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八章 骊色
李世民鼓动我吃的那个早餐,说来气势惊人,其实清淡。他又这样骗我。我有些气鼓鼓地不愿意,却又没有办法讲出道理来与他对峙,只好任他摆布。没想到他摆布起人来,极是有一套。
他要我坐在床上吃,还动作隆重,不等我答应,我脖子底下,就已经被他围了块染有好大的几朵花的毛巾,好看的小说:。那两个小厮也极是利落,连成一条线地进来,我眨个眼的功夫,业已在我前面放了一张精致的小桌子。三下五除二,又端来了一碗碧绿的粳米粥,带来春色浓郁。附着几样酱菜,颜色搭配上,似乎是独运匠心,很惹人食欲。我那不争气的肚子,马上叫得很大声。
我真是有点饿了,所以,向前动了动身子,嗅了嗅那只碗,虽然还没有吃到嘴里,已然是觉得今天的粥特别甜。而比这个粥更甜的,其实是我的心,我的心,就在我的胸膛中一圈一圈地泛着甘甜。比在皇宫中吃到的南地的甘蔗还要甜的一种甜。
只是,因为我的这点小伤,李世民竟然一连在原地耽误了两天,整整两天,我们都没有向前走出一步,想起来就让人觉得可怕,简直边一点着急的样子都没有。于是,第二天,我几乎就一直是在自责中度过的。
而这样本来一件让人应该喜悦的事情,却要落到如此悲伤的田地的结果,全是要拜李元吉所赐。他那么一个恶毒的人,他一定是日夜狂奔回京的,然后,向皇上恶人先告状。想到这一层,我就不得不一再催促李世民,我们也要极早进京,还是不要再行耽搁才好。我之所以这样想。因为来到中原的时间久了,看到各种各样的事情后,已经渐渐懂得,人是会这样的,喜欢听一面之辞。
这样,也不是说,当今的皇上有多么不好,多么的昏庸,只是古往今来的人之常情罢了。
其实,他们拿走了杨家的天下。我是该说他们不好的,但我没有这样说,好像可以说明。我是一个很睿智的姑娘。昨天刚刚同李世民学会了这个词,第二天一早就用在自己身上,我很满意。其实天下的转易,我本已不放在心上,主要是看了这么长时间的民间百态后。我渐渐懂得杨朝的民生凋敝乃是人为,历史也是自有选择。也许没有个李渊也会有个董渊,王渊前来结束这段不堪。即是如此又何谈怨恨,就只是父皇这一桩事仍是骨鲠在喉。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一直是不肯相信的,就像一切正有源自的一样。它肯定得厉害。
只是,恶人先告状往往能得偿恶人所愿,就是因为。人们都会有头脑一时发热的时候。相传,当年的汉武帝就杀了自己的儿子,但是后来他也会后悔了。即使他的儿子犯了什么错,也不一定就只有一杀了之。可是,当时他为什么又会做出那个决定呢。就是因为一时的头脑发热。所以,如果有人擅用这个恶人先告状。说不定就是之于李世民十分凶险的事情。
是以,他为我耽误下来的这两天,着实让人觉得即难得又难熬。而分外的不舍从中流过时,李世民只是说不着急,他已有了对策。虽然他这样说了,也说得非常的诚恳,而他总是这样使人安心,可是,却更加让我难以真正的放心。
时间这样被拉长,我们可以偎在一起看落日,看日出,岁月就像是在轻声细语中,度过一重又一重的。我在他怀中入睡,似乎感觉到他轻手轻脚抱起我,指温在触觉上蔓延,就像回到古老而幽深的年代里,找到了我们不可以分开的理由,这样充分,这样广大。已然可以让人确定,又因之而安然无虞。
而二天的时间,终究是太短了,短得就像这一目而过的飞雁。恍然一惊,发觉一切只是白日梦,我们仍然坐成一对,在一起临摹字帖,而对面的,山水远景已成了江天一色。
因为望得出神,我眼下做出的这个提笔的姿势,显然是已经维持了好长时间。心中一片飘忽不定的茫然,若失若得,忽觉手上覆来一重温暖,犹如覆来千头万绪,他的声音已经在耳边绕来重叠温情,“握紧了笔,嗯,这个姿势不错。”
我喜欢听,仔细倾听他声音里平然若定,不疾不徐的情绪。每个人说话都会有他的心声在里面的,而他的心声是这么的让人平静,这么让人觉得欣慰。
