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114.
毕业后的日子过得很快。
不知不觉地, 孟听雨入职两年,也成为了新人口中的前辈。对这份工作的热忱依然不变,前世在电视台遇到的种种, 现在也一样会出现在她的生活中,只是她多了这么多年的阅历, 能凭着自己的能力处理好,倒也没给她带来负面影响。
人总不能在一个地方摔倒两次。
徐朝宗也扩大了他的事业版图, 比起前世, 他还是有野心, 但显然也从容了许多, 对一些应酬场合也没了兴致,能推就推。
闲余时间,他也更愿意呆在家里。
不过即便如此, 他还是算不上清闲,遇到重要的外地项目, 也需要他本人过去。
这是他在外地出差的第十天。
王远博都能感觉到他的情绪远没有刚来时那样放松,以为是项目出了什么他不知道的问题, 晚上敲开了酒店房门,直接问他:“是不是刘锋有问题?我看你今天有点不对。”
徐朝宗双手交握放在书桌上, 神情严肃。
王远博暗道不好,他以为自己已经练就了火眼金睛, 没想到对方真有问题, 他居然还没看出来!比起老徐,他还嫩得很。
“老徐?”
王远博见他不吭声,又试探着喊了一句。
徐朝宗回过神来, 看向王远博, 说道:“下一次开会是周四, 今天周一,我明天回燕市一趟,等周四早上我再过来。”
王远博紧张不已:“回燕市?这么赶?”
徐朝宗嗯了声:“这边的事情都交待好了,与其在这里等着,不如我回去一趟,你在这里站好岗,辛苦了。”
“到底什么问题啊!!”王远博不想跟他兜圈子了,一脸急切地问,“刘锋究竟有什么问题?!”
徐朝宗微微疑惑地看他:“刘锋?他很好,项目也没有问题。”
前世他就跟这个人合作过,相当愉快。
这辈子没有刻意,但还是成为了合作伙伴。
王远博:“那你回燕市做什么?!”
徐朝宗愣了几秒,修长的手指点了点手机屏幕,淡声道:“天气预报显示明天或者后天燕市下雪。”
这是燕市今年的第一场雪。
房间里寂静无声。
王远博一脸猝不及防的愕然。
反应过来后,他大骂:“徐朝宗,我艹你大爷!”
燕市下雪有什么呢?
用脚趾头想,都猜得到绝对很孟听雨有关。
果然应了当时的猜测。
徐朝宗的恋爱病并没有随着追到了孟听雨而好转。他简直就是晚期患者。
都恋爱两年多了还没好!
王远博很快平静下来:又不是第一天认识他。
更何况,徐朝宗工作能力没得说,早就将这边的一切都安排妥当,即便这时候回燕市,除了徐朝宗本人在奔波路上辛苦一点以外,也没有任何影响。
但他还是想仰天长叹:徐朝宗你大爷的!
*
徐朝宗下车后,并没有急着往家赶,在路过花店时心情不错,还买了一束花。
这是孟听雨的习惯,只要她有空,只要她记起来,她每周都会买一束花哼着轻快活泼的音调回家,悠闲坐在茶几前剪掉多余的花枝,一脸愉悦地将花朵插进花瓶中。
她的快乐如此简单。
时间长了,他也习惯在家里看到鲜艳欲滴的花朵。
从花店出来,他又穿过一条街,来到一家口碑极好的老字号门店,买了一只喷香四溢的烤鸡。这才心满意足地往家的方向走去。
打开门,屋里一片漆黑。
显而易见,她还没回家。
他没犹豫,拨通了她的号码,那头很快接通。
伴随着一阵噼里啪啦的键盘声,她含糊地问:“干嘛呀~”
“还没下班?”他环顾屋子一圈,问道。
“没呢。”
孟听雨还在社里,跟另一个新人一起,“有工作没忙完,在社里加班。”
他想给她一个惊喜,这时候也没诚实交待他已经到家,而是顺着她的话,语气自然地问她,“那你要忙多久?”
这样的对话,在过去他出差时几乎每天都会重复。
她正沉浸在工作中,也没想太多,随口回道:“放心,不会忙到很晚,差不多还有半个多小时吧。”
这就是住得近的优势了。
加班到这个点也不会很烦躁,毕竟忙完后,只要穿过两条街就能到家啦。
如果要坐一个多小时的车,那她的心情肯定不会像现在这样轻松。
没人喜欢加班。
“那好。”知道她在工作,他也不会耽误她,“你到家后记得给我打个电话。”
“嗯嗯。”她在挂电话前,想到什么,探头看了一眼同事,见对方没注意到她这边,她才捂着手机,对着那头mua了一下。
他顿了顿,眉梢眼角都是笑意。
“专心工作,早点回家,路上注意安全。”
挂了电话后,他算着她的时间,也没着急出门。从家里到她社里,走过去也才十分钟。
将烤鸡放进锅里,又把花随手放茶几上。
他不太会剪掉花枝,剪坏了她回来又要骂他。
去了书房开电脑,他也没闲着,看了一眼邮箱,效率极高地处理了待完成的事项后,见时间差不多了,这才出门去接她下班。
办公室里的孟听雨伸了个懒腰,同事过来等她一起下班。
按了电梯,电梯缓缓而上。
同事好奇问道:“听雨姐,听他们说,你家就在这附近是吗?”
