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我要打九个
“来到齐州后,我一无所长。去做散打陪练,柏雪看我每天回家一身伤,要求我换工作。我就去卖手机,最初面嫩,张不开嘴,干了一个月,一部手机没卖出去。做了半年,当了一个分店店长,结果公司资金链断裂倒闭了。
又去做客服,每天倒班,休息不好。后来遭遇办公室文(zheng)化(zhi),领导要提拔我到大客户部,我问同事那边工作时间怎样。同事说是一样的。我就拒绝了,因为那边虽然轻松,但是钱少。我需要多挣钱。等选拔结束后,我知道了同事骗我,我去找他理论,气不过就把他揍了一顿。然后我赔了医药费,也被开除了。
在家里呆了2个月,试过去歪歪做歌手,可惜当时唱的一般,打赏太少,养不活自己。于是我就去做装卸工。累点是累点,但是多劳多得,只要肯干,工资还不错。柏雪心疼我,给我出主意,让我去升个本,到公交公司开车,然后就到了现在。公交公司是我待过最长时间的单位了。”
李明辉看着鲁冬,他没想到这个和他一般大小的人,工作经历这么丰富。在鲁冬的叙述中,他听到了鲁冬的踏实能干,也看到了柏雪的不离不弃。
“那你们怎么那么早就结婚了呢?”李明辉一边邀酒,一边问道。
鲁冬仰头喝光杯中酒,吃了两个毛豆,缓缓开口:“柏雪的爷爷身体不好,她家里想让早点结婚,然后早点生孩子,算是给老人家冲喜吧。所以在我去卖手机时,我俩就买了房子,登记结婚了。”
“那你们离婚后,财产孩子怎么分配?”李明辉本不想问这个问题,毕竟有些交浅言深了。但是他担心鲁冬走错路,毕竟离了婚还是要生活的。
“房子给她,孩子跟她,我每个月给抚养费。还有,我带着债务净身出户。”鲁冬面无表情,捏起一个花生,剥去外壳,扔进嘴里,悠悠说道。
“房子是婚前财产么?她买的?”李明辉很惊讶,感情不和而已,好聚好散。为什么要净身出户?
“我家里出钱买的,写的她的名字。这些不是重点,只是我想和过去彻底划清界限,接下来我可能会离开齐州。”
“为什么你家买的,要写她的名字?是彩礼?她家里要这么多?”
“不是的,她家里没要钱,也没要房子。只是因为那时候我不是齐州户口,社保也不满一年,没有资格买房。无奈之下,只能写她的名字买房,然后结婚。”
“你还真是放心,你当时就不怕她骗婚么?”
“有想过,不过热恋中的人嘛,往往可以为爱情放弃一切。你也可以说我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还好,我是幸运的。”鲁冬苦笑,喝了杯酒,继续说道:“毕竟我也耽误了人家那么多年,我也没有多大能力,尽可能给她和孩子留点东西吧。”
李明辉不再劝鲁冬了,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如果换做自己,也会这么做。男人嘛,多承担一些算什么。
“来,不说了,喝酒喝酒。明天可得好好打一场。不然以后等你离开齐州,就没机会了。”李明辉举杯。
“老师,您点的烤羊腿好了。来,您注意,别烫着。”服务员把架着羊腿的炉子端了上来。鲁冬又要了一把刀,两个人大口吃肉,大杯喝酒,好不快哉。
“我去上个厕所,我这就开始跑酒了,呵呵。等我回来咱们接着喝。”李明辉起身准备去一楼洗手间。
他刚打开房门,就听到有人在喊:
“别打了,别打了。”
“报警吧。”
李明辉二话不说向楼下跑去。鲁冬也赶忙追了上去,刚到楼梯口,就看到店外有一个身穿绿夹克的男人抓着一个女人的头发,在不停打耳光,旁边还有一个穿黑衣服的男人在猛踹女人。大厅里杯盘狼藉,一个女人捂着脑袋,在打电话。
鲁冬不待多想,右手撑住楼梯扶手,一跃而下,落到柜台上,然后一个纵跃猛地跳出三米,落地后抄起旁边的折叠椅,向男人奔去。
鲁冬抡起椅子,狠狠砸在绿夹克后背上,男人吃痛,惨叫一声,松开抓住女人头发的手,向前踉跄几步,扑倒在地上。
李明辉此时也从店里跑了出来,一个正蹬腿将黑衣男踹翻在地。这时候他们发现,又有两男一女冲了上来。
一名身着白色体恤的男人,双目赤红,右手提着一瓶未开封的啤酒,咬牙切齿的向鲁冬冲过来。鲁冬毫不怯懦,同样向白体恤冲去。
两人距离两米多的时候,白T恤举起右手的酒瓶,看样子是想给鲁冬来一记狠的。鲁冬猛地提速,一招搅手使出,双手缠住对方右手,同时做了一个盖步,向白T恤左侧方向跨出一步,向怀中猛拉男人右手。
鲁冬的拉扯让白T恤失去了身体平衡,鲁冬放开双手,男人向前扑去。鲁冬右脚跨出,绕到白T恤后面,左脚抬起狠狠踹在白体恤左腿腿弯。白T恤终于支撑不住,左膝重重地砸在地砖上,整个人扑倒在地。然后翻过身子,抱住左膝不停哀嚎。
在鲁冬刚站定身子时,另一个穿红衣服的男人也扑到鲁冬面前,一弯腰抱住鲁冬的腰,借着冲力想把鲁冬掀翻在地。
鲁冬顺势后退几步,带动红衣男一起跑动,不让他抱摔。化解掉冲力后,抢在红衣男发力前,身子微微前倾,一招锤砸,双臂抡起,不断用肘部击打男人后背。
红衣男吃痛,略微松开双手。与此同时,鲁冬右腿后撤一步,接着右腿提膝撞在他的胸口。红衣男终于忍受不住,趴在地上,没了反应。
虽然鲁冬喝了不少酒,导致反应变慢被红衣男偷袭,但他还保留着一丝清明,没有肘击红衣男的后脑,否则战斗早就结束了。
“都不许动,我是警察!你,放下椅子!抱头……”李明辉是警察,他多年来养成的职业习惯,让他习惯了先警告,多次警告无效才会出手制服。毕竟这些人只是普通人,在他眼中威胁并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