我因之出神,良久,才轻声答了一个,“嗯!”便想从他手中拿出手,做出写字的姿势,但觉得,心中乱成了一锅粥。只因,我们离得这样近,近得就像是可以直接走近彼此的心中。而现在,眼中真实看到的,却像是遥不可及之远处的倒影,渐渐清楚再渐渐模糊,流于无迹,似乎乎从不存在的什么影像,好看的小说:。
他的声息喷拂在我的脸颊,氤氲起清明的芬香,已经握住我稍做离念的手,“怎么了,是冷了吗?手竟是这样的凉。”
我们的手顿在空中,视线中腾起,细细的火焰一般,透过江天一色,透过白日离梦,透过他凝定的眼神微冷的感觉中,一点一点的轻触在心怀,又一分一分地洇散不清楚了,心上似乎是澄静了一块,而其中孤单的深信不疑处犹自坚定。有什么,慢慢从心底的极深处,把从前日后的什么想念,思念也一径全都升了起来,它们更宝重一样地维护着这则坚定。
我忽然不由分说地,抽出手来,猝然打破这一瞬珍贵的时光,只是因我亦极珍重,甚至不敢轻易希冀它的出现。我怕看到它,看到它时就已经害怕会失去,那种得而复失,比永远都得不到还要让人害怕。所以,我宁愿从未有得到过,而它就只要在我的希冀中自顾自的美好就好。梦想是永远不会破碎的。因为,害怕会永远鲜活的成长。
抬眸处,是他的一个惊怔,恍惚一瞬间,悄然伴生的一缕莫名,只是极快的他感觉到了什么。轻手携过来一张熟宣放在我面前,绚烂的眸中更加诸一道骊色,就像是最美的春光里,汰去了所有的杂色不要,只留这一抹生机勃勃,“怎么刚刚还是好好的,这会就恼了呢,还在为那些事烦心?不如写几个好字。”
我低头时发现刚刚,舔饱了墨的笔尖坠下了墨来,他正用这张熟宣接得正好。而我却不知要如何做应。
他心绪宜淡,顺着江山一色的视线里,拟出一个如云轻翡的影像来,我原想做足的冷淡,自着泠淡的边缘廖廖发热,最后一发不可收拾合成一种温暖,而心源处,终是惊悸于自己不能自拔的行止。
一切都可以在他的目光中得到幡然扭转,寸寸扭转成相反的极致。暮色浅浅降落,丝丝着落他鬓稍眉角。不知何时,一日虚无而去,擦过指尖时,做不及挽留的姿势,但感年华空去的寂然无凭,聊付一个叹息。
他给我吟了一首诗,我现在还听不大明白,但是我竟然好像知道一点它的意思,他说是一位姑娘写的,很衬现在的景色。我也是那么觉得的,然后就示意他,我们可以边吃饭边谈这个。但到了吃饭时,我建议他给我讲一个故事。
而我则一派认真地吃东西。为了这个故事,他吃饭吃得比较晚,因为他是长在贵族门庭中的人,就算不是土生土长的皇子,原也是关陇贵族的皇亲贵戚。那些有点接近于刻板的规矩已经融入了他的血液,几乎不能擅自改正,所以,他说话的时候是不吃东西的,又所以,他一直在给我讲故事。
我一度想要拔刀与他分离,可是我不能违背我的心,我几乎可以预见,它宁为他去死也绝对不会与他拔刀相向。那么,之于我的唯一办法,就是来源于他的厌弃,所以,我想要过分一些,再过分一些,以我多年的乡土气息,学成大家小姐不太像。要是用鲁莽气质,吓跑他,大概不会太难。我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我只是想要让他失望,不再留给自己一点的退步,而这个鸿沟由他来划,那样之于我就是一出再也无有挽回余地的绝决。我只是想要他说,去吧。只要两个字就这么简单。
轮到他吃饭时,我打了一哈欠,去睡了。我以为他会生气,至少有一点不高兴,但是他没有,他只是向我的回目笑了一下,脸上现出的竟然是宠溺的颜色。我几乎是落荒而逃的。
早上,他来叫我时,我还发了一会儿脾气,赖在床上不肯起来。不过,他站在床上和我商量商量着就上了床,我“呼”一下子坐了起来,觉得这个办法,更加的不好,他也许会觉得我这样是在勾引他。无计可施时,被他顺利叫起,又顺利上路,更向长安靠近。
但之后的行程,也并不是纵马急奔,因为,日近安时,风景也渐迷人眼,商侣常川往来,热闹比比皆是。没想到,李世民也会喜欢这样的热闹,他拉着我的手靠近去那些热闹。
很多很多的人,围成一个大圈子,我们排除万难,一直挤到人群的核心里面去,团团围绕的正中里,一个姑娘正仰起头来,向天上吐出一口浓焰来。