“嗯。”孟听雨说了小区名字。
“那好近哦!太幸福了,我每天通勤时间都得两个多小时~感觉天天都睡不够……”
“对了对了,他们说,你男朋友好帅,还是一个学校的呢。”
电梯门开了。
两人进去,孟听雨按了一楼后,才浅笑着回道:“没那么夸张,不过我们的确是同一个大学的,认识很久了。”
毕竟也只是同事,这个问题也不可能聊得太深,从电梯出来,同事正想约她在附近吃个宵夜时,突然一道身影闯入到了视线中。
年轻的男人穿着剪裁得体的黑色大衣,身姿修长挺拔,五官俊朗,气质却偏冷硬,在看到孟听雨时,整张脸,不,整个人都柔和了。
他眼里也只看得到她,步伐沉稳地朝她而来。
自然而然地伸手。
她在惊讶之后,又陷入惊喜中,也顺手将手中的包递给他。
好像这样的动作已经重复了无数次。
“小赵,这是我男朋友。”
她顾及着旁边的同事才没冲进他的怀抱中,如果这会儿就亲密无间,当别人不存在,那也太不礼貌了。
他知道她的顾虑,也只是从容耐心地站在一边,礼貌客气地颔首,算是打了招呼。
“朝宗,这是我同事小赵。”
小赵瞪圆了眼睛。
听雨姐说什么来着?
什么叫没那么夸张,明明听雨姐的男朋友这么帅!两个人站在一起般配极了,十分养眼!
寒暄之后,小赵也急着回家,看到路边有计程车经过,慌忙说了再见后百米冲刺过去,可顾不上再看帅哥美女,计程车司机这一刻更有魅力。
等小赵坐着计程车离开后,孟听雨才收回视线看向徐朝宗。
他已经张开手臂,就等着她抱个满怀。
其实他现在有一点滑稽,手里还提着她的包。
她眼里也都是他,好像这一晚夜空中不见了的星星都在她的眼中。
这一刻的惊喜,也不比刚刚见到他时少,她冲进怀里,环住他的脖颈,觉得不够,又稍稍退开,再次抱紧他。
“你怎么回来了,不是说要下个星期才能回吗?”
她踮脚,被他搂着,语气轻快地问。
“提前有事回来一趟。”
他也高兴,干脆抱起她,转了一圈。
还嫌不够,一直问她,“高兴吗?惊喜吗?”
当然是特别高兴,特别惊喜!
回去的路上,她也叽叽喳喳跟他说着最近发生的事,被他牵着揣进大衣口袋的手也很暖和。
“对了,我们去买只烤鸡好不好,这个点还没关门。”
虽然他出差的这十天里,他们每天都会通电话,他还没回时,她也没觉得很想念,此时此刻他就在她身边,想念才一股脑全部涌上心头。
徐朝宗语气得意幼稚:“买了,在家里锅中等你。”
看。
他有多了解她,连她今天想吃什么都知道。
徐朝宗就是最最最喜欢孟听雨的那个人。
初雪有什么意义呢?
他想,他已经明白她、了解她。
不是下雪有多浪漫,不是这个日子有多特殊值得被纪念,而是想跟对方在一起,不需要做多么轰轰烈烈的事。
孟听雨笑逐颜开。
加班的疲倦瞬间被一扫而空。
一点儿都不累,也不困了。
一路闲聊快走到小区时,居然有雪花落在她的眼睫毛上,冰冰凉凉的,还以为是错觉,直到伸出手接住雪花,她才惊讶道:“徐朝宗,下雪了。”
他语气比较淡定:“是啊。”
加过班的脑子比较迟钝,等快到家时,她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这就是他说的有事吧?
“徐朝宗,今天我心情好,允许你提一个不那么过分的要求~”
“真的?那?”
“不该想的别想。”
一声失望的叹息。
“拖地半年。”
“过分了。”
“陪我晨跑三个月。”
“这个更过分!”
“给我按摩一年,每次不能少于半个小时。”
“徐朝宗,我现在心情可能没那么好了~”
“亲我一下。”
两人站在玄关处,徐朝宗反手关上门,他伸手制止了她开灯,攥住她的手,也顺势将她困在墙壁与身躯之间,屋子里一片漆黑,只有两人的呼吸声缠绕。
没有掠夺与探索,他所有的思念,都化成了落在额头上的一个轻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