来万一有眼屎会被他嫌弃。
陆建晨和几个兄弟打了招呼,之后道:“需要干什么,说吧。”
陆建时一眼扫过院子,便动了小心思:“你先过去把那边白菜收拾收拾,这些我们等会做饭用。我们得先看看你会干活不,你如果不会,就得慢慢教。”
陆建晨看了一眼,倒是也没拒绝:“行。”
当下他迈步过去,谁知道两步之后,他陡然僵在那里。
之后,他缓慢地低头,看过去,他一脚踩在了一大泡鸡屎上,锃光瓦亮的皮鞋上全都是。
他脸顿时黑了。
周围几个兄弟面面相觑,之后大家忍不住,全都笑起来。
陆建晨缓慢地抬起眼,看向陆建时:“我就知道,你小子给我憋着坏呢。”
初挽见此也笑了,看着以后那个矜贵傲气的陆建晨踩鸡屎,实在是一件奇妙的事。
可惜没照相机,不然一定给他拍下来!
陆建晨倒是很快淡定下来,他从口袋里掏出来纸巾,之后慢悠悠地把自己的皮鞋擦干净,这才过去收拾白菜了。
不得不说,他虽然衣着讲究,不过倒也不是不会干活,甚至还干得不错,比陆建时强一些。
陆建时也是意外,本想让陆建晨出丑,谁知道他小子竟然可圈可点,当下也不好说什么了。
收拾了白菜,陆建晨也就跟着兄弟几个下地干活去了,初挽照例在家学习,顺便准备晚饭。
正做题学习的时候,三喜却来了,她结结巴巴的,对着初挽叫板,那意思是苏岩京是她的人了,不许初挽欺负,也不许初挽惦记。
初挽和颜悦色:“三喜,你看到给我家干活那四个男的吗?”
三喜点头:“看,看到了!”
初挽笑了:“我要想嫁,那四个,半个不字都不敢说,肯定麻溜儿娶我,你说那四个,哪个不比苏老师强?”
她看三喜那脸色马上不好看了,便咳了声:“我意思是,他们家世好,长得也还算人模狗样,对不对?”
三喜一想也是,之后看着初挽,放心了:“好,好姐妹!好初挽,不和我抢!”
初挽赶紧给她吃定心丸:“对,你想怎么办,随你,苏岩京和我没关系。”
三喜便裂开嘴笑了,之后转身高兴地跑了。
初挽看着她的背影,自然是明白。
三喜那个村支书爹可是对三喜疼得很,三喜想要什么,都得想办法,所以上辈子村支书使出一些手段来强留苏岩京。
不过上辈子初挽还和苏岩京谈着,便出面找了村支书。
初挽太爷爷对村支书有恩,初挽去找,村支书不好说什么,就放了苏岩京一马。
这辈子嘛,谁管他的事,让他倒霉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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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候,几个男人都回来了,初挽也把猪肉打理得差不多了,她便给几个男人分配任务,捡柴火的,烧火的,拾野菜的,打扫院子的,总之每个人都有活干。
现在除了陆建晨,其它也算是半个干活的熟练工了,都还算配合。
太爷爷背着手,在院子里溜达了一圈,进了屋,却见已经指挥分配结束的初挽正悠闲地坐在桌前看书,他叹道:“挽挽现在已经学会图现成了。”
初挽从书中抬起头,看了眼太爷爷:“太爷爷,这不是我还没选好吗,没选好,他们要表现,那就随他们,以后还不一定怎么着呢。”
太爷爷笑了:“挽挽越来越能干了!你慢慢挑,好好选!”
初挽:“太爷爷,你觉得呢,哪个合适?
太爷爷想了想:“看你自己了。”
初挽:“那如果是太爷爷选呢?”
太爷爷:“如果是我,我就选建时。”
初挽有些意外,不过也在意料之中。
太爷爷笑叹:“不过挽挽这不是看不上建时了嘛!”
初挽微怔了下,道:“太爷爷,我再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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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挽看了一会书,过去巡视了下,于是陆建时趁机问问题,要拉着初挽一起烧火,那边陆建晨也过来:“挽挽,山里野菜种类多,我认不全,你和我一起看看?”
初挽见此,忙摆脱了陆建时,跟着陆建晨一起去挑野菜,倒是把烧火的陆建时气得咬牙。
初挽背了竹筐,和陆建晨过去山后,教他那些野菜,陆建晨果然不愧是高材生,很快就上道了。
初挽也就放心了,打算回去,谁知道陆建晨却道:“挽挽,这次爷爷让我过来,他的意思我明白。”
初挽有些诧异,她没想到陆建晨这么直白,和她直接挑破,于是她也就听着。
陆建晨站在柿子树下,抬眼看了下初挽,才缓缓地道:“爷爷肯定是想让我娶你,如果你想嫁给我,我是没什么意见的。”
初挽:“哦……”
陆建晨:“看你自己的想法。”
初挽想了想,才问道:“我知道你在国外见多识广,一定遇到过不少才貌双全的,应该很受欢迎,那些人各方面条件应该都比我好吧,如果因为家里的命令而娶我,你不会觉得委屈,不会觉得不甘心吗?”
她当然并不觉得自己配不上谁,不过那是以后,就现在来看,她初挽不过是一个农村姑娘,长得尚可,但瘦弱得仿佛营养不良,穿戴上也不太上台面,可以说,除了那个昔日初家和陆家的婚约,她和陆家这几个子弟毫不搭界。
事实上最开始陆建昭都不太看得上她,唯一对她有些兴趣的陆建时还是因为别有图谋。
陆建晨听这话,略沉默了片刻,之后道:“其实我前一段在国外交了两个女朋友。”
初挽:“嗯?”
陆建晨:“一个法国的,我觉得她太open了,我们就分手了,之后又交往了一个香港的,我觉得我和她思想方面有些不同,我现在也在思考,什么才是最合适我的,国内自然也能找,但是暂时我没那心思,如果我需要一个妻子的话,你不是挺合适的吗?”
他优雅一笑:“我们也算是知根知底了,我记得以前我们处得还不错,虽然后来我下乡了,你也常在外面跑,不怎么见了,但感情基础在,对不对?”
初挽想了想:“你说得有道理。”
陆建晨是那种理智永远大于感情的人,其实他三十多岁的时候,也谈过一个,他应该还是挺喜欢对方的。甚至有一次初挽和他一起喝茶,他便说起他和自己女朋友相处的一些事,她当时觉得,他可能和对方动了真感情,可以等着喝他喜酒了。
不过后来到底是没成,她不经意间问起来,他只是淡淡地一句“还是觉得不太合适”。
她也是隐约听陆建时提起过,那姑娘家世各方面一般,他觉得爱情都是一时的,要想走得长远,还是应该更匹配一些。
说白了陆建晨是不愿意给灰姑娘当白马王子的。
这样一个足够理智的人,既然愿意应诺,那必然是不会轻易被一些感情所迷失,就算哪天他改变了心意,相信也会及时告诉自己,万万不至于做出陆建时那种勾当。
况且,他将来发展好,两个人还可以互帮互助,不至于像陆建时一样,拼命地挖自己的钱。
初挽这么想了一番后,便问:“其实说起来,咱们两个确实挺合适的,不过有些事得先谈谈,如果我们结婚,你是什么规划?你在国外,我留在国内,这样没问题吧?”
陆建晨:“一时半刻我不可能回国,结婚后,你跟我去国外。你如果想读书的话,可以,在国外读,我来安排。”
初挽:“如果我想留在国内呢?”
现在国内的古玩市场,遍地都是黄金,正是闭着眼睛捡的时候,她错过了这个,等以后陆建晨九十年代回国,那就真错过了最好的时机。
陆建晨挑眉,闲散地倚靠在柿子树上,望着初挽:“挽挽,为什么?你不想跟我出国吗?”
初挽确定地道:“我不是不想跟你出国,而是我自己不想出国,至少这几年,我想留在国内。”
陆建晨耸眉,略想了想,无奈地道:“如果你有足够的理由,我也不是不能接受,只不过,我也不知道我什么时候会回来,我接下来也会很忙,可能没时间回国,那可能我们结婚也像没结婚一样了。”
初挽点头:“我明白。”
陆建晨:“你再考虑考虑吧,我还是希望,如果我们结婚的话,你能和我一起去国外。”
他看着她,诚恳地道:“挽挽,跟我出国,我会照顾好你,到时候你什么都不用操心,听我